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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村庄

2015-1-28 09:34|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703| 评论: 2|原作者: 第十二届开放时代论坛

摘要: 第十二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江南千年古县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书院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集体经济村庄”。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仍有少数农村因地制宜,坚持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的集体经济制度至今。
四、集体经济是否可能

  严海蓉:一个集体经济的胚胎

  我在东北做大豆调研的时候,意外发现有一个合作社,似乎可能成为一个集体经济,因此想把这个案例提出来讨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对比一下,80年代坚持下来的集体经济所拥有的一些条件,在今天新的集体经济可能不再有这样的条件。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个认识,就是80年代家庭承包的优势已经发挥殆尽,在生产方式上必须走规模经营的道路。这是一个基本判断。接下来的问题是,规模经营将以什么样的方式经营。在提倡规模经营的背景下,当地政府在2010年提出要“两个覆盖”,即通过合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一个是全村土地的覆盖,另一个是全村农户的覆盖。实现覆盖的方式多种多样,不同规模化的模式就出现了,由不同的经营主体带头。这些经营主体在中央文件里都提到过。一是资本下乡的经营主体。以前资本下乡往往是单个龙头企业做某一部分的加工来和农业对接,但是我最近看到的资本下乡的方式有所改变。现在不是单个企业,而是集团,整个资本运作量是非常大的,这种资本下乡在不断推动规模化。二是大户、专业户经营的方式,或者由大户带头的合作社。三是村干部带头组建合作社,这是当地政府的要求。以上是当地走向规模化的三种模式。三种经营主体中,当地政府更想推哪一种,更容易推哪一种呢?对政府官员的考核还有招商引资这一条,因此资本下乡对政府的考核是最有帮助的,但是也有一些干部说,我们现在的三种经营主体,应该是哪个合适就搞哪个。还有些干部是比较偏向合作社的。基层也有这样一种声音,就是不应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们认为家庭农场和大户都是少数人控制的,都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还有干部认为家庭农场和原来的一些地主差不多,但是有讽刺意味的是,持这一观点的干部退休之后又被大户返聘做顾问。我想讲的案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没有必然性,可以说它是一个奇葩。

  我想讲的是和煦村,成立的合作社叫和煦合作社,这是在干部领办的推动下成立的,带头人是一个“70后”的书记,其背景也挺有意思。他和其他同辈的能人不一样,我们前面讲到能人的问题,他同辈的能人我也访谈过,很多都是所谓的合作社的带头人,或所谓的种田大户,往往都先富。该村有29000亩土地,大约2900人,人均10亩地左右,有7个屯,930来户,常年在外的有500多人,以户外出的有200多户。在村领导带头下,2012年开始连片种植3000亩,和大趋势是一样的,不种大豆了,改种玉米。生产费用由社员预先支出,是265元。当年的效益非常好,亩效728元(纯收益),比周围农村自己种地的亩效,高出200元左右。到了2013年,合作社扩展到4个屯,14400亩土地,入社的农户是428户,社员预先交了300元。2013年和煦合作社亩效是530元。

  说起来比较容易,做起来非常难的。我们知道所谓的规模经济很多是虚的东西。这个村我去过两次,第二次去的时候,我可以随便拜访农户,农户之间可以当着我的面争论合作起来到底好不好,应该走什么道路——其实道路之争的问题在农民中间可以争得面红耳赤。和煦村完成了从个体经营到集体经营的转换,碰到的问题是如何使大家联合起来。30年来农民散惯了,刚开始连片的时候,有些老农民说,我自己种了这么多年,现在入社了能赶上我自己种地么?一些家里有老人的,就不希望连片;一些地多的人家也不希望连片,他们实际的地比账面的地要多,这些人家在这些年耕种的过程中,占了边上很多其他的地,那么他们认为加入合作社以后按照账面上的地来分配收益,他们会吃亏的。不管怎么说,村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大会开了七八次,小会开了10多次,有的时候还要上门做工作,如此终于使得大家连片经营。

  然而在农村集体经营面临一些负能量,负能量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得到解决,如村民和干部之间的不信任。为解决这个问题,合作社领导采取的方式是生产决策完全公开透明,从买种子到请机械到销售,每一步都由村民民主监督。比如说买种子,合作社是让村民先去市场看,你们要买什么种子,看中哪家农资店,村民代表能谈到什么价钱,村民先行,干部不参与,全部谈好之后,合作社带头人再到村民指定的农资店去谈,把价格再往下压一压。合作社做事会非常小心,非常讲究策略。谈完之后过去买种子,交钱,拉货,领导人不参与,钱你们带着,货你们去拉,最后发票你们拿回来。卖粮食也是一样的。要村民代表说什么时候该卖,什么价钱卖,要大家一起承担责任。不是说这个价钱,领导认为够好了,再不卖就要跌了,农民说还不行,还希望等更好价钱,那就没有办法,要吃亏就一起吃亏,吸取教训。所以合作社到目前做得非常好,在当地成为和煦模式。

  和煦模式具有一定的地区影响力,这个规模化使得农民真正受益。合作社以屯为单位核算,这和公社时期有点像,也就是按照原来生产队的规模,并没有把它放在整个合作社结算。在合作社里,合作社的主要干部也就是村里的书记、村长和会计,他们三个没有收一点管理费,完全是为人民服务,无偿奉献。屯干部是有一些报酬的,一亩地两块钱。

  一个特别的现象是,合作社是集体经营了,但它没有一点集体资产和集体积累,也就是它还没有合作社应有的公积金、公益金。为什么没有?这又涉及我们改革三十多年积累的负能量,老百姓信不着干部,觉得把钱全部分了最好。钱全部拿到我手里,你需要钱,我可以从里面往外拿,我拿到手里,我托底。那么干部怎么看?他们认为既然老百姓要这样,就只能都给他们,希望几年之后能说服。合作社现在看起来运作很好,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个是农机的问题。上万亩的运作是要请大农机的,可是因为合作社没有集体资产,这些大农机全部要到外面雇。雇农机不仅是钱的问题,还有关系问题。农闲的时候,这些机器都闲置,农忙的时候,这些机器又不够用,大家就要去抢农机,这时候就要求人,托关系。合作社也需要找关系才能请到农机。为了推动合作社规模经营,黑龙江省有一个千万元农机合作社的项目,需要合作社出400万元,省里匹配600万元,最后给置备一套价值千万元的大型农机具。有了农机之后,合作社就能和规模经营完全接上。400万元谁来出?普通老百姓出不起,村里大户不愿意拿。合作社领导和我一起算了笔账,要千万元农机合作社运营有效的话,大概需要30000亩作业面积,整个合作社有14000亩地,因此除了耕种合作社自己的地,还要去外面代耕。假设有30000亩地,减去各种作业费用、折旧等,一年能够拿到100万元收益,也不错。100万元分给出了400万元的出资人,他们一年收益40万元。我们可能觉得不错啊,但是当地信用社存款利息是8厘多,民间的存款利息是一分,所以大户们一算,存起来也能拿到40万元,还没有风险,而投资给合作社还有风险,所以大户们不愿意出这400万元。合作社完全没有固定资产,完全要老百姓贡献,这就有困难。贫富分化就变成这样一个影响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

  合作社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自己没有加工,因此卖粮难。玉米收获以后需要脱水才能卖,不脱水的玉米储藏期非常短。粮商会利用你没有脱水能力来压价,没有加工,合作社就没有市场谈判权。

  第三个问题是抗风险能力。和煦村周围基本上都有大公司大农企来包地,资本下乡给农民的地租是400元一年,一包5年。在这种情况下,和煦模式只能赢不能输。它每年成绩好,农民就能跟着走,一旦做砸了,能否合作起来,就变成一个大的问题,所以合作社要承担所有合作的风险。我碰到一个农民,他虽然觉得合作好,但是他说:“一旦和煦一年歉收,干部能陪你么?现在种地和毛主席时代不一样了。”人民公社时期种地有灾有难,上面能补贴,能保住你吃饭,可是现在种地亏了干部是赔不起的。在一个小范围,以一个孤岛之力怎么能够抵抗风险呢?因此在合作社内部就出现争论:单干好?合作好?还是干脆把地给资本下乡,反正省心出去打工好?

  我总结一下和煦的成就。第一,老百姓增收了,比把土地转包给资本经营要好得多。第二,完成了从个体经营向集体经营的转变,而且规模经营的好处、协作的好处都给了百姓。第三,尽管它存在的时间还比较短,但和煦模式的出现开始有了带动效应,周围其他的村也想要效仿。当然村干部领办合作社的也不是和煦一家,而且干部领办也不一定成功,当时开始试验的时候,还有别的村,但没有成功。和煦的意义就在于它让周围的农民看到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所以和煦的存在就是当地的旗帜,这样的话,资本下乡就不能一家独大,形成完全垄断的势态。

  然而,今天集体经营的生存环境已经和80年代不可同日而语了,资本下乡已成包围势态。集团化企业进入农业可以在全产业链里获取利润,而合作社只能靠生产这一环节获取收益,这是不平等的竞争。和煦合作社已经有了一个小胚胎,可能从集体经营成长为集体经济,可是整个大环境是资本下乡的,这样这个胚芽能否成长是一个大问题。这个大问题牵涉的就是中国农村、中国农业的发展道路问题。


  徐俊忠:建构农村经济有机体的一种可能

  首先我要讲一下人民公社究竟是怎么来的。实际的过程是土改以后,共产党推动互助组,进而就是初级社、高级社,然后出现了高级社的联社。从对当时文献的考察和对经验材料的梳理,我感觉有一个东西不能忽视:就是在新中国领导人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中国农村人多地少,尤其南方农村人均土地很少,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种田。但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当时中国的农业生产力包括生产条件又很差,工业化压力巨大。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都论述了中国的出路在于实现工业化。这个观点在朝鲜战争以后空前强化。你看,就是在这场战争中我们才对“军事工程”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和紧迫感。战争还没打完,陈赓马上回国筹办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因为这场战争可不是跟蒋介石的军队打,主要对手是以美国为首的许多世界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的军队。实际上,朝鲜战争对于中国走什么发展道路、经济战略的选择等的影响是极大的。这场战争一打,本来就很强烈的工业化追求就空前高涨,罗必良教授说我们搞集体经济是为了工业化,这是有道理的。但可能还有另外的重要因素,就是中国农村社会和农业自身的发展问题。

  当时,农业生产条件很差,农村人口很多,那么多人种粮食,又只能种出那么一点点粮食,还经常挨饿,这是很糟糕的。怎么办?中国共产党在进行土改,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实际上造成了很多超小小农。我在台湾听他们讲,台湾是小农社会,但大陆与它一比,我们这个小农就更小了。台湾每个农户的农田至少还有1公顷多一点,我们许多农户就那么丁点田,根本无法解决农民的问题,也无法满足国家对于农业产品,包括粮油棉产品的基本需求。当然,这些东西可以进口,但国家在工业化压力下,有点钱也要进口工业设备,况且当时也没有多少外汇。怎么办呢?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思维传统,也依据“延安经验”,推动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合作化的目的是多样的,如发挥集体力量兴修农田水利、拓荒造田、平整土地等。这些都是在贫穷和生产条件不好的情况底下的劳动积累。你不组织起来,这些事情根本就没办法搞,这等于你还得在既定的恶劣条件下去进行农业生产。还有一个就是发扬中国农村的“兼业”传统的问题。中国农村由于人多地少,小农业兼搞家庭小手工业是维持生计的一种策略。通过组织起来,理论上可以进行分工,有人种田,有人搞农田基本建设,有人搞副业或小手工业,甚至搞商业,这样就能实现多种经营。许多地方的农民把山上的野藤一砍一编,就是一个个小箩筐,就可以卖到国外去换钱了。中国农村早期的“草根工业”就是这样起来的。所以,这种设计,说穿了就是由于穷,是一种穷则思变的办法。其实质就是在几乎没有别的可以利用的因素条件下,如何利用这个向来被视为压力的巨大人口,转化为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的问题。把农民“组织起来”就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基础性条件。所以,这是一个非常积极和进取的办法。

  当时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合作化没搞以前,许多地方人浮于事,劳动力过剩,因此有人断言,合作化以后通过分工合作,会节省劳动力,因而一定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劳动力剩余问题;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合作化搞起来以后,许多地方出现劳动力不够用的问题。为什么呢?就是组织起来以后,干了许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大活,或者叫工程,田也要求种得精细了,有不少地方还搞了多种经营,毛泽东把这种情况概括为“精耕细作,多种经营”。于是就出现了动员“半劳动力”出来干活的问题,这就包括上了年纪但身体还硬朗的老人,主要是妇女。妇女由此也成为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所谓“妇女能顶半边天”,就是在这个时候提出来的。正因如此,当年毛泽东搞《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时候,有一条专门讲计划生育的问题,但合作化一搞,劳动力不够用了,计划生育也就没有抓得那么紧了,因为毕竟还需要劳动力嘛。

  可以说,在当时毛泽东的眼界里头,集体化后的中国农村发展的应有常态,除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之外,就是“精耕细作、多种经营”。大家可以看一下毛泽东主持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其中就有很多推荐搞多种经营的案例。50年代,他还就多种经营的问题,专门给省委书记们写信,说如果不重视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农民生活的改善而犯很大的错误;以前中国农业不仅水平低,也很粗放,现在农民“组织起来”以后,普遍搞“精耕细作”,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总之,“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就是当时农村组织起来以后,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后来人民公社正是沿着这种思路展开的,它提得更加全面,所谓“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

  大家都认定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好”,其实,他不是这样讲的,他是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涉及的是对于名称的选择问题,而不是直接的价值判断。为什么“还是叫人民公社好”?当时毛泽东很反感我们党内许多人在经济工作中,尤其是在工业、计划和文教卫生等领域照搬苏联的做法,说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教条主义”,所以在农业方面,他就讲,我们不能把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搞成像苏联那样的集体农庄。苏联集体农庄只搞农业,不搞工业,农业还搞广种薄收。中国农村人口那么多,地又那么少,既没有本钱搞广种薄收,也不能搞成纯农业的生产,因为确实没有必要那么多人去种田。所以,当他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时,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是出于所谓的“公社”情节,或是对“一大二公”的迷信之类的,而是因为“人民公社”这个名称没有业态的限制。你管它叫“集体农庄”,或者叫什么“农场”之类的,都是以“农”为标示的,这既不符合当时许多农村集体组织的实际,更不适应未来对于农村产业发展的引导。后来,毛泽东很得意地说,这个人民公社搞工业,现在的水平还很低,以后发展了会很有前途;它发展起来不仅可以活跃城乡经济,在农村内部实现“以工补农”,改善农民生活,壮大集体经济,而且还可以创造“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镇化”的条件,避免大批农民向城市“盲目流动”,重蹈西方工业化、城镇化的老路。因此,毛泽东说它是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人民公社”也在这一意义上被赞誉为“金桥”。

  后来的情况变化是很不顺利的。1958年开始大搞社队企业,后来变成一窝蜂,鱼龙混杂,造成了乱局,于是就要来收拾这个“乱局”。我们以前讲社会主义建设中有“两条路线”,就天然地联想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太狭隘了。中央当时一线的领导人一开始实施整治,首先砍地方工业,尤其是社队企业。因此就有一系列的文件不断地说,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不能办企业。已经办的怎么办?那就分情况,关、停、并、转吧,总之要与公社脱钩。似乎农村人民公社横直只能搞农业,不能搞工业。当时有一个典型说法,说办社队企业,弄了这么多人脱离农业生产,这么多人要吃粮食,加剧了粮食供给的压力,因此,必须下马。后来那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也就是“六十条”,就明确规定人民公社不能办工业,我把它叫做“去工业化”。其实你看由陈伯达起草的那个“六十条”的版本,还是可以让人民公社办工业的,因为他觉得这是人民公社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但在后来的修改中,就变成不能办工业了。我认为,这样一来,人民公社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甚至认为,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处置,是造成毛泽东对于一线主持工作的领导人,尤其是刘少奇、陈云不满的一个方面,因为这种去工业化处置的主要就是他们。其实,反对社队企业发展在当年中央某些一线领导人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先念还讲过,强调公社工业是光明灿烂的希望所在,不见得对。陈云也接着这个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一个资本家是这样搞的。改革开放使社队企业异军突起,许多人觉得是新生事物,其实这正是毛泽东一直努力为之奋斗的。1962年人民公社虽遭到去工业化处置,但毛泽东并不死心。“五七指示”就讲,有条件的农村也要由集体办一些小工业。这实际上是带头“造反”,明显地违反中央文件原来的禁令。到了1975年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前夕,浙江有一个县的银行干部给中央写信,希望中央在这次全国农业学大寨的会议上取消1962年禁止社队企业的规定。毛怎么处理这个“人民来信”呢?他把这封信,连同华国锋要求湖南省委支持社队企业发展的信,还有1974年《河南日报》发表的关于巩县回郭镇人民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一个调查报告,一并批转给主持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希望把这些文件印发给在京的中央同志。这实际上促使社队企业发展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局。正是有了这个批示,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期间就大讲特讲社队企业。这次会议后,中央设立了社队企业局,并提出把社队企业列入国家经济计划的序列,社队企业由此有了户口。后来华国锋、陈永贵在毛泽东去世后,继续大力推行社队企业的发展。

  我讲这一段历史就是要说明,毛泽东心目中的人民公社与后来被去工业化以后的人民公社是两码事。这两天大家讨论人民公社的效率问题,我认为,一旦对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它的效率一定是不高的。我讲的是效率的显示。当组织公社只能去种田时,所有的产出主要就在那几亩田里。还有一个统购统销的因素。大家知道,所谓统购统销有“三定”,即定品种、定产量、定价格。这样一来,几亩田加“三定”,就决定了不可能有太多东西拿出来分配。折成货币形式,就少得可怜,但是由此说它没有效率,也太简单化了。即使去工业化后,借助人民公社的体制,还是做了很多无法在当时的分配中显示出来的好事的,包括直到今天农民还在享用的农田水利设施。有材料说,当时修了8万多座水库、几百万座水坝,这都是实实在在的贡献。所以,当我们一概而论地讲那时候的人出工不出力、劳动没有效率的时候,我觉得我们的良心是有点问题的。当时的口号是:先治坡后治窝,先生产后生活。当时农民的低收入,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奉献,尽管不一定是自愿的,但毕竟为后人留下了很多东西,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感激。还有赤脚医生、普及基础教育等等,都是借助这种体制实现的。因此,讲农村人民公社问题,我觉得应该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当然,有没有出工不出力的?我想一定是有的,有些地方甚至会很严重。根本的问题还是人浮于事,因为农村被去工业化后,剩下的就种那么点田地了,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多人种地,出工不出力,消极窝工、怠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的话题。

  下面简要谈一下关于建构农村经济有机体的可能选择问题。我非常欣赏罗必良教授报告中提出的方案,严海蓉教授讲的案例也很有启发。我这里用的概念是有些模糊的。什么叫农村经济有机体?经济有机体的对应面就是“堆积物”。我们现在的农村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相同的小利益体,这种小利益体彼此之间很少或者没有共同利益。每家每户就是一个小的生产单位,农村就是由这样一个个小生产单位组成的堆积物。这样的堆积物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经济上的联系,差不多是历史上有人形容过的那样,是一袋马铃薯。农村变成一个堆积物的状况,为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政府的治理等都带来了许多麻烦。我们现在许多地方还把农村叫做集体,甚至叫做集体经济,我想它与以前的集体或集体经济概念完全不同了。这个集体不再有内部的分工合作,不再是一个经济上的共同体,无非就是弄一个口袋,把马铃薯装进去,这个口袋的口子如果扎不紧,马铃薯就四处散落了。以前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为了解决效率的问题,解决生产的问题,但它如何与市场衔接的问题并没解决,因此,生产和再生产的循环就不畅顺了,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考量为什么现在的农村会变成这样一堆马铃薯,这一过程有两个节点。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泛化。说这是改革,我也努力想把它理解为改革,但我觉得主要的方面还是向传统的回归。“联产”意味着你必须首先根据国家统购派购的任务所规定的特定“产品”去种植,“承包”则是你既要承包向国家缴纳土地税收和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又要承包向集体缴纳各种“统提”指标。不管如何,农民在这种条件底下,不存在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因为通过国家的“统购派购”制度设计,农民的生产有着与被政府控制的市场接轨的特殊方式。但是,从1985年国家逐步取消统购统销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种植什么,有自主权了,但是其价值的实现必须自己到市场去。目前的情况就是一家一户的那点小田地所种的东西和市场无法接轨,这样价值的实现就有问题了。

  前些年广东和全国许多地方都在讲“农超对接”,但能对接起来吗?根本接不起来,因为谁会去面对一个个小农户收购品质、品种都难以统一的农产品呢!那个交易成本根本就难以承担。所以,现在如何使一盘散沙的农村,使一个个以农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得可怜的经济体和市场接轨,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变得既不联产,也没承包,就剩下一个家庭经营了。是否有出路呢?我认为还是有的!

  我有一个构想,就是组织区域性的农民合作社,让合作社以市场方式去承担农村主要供销业务,并在政策支持下,经营农村的金融、协办保险,并以此为抓手,为个体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从而在农村建立基于共同利益的经济有机体。这样可以保障农村的各种商业性利润不被城里的工商业资本吸走,而是留在农村里面,滋养和回馈农村。也许这样,我们就有可能逐步弥合农村的分立化,逐步建构一个经济有机体。这种区域性的农民合作社与所谓的专业合作社不同,与以往的集体经济也不同,是以市场方式运行的,不与主流的家庭经营政策相冲突,甚至可以说是对它的补充和完善。


  麻国庆:作为社会组织概念的人民公社与集体经济

  海蓉这里涉及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现代农村社会里,东北区域种植替代的过程和它本身自然条件是联系在一起的,当大豆种植变成玉米种植的时候,对这个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觉得结合何明老师他们云南大学很多老师做的云南民族地区植物种植体系的更替对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影响这一研究,会更好地从文化与社会的层面来看待东北的种植更替的问题。另一个让我想到的问题,就是植物的更替过程的选择是农民自身的选择还是政府引导的。在欧盟,农民种什么是由欧盟定的,是有计划性的,农场主来选择种子,种何种植物是没有自由性的;反过来,在中国,个体性的选择很自由,但它抵御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而海蓉的报告应该强调的是当传统的这种小规模家庭经营转向以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的时候,把经营模式纳入到一个集体的轨道里面,这个集体应该是一个利益相关性的集体,不是传统的集体主义色彩的集体。这种集体的合作社和我们说的集体经济本身或者集体意识本身是不一样的。我觉得这个集体还没出来,出来的是一个类似于利益的组合关系,而且是一个零配件的组合关系。有没有成为一个集体的运营,现在处在实验状态。由此我想在整个过程里,延续何明老师昨天讲的一个问题,就是乡村发展的背后有人性的问题,人性本身对他们自身的判断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的问题,包括农民本身如何看待这个集体的概念;对于合作社的问题以及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度本身与其选择有很大的关联。由此我想到,这种研究给我们带来的启发是,对于不断地“破土而出”的中国社会的研究而言,土地制度的研究是我们认识快速变迁的中国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它本身和区域社会的关系怎么结合在一起,人地关系的问题到了地方社会,土地本身所承载的社会性和文化性的功能,又成了一个问题的起点。事实上,改革本身就是“破土而出”,所有的机制都是破土而出的,“破土”本身也是一种乡土性的社会中的传统遗产。到今天面临市场的选择和调整,这种以“土范畴”为基调建立起来的乡村社会,会如何回应市场体制的挑战?

  海蓉的报告让我感到当地农民的组合方式,有点接近日本。日本农协的机制一直延续到现在。在我调查的日本长野的村落,整个村里农民的主要经济,从生产到销售都是农协来协调的,农协会长要定期选举,每家每户都要来投票,以家庭为单位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或许应该是中国农村社会在面对市场的挑战时的一种自主性的选择。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东北的农村出现这样的情况确实和它的土地资源大面积经营有很大关系。我在大小兴安岭调查鄂伦春社会时,一家几百亩地是非常正常的。但很多鄂伦春人不会经营,只能请外面的汉族、达斡尔族等来承包,承包分上打租和下打租。上打租就是不管收成多少,一次性付清租金,而下打租就是根据收成来分配利润,包括生产的粮食要给他多少,或者给多少钱,有很详细的算法。这种模式在东北包括现在的朝鲜族的地方也存在,即代耕的群体越来越多样化。在像延边朝鲜族的地方,三分之一以上的劳力全部外出打工,包括相当多的跨国打工(到韩国)。农村剩下土地怎么办?市场的力量似乎并没有直接影响到这些地区迫切需要新的组合形式。当然围绕着土地问题背后,在多民族地区也会与民族问题发生直接的关系。所以,关于东北的土地研究,如何与这一区域的民族地区进行比较,应该是今后我们需要拓展的地方。

  另外刚才徐俊忠老师所讲的问题,让我想到一个传说,那就是牛郎和织女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常用它来比喻农业和工业之间关系的问题,就是费老说的城乡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说中国文化传统本身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相辅相成的,这是中国的文化,也是我们今天说的工业和农业互相补充的模式,当然在传统社会以农业为主。到了革命之后,还是承接了诸多中国文化的烙印,并不是说革命把传统彻底打破了。在1949年之后,革命的遗产相当多地接受了传统的遗产,并不是简单地把社会断裂掉了,事实上社会很多东西都在延续。在这个范畴里面,讨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本身,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概念到底是党史的概念、当代史的概念,还是社会组织的研究概念;如何把一种类似于党史的文本的研究和我们人类学、社会学所做的经验的研究,进行有效的对接。我们在乡村社会做调查,经常会遇到徐老师提到的问题。徐老师丰富的文献功夫,可以丰富我们在调查中对于这一时期研究的政策层面的知识体系。我们在调查中看到,一种政策的出台到底对农村社会产生什么影响,将文本、情境与行动等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会把小社区的研究与大社会的关系处理得更好,做到部分与整体的有机统一。另外,从徐老师的研究里,我感觉到,强调公共性与公共产品的理念,是人民公社的最大利好。

  最后,综合起来我想进一步展开讨论的是:传统上一盘散沙的农民和市场接轨的时候,能不能构成一个有机体?到底是经济有机体还是社会有机体?如果没有社会有机体的组合,区域性的农村合作社很难持续和发展。中国现在的农民也不可能是传统意义上“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13他们会理性选择自身的发展路子,农民发展的本身是发展的最大动力。


  卢晖临:打开视野看“效率”

  海蓉报告的案例,还有很多细节我都有兴趣了解,譬如土地是否参与分配,劳动投入怎么算,但初步判断,还很难说它是一个集体,顶多是一个因利益而暂时结成的经营组合。它所面临的困难恰恰让我们看到了过去存活过的集体制度的潜力。刚才讲到这个合作社在资金合作方面的困难,它没有任何集体资产,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原因是大家对干部不信任,这个困难让我们看到集体制度终结带来的恶果:历经30年的摸索,付出沉重代价才艰苦积蓄下来的资源、物质基础和社会资本基本上在80年代丧失殆尽。即便这个合作社能够解决资金难题,它要想进一步发展,仍然会面临与80年代、90年代初不一样的严苛环境。80年代南街村能够利用农产品加工进一步推动工业发展,而今天的合作社面对大资本主导的市场结构,发展的空间非常有限,从农业走向工业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徐俊忠教授刚才说到,人民公社制度规划的农村发展一定包含了工业,如果说50年代、60年代中国乡村工业的不发展是当时历史条件、国家重工业战略等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的话,那么,今天农村工业发展不了,恰恰是缺少了组织和制度的框架。这个案例能让我们反过来思考人民公社的组织和制度潜力。

  徐老师的报告提供了一个看待人民公社的历史的视角。我们今天评价人民公社制度,一定要回到历史背景中去,譬如刚才徐老师介绍人民公社制度设计的原初想法,他讨论了这个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为什么没落实的历史背景:当时的冷战局势、国家采取的工业化战略,等等。在那种历史背景下,有限的农业剩余要支持重工业的战略,一直到70年代初期之后,才开始有所改观,用这种历史的视角看问题,就能看明白。

  下面我想利用这个机会讲讲和集体经济相关的几个问题。第一是效率的问题。讨论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的效率问题,经济学的标准算法是劳动力的投入和产出,产出基本上是粮食的产出,他们搜集数据建立模型,得出农业停滞或者下降的结论。我想说,这样的计算方式过于简单了,如果视野打开一点,就不难看到更广义的效率,譬如,当时的集体经济对于国家工业的效率,曹锦清老师书里描写过生产队的窝工现象,到最后工分贬值,这是必然的,由于无法进城,大量劳动力投入到那么有限的土地上面,必然窝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生产队当时的窝工是人民公社支持国家工业化战略付出的代价。如果打开视野,我们还能看到延后的效率,农业基础设施的兴修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往往不能在当下立即体现,而需要在一个更长的时段才能观察到。打开视野这样看效率问题,虽然很难用量化的数据得出清晰的结论,但可能看问题会更加平衡。

  第二是市场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关系问题。一些“明星村”出现在改革开放时期,对这些“明星村”的研究似乎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为集体经济村庄提供了机会。这个问题该怎么看?集体经济村庄像一艘艘航船,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打造的航船,它们和过去的航船不一样,不属于某个船长或者船主,而属于船上的所有人。大家都在一条船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当然这并不能保证航船上的人一定齐心协力,在领导人清廉能干、制度设计明辨责任和权利的情况下,航船往往获得前进的动力,如周家庄;但在领导人不能服众、制度设计中大锅饭问题严重的情况下,航船更可能因内耗而停滞不前,如实行承包制之前的小岗村。最重要的是,在人民公社时期,这些航船基本上是在相对风平浪静的海域或河道航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家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有对农村索取的一面,但是在其他方面,外部环境还是非常友善的。而随着承包制的实行,集体经济瓦解,与之前的航船相比,独立经营的农户如同一片片小舢板,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勉力支撑。而少数坚持集体经营的村庄则凭借自身的强大实力,抢得市场竞争的先发优势,其中一些“明星村”甚至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然而对于这些一时风光的“明星村”来说,置身于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随时可能遭遇灭顶的风浪和倾覆的暗礁,外部不再是友善的环境,不做大做强就意味着可能由兴转衰。

  第三是集体经济与共同体的问题。这两天的讨论,很多都强调了将集体经济看作共同体的重要性。我想说的是,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共同体,与历史上存在过的其他很多共同体还是有着重要的区别。比如说宗族,它超越了单个家庭,将有着血缘关系的众多家庭凝聚、团结起来,并在一定范围内为宗族成员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然而,像宗族这样的传统共同体,都没有触动小家庭作为独立生产主体这一核心,它至多是在分配领域发挥一点损有余补不足的作用,无法阻止经济领域里不断加大的分化。集体经济共同体首先是经济上的共同体,它杜绝了经济领域两极分化的可能性,然后才是生活共同体、道德共同体。

  第四是集体经济和人性的问题。曹锦清和何明教授都有讨论,我觉得是非常有意思的话题。在我看来,人民公社制度建立的过程就是一个和既有的人性作斗争的过程,人民公社的问题很多也是出在这个方面。今天罗必良教授讨论了自留地和集体大田之间的劳动效率差别,说自留地的效率是集体大田的6倍,这恐怕夸大了,但自留地效率高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每个社员都是社会主义新人,被集体主义精神所装备,就不存在自留地比大田效率高的现象。可见,自私的人性没有被集体经济彻底改变。当然,我们知道人性是没有办法抽象讨论的。当我们说“自私的人性”的时候,并非说人性的本质必然自私,而是就具体的社会和历史条件而言的。当新中国建立集体经济的时候,面对的是经过两三千年小农生产方式培养出来的数亿小生产者,也必然要和这种生产方式之下的人性积习作斗争。曾经在1956年于浙江永嘉推行“包产到户”的李云河在他后来出版的《中国农村户学》一书中有这样的感叹,“地球上有两个磁场引力最大,第一个是地球磁场,家庭是人间第二大磁场”。他讲的家庭的磁场就是家庭所产生的私利的吸引力。在建立人民公社过程中,早期我们用暴力,付出伦理的代价,虽未能彻底改变“自私的人性”,但确实把私利约束到非常小的空间里,比如说约束到占耕地5%的自留地的空间里。像周家庄这样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村庄,由于农业、副业、工业多业并举,窝工现象并不严重,加上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精细,领导一心为公起带头作用,在长期的集体生产过程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种新的人性积习在生长。80年代初讨论分田单干的时候,周家庄人普遍反对。事隔三十年接受我们的访问,很多人给出的理由是“集体生产省心,队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操那份心”。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说法,值得将来做更多的研究。


  严海蓉:我们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生产体制

  麻国庆老师讲的土地承载的功能问题,可以再展开一下。土地所承载的功能一定是在一定的生产政体的条件下才能发挥的,我们现在做一个食物主权的网络,我们认为土地所承载的不仅是经济功能,还有社区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所以当我们把土地只是看做承载经济功能的时候,就把它简约化了,这是一个问题。土地长久以来承载着乡土性,资本下乡也在扼杀这个功能。很简单,资本下乡不需要乡村的农资店,完全是公司从外面调进来,所有资本下乡的村庄,农资店都消亡,农民也不需要买农资了,农业由大公司经营。我调研的村屯通常只有三分之一的劳力还在从事农业,其余的都外出打工了,但是资本下乡以后,这三分之一的人也呆不下去了,也需要外出打工,村屯的小吃店、杂货店全部关门,村里现在没有人,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在资本下乡的生产政体下,农村在消失,村庄在消失。

  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片面的效率观。在21世纪面临能源短缺、全球气候变暖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引进新的、比较全面的效率观:能源效率观、生态效率观、营养效率观。旧的效率观主要看劳力的投入产出,这个效率观不仅片面,而且有误导作用。产量不等于营养,现在世界粮食产量在增加,但是越来越没有营养。美国、英国都有食物的营养追踪研究,两国的研究都发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很多农作物的营养含量都在下降。所以,如果我们改用综合效率观,看生态保护怎么样,能源消耗率有多少,营养产出有多少——这样一个综合的效率观可以使我们重新思考和选择我们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生产体制,什么样的生产体制可以让农业发挥它的多功能性。


  (录音整理:杜园园、朱亚坤、张龙)

【注释】
①张仕东:《60 年东部村庄发展记录》,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年版。
②中共洪湖市HL村委员会(编):《HL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学习读本》,第148页。
③叶书记:《我是怎样在村支书岗位上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2004年4月16日),打印稿。
④同注②,第16—17页。
⑤同注②,第51—53页。
⑥《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民企寿命平均2.9年》,网易网,http://biz.163.com/05/0701/03/1NHUB23G00020
QFC.html。
⑦参见张小军:《文化经济学的视野:“私有化”与“市场化”反思——兼论“广义科斯定理”和产权公平》,载《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⑧张五常:《共有产权》,载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张卫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⑨C·恩伯、M·恩伯:《文化的变异——现代文化人类学通论》,杜杉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⑩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冯兴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11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周立群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叶善蓬:《新中国价格简史》,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17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3页。
王景新:浙江农林大学中国农民发展研究中心( Wang Jingxin, Center for China Farmers’ Development, Zheji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彭海红: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Peng Haihong, Academy of Marxism,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老田:自由学者(Lao Tian, Freelance Scholar)
潘毅: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Pun Ngai,Department of Applied Social Sciences,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龚云: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Gong Yun ,Academy of Marxism,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马翀炜: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Ma Chongwei, Center for Studies of Chinese Southwest’s Borderland Ethnic Minorities, Yunnan University)
张银锋: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Zhang Yinfeng, Institute of Sociology,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刘民权: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中心(Liu Minquan, Center for Huma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Luo Biliang, College of Economic &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张小军:清华大学社会学系(Zhang Xiaojun,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曹锦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Cao Jinqing,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严海蓉: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Yan Hairong, Department of Applied Social Sciences,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徐俊忠:中山大学哲学系(Xu Junzhong,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Sun Yat-Sen University)
麻国庆:中山大学人类学系(Ma Guoqing, Department of Anthropology, Sun Yat-Sen University)
何明: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He Ming, Ethnic Group Studies Institute, Yunnan University)
卢晖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Lu Huilin,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Peking University)
责任编辑: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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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龙翔五洲 2015-1-31 23:47
讨论集体经济村庄这个课题很好,但是这个讨论会对以粮为纲的规模化集体农业的研讨是实在欠缺。

在农村改变土地承包的小农经济模式,在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以土地和劳力入股的股份制的专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农业企业,经营以粮为纲以农业为主的生态种植业、养殖业、禽畜业、林业、手工业、食品加工业、制造业、物流业、供销业、旅游业等多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因地制宜地逐步发展大农业,农工联合企业和农工企业集团,以便推行大农业的机械化作业和农村水利化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逐步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国家继续对农村实行优惠倾斜政策,继续免征农业税。鼓励农村青壮年劳力为农业现代化做贡献,逐步发展符合农业合作化的就地就近农村城镇化(住宅和生活设施的相对集中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大农业发展的需要),减小城乡差距。 ...
引用 redchina 2015-1-2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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