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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主为什么不能加入共产党--写在十八大召开前夕的心声 ... ...

2012-3-8 20:07| 发布者: 正义直言| 查看: 606| 评论: 1|原作者: 戎士林 郑廷录|来自: 毛泽东旗帜网

摘要: 在理论上 澄清私营企业主为什么不能人党的三条理由;在实践上阐明私营企业主人党的四大危害;汲取苏联等国搞“全民党”的历史教训;中国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素质。

私营企业主为什么不能加入共产党    

 

——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胜利召开前夕的心声

 

正义直言   (转)原作者: 戎士林  郑廷录

摘要:“私营企业主同工人阶级之间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把党的组织原则与社会政策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对贡献大、有善举的私营企业主应给予相应的社会荣誉予以肯定;中国共产党具有阶级性和先进性两个性质,是工人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既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也代表各族人民的利益,其中包括私营企业主的长远利益。私营企业主入党甚至掌权后果严重,不仅造成党内严重的思想混乱、信仰危机,并严重干扰破坏党正确政策法令的形成,更会导致党的性质根本变化,后果不堪设想。必须通过学习、讨论明辨是非,严格党员标准和组织原则,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组织。

关键词:私营企业主  入党  中国共产党  阶级性  先进性

逛书店偶见欧阳奇、曾志伟编写的《最新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方法与案例启示》一书(人民出版社,20101月版),书中一段话引起我诸多思考。“要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以下简称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该书第21页)而前边写工人农民等各群体入党时都没出现“经常性”,只有“个别吸收”的字眼,这显然是对“私营企业主”入党有特别关注的“启示”。其实写书的人也只不过是代言而已,这里既有前边的“说法”,也有后面的“背景”,只不过是把十多年前曾稍有争论的问题明确化、公开扩大影响罢了。

一、私营企业主入党的理论是非必须澄清

有人说“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说他们和工人一样从事劳动,而且对社会贡献更大,是当然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以应该入党。”此说法很值得分析,究竟是不是剥削者,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衡量便一目了然。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所说的劳动,包括了脑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管理劳动,并且预见到这些劳动在产品价值中将占越来越大的比重。马克思对资本家的管理劳动作了具体分析后指出:“资本家取得的利润和资本的量成正比,而他取得的工资和资本的量成反比。资本小的时候,他就大(因为在这里资本家是介于别人劳动的剥削者和靠自己劳动生活的劳动者之间的中间人物),资本大的时候,他就很微小,或者像在有经理的情况下,他就完全和利润分离。”1这就是说,当私营企业主的工资(尽管由自己定,带有很大随意性,但仍可视为他管理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与他的利润(完全来自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相比,显得很小的时候,他就不是劳动者,也不是介于剥削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中间人物,而是地地道道的剥削者。这里讲得还不明白吗?

当判断私营企业主身份确切无疑时,还硬要主张把其拉入党内,那我们究竟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呢?是资产阶级的党吗?当然不是。中国共产党党纲党章历来反对剥削,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十分明确。1921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宣布了中国共产党是为什么奋斗的党。纲领中写明: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所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要求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19456月,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总纲重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1956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关于什么人可以入党明确规定:“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邓小平在这次大会作修改党章报告中强调:“党章草案首先要求,党员必须是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必须使每一个党员在劳动和剥削之间坚决地划清界限2十三届四中全会刚过,针对新的实际,中共中央于1989828日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讲到严格党员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时,明确规定了做共产党员与做私营企业主的界限。文件写道:“私营企业主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3文件对已经是共产党员的私营企业主做出了严格的要求,不按要求做的就不能再当共产党员。可见,违背这个文件规定,特殊开门,并且“经常”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

也有人说“为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广泛,应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私营企业主是人民的一部分,应当入党。”这种说法是把党的组织原则与社会政策混为一谈的表现,是错误的。在党的历史上,为实现无产阶级最终奋斗目标,反对共同的敌人,马克思、恩格斯都一直主张,无产阶级要团结来自其他阶级的同路人,共产党可以同小资产阶级政党结成暂时的联盟,这是党的社会政策,但决不允许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带到党内来,决不容许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集团进入党内,这是党的组织原则。要严格区别,认真做好。列宁是把高度原则性与高度灵活性结合起来的典范。人们熟知的新经济政策是针对当时实际做出的战略退却,但是退却是为了更好地进攻。正因为如此,他对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他说:“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而注意提高党员质量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192112月,列宁又强调:“我倒主张党代会议通过一项决议,把入党条件规定的更严些:“工人的预备期为一年半,其余的人为三年”41922年以后又多次强调防止小资产阶级分子混入党内。

中国共产党同样如此。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接受党员要特别谨慎,严格审查,”“申请入党的人不得具有非共产主义的思想倾向。”1939年毛泽东提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大法宝,即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当时解放区的政策是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的,但对党的组织原则却要求极严,决不让资本家入党。建国前后经过土改,农村有过去的贫农变富了要求入党的情况下,在1952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农村中富农成分党员的党籍问题的新规定》中指出:“目前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是允许社会上富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的,但共产党员则不准许剥削他人,不准许党员去做富农,也不准许党员去做资本家,地主或高利贷者。如果他不愿放弃他的剥削行为,继续进行富农或其他方式的剥削,则应无条件地开除党籍。”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社会政策历来是界限分明的,并且是社会政策越灵活时,党内要求就越严格。也许有人说这是“左”的一套。但列宁和毛泽东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始终明确,他们不但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容,而且使社会主义由低谷走向高潮。也保证了几十年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党风清政廉洁,这是不争的事实。诚然,党内也一直接受过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个别人加入组织的情况,但那是本人必须彻底背叛剥削阶级的立场,真正具备了共产党员标准时才许可的。这与私营企业主本人就是剥削者根本不是一回事。至于说私营企业主中有的不仅贡献大,还多有公益善举者社会当然应予以肯定,那就视他们为社会开明人士,并给予相应的社会荣誉,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但决不能与共产党的组织原则相混淆,不能接受为党员。

还有人说:“中国共产党不能只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还必须代表中华各民族人民的利益。”这种说法的实质是认为,党如果只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就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这是不对的。这里一定要弄清楚政党是阶级的政治组织,都是有阶级性的,从来没有什么非阶级的、超阶级的政党。什么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呢?其一,它既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又是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工人阶级,永远是社会的中坚,永远是同新的生产力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的缔造者。其二,由于工人阶级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阶级地位,他们没有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他们革命最坚决、最具有远大的奋斗目标,因此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阶级。其三,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因此,工人阶级代表了全人类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工人阶级不能孤军作战,他必须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战斗才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取得最终胜利,所以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而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它既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就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其中也包括了当今中国私营企业主的长远利益。

二、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后果十分严重

1,      私营企业主入党会造成党内严重的思想混乱。私营企业主入党,等于公开宣布剥削分子的思想行为在党内可以合法存在。这就从根本上模糊了劳动和剥削的界限,势必动摇党员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出现信仰危机。对工人阶级确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涣散先进性,瓦解战斗力,严重影响共产党员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信念,造成思想堕落,行为腐败,严重损害干群关系、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当前腐败无孔不入,蔓延肆虐,既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又毁掉党的一批批干部人才,其根源就在于接受私企业主入党,并与地方政府某些干部绑架一起共同作案所致。

2,      私营企业主入党必然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私营企业主剥削、追求利益最大化、自利、贪婪的本性不会变。指望他们按照党的意图实现公平、正义、改善民生、共同富裕是痴心妄想。正如房地产界一位大名鼎鼎的总裁坦言:“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名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6他们剥削工人从所付报酬可见一斑。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年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而同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29229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7】私营企业主只顾多赚钱不舍得在安全设施上投资钱,拿工人生命当儿戏,常年频发各种安全事故,动辄几十人,几百人伤亡他们毫不反思。他们圈养的所谓的“保安”,随意暴打讨薪的工人,老板还帮腔助威大喊:“给我狠狠打,打死又怎么样?灭了他的小命不就20万元吗?有啥了不起!”随处可见的黑煤窑、黑砖窑,以及富士康们连续发生的“十二连跳”,都让我们看到了私企业主那里的工人们的处境是怎样的悲惨!

3,      私营企业主钻入党内,严重干扰破坏党的正确政策法令的形成,如:旨在防止国资流失的一部“企业国有资产法”一再难产,竟然经历15年,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待国有资产流失得差不多了,直到200810月才终于出台。有助于遏制腐败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长达24年(1987——2010)难磨一剑,直到今天仍没明确说法。(或只让小官报,大官仍不报)而只要涉及有关削减百姓公共福利的事情如教育、医保、住房、国企产权改革等都是那样迅速快捷!如20041110日《经济观察报》披露:河北省国资委拟限30天时间,让上千家国有企业集体“变脸”,为按期完成任务,他们竟组织几个相关的重要部门搬到酒店集中办公。2010524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称:河北省广平县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没有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的情况下,强行拆迁,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1000多户的群众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群众呼天喊地哭诉无门。看病难、上学贵、没房住,早在十几年前就令其苦不堪言。这“快”与“慢”的反差如此巨大的原因何在?我们认为与近些年私营企业主大批入党、甚至掌权关系密切。

4,      私营企业主入党,必然导致党的工人阶级性质的蜕变和丧失。因为私营企业主一旦进入党内就享有党章赋予的党员一切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不仅能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直接影响党的领导机关的选举,甚至自己还能当上各级实权职务。如早在19987月,上海青浦县有私营企业主党员158名,已建立私营企业党支部52个,竟有36个党支部书记由私营企业主党员担任,占69%8私营企业主剥削人的天性与工人阶级的性质是根本对立的,他们从贪婪金钱到追逐资本再到争夺权力,表现是赤裸裸的。如有人公开讲:“我们做梦都想当市长,”“大企业家也一定能发展成为大政治家,”“我们要介入政权,在领导岗位上大有作为”。9还有的私营企业主提出了中国今后发展道路的政治主张,设计了有中国特色的相对私有化进程的改革方案。并说:“今后进入各级政权领导班子的将是一大批私营企业主,不能再把私营企业主搞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花瓶。”9看!他们是何等的嚣张!私营企业主若真的大批入党进入领导班子,共产党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蜕变和丧失必定无疑。这难道不是值得十分注意的严重问题吗?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历史上工人阶级政党改变性质,比如德国社会民主党蜕变为改良主义者政党,意大利共产党蜕变为社会民主党性质的左翼民主党,其组织上的突破口就是允许“任何人”都可以入党。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尤其是苏联亡党亡国的悲剧千万不能忘记。苏联问题的根子就是赫鲁晓夫推行的“全民党”。1961年苏共22大通过的苏共纲领说:“由于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苏联社会的一致性加强,工人阶级的政党已经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为全体人民的党。”10可三十年后苏共的历史证明:“工人阶级先锋队”改变成“苏联人民先锋队”其祸匪浅,其中有待澄清的问题太多却被简单地忽略了,而被忽略问题的程度是灾难性的。在中国,假若还不吸取他国的教训,一旦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入党、掌权、共产党必然要代表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利益,逐步演变为戴着共产党帽子的资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制度名义未变,但居于主体地位的经济成份早已易位,国家也就将变成为戴着社会主义帽子的资本主义社会。鉴于中国是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假若有一天中国真要步苏联的覆辙,那么中国人民遭受的灾难要比苏联严重十倍 、百倍!管你后悔莫及!

  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组织

共产党有两个性质:一是阶级性,二是先进性。先进性是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是这个阶级规定下的先进性。先进性与阶级性的纯洁度成正比。当前党的实际状况与党章规定标准出现很大差距。要改变差距,就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设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型政党,在全党开展工人阶级阶级性与先进性教育大讨论,明辨是非。提高认识,严格入党条件(有人把严格党员条件说成是“关门主义”,这是不分是非的胡言乱语),应当重提党的八大党章正式通过的要求入党的人“必须是劳动者,不剥削他人的人”的规定。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新登记党员,清除不合格者,纯洁党的组织。我们应通过全党的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向党员标准看齐,而不应修改党章去适应现状(基层相当多的党员对十六大党章性质的修改和入党条件的改动是很有意见的,因为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明显增多。)。我赞同林炎志同志的观点:“在党的性质问题上不能不争论就去改变,不能开小口子‘摸着石头过河’,不能拿党的命运做实验!”这是底线,退过底线面临的就是悬崖!“不争论”的民主将会变成一方开除另一方的过程,将犯历史性的错误!

笔者多忧虑但并不悲观,坚信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其自信就来自追求正确、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一定能发扬和坚持自己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向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奋勇前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56

2】《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42——243

3】《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598

4】《列宁全集》第二版第42卷,第314

5】《建国以来重要文件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第203——204

6】李建波,地产大鳄的“我不应该考虑穷人”【N】,中国青年报,2006525

7】据人民报,转《新周报》2009年第43期,第3

8】刘长发,“老板党员”现象不能忽视【J】《中流》2000年第七期

9】张云声,共产党员要在劳动与剥削之间划清界限【J】,真理的追求,2000年第8期,第12

10】项启源,工人阶级的政党岂能吸收资本家【J】,真理的追求,2001年第1期,第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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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李荫邦 2012-3-9 10:02
新的党章: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里就明确的告诉我们“中国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还包括小资本家阶级。“中华民族”包括前述阶级,还包括新兴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反共反社会主义分子了等等,一看,这个共产党还只是那个工人阶级先锋队吗?其实就是一个大杂会——混产党。与苏联的全民党还有什么区别。党的性质都变了,只保留中听不中用的牌子,就是说,不但要整党,更要改造党。谁能够担当这个重任,只有毛派共产党人执政,才能彻底解决,否则,就是当年邓小平的整党走过场。说严格一点,自从宫廷政变以后,这个党的性质已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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