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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驻队干部驳斥《老农民》

2015-1-31 00:3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11| 评论: 0|原作者: 老骥|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本来我是不想看《老农民》的,因为我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辈子,几十年里几乎天天和农民朋友打交道,我太了解他们了。《老农民》无非是标榜农村改革,这对我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不感兴趣。



  本来我是不想看《老农民》的,因为我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辈子,几十年里几乎天天和农民朋友打交道,我太了解他们了。《老农民》无非是标榜农村改革,这对我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不感兴趣。但是,后来我发现网上对这部电视剧进行了猛烈的抨击,甚至有网民将其归纳为193个胡说八道,这引起了我的好奇。为了一探究竟我才调看了它,重点观看了被网民批判最厉害的文革时期的人民公社片段,看后不禁令我哑然失笑,原来“金牌编剧”高满堂果然是个胡说八道的主。不过让我不解的是,这样胡编乱造的电视剧居然被媒体吹捧为“史诗”,不但通过了广电总局的审查,而且还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为此,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以亲身的经历对《老农民》进行必要的驳斥,以正视听,以防谬种流传。

  我工作的地方是河南信阳的一个革命老区县,从1971年开始到退休,一生都在农村基层工作,一辈子与农民朋友打交道。先后干过卫生防疫工作,担任过人民公社的党委常委、革委副主任,被评过县劳模。既经历了文革时期也经历了改革时期,对两个时期的农村、农业、农民了如指掌。特别是文革时期,我在人民公社工作,在大队和生产队驻队长达十余年,经常和社员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对他们的酸甜苦辣感同身受。正因如此,《老农民》哪个地方胡说八道,我一眼就能看穿。现在,对其细节的东西不予计较,仅就大的方面驳斥如下:

  一、割资本主义尾巴是真的吗?

  至今我都不明白什么是“割资本主义尾巴”,因为文革期间信阳地区从来没有搞过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其实,割资本主义尾巴是在粉碎“四人帮”后才出现的一个罪名,然而在全国也找不到一件正儿八经的实证,不信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它连一个正式的解释也没有。《老农民》的剧情,割资本主义尾巴是麦香岭大队革委会副主任韩美丽带着几个造反派,佩戴毛主席像章和红卫兵袖标,按照上级的指示:不准在黄河捕鱼出售;不准种黄烟;不准社员自己养母鸡;不准社员自己养母猪;连坟地里的枣树也要砍掉;还不准办庙会。说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尾巴都必须割掉。为此,电视剧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双方的激烈斗争,煞有介事地极尽渲染之能事,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这都是瞎编的。不要说我工作的地区没有这种现象,可以说在全国也难找这样的典型,因为这样搞是违反中央《农村人民公社60条》规定的。1962年9月27日,由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由党的八届一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60条.》规定如下:

  第五章社员家庭副业

  三十九、人民公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它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它们的助手。在积极办好集体经济,不妨碍集体经济的发展,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应该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家庭副业,增加社会产品,增加社员收入,活跃农村市场。

  四十 、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以下的家庭副业生产:(一) 耕种由集体分配的自留地。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 ,归社员家庭使用,长期不变。在有柴山和荒坡的地方,还可以根据群众需要和原有习惯,分配给社员适当数量的自留山,由社员经营。自留山划定以后,也长期不变。(二)饲养猪、羊、兔、鸡、鸭、鹅等家畜家禽,也可以饲养母猪和大牲畜。为了发展养猪业,以便给集体经济提供较多的肥料,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生产队可以按照本队土地的情况,经过社员讨论,拨给社员适当数量的饲料地。 这种饲料地,应该尽可能利用现有的闲散地或者小片荒地。 (三)经过生产队社员大会讨论和公社或者生产大队批准,

  在统一规划下,可以开垦零星荒地。开垦的荒地一般可以相当于自留地的数量,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可以少一点,在人多地少的地 方也可以略多一点。 开荒绝对不许破坏水土保持,破坏山林,破坏草原,破坏水 利工程,妨碍交通。 社员的自留地、饲料地和开荒地合在一起的数量,根据各个 地方土地的不同情况,有多有少,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占生产队 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 ,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 。 (四)进行编织、缝纫、刺绣等家庭手工业生产。 (五)从事采集、渔猎、养蚕、养蜂等副业生产。 (六)经营由集体分配的自留果树和竹木。在屋前屋后或者在生产队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果树、桑树和竹木。这些东西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经营家庭副业, 使用集体所有的牲畜和工具等生产资料 的时候,都要付给集体以适当的代价。

  四十一 、社员家庭副业的产品和收入,都归社员所有,都归社员支配。在完成同国家订立的定购合同以后,除了国家有特殊限制的以外,其余的产品,都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生产的农产品,不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集体分配的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

  四十二 、人民公社各级管理委员会,对于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应该给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不要乱加干涉。同时,又要教育社员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积极参加和关心集体生产,不损害公共利益,不弃农经商,不投机倒把。对于生活困难的社员,生产队应该在家庭副业方面,例如养猪、编织等,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增加收入。 四十三 、人民公社各级组织、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 和国家指定的国营企业,可以根据社员自愿和公私两利的原则, 分别采取加工、定货、代购原料、代销产品、

  收购产品和公有私养等适当的方式,帮助社员家庭副业生产的发展,并且使家庭副业和集体经济或者国营经济联系起来。

  我亲眼目睹了这些政策的认真贯彻和执行:社员们家家户户都养有成群的鸡鸭鹅,用它们下的蛋换油盐;每家都养有一二头猪,除了完成国家的派购任务外每家都要留一头杀年猪,腌腊肉;社员可以养母猪,而且主要是社员养,其次生产队也可以养;生产队在塘湖堰坝放养鱼虾,年根前捕捞上来分配给各家各户;社员房前屋后都栽有自留树,有乘阴树、香椿树、果树,果树多为又大又甜的磨盘柿子树;每个公社都设有集市和庙会,逢单日或双日上午开集,每年一次庙会,社员们赶集是互通有无,卖出买进,主要是售出自己的产品增加收入,社直机关的干部职工也需要赶集买菜。庙会就是物资交流大会。《老农民》污蔑这些全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都在共产党领导下,同是文革期间,为何竟是两重天呢?分明是胡扯嘛。

  我说割资本主义尾巴是胡扯还有一个根据,就是这些编造的剧情都犯了常识性错误。如:

  麦香岭大队捕黄河的鱼卖被当做投机倒把处理,这是不可能的。所谓投机倒把是指倒买倒卖,而麦香岭大队的捕鱼是黄河沿岸社员的“渔猎”行为,出售是自产(捕)自销,与投机倒把不沾边,县、公社执法人员难道连这个界限也分不清?抓投机倒把也不是警察局,应该是市管会,那时候也不叫警察,县里叫公安,公社叫特派员。

  种黄烟卖也算不上投机倒把,我们公社就种过黄烟。与麦香岭相反,社员们都不愿种,公社为增加社员经济作物的收入,力推种植。结果丰收了,但供销社嫌品质差卖不上好价钱,第二年就不再种了。黄烟的加工分两类。一是旱烟,旱烟是晒出来的,只适合社员自己吸食,种量很小,就在田边地头即可。二是烟草,烟草需装在炕楼用火烤出来,可以大量出售给供销社。七十年代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不吸旱烟,吸盒装的香烟,当时大众化的就是“公字牌”、“先锋牌”,《老农民》的自晒旱烟能卖给谁呢?卖旱烟不行只能卖烟草,烟草要用烟炕,烟炕楼像当年日本鬼子建的炮楼,而且还冒烟,这样的家伙能瞒过韩美丽和公社干部吗?

  养鸡的剧情就更荒唐了,见过栓羊栓狗养的,没见过栓鸡养的,更没见过把鸡栓在荒山野岭养的。栓养的鸡能下蛋吗?不仅不会下蛋连命都保不住,早该被野兽吃掉了。

  《老农民》的编剧高满堂其实对农村是个外行,他既不懂什么是人民公社也不懂什么是集体和单干。《农村人民公社60条》第二条规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人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河南省就是三级制。而《老农民》则不伦不类,是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牛大胆这个大队长之下没有小队长,这是根本不存在的体制,因为这种体制缺少了生产队这个基础,是无法生产和生活的。剧中的“借地”实际是单干的代名词,本应谁开荒,谁种麦,谁收获才对。可是社员们仍是集体开荒,集体种麦,集体收割,集体分配,然后个人负责交粮。除了交粮由集体变成个人外,其余环节和过去一摸一样,这样的“借地”与集体没有实质的区别,并不是单干。那么请问这偷偷摸摸的“借地”有何必要呢?又凭什么一个吃不饱一个就吃得饱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样的“借地”用的着立“生死状”吗?

  俗话说:“砍的没有旋的圆。”只要编瞎话就不能自圆其说,甚至还会闹出笑话。

  二、农民总是吃不饱是真的吗?

  农民总是吃不饱饭是贯穿《老农民》的主题,目的是为改革找理由。为此编剧不惜泼墨,极力渲染,并将一个叫马有粮的人取个绰号叫“吃不饱”,故意寒碜共产党。毋庸讳言,解放后到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民确有吃不饱的情况,甚至还发生了饿死人的现象。这是由于生产条件落后,自然灾害频仍,党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到了《农村人民公社60条》下达后,农村各项工作得以规范,这个问题得到很大的改善,到了七十年代“吃不饱”就基本解决了。不过“吃得好”还谈不上。平时社员们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顿肉,但有三种情况可以例外,一是春节,二是建房,三是栽秧,可以天天吃肉。像《老农民》演的社员连一顿肉馅饺子都很难吃上并且上级不准吃,纯粹是胡说八道。

  有一种情况叫“度春荒”往往被人与“吃不饱”相提并论,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人民公社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难免有时候征了过头粮,这时候有的社员粮食就不够吃,往往在来年青黄不接的5月份断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就需要将一部分粮食返销给社员,同时也发放救济款,叫做“钱跟粮走”。由于返销的粮食是按口粮定量,每人每天一斤大米(记不太准),对于农村人来说标准稍低,再加上计算缺粮的时间也不精准,所以个别粮食缺口大的家庭就发生了不够吃的问题,于是有吃稀,吃两顿的现象。发生春荒暂时困难的生产队也不是“等靠要”,他们在公社、大队的领导下积极组织社员生产自救,种植经济作物,饲养家禽家畜,发展“三坊四匠”,外出搞副业等来弥补。到了七十年代中期之后,对不征过头粮要求的越来越严,搞不好干部会受处分,所以再没有吃不饱的现象。

  应该指出的是,缺粮不是生产不出来,不是生产出来的粮食就不够吃,是政策没有执行好,征了过头粮。不像小岗村,是因为好吃懒做。《老农民》许多剧情都是小岗村的拓版,不过我觉得小岗村的事迹并不光彩。包括小岗村人在内的凤阳人历来好吃懒做,有“凤阳花鼓”歌词为证,至少从明朝开始,他们都是“背着花鼓走四方”的,不事生产,专以卖唱讨饭过日子。遇到一点困难就逃避,所以才会有不组织生产自救却开证明“逃春荒”的怪事。几百年来他们总是怨天尤人骂皇帝,从来不反省自己,封建社会搞不好,资本主义社会搞不好,社会主义社会也搞不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搞不好。按照他们自己的反省:“一夜越过温饱线,30年未入富裕门”,只好又跑到南街村取经,只因村领导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思想作怪,经也没念好。小岗村的懒惰让人不可思议,年年粮食亩产平均只有17斤,连种子都找不回,这在全世界也是奇迹,难找第二个,真是懒得抽筋。

  我们信阳地区改革开放前就号称鱼米之乡,这里的人民勤劳善良,并且具有丰富的饮食文化,善于烹调技艺,有四大名菜佐证:香椿炒鸡蛋,泥鳅拱大蒜,腊肉煮黄鳝,老鳖下卤罐。老百姓热情好客,我下乡和驻队时常受到他们的盛情款待,品尝这些美味佳肴。特别是春节期间,他们把来家中的公社干部当亲戚一样接待,所到之处家家户户都要给你献上一碗好吃的食物,叫做过响午、过晚上,就是半上午、半下午让你吃点东西,有糖水荷包蛋,甜酒糍粑,腊肉挂面,肉馅水饺等。每家都有一碗,主人说不吃不行,不吃完也不行,如果你不懂风俗,信了主人好客的说辞,就会被撑得肚儿滚圆,涨得难受。改革开放后有很多烹调手艺较好的人到外地开餐馆,餐馆的名字都要注明“信阳”二字,一般生意都不错。还有开起高档大酒店的,名叫“南湾湖大酒店”,并且已全国连锁,菜谱主打就是四大名菜,原料都从信阳运去。并新增了一道名菜“南湾胖头鱼”,取材于南湾水库的胖头鲢鱼和水。南湾水库建成于1955年,总库容16.3亿立方米,是信阳的一大风景区。现在信阳人烹调技艺享誉河南,名扬全国,信阳的老百姓也被公认为“吃家”。

  我说这些,是想告诉大家,信阳地区虽然是个工业落后的革命老区,但当年老百姓的生活并不像《老农民》描写的那么痛苦,那么凄惨。七十年代他们已经解决了温饱,并且在尽情的享受生活。《老农民》对人民公社的攻击和污蔑引起了他们的反感,一位姓曾的大队老支书对我说:“《老农民》演的太假了,纯粹是给共产党毛主席抹黑,我只看了一集就不看了。

  三、“大包干”成功了是真的吗?

  1979年我们县进行农村改革,全部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分田单干,美其名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称“大包干”。人民公社到底该不该解散?我的看法是,它既有缺点也有优点,对不成功的人民公社应该解散,成功的则应该保留,不能一刀切。我认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大队是可以继续办下去的,这些大队都是先进大队,生产条件好,社员觉悟高,集体观念强。对解散了的大队也不应该搞分田单干,可以退回到合作社,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改为社员家庭,真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生产模式。如果说办人民公社的时候犯了一刀切的毛病,“大包干”的时候又犯了同样的毛病。据“三农”专家李昌平调查,全国农村从1988年后统统都成了分田单干,尽管官方一直忌讳这个词汇,但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违反宪法的。

  《老农民》描写农民分田单干后,农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获得了极大地成功。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不可否认,分田单干与小农意识相结合,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田间管理更加精细化,的确能够促进增产。但这离不开人民公社打下的基础,如水利建设,化肥农药,杂交水稻和小麦、玉米、油菜、棉花等种子改良,不应该贪天之功为己有。粮食增产并不意味农民增收,当时农民增收主要得益于国家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而为了保证改革成功,国家连续多年提高粮食收购价,这的确让老百姓的荷包鼓起来,许多农民家庭翻修或新建住房。但同时也让国家财政发生了严重危机,导致了中国首轮通货膨胀。

  当时流传一首歌——“在希望的田野上”,不过实践证明田野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希望,九十年代开始,我们镇农民负担人均高达500多元,全国也大同小异,沉重的提成摊派让农民活不下去,于是,不得不背井离乡到大城市打工找生活。人民公社可以养活社员,分田单干反而养活不了农民,这个事实让力推农村改革的人非常尴尬。有人说:正是改革解放了生产力,让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可以外出打工。这是搂草抓兔子——意外收获,并不是农村改革的初衷。再说,人民公社难道就不能输出劳务?当年不也派社员外出搞副业嘛。之所以没有改革后的规模,是因为当时国家没有搞经济特区,如果有,集体外出打工照样可行,甚至更好。分田单干后假如没有经济特区,农民不能外出打工,从而缓解了矛盾,农村的“三农”问题必将更加严重,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一幕就可能重新上演。

  有人可能会用“粮食十一年增”来证明分田单干的效率,但我认为这个统计是可疑的,弄不好农业部和《老农民》有共同造假的嗜好。说这话我是有根据的,根据一,我看到农村有大量的撂荒田地,我分别询问过农民、村干部和乡政府干部,得出的结论是撂荒面积占比在20%——30%。一叶落知天下秋,估计全国大同小异,这么大的了撂荒面积能不减产吗?何况城镇化让中国的耕地面积在以每年40万公顷的速度减少,哪来的增产呢?根据二,我国原来是粮食净出口国,现在变成了粮食第一进口大国,2013年进口比上年增长了1300万吨计8300万吨。估计占粮食产量的13%左右,进口年年加码,由100多万吨增长到2013年的8300万吨。中国人口增长维持在700万人,新增城市人口1000万人,新增口粮只需200亿斤。这说明什么?说明粮食减产而且幅度很大。吹嘘粮食十一连增恐怕是政治上的需要。

  对照制度的优劣,不能光看经济指标,还要看政治、社会、治安、精神、道德、风尚、环境等综合指标。当年人民公社,干部廉洁,民风淳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社会风清气正;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绿色食品,人民身体健康。分田单干后这些方面无一不倒退,有的方面变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特别危险的是,农村社会稳定基石的作用丧失殆尽,许多地方黑社会已经取代了村支部,宗教势力、宗派门头控制了广大农民群众,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受到严重挑战。

  今天“三农”的出路究竟在哪里?城市化掩盖不了分田单干的失败和为资本下乡腾空的真相,城市可能就是农民未来的贫民窟;“三权分置”为土地兼并创造了条件,“土地确权”最终也阻挡不了土地私有化的步伐。

  总之,《老农民》是对当年几亿贫下中农的丑化,是对几百万农村基层干部的污蔑,是一部罔顾事实,搬弄是非,弄虚作假的垃圾剧,是一株反党,反毛,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也是对习近平“两个互不否定”指示的公然挑战。对这样的电视剧必须进行彻底的揭露与批判,对编剧、导演和批准上演的广电总局应追究政治责任。至于那几个主要演员,为了几个臭钱,抛弃艺德,丧失良知,有奶是娘,一副十足的“戏子”嘴脸,只会遭到广大观众的蔑视与唾弃。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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