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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家的全民性质

2015-2-27 00:52| 发布者: 徐水良| 查看: 386| 评论: 0

摘要: 从中共在中苏论战中大批赫鲁晓夫的“全民国家”以后,尤其是文革的全面专政以后,“国家是阶级国家”,是“统治阶级实行暴力镇压的机器”等等马列主义谬论,充斥中国的所有媒体和出版物,谬种流传,传遍城市乡村,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居民区,每一 ...



爱国问题评论(五)


          谈国家的全民性


       ——驳马列主义阶级国家的谬论


           徐水良


          2011-7-1



自从中共在中苏论战中大批赫鲁晓夫的“全民国家”以后,尤其是文革的全面专政以后,“国家是阶级国家”,是“统治阶级实行暴力镇压的机器”等等马列主义谬论,充斥中国的所有媒体和出版物,谬种流传,传遍城市乡村,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居民区,每一个村镇。以致号称反对中共的中国反对派人士,也往往动不动搬出这种马列主义谬论。包括曲线救共的卖国派人士,他们反对爱国提倡卖国的谬论,就完全是建立在这种马列主义谬论的基础之上。


实际上,国家只是特定人群居住、生活、占领并用武力保卫的土地。它的基本要素,居民和领土,具有完全的全民性。因此,从根本上说,从这些基本要素说,国家,为居住在在这块土地上的全民所共有。


而就国家的第三个要素主权说来,现代国家,包括中华民国的宪法,基本上都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共也不得不接受这个观点,在宪法中规定中华民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只有直线和曲线救共的派别,包括不大有羞耻感,习惯胡言乱语的方绍伟先生,反对爱国提倡卖国的曲线救共卖国派某大律师,才厚着脸皮,为中共服务,把中国说成是中共的产权。


只有在这些要素之外,国家的附属要素国家政权,才具有阶级、集团、或者家族性质。


君主专制社会的国家政权,就具有家族性质。但把这种国家说成地主阶级的国家,恐怕也是马列主义和共产党的胡说。一般的地主阶级,除官僚外,也并不参与国家的政权组织和管理。


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则具有集团性质,只属于中共卖国集团和他们的官僚太子党,不属于其他任何阶级。他们声称自己的政权属于工人阶级或劳动人民,完全是欺骗。实际上,他们的国家政权,恰恰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死敌。


历史上,接近于阶级性质的国家政权,有希腊的奴隶主民主制国家政权。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国家政权,大概应该是接近介于整个罗马公民奴隶主(不包括非罗马公民奴隶主)阶级和其中的奴隶主贵族之间的一种政权。但这里说的接近,忽略了非奴隶主自由民平民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实际上这个作用还是不能忽略的。


当代废除了黑奴制度,经过民权运动的美国和西方民主国家的国家政权,每个成年公民,不管属于哪个阶级,都有选举权。民主,就是公共权力的公有化。因此,当代民主国家的国家政权具有基本的全民性质。


当然,在民主国家,资本家和富人阶级,凭借他们的财富,占据经济方面的相当优势。但是,在政治方面,人数众多的贫穷阶级,却占有很大优势,这一点,从每个政客往往习惯于骂富人,却不敢骂穷人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美国、尤其欧洲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福利制度,也正是穷人政治优势的一种反映。你可以说这些国家在经济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部分社会主义制度,但不能像中共那样,在政治上把这些国家的政权称为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这不符事实。


当代中国是彻头彻尾的官僚权贵资产阶级卖国集团的国家政权,甚至一般的资产阶级也没有份。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攻击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完全是用自己的黑暗和污秽来污蔑抹黑他人。


除了民主国家的全民性质的国家政权之外,非民主国家中,国家的全民性和国家政权的非全民性,始终是一对严重的矛盾。解决这对矛盾,根本的办法就是肯定国家的全民性,以国家的全民性来反对国家政权的非全民性,把国家政权改造成全民性质的民主的国家政权,也就是国家政权的民主化;而不是相反,不是像中共,像直线就党派和曲线救党派,像方绍伟先生和某大律师那样,主张国家是阶级国家和镇压机器,来为中共卖国集团霸占国家的合法性辩护,去维护并加强这个卖国集团的私天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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