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1975年,他在南京街頭張貼反「四人幫」大字報而坐牢3年。1979年投身民主牆運動,被稱為「南京李一哲」。因主編刊物《學習》,於1982年被捕,被控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10年。1992年刑滿出獄後,受到各種刁難和迫害,沒有工作和沒法生活,一度被迫街頭乞討。但是在他很不容易找到工作時,總是被警察趕來攘掉。1995年5月,他很不容易在浙江富市找到一份工作,但卻被警察抓他而再次失掉。7月11日,徐水良反駁公安指控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南京,要處罰他行政拘留15天一事,在南京白下區法院一審開庭,旁聽席的票由內部掌握,分給經過挑選的近40人,而關心徐水良的親友中,只有妻子一人允許進入法庭。據其親友表示,徐水良此次被拘留,與正在北京召開的婦女大會有關,是為了控制徐水良的行動。結果仍然維持公安局的懲罰決定。如果徐水良不接受這個判決,必須交750元保證金,可以暫緩執行,允許上訴。徐水良在籌借了750元交給法院後,法院通知他一個星期後拿的理由和辯解,開庭前已有判決定論,因此對上訴已不抱幻想,上訴只是為了對迫害再次表達抗議。1997年4月8日,他支持丹麥在聯合國提出譴責中國人權的提案。1997年7月15日,他一家三口獲得南京市公安局發放護照,獲准赴美國旅遊探親。1998年3月31日,他一家三口赴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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