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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与区域秩序的两次巨变

2012-3-9 14:28|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1105| 评论: 0|原作者: 汪晖|来自: 人文与社会

摘要: 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由于军事霸权与当地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相互渗透,并与日美关系、安保条约和日美军事同盟问题纠缠在一起,任何对琉球问题的讨论都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周边区域及后冷战时代的霸权构造密切相关。未来日本在这个区域的角色也取决于这个构造的变化。在这 ...
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琉球的非军事化有利于区域的和平,但究竟怎样定位琉球在未来区域秩序中的位置,琉球社会运动一直存在着讨论和分歧。

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1972年5月15日,琉球被美国“归还”给日本,但矛盾随之而来:首先,日本并不能主宰“回归后的”琉球事务,太平洋战争的权力关系仍然凝聚在琉球的上空;其次,琉球与日本的历史不可能妥帖地放在“回归”这个概念之下。如果“回归”是对近代日本扩张历史的承认,那么,“回归”也意味着琉球的反占领运动将发展为与日本政府的矛盾。即便绕过这个“回归”概念,从冷战时代至今,日本的主权不得不受制于冷战时代的政治格局;在这样的条件下,从民族国家逻辑的角度说,琉球不能不游移于认同日本与独立于日本这两个选择之间。(在战后最初的年代,琉球甚至被迫考虑成为美国的一部分的可能性。)因此,在日本本土,有关琉球问题的讨论围绕着美军对琉球的占领而展开,而在琉球,这一讨论又涉及琉球是不是日本的一部分,琉球是不是应该独立这样的问题。由于军事霸权与当地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相互渗透,并与日美关系、安保条约和日美军事同盟问题纠缠在一起,任何对琉球问题的讨论都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周边区域及后冷战时代的霸权构造密切相关。未来日本在这个区域的角色也取决于这个构造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琉球问题甚至不仅是东亚的问题,它是整个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帝国主义发展在这个区域的集中的一个展现。

伴随美国全球霸权的渐趋衰落,东北亚地区的和平应该如何维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时期形成的区域国际秩序正在和即将发生哪些变化?能否在这个区域的传统中找到一种维系和平的机制?除了直接的反战运动和反(军事)基地的运动之外,琉球也在认识论上或者说历史认识上提出了上述问题。本文以琉球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命运为例,分析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的两次大转变。通过档案文献的细读和分析,我试图说明围绕琉球问题在中国与日本、美国与日本、美国与中国,以及其他力量之间的博弈同时也是两种秩序观之间的冲突、妥协与协调,即由西方国际法为规范的民族国家关系与以所谓朝贡关系为框架的传统区域秩序之间的冲突、妥协与协调。讨论这一区域的和平和冲突,不可能回避如何确定区域的新秩序这一关键问题;讨论亚洲区域的整合或形成共同体的可能性,也不可避免地涉及美国及其军事存在在亚洲的含义。

“琉球问题”、区域关系与19-20世纪国际规则的巨变

19世纪中期以降,西方民族主义通过帝国主义扩张而对亚洲区域发生了巨大的影响。尽管一些学者认为在区域内部或亚洲社会内部也产生了相应的民族主义动力,但这种新型的主权国家类型是在欧洲的影响下诞生的。亚洲区域的一些新的主题或者新的角色就是这一新的权力关系和新的合法性知识的产物。琉球是一个特殊的王朝,始终保持着与中国的朝贡-藩属关系,为了维持其地位,也在中国和日本之间形成双重朝贡模式。无论当时的地缘政治和文化关系的具体状况如何,在亚洲区域的历史关系中,琉球的地位是由一个完全不同于主权国家和民族国家的模式维系着的。这是完全不同的关系。这套关系,我们姑且用朝贡这一未必贴切的概念来表述,通常来说不构成近代民族主义的关系。无论怎样叙述,民族主义关系是把过去的这套传统关系彻底打破之后才能形成的关系。因此,日本对它的控制不是在原有的关系模式之中,而是在新的关系之中,是在帝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关系之中了。

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19世纪以来发生的变化不仅来自中国与日本在这个区域的霸权地位的消长,而且是一个普遍性规则的突变。这个规则性的突变不能一般地用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关系来描述,因为它指的是构成这些地区政治实体和社群关系的基本原理发生了断裂和转变—没有这个断裂和转变,我们就不能理解琉球的近代历史、不能理解甲午战争和台湾的割让、不能理解朝鲜半岛的殖民化、不能理解满洲国的建立与垮台,不能理解“大东亚共荣圈”的政治-军事逻辑。这个新规则是以欧洲国际法作为基本概念和框架的。1871年12月23日,明治政府派遣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正使,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等为副使的政府代表团,历时一年零十个月,历访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意大利和奥匈帝国等十二个国家,据说使团耗费达一百万日元(占明治政府1872年财政总收入的2%以上)。[1]在《派遣特命全权大使事由书》中,明治政府规定岩仓使节团的任务之一,便是“向各国政府阐明并洽商我国政府之目的与希望”,以便“依据万国公法”’,“修改过去条约,制定独立不羁之体制”。[2]1873年3月15日,岩仓使团拜会德国首相俾斯麦,这位铁血宰相对近代日本思想的影响不容小视,大久保利通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俾斯麦以弱小的普鲁士向大德意志帝国的转变为例,对使节团说:“方今世界各国,皆以亲睦礼仪交往,然此皆属表面现象,实际乃强弱相凌,大小相侮”,“彼之所谓公法,谓之保全列国权利之准则,然大国争夺利益之时,若于己有利,则依据公法,毫不更动,若于己不利,则翻然诉诸武力,固无常守之事”。[3]大久保利通给西乡隆盛写信说:“听了傅斯麦的一席话,开始感到日本的前途大有希望了”。[4]

这件事对日本影响至深,并不限于日本自身的富国强兵,因为明治政府利用西方国际法规则争取生存空间的努力在亚洲地区一变而为帝国主义和扩张主义的逻辑。太平洋战争正是这一扩张逻辑与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同一扩张逻辑发生正面冲突的结果。明治初期,日本多次遣使来华要求仿照西方各国的条约与清朝签订通商条约,这一签约诉求背后隐含着对朝鲜、琉球等地的扩张欲望。明治初期的“主政者岩仓具视、木户孝允等的一个政策,就是向中国和朝鲜发动侵略,特别要用倒幕后的军队去远征朝鲜,借以巩固中央政权。当时朝鲜在名义上称为中国的‘属邦’,日本政府派代表到朝鲜要求开港通商,朝鲜方面要日本先与中国缔结条约,然后再和朝鲜订约。日本政府在这时积极进行中日通商条约的缔结,一面是为了缓和国内的矛盾,同时也为了由此取得进入朝鲜的一种资格。”[5]从这个逻辑看,那种将太平洋战争(“争取生存空间”)与“大东亚战争”(帝国主义的扩张、侵略和殖民)作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战争的叙述逻辑是不成立的。

在寻求适应国际规则变化的过程中,日本自身的变化是根本性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需要建立自己新的地基,它的扩张性越来越强,而利用当时的区域关系,逐渐把琉球变成自己的一部分,是这一扩张性的具体体现。日本的扩张并不始于明治时代。例如丰臣秀吉对朝鲜的征战并欲借势席卷大明和印度的对外军事行动,都是早期扩张的明确例证。明治之前,日本没有吞并琉球,也主要出于德川家康对大明的恐惧和经贸利益考虑,而郑经派手下萧启帮助日本袭击琉球赴清国朝贡船,也是在这一状态下发生的现象。这也意味着在日本历史内部存在着与中国争夺势力范围的动因。但是,这些扩张行动与亚洲地区各王朝历史中的扩张和征战的形态相差不远,不能用于说明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现象。因此,除了这类内发的扩张动力之外,我们其实还需要问一问:明治日本是用什么样的原理来统摄这些地区的?在这一时期,日本的扩张主义有了哪些不同以往的特点?我认为自觉地利用新型的国际规则就是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依据的是英国惠顿的国际法原理,首版于1864年,很快传播到日本。这是西方民族国家的逻辑进入这个区域在知识上的表现—中国人、日本人被教导说,中国、日本与西方的矛盾和冲突来源于自身对国际法缺乏了解与知识,而新的变革需要在这个方向上逐渐地展开,将自身确立为一种新的时代精神的体现者,即奉行国际法的民族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明治初期的日本同样受到西方国家的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却力图通过不平等条约向中国、朝鲜等地扩张。其实,在岩仓使节团访问欧美之前,日本就已经在努力模仿西方列强的模式,并在周边关系中加以运用。例如,就在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谈判过程中,日方力争的已经是“约同西例”,而中方拒绝的是利益“一体均沾”的字样。清朝开始希望维持原有的区域关系模式,但奈何“各使动称万国公法,我即以公法治之”,[6]欧洲帝国主义的国际法遂逐渐成为主导东北亚区域关系的基本框架。岩仓使团回国后,一度抑制“征韩论”,除了出于“内政优先”的考虑外,恐怕也有在新规则下重新规划对朝鲜等周边地区的扩张策略有关。

日本在占领琉球的历史过程当中,两者的关系到底发生了何种变化?琉球群岛由大隅诸岛、吐噶喇列岛、奄美群岛、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组成,面积不大,约4500平方公里。琉球向中国王朝朝贡的时间可以追溯至1372年(明洪武五年)的“三山”时期,这个群岛上的中山率先向明朝贡,山南、山北随后跟进,这三个小王国分别受到明朝册封。15世纪初,统一的琉球王国形成,继续向中国朝贡。17世纪初,即1609年,日本萨摩藩(岛津氏)武力征服琉球,琉球王被迫向日本暗中称臣,并在奉中国正朔的状况下,向日本交付沉重赋税达二百七十余年。琉球王国与明朝和萨摩藩(乃至江户幕府)的双重朝贡关系形成,但琉球国王仍受中国王朝册封,直至清代。我在琉球王宫访问时,见到明清两代回赐的物品,尤其是船只,琉球王宫中也陈列了接待中国钦差的仪式的画面。日本明治政府先是在1872年10月废琉球国为琉球藩,继而在1879年3月派兵入侵琉球,设置冲绳县,琉球从此沦为日本“本土”的一部分。[7]琉球很弱小,就跟不丹、锡金等喜马拉雅山麓的王朝一样,这些很小的政治体,为什么从来都能够存在于几个大的政治体之间而不必一定要变成一个大的政治体的一部分呢?为什么在进入民族国家的时代,这些小型王朝就逐渐地转变为民族国家的一个特定区域呢?是什么样的文化、政治和制度的灵活性能够提供小的政治共同体的相对独立,又是什么样的文化、政治和形式化的制度最终以主权的名义将这些共同体收编在一个形式主义的主权概念之内呢?这些问题并不是日本一个国家的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没有发生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问题,但都处于同一个转变之中,在其复杂的内外关系中,不可能自外于这些危机和挑战。

在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周边,如今常常被归纳在朝贡体系范畴的政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民族国家间的关系完全不一样。朝贡关系中也有内外,但与主权概念下的、由边界及边界内的行政管辖权等概念所划定的内外关系不同,前者的亲疏远近与后者的内外二分遵循着不同的逻辑。在前者的亲疏远近关系中,内外之间有相当的模糊性和弹性,而后者的区分更为刚性。按照主权原则,内外的严格分界产生了独立与统一的绝对对立,其间没有模糊地带;而朝贡关系更像是一种亲疏远近的关系、一种由参与者的实践相对弹性地展开的关系,因此,朝贡关系并不等同于一种主权国家意义上的内外关系。当然,朝贡关系与条约关系的差别是一种规范性的差别,在实际的历史关系中,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重叠之处。我曾经将这种重叠关系归纳为王朝历史中帝国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双重过程,即王朝的内外关系包含着多重的模式,往往因具体事例而定,同样被归纳在朝贡关系的范畴之下,实质的内含并不相同。[8]例如蒙古、西藏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不同于清朝与俄罗斯及其他欧洲国家的关系,后者与近代外交关系相仿佛,而前者则不能用外交关系加以比附。王朝体制内的蒙古八旗制、西藏噶厦制、西南各土司制均各有不同,即便是藩属关系,也往往因各种历史条件的差异而并不一致--朝贡体制不是一种规范式的、整齐划一的制度,而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联系模式。

在民族主义的时代,某个区域或者是某一政治体的一部分,或者是主权独立的,不存在既不是一部分又不是独立的这样一种特殊的联系或模式,这也就意味着传统联系模式的瓦解。日本对琉球的殖民以及1874年第一次对台湾的攻击就意味着亚洲地区长期行之有效的一套联系和互动的法则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不仅是一个王朝吞并另外一个王朝的过程,也不仅是中国与日本两国之间力量消长的产物,而且也是一种普遍规则的突变。日本对朝鲜的入侵、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以及“大东亚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正是这一普遍规则突变的序列性的呈现。早期欧洲的国际法其实就是帝国主义的国际法,日本正在力图运用这个规则跻身于欧洲帝国主义的行列。在这个新时代,一个政治体对另外一个政治体的占领和攻击,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诉诸于一个全新的法则,旧有的规则不再起作用了。这是世界史上的大事件。琉球问题就其根源而言是日本内发的扩张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法则的普遍化这一双重过程交互重叠的产物。

帝国主义国际法的最初运用

中日第一个修好条约批准交换后一年,1874年,日本以1871年11月间遭遇飓风的琉球渔民和台湾山地民的冲突(死54人)为由,发起对台湾的攻击。日本先是用琉球事务来跟清政府打交道,而后又试图以此为跳板对台湾进行攻击和扩张。在发动战争前,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抵达北京请求觐见,并遣副使柳原前光就此责问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董恂等,要求清政府处理、惩罚这些跟琉球渔民发生冲突的台湾山地人。毛昶熙答云:“‘蕃’民之杀琉民,既闻其事,害贵国人则未之闻,夫二岛俱属我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显然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统治权。他同时又指出:“杀人者皆属‘生藩’,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指北海道的爱摩人-作者注),美国之‘红藩’(指印第安人—作者注),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9]清代中国有多重的法律关系,比如说有大清律、蒙古律,在西南有土司制度,在西藏有噶厦制度,在台湾,生番和熟番是区别对待的。这一独特的王朝制度产生于所谓“从俗从宜”的治理策略和各个地区长期的政治-文化关系,并与王朝政治的“对外关系”相互连带。1874年战争爆发后,总理衙门于5月11日照会日本外务省云:“查台湾一隅,僻处海岛,其中生番人等,向未绳以法律,故未设郡县;即《礼记》所云‘不易其俗,不易其宜’之意,而地土实系中国所属。中国边界地方,似此生番种类者,他省亦有,均在版图之内,中国亦听其从俗从宜而已。”[10]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没有严格的内外分野但同时又包含着多重差异的制度形态和关系模式。这个多元性的法律政治制度仍然是一种统治和支配制度,在这一多元政治条件下,也产生过各种各样的支配和战争,但就其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灵活关系而言,值得我们重新思考—不是将这一制度理想化,而是从一个历史的视野反思现代政治制度在保持多样性方面的缺失,追问为什么这样的政治联系的模式在民族主义时代难以为继,为什么民族主义的模式如此强烈地要求内部的统一性、单一性和清晰的内外关系。

总理衙门大臣在清朝视野中所说的这个内外的问题到了明治日本的台湾叙述中就发生了质的变化。总理衙门大臣所谓“生番”不在大清律治内,指的是清代非常独特的法律制度,就好像说内地的法律与香港特区的法律有差别,但这个差别并不构成香港的主权地位的根据。然而,日本将大清律与当地习惯法的关系解释成主权意义上的内外关系。1874年2月6日拟定的《台湾‘蕃’地征伐要略》称:“台湾‘土蕃’部落,为清国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是以报复杀害我藩属琉球人民之罪,为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而征‘蕃’之公理,亦可于此中获得主要根据。”“清国如以琉球曾对该国遣使纳贡为由,发挥两属之说,以遑顾不理,不应酬其议论为佳。盖控制琉球之实权在我帝国,阻止琉球遣使纳贡之非礼,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目前不可与清政府徒事辩论。”[11]

日本的策略是将进攻的地方与台湾分开,借口“土蕃”为无主的“化外之民”,以此论证对于台湾山地人的攻击不是对大清的攻击。这个说法与清朝的立场完全对立。这里不妨引述李鸿章与新任日本驻华公使柳原前光的对话说明各自的立场:

……问:你们如何说台湾生番不是中国地方?答:系中国政教不到之地,此次发兵前去,也有凭据。问:你有什么凭据?未答。……答:台湾生番如无主之人一样,不与中国相干。问:生番岂算得一国么?答:算不得一国,只是野蛮。问:在我台湾一方岛,怎不是我地方?答:贵国既知生番历年杀了许多人,为何不办?问:查办凶首,有难易迟早,你怎知道我不办?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答琉球国王曾有人到日本诉冤。问:琉球是我属国,为何不到中国告诉?答:当初未换和约时,本国萨(山司)马诸侯就打算动兵的。[12]

中日之间围绕琉球和台湾的地位问题发生的争论是以西方势力武力介入这一区域并试图推广其规则为背景的。日本入侵台湾的借口其实是对美国入侵者的抄袭。1853年,美国海军副将佩里(MathewC.Perry)的军舰打开了日本国门,强迫日本签订了《日美神奈川条约》;又于次年侵入台湾。他曾向美国政府建议占领台湾:“台湾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适合于作为美国商业的集散点,从那里,我们可以建立对中国、日本、琉球、交趾支那、柬埔寨、暹罗、菲律宾以及一切位于附近海面的岛屿的交通线。”[13]1867年,美国政府派遣两艘舰艇进攻台湾,但遭到当地居民坚强抵抗,大败而归;其后更采取“用亚洲人打亚洲人”的策略在中、日、朝鲜之间实施分化瓦解。美国驻日公使德朗(C.E.Delong)于1872年10月向美国国务院报告说:

西方国家的外交代表们的真实政策,应当是鼓励日本采取一种行动路线,使日本政府彻底反对这种主义(指闭关自守与中朝联盟),使日本朝廷与中国及朝鲜政府相疏隔,使它成为西方列强的一个同盟者。[14]

日本对台湾的第一次攻击不但采用美国入侵台湾的同样借口,而且曾在美国入侵台湾时到台湾做过调查的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直接向日方提供了地图和建议。日本以“番地”为中国政教禁令所不及为理由攻击台湾,这一策略直接来自美国人的建议。

由于美国和日本对台湾的入侵与西方国际法的运用范围的扩张相并行,而后者又被看作是一种先进的知识,侵略者因此能够用后者作为战争的合法根据。宫崎滔天[15]的哥哥宫崎八郎参加了1877年的西南战争。1877年的这场战争在日本近代历史上非常重要,是日本近代英雄主义的一个事件。上野公园中至今矗立着西乡隆盛的铜像,他不但是西南战争的将军和早期“征韩论”倡导者,也是进攻台湾的主将西乡从道的族兄。那么,这场战争与1874年的战争有什么精神上的联系吗?野村浩一教授评论宫崎八郎说:“在八郎的身上,毫无疑问,明治初年最进步的要素与支撑着他的豪杰的要素,两者交杂混合在一起,而且,这种最进步的要素,在不同的形势下,会突然之间转化成完全相反的东西,这种危险性,也展示在我们的面前。亦即,自由民权与征韩论,或者反政府运动与台湾征讨战。”[16]在征讨台湾的问题上,他给父亲写信说:

日本尚少悬军事,故人人陷于因袭,以致纲纪不振。此节出兵事成,乃尤可贺事也。去年琉球王子亦来朝皇国,彼为日本藩属已定,琉球王受日本藩王之礼,参列华族。台湾人杀害琉球人,乃与杀日本人无异,我国责其罪,乃万国公法也。[17]

西南战争时期的英雄主义与攻击台湾时所使用的“万国公法”的精神恐怕是有内在联系的。宫崎八郎还曾给时在中国负有重任的曾根俊虎写信说:“先前所报一群马贼蜂起之事,尔后状况如何,请望一报,此处可依事斟酌,放弃万事,直奔大陆。至于岛国之事,无甚可言者。可告者,唯乐在整装,欲早日呼吸大陆之空气也。”[18]从这个角度说,攻击台湾与进军亚洲大陆(中国)也是相互关联的,而其理据就是所谓万国公法,即国际法。

这是以民族国家及其内外关系为前提的新的时代精神。宫崎八郎在说这些话时洋溢着的英雄主义气息意味着近代民族主义的知识作为新的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完全建立了。正是这种新的知识赋予了日本帝国征服琉球、征服台湾,继而征服大陆的正当性。这个知识不是日本自己的产物,而是伴随西方列强相互竞争势力范围而来的。宫崎八郎言语中的“万国公法”所本的大概就是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这也意味着作为被侵略国的清朝也正在西方势力的诱导下接受这种知识—据说,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与西方的冲突都是因为清朝不懂“万国公法”的缘故。

也就是说,在这个地区,琉球的问题、台湾的问题、朝鲜的问题,以及对大陆的征服的问题,是和近代民族主义的正当化和传统联系模式及其价值的衰落相伴随的。这就是民族主义知识与帝国主义之间的一个内在的关系,正是这个内在的联系能够赋予西乡隆盛、宫崎八郎等从上到下的将士以英雄主义。英雄主义的前提是一种将自我及其行动正当化和崇高化的价值。如果只是一个赤裸裸的入侵,怎么就是一个英雄呢?因此,这些早期帝国的英雄主义建立在一个新的知识基础、新的正当性法则之上。日本对朝鲜的入侵也遵循着同一逻辑,它逼迫朝鲜跟清朝建立条约,通过贬低朝贡关系,一种形式平等的主权观念为帝国主义扩张和新的殖民统治提供了前提。这一规则性转换将侵略叙述为解放,将传统的争夺势力范围的扩张逻辑解释成新的时代精神。

当代琉球的社会运动批判早期日本现代化的思想,因为现代化观念也是将日本的殖民统治正当化的理论根据。现代化的正当性在今天仍然是一种合法化的观点,比如说形式平等的观点、机会均等的观点在内外关系中都可以成为将现实的不平等关系合法化的前提。在19世纪,签订条约的前提是存在着形式平等的主体,而形式平等的主体之间签订的条约却是不平等的。其实,帝国主义这个概念最初产生于欧洲列强在争夺资源和殖民地时的相互竞争关系,形式平等也只适用于帝国主义宗主国之间。当条约关系转向帝国主义国家与其他被殖民和被压迫地区之间的关系时,形式平等的主体就只能通过不平等条约而被确立。在19世纪晚期的东北亚地区,通过这一新的关系及其标准,琉球、朝鲜、越南和中国王朝之间的册封关系被看成是不正当的关系,即形式上等级性的关系。在这一双重关系里面,帝国主义的入侵被看成解放,因为条约关系被解释成平等主体间的关系。

明治时代的许多进步人士真诚地相信对琉球的领属关系的确立、对台湾的攻击体现着新的时代精神,这与西方帝国主义的赤裸裸的霸权状态在逻辑上有明显的连续性。美国入侵伊拉克造成了极大的平民伤亡,遭到全世界舆论的批评,但它的自我辩解是:这不但是反恐战争,而且也是帮助伊拉克人民打倒独裁者、建立民主体制的人权战争。由于这场新战争已经发生在民族国家体制的框架下,问题似乎只能在暴政与民主之间加以解释。19世纪的不同之处在于:民族主义只是一种新的关系和尺度,在亚洲地区存在着多少世纪以来长期有效的另一种知识、另一种支撑政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和礼仪系统。因此,它直接地显现着两种不同的世界关系及其对抗性。而在今天,在一个民族国家体制早已经确立的时代,美国的入侵恰恰表现为对国际法的破坏。

冷战的预兆:开罗会议与琉球的战后地位

因此,国际法与帝国主义之间的历史关系并不意味着对国际法的简单否定态度。早期的国际法只是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法则,但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和解殖民化运动的发展,许多被压迫民族成为新兴的主权国家,他们利用国际法的主权学说为自己提供合法性。万隆会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综合了国际法的一些原则和成果。当国际法不再只是(虽然仍然经常是)超级大国用以操控的工具的时候,超级大国就不断地破坏国际法。南斯拉夫危机、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全都是对国际法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对国际法的历史批评又不能等同于对国际法的否定。也在同一个意义上,对于传统政治关系和联系模式的重新追溯并不等同于要重构这种政治关系。所有这些工作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反思的和批判的视野,构思新的区域-全球关系及其规则。

讨论琉球在冷战中的地位不可避免地涉及1943年开罗会议。当代琉球问题的核心是美军的占领和由此造成的伤害,但军事占领问题涉及整个区域的冷战构造,我们需要了解这一构造形成的政治背景,并将国际关系的演变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分析。2009年冬季学期,我在斯坦福大学客座,趁便往胡佛研究所查阅所存蒋介石日记,并与美国外交档案和中华民国档案等资料相互参证,以弄清这次会议中有关琉球地位的讨论。胡佛研究所所存蒋介石日记始于1917年,终于1955年,系蒋氏家属托存于该所。1970年代部分尚未开放,故无从了解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交还给日本前与蒋介石交涉的情况,但从中美关系其时正在发生的巨变(1971年7月9日基辛格秘密访华;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正式访问中国)推测,所谓美国曾计划将琉球交给台湾的传言是不大可信的。

开罗会议召开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间,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三位大国领袖及其随行军政首脑举行多次会谈。对于蒋介石而言,此次会议至关重要。首先,中国是一个弱国,在经历了多年抗战之后,与英、美两大国共同开会讨论战后安排,对于中国而言,意义相当特殊;其次,蒋介石与罗斯福、丘吉尔作为三大国领导人共同协商、讨论,在其个人生涯中,这一事件也相当特别。在整个战争期间,在德、意、日同盟的对立面,一向只有三大国(美、苏、英)之说,没有“四强”的概念。在开罗会议之前的卡萨布兰卡会议,蒋介石没有受邀参加;[19]在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会见到访的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员会第一副人民委员维辛斯基(AndreyVyshinsky,1883-1954)[20]时仍然只提“三强”(threepowers);开罗会议后,罗、丘二人前往德黑兰与斯大林见面,蒋介石却独自回中国了,会谈框架仍为“三强”。但开罗会议奠定的基本框架在这时已经确立了。

美、苏、英、中四国框架并非始于开罗会议。1943年10月31日,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在莫斯科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美国国务卿赫尔、英国外相艾登签订“四国宣言”,为四强“格局”做了铺垫。[21]但就是在签订这个“四国宣言”时,苏联还曾以中国政府未派代表出席莫斯科会议为由反对中国加入这一“四国俱乐部”,英国的态度也相当暧昧。只是由于美方的坚持,这一宣言才得以在四国名义下发表。[22]罗斯福原先准备在开罗召开四强会议,但蒋介石“以日苏尚未宣战,颇疑中苏同席有所不便”为由,令宋子文与罗斯福磋商。[23]通过开罗会议,在罗斯福的协助和中国方面的努力之下,“四强”格局得以形成,这对战后国际秩序有重要影响。1943年11月24日,蒋介石指示王宠惠(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将中国政府备忘录(经Hopkins)转交罗斯福,其第一部分四条全部有关联合国理事会的构成。中方建议发表“四强”声明,形成以“四强”为中心的常任理事会。[24]1943年战局正在发生转化,美国和英国开始考虑纳粹德国垮台后战争重心向东南亚和东亚转移的问题,中国的重要性空前地凸现出来。除此之外,罗斯福邀请中国加入“四强”俱乐部的长远目的,也在考虑如何在战后利用中国以牵制苏联和制衡日本。开罗会议除了讨论军事问题外,反复讨论战后安全问题和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存在问题,显示出美国和英国对于未来世界秩序的深谋远虑,[25]而这也正好与蒋介石力争中国国际地位的努力相互一致。

先前流传的一些说法是:琉球问题不在蒋介石所拟开罗会议的预案之中,是罗斯福首先提及,而蒋介石被动回应;蒋介石惧怕美、日而“两拒琉球”。[26]查日记,此说不确,蒋介石其实有备而来,他对罗斯福的回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11月3日星期六,蒋介石在日记中提及与罗斯福、丘吉尔会谈的一些准备工作,他作了两个提示。第一,“此次与罗、丘会谈,本无所求无所事之精神,与之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之各种意见,而勿存一毫得失之见则几矣。”第二,“与罗会商三件。甲、日本应将军舰若干吨、商船若干吨交与中国;二、日本在华(自九一八以来所侵占之地区)所有之公私产业,应完全由中国政府接受;三、战争停止后,日本残存之军械、军舰、商船与飞机应以大部分移交中国;四、港九问题归还中国为自由港;五、四国政治机构与远东委员会二种机构利害之比较;六、四国军事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国际武力之组织;七、中美英联合参谋团之组织。”[27]这段话中的第二项提及日本必须归还的在华利益以“九一八以来”为时限,也就从时间上将琉球问题排除出去了。

但是,随着开罗会议准备工作的深入,琉球、台湾等“九•一八”事变前的问题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议事日程。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第六条有下列条文:“六、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两地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乙、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无偿交还中国);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两处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28]这一草案原件日期不详,但肯定是在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之前。1943年11月15日(星期一),蒋介石日记中首次提及琉球问题,很有可能与军事委员会参事室的这份草案有关。日记云:

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而暹罗独立问题乃应由我提出也。注意一,对丘吉尔谈话除与中美英有共同关系之问题外,皆以不谈为宜。如美国从中谈及港九问题、西藏问题,与洋华侨待遇问题等,则照既定原则应之,但不与之争执。[29]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一、确认琉球与台湾、西藏、港九在中国历史中的不同地位;第二、强调琉球与朝鲜地位相似;第三、指出暹罗问题也“应由我提出”;第四,对琉球与朝鲜的地位“相同”、琉球与台湾的地位“不同”都是从确定其在民族-国家体系中的地位的角度展开的,并不涉及这些“相同”之中的不同及“不同”之中的相同。以第一点为据,11月17日,当蒋介石再度考虑他的会谈方案时,未再列入琉球问题;与第二、三点相关,坚持由中国提出朝鲜(及暹罗)独立问题。这几点都与蒋介石对中国历史中的世界秩序的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些理解最终必须服务于一种新的历史形势,即战后国际秩序。11月17日的日记这样记载:“此次与罗、丘会谈,应注重于最大之问题。甲、国际政治组织;乙、远东委员会组织;丙、中英美联合参谋团之组织;丁、占领地管理方案;戊、反攻缅甸之总计划;己、朝鲜独立;庚、东北与台湾应归还我国。”[30]1943年11月24日由王宠惠转交的中国政府备忘录中谈到日本占领领土的归还等问题,三国“共同声明”草案中提到了朝鲜独立问题,但没有谈及琉球。

但是,会谈开始后,琉球问题还是被提出了。《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23日有如下记载:

七时半应罗总统之宴,直谈到深夜十一时后告辞,尚未谈完,相约明日续谈,而今晚所谈之要旨,一、日本未来之国体问题;二、共产主义与帝国主义问题为重心,余甚赞罗对俄国共产主义之政策,亦能运用成功以解放世界被压迫之人类,方能报酬于美国此次对世界战争之贡献也;三、谈领土问题、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四、日本对华赔偿问题;五、新疆及其投资问题;六、俄国对倭参战问题;七、朝鲜独立问题。余特别注重引起罗之重视,要求其赞助余之主张。八、中美联合参谋会议;九、安南问题。余极端主张战后由中美扶助其独立并要求英国赞成;十、日本投降后,对其三岛联军监视问题。余首言此应由美国主持,如需要中国派兵协助亦可,但他坚主由中国为主体,此其有深意存也。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今晚所谈者尽此而已。[31]

11月25日(星期日)下午5点,罗斯福与蒋介石再度会面。据罗斯福总统的儿子ElliottRoosevelt的说法,蒋、罗谈到中国的统一问题,“特别提及中国的共产党人”。他们还讨论了在缅甸和孟加拉湾的作战行动。[32]这次见面中可能提及琉球问题,但美国外交档案开罗会议部分11月25日的记载中并无记录,蒋介石日记该日条下涉及与罗斯福照相、会谈的部分也没有相关说明。11月26日下午,蒋、罗、丘正式会谈,除了讨论中缅印区域的战争方案外,也涉及前几天提及的一些问题,如中国的经济形势(尤其是货币稳定)、中美经济委员会的建立、驻华美军的费用、日据太平洋岛屿的部署、战后西太平洋的安全维护、大连港的国际化、莫斯科外长会议的成果、战后国际组织的总纲、成都机场建设费用的支付、九十个师的装备等。美国外交档案没有11月26日晚蒋-罗谈话记录,但“编辑说明”中说,蒋曾在会谈中提及外蒙归还问题,[33]但这一问题关涉苏联的态度,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谈及。从会谈议题来看,这次会见很可能讨论过琉球问题,但档案中没有记载。因此,我们的讨论只能集中于对《蒋介石日记》中11月23日的记载和开罗会议档案中11月23日档案的分析。

在上引11月23日日记中,蒋介石重申了中美共管琉球的方案,未谈琉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问题,但提及了另外三个理由,即“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34]从上述各条、尤其是第一条推测,蒋介石或者担心提出将琉球与台湾、澎湖列岛一并交还中国,会引起美国的不安;或者认为美国正在猜忌中国对琉球的态度。如前所述,蒋介石从一开始就对琉球地位做了不同于台湾、澎湖列岛和东北四省的界定,这里说“安美国之心”显然是针对美国的动机而言的。因此,所谓中美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并非因为“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而是考虑美国的实际用心。如果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并在战争结束后,始终坚持琉球的国际托管或划为非军事区,而不是让美国军事占领,琉球的命运也许会有所不同,但他显然没有抗拒美国的力量和意志。这一点也可以与后面谈及的战后日本的占领问题相互参照:罗斯福提出以中国为主派兵占领日本,而蒋介石说“此其有深意存也”,显然有相互摸底的意思。大概也正由于此,11月25日(星期日)的日记中说,“昨二十五日在罗寓照相完毕,客散后,余留罗寓与罗约谈半小时,说明余昨天所提关于政治方案,乃为个人之意见”云云。[35]这则日记未必专对某条方案而言,但前述问题是肯定在其提出的政治方案中的。蒋、罗会谈气氛很好,但美国方面承诺多为口惠,实际支持很少;罗斯福甚至对于斯大林对日参战的承诺、丘吉尔定期进攻安德曼岛的计划,以及中太平洋被选为攻日主要战场(从而缅甸战场的重要性已经降低到第二位)等等事关中国抗战大局的事情,也没有向蒋通报。[36]因此,良好的气氛与相互试探是并行不悖的。

按照11月15日日记,蒋介石将琉球与朝鲜相提并论,但为什么他在会谈中先后提及朝鲜、暹罗和安南的独立问题,但始终没有提及琉球的独立问题?这很可能与“安美国之心”的考虑有关,即蒋介石已经从地缘战略上看到了美国在战后不会愿意放弃对琉球的军事占领,也未必真心想将琉球交给中国独立管辖。如同晚清李鸿章无力介入琉球问题一样,蒋介石并无抵抗美国意志的实力。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从蒋介石对琉球与西藏等中国属地的区分来看,他的立场也与中国的政治传统有关。按照这种世界观,它并不将传统朝贡关系(包括宗主关系)等同于主权关系。琉球与中国王朝的宗属关系长达五百年,但中国王朝很少干预琉球内政,这与萨摩藩武力入侵后即在那霸设立“在藩奉行”直接干涉琉球内政很不相同。[37]在蒋介石的视野中,台湾、澎湖列岛与琉球有所区别,前者属于中国的直接行政管辖范围;后者与中国的朝贡或宗主关系并不同于前一种关系。因此,前者必须收回,后者只能托管—他排除了日本对琉球的控制权,即表示不承认明治以降日本对琉球的统治权;但又没有用“收回”的模式规范中国与琉球的关系,所谓美国与中国共同托管是从战后国际关系和区域内部的力量平衡着眼的。蒋介石的这个选择与战争/冷战的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从一个侧面提示了台湾在冷战格局中与琉球的不同位置。朝鲜、暹罗、安南、琉球以及缅甸境内的王国与所谓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有着密切关系,蒋介石将这种关系视为一种为其争取独立和自由的道德义务,而没有将这种关系视为主权关系;他的思考力求将中国历史所提供的世界图景与中国民族革命所提供的价值做某种结合,以适应新的世界秩序。就此而言,蒋介石的立场与英国力图维护其在亚洲地区的殖民主义体制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关于11月23日罗斯福与蒋介石的会谈,美国外交档案中也有记载,但这份记载是从中文记录翻译为英文的。美国外交档案的“编者按语”(EditorialNote)云:“没有发现有关这次会谈的美国官方记录,显然双方均未准备。1956年,在回应编者的询问时,中国驻华盛顿大使董显光(HollingtonTong)博士确认中华民国档案中有一份有关这次会谈的中文摘要记录稿。”美国外交档案中的这份资料及其英文译文都是由台湾当局提供的。“编辑按语”同时指出:这份中文记录稿与ElliotRoosevelt的回忆有些出入,其中若干内容记录中没有涉及,比如中国联合政府的结构;英国在上海和广东的利益;美国而不是英国军舰以中国港口为基地的未来行动;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状况等。[38]这里提到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地位,都涉及英国殖民地问题,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中没有相关内容。事实上,1943年,围绕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的矛盾,英国打算放弃对中国宗主权的承认,而公开支持西藏独立。英国外交部的一份题为《西藏与中国宗主权问题》的档案明确宣称:“中国为了求得远东战后的安宁,其计划与宣传的目的在于,使英国所统治的印度、缅甸和马来亚等地获得独立。就这后两者而论,真正的动机无疑是为中国的政治经济统治扫清障碍”;“为了对西藏要求彻底独立的主张给予有效的支持,我认为,我们应当放弃我们从前承认中国的宗主权的意愿。”[39]

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在11月15日日记中提及应由中国提出暹罗独立问题,但三国“共同声明”中只是将朝鲜独立问题单独列出,这应与英国的态度有关。开罗会议期间,中美谈得比较深入,态度上也比较“诚挚”(蒋介石语),而英国由于不愿放弃在亚洲的殖民地,屡屡与中方发生争执。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英方可能提出之问题”条下亦曾列出“西藏问题”和“九龙、香港问题”。在“西藏问题”条下列有如下注文:“本年八月间,宋部长与英外相艾登曾在伦敦谈及此问题,双方意见相去甚远,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在“九龙、香港问题”条下又有如下说明:“九龙为租借地,归还中国固属毫无疑义,惟在英方视之,九龙与香港属一问题,而香港为割让地,其法律地位与九龙不同,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40]在王宠惠与艾登的会谈中,围绕西藏问题,中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亚洲殖民地问题上,英美的态度很不相同:美国希望英、法、荷等欧洲宗主国能够效法其在菲律宾的做法,允许殖民地获得独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的主张相互一致,而英国则力图维持其帝国统治,并拒绝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41]事实上,《开罗会议》宣言最终能够将朝鲜独立问题列出并非易事,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为蒋介石准备的开罗会议预案中特别将朝鲜独立问题列为单独一条,并做了详细“说明”:对于朝鲜独立问题,“苏联目下因对日关系,大概不愿有所表示;英国因影响印度问题,恐亦未必首肯,英、美如不统一,美国势将踌躇。在此种情形之下,中国如单独承认,将与世人以同盟国家发生裂痕之恶劣印象……”[42]会谈期间,围绕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的条文及朝鲜独立的条文及其修辞,中英双方均有不同的意见及讨论,[43]英国外交次长贾德干甚至以英国内阁此前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及需要顾及苏联对此问题的态度为由,建议删去有关朝鲜独立的一段。在中、美双方的坚持之下,这段文字始获通过,成为共同声明的一部分。[44]开罗会议后,蒋介石在其日记的“上周反省录”(蒋每周、每月、每年在日记中插入反省录)中说:“东三省与台湾、澎湖岛已经失去五十年或十二年以上之领土,而能获得美英共同声明归还我国,而且承认朝鲜于战后独立自由,此何等大事,此何等提案,何等希望,而今竟能发表于三国共同声明之中,实为中外古今所未曾有之外交成功也。然今后若不自我努力奋勉,则一纸空文,仍未足凭尔。”[45]兴奋之情溢于字里行间。如果参照谈判过程中的上述争执和曲折,蒋介石日记将《开罗宣言》列入朝鲜独立问题视为重大成果之一,是很可理解的。

蒋介石在琉球问题上的态度需要参照整个会谈涉及的问题给予分析。在这里,我根据美国外交档案英文本和《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中所收开罗会议中文档案对蒋-罗会谈再做一介绍,以与蒋介石日记中所记各项对照。为了准确起见,涉及琉球及相关问题部分,我在用中文介绍美国外交档案所载内容的同时,在注释中抄录关键部分的英文原文记录备考,同时插入中文档案有关文字。会谈记录涉及如下各项:一、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未来应该作为四大国(美、苏、英、中)之一参与这一机制的一切决定;二、关于未来日本的国体,蒋介石提出应由日本人民决定,在这一问题上不能留下影响国际关系的持久后患;(中文档案原文:“至于他国体如何,最好待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因为战争胜利,便去过问一个国家的国体,实在并非上策。而且,日本的天皇制在其民族的精神构造上自有地位,西方人未必会有认识,而同为东方人的中国人则是比较了解的。”[46])三、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应该在军事占领日本问题上扮演主要角色,蒋介石表示中国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此一责任,中国愿意在美国的领导下参与行动;四、关于战后赔偿问题,蒋介石表示可以用实物赔偿,将日本在华物资归还中国,罗斯福表示同意;五、“蒋介石与罗斯福一致同意,战后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国;辽东半岛及其两个港口旅顺和大连也必须包括在内;罗斯福总统随即提及琉球问题,不止一次问及中国是否要求得到琉球,委员长回答说,中国将同意中美共同占领琉球,最终参与由一个国际组织委托的两国联合行政机构。”[47]罗斯福又提及香港问题,蒋介石建议在进一步讨论之前,先与英国当局谈。六、“与军事合作相关的问题。罗斯福总统建议,中美战后应该形成一定的安排,保障两国在遭遇外国入侵时能够相互支持,美国必须在太平洋各基地保持适当的军事力量,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分担阻止侵略的责任。委员长表示同意这两个建议。委员长希望美国能够提供必要援助,用以武装中国陆、海、空三军,以加强中国的国防,并能够承担国际义务。蒋委员长也提出,为了获得相互安全,两国应该安排陆军与海军基地以便双方使用,中国并承诺将旅顺作为中美联合基地。罗斯福从他的角度建议,在有关亚洲事务中,中美应在做出任何决定前相互协商。委员长表示同意。”[48]七、罗斯福提出美中应就朝鲜、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未来状态达成谅解。蒋提出给予朝鲜独立的必要性及两国共同支持印度支那和泰国争取独立;八、蒋提出战后经济援助问题,罗斯福表示将认真考虑;九、关于蒙古和唐奴-图瓦问题。罗斯福问及唐奴-图瓦的现状及其与周边的关系,蒋回答说该地在被俄国强夺和分割之前为中国外蒙古之一部分。他提出唐奴-图瓦和外蒙问题必须设定一个时间与苏联谈判。[49]十、联合参谋部问题。蒋提出建立中美联合参谋部;作为一个替代方案,中国也可以参加英美联合参谋部。罗斯福答应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商量此事。[50]

对照蒋介石11月23日日记的内容,这个摘要记录稿显然更为详备。这里对比一下蒋日记与备忘录中可以相互补充的内容。除了外蒙问题及唐奴-图瓦问题在蒋介石日记中未载外,最为重要的出入是如下几条:第一,蒋日记中提到了共产主义及罗斯福对苏联的态度,而摘要记录稿中没有提及;第二,记录稿中提及战后中美两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合作,其中罗斯福提出美国将在太平洋保留适当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问题,中美互用军事基地及相互驰援的问题,以及蒋介石承诺将旅顺作为联合基地的问题,都是关键性的内容,但日记中没有记载。美国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力量以防外敌入侵的说法明显是针对苏联的。从这几条内容来看,除了蒋早就认识到琉球地位与台湾不同外,他在会谈中也意识到了美国对于这一区域的战后安排、尤其是在太平洋上的军事存在有着长远的规划。从蒋对共产主义和苏联的态度看,他显然准备积极配合美国的安排。[51]如果将这一问题与蒋介石日记在记录罗斯福以中国为主军事占领日本的建议后面所加的评论—即“此其有深意焉,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综合起来分析,蒋可能意识到了罗斯福正在试探中国对于战后地位的设想。如果参照蒋介石要求将日本国体问题交给日本国内进步力量决定的态度,中美两国在战后日本的政治安排方面,也有不同的出发点。从摘要记录稿的英译看,罗斯福并未提及要将琉球交给中国,英文原文“ThepresidentthenreferredtothequestionofRyukyuislandsandenquiredmorethanoncewhetherChinawanttheRyukyu”表达的是一种探寻(enquiredmorethanoncewhether…),而且不止一次之多。罗斯福表示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想法,是否已经在暗示美国对于琉球的兴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蒋介石要在罗斯福问他是否愿意要琉球时不但表示了不愿“专有”,而且还说中美共管的建议是为了“安美国之心”,又一再表示愿意在美国领导下协助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呢?

开罗会议发表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涉及琉球问题。美国外交档案中保留的“共同声明”的美方草稿(初稿与修订稿)和英方草稿中也都没有提及琉球。这三份文件都提到必须从日本手中将其在太平洋地区占有的岛屿(许多是强大的军事基地)永久剥夺,及归还台湾、满洲等地给中国。在美方修订稿的第三、四节,有如下文字:“我们确定,被日本占领的太平洋诸岛—其中许多违背日本的特殊而确定的非军事化承诺,已经成为强大的军事基地—必须从日本手中永久剥夺”,“日本背信弃义地从中国盗走的领土,如满洲和台湾,当然应该归还中华民国。所有被日本用暴力和贪婪攫取的土地必须被解放。”[52]英国的备忘录打印稿上则用钢笔在台湾(福摩萨)后面加上了澎湖列岛的字样。两份草稿和最终的《开罗宣言》都提到了朝鲜的解放和独立问题,而在蒋介石日记中被视为与朝鲜历史地位相似的琉球(以及暹罗)并不在“共同声明”涉及问题之列。《开罗宣言》的正文说:“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53]

在二战期间,外蒙古、暹罗、安南、朝鲜、琉球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处境各不相同,但它们的战后命运均必须置于整个殖民历史与战争形势、大国势力的消长、尤其是美国对于战后亚太地区的战略和霸权谋划中观察。换句话说,琉球问题是在殖民主义历史、太平洋战争和冷战的复杂关系中形成的,也是在近代世界秩序的形成中产生的。根据上文的分析和推断,琉球在冷战中的地位早在1943年就已经确定,那时战争尚未结束,但战后安排问题已经提上了大国的议事日程。如今,苏联不复存在,美国在亚洲的军事基地的存在理由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的格局已经重组。琉球社会运动提出的问题不仅关涉琉球的命运和亚太区域的持久和平,而且也关涉对于现代世界秩序及其未来演变的重新理解。

中国与英美之间在琉球、暹罗、朝鲜等问题上的讨论也显示了传统内外观与由主权概念所规范的民族国家的内外观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在现实政治中,这两种世界观产生了重叠关系,但两者之间并不能够互相界定。在中国民族主义的叙述中,西方列强的侵略、日本的崛起、中国的衰落,以及中国社会-政治体制的腐败、中国在技术和军事上的无能,是描述中国危机的基本尺度。这个描述客观地呈现了民族主义时代不同力量之间的较量及其后果,至今仍有相当的说服力。但它没能真正揭示出的是一种世界性的关系和规则发生的巨变。除了在民族主义框架下构思崛起之道外,民族主义叙述的真正问题是不能产生一种有关世界关系的新的规则和图景—西方中心论的核心就在于它根据西方的利益要求确立了新的规则并将这一规则普遍化,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不能不触及规则本身的重构。因此,在讨论冷战和民族主义问题的时候,还需要追问我们是在哪一种世界观的视野内讨论—是民族主义的框架,还是前或后民族主义框架?没有这一自我追问,也就没有对于19世纪以降形成的这个所谓“普遍规则”的突破。

琉球的政治选择

美国对琉球的占领和驻军也包含着对某种历史关系的确认:在日本本土驻军和在琉球驻军是存在差异的—战后美国在日本有大量的驻军,随着日本在战后的恢复,它对自己的主权的追求日渐强烈,美国面临来自日本社会的巨大压力,它不得不将主要的军队驻扎在琉球。现在百分之七十五的美国驻军驻在琉球。其实,美国并未弱化在日本的军事存在,不但其指挥系统大大强化了,而且2005年10月29日日美就防卫问题达成合约,其主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强化自卫队及日美军队之间的一体化。2008年,在动力性航母小鹰号(驻扎在神奈川县横须贺港)退役后,取而代之的却是尼米兹核动力航母,原先的所谓日本本土的“无核化”神话也就不存在了。核动力航母的配置显示了美军在全球战略中对横须贺港的高度重视。根据日美协商,2014年美国将琉球的普天间机场归还日本,在此之前,美军约8000人及其家属9000人迁往关岛,日本政府承担102.7亿美元建设费中的60.9亿美元。其实,在军事技术高速发展的条件下,即便有一天美国将驻军大部撤往关岛,也并不减弱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军事控制。因此,对美国霸权的批评若仅限于本土或本地的范畴,就不可能触及美国霸权的根本;最为有力的批判来自将本地的斗争与全球关系进行综合的能力。

在战后日本的恢复阶段,美国可以把琉球看成是自己的基地,而不是在日本的基地;即便琉球已经划归日本管辖,但在心理上,日本本土与琉球的差异是存在的。美国人带着西方的眼光进入这个区域,却很清楚这个区域内部的差异是存在的--它利用日本近代的殖民主义历史,将自身插入由这个殖民主义历史造成的差异之中。如果更深入地去追究这个问题的话,在前一个世纪发生的基本规则的大转变就会呈现出来。19世纪以前的模式不复存在了,琉球王国消失了,朝贡关系瓦解了,但它的历史-地理位置及其特殊的占领机制,构成了亚洲区域的特殊的历史问题。因此,琉球问题提供了思考近代民族主义历史、帝国主义知识的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在冷战构造里面到底它的含义是什么,在后冷战的时代,为什么亚洲地区的冷战并未彻底终结?从琉球的角度追问也提供了理解冷战和后冷战格局的独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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