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合林
早就有人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发现了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1960年出生的人,经历40年时间后,不但一个没有死,而且增加了77万人!如果这是真的,那末,1960年出生的人,至少有77万人具有“分身术”—— 一个人裂变成了两个人。
一个年度的出生人口数量,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增多,这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怪事。在我们采信了普查数据的前提下,这个怪事就只有一个解释:1960年的出生人口,绝对有漏报,至少漏报了77万人,而且,这个最低限度只有在没死一个人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自然,一个不死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即使在今天的生活水平和科技水平下,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的婴儿成活率,何况是在人口死亡率高达25.43‰ 的恶劣生存状态中呢!一句话,1960年出生的婴儿,死亡率最低不会低于25.43‰ ,换言之,1960年出生的婴儿,最少应有25.43‰的人在当年死去。
因此,可以肯定,1960年出生人口,远不止漏报77万,还有大量的出生人口被漏报。
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还揭示,1961年的出生人口,同样存在一个大量漏报的问题。
这两年出生人口究竟有多少被漏报?这是本篇要解答的问题。
一、1960年和1961年出生人口的“40年和39年死亡率”推算
这两年出生人口40来年后的死亡率究竟是多少呢?由于缺乏实在的出生人口数据,无法算出准数,只能通过分析为它们找出一个比较接近真实的数据。
我以这两年的前后两年即1959年出生人口的“41年死亡率”和1962年出生人口的“38年死亡率”为参照进行分析。(参见附表)
1、先说1959年:
由于是以2000年普查数据为基准,1959年出生人口到2000年时,其间经历了41年,所以,1959年出生人口计算出的是“41年死亡率”。这个死亡率,比经历时间短一年的1960年出生人口的“40年死亡率”应该要大,但是,1959年的受灾严重程度比1960年小,就这个因素而言,它的死亡率应比1960年要小。总体衡量,估计1959年的要略大于1960年的。
2、再说1962年:
1962年出生人口没有经历三年灾荒,历时比1960年短了两年,至2000年,只经历了38年。所以,1962年出生人口的“38年死亡率”应该远远的小于1960年出生人口的“40年死亡率”。
3、1960年出生人口的“40年死亡率”推算(参见附表)
我将1959年的“大”与1962年的“小”进行综合平衡,取其平均值作为1960年出生人口的“40年死亡率”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其值:
= (20.9 + 15.1) ÷ 2
= 18 %
4、1961年出生人口“39年死亡率”推算(参见附表)
1961年出生人口“39年死亡率”应该低于1960年出生人口的“40年死亡率”而应该高于1962年出生人口的“38年死亡率。所以,取二者的平均值作为1961年出生人口“39年死亡率”。其值:
= (18 + 15.1) ÷ 2
= 16.6
二、1960年和1961年出生人口漏报574.6万人
1、1960年出生人口的“校正”
已知:1960年出生人口到2000年还健在的有1468.5万人,其“40年人口死亡率”为18%。
设1960年出生人口为X
解方程:X — X × 0.18 = 1468.5万人
X — 0.18 X = 1468.5万人
0.82 X = 1468.5万人
X = 1790.9万人
“校正”后的1960年出生人口为1790.9万人,比1983年公布的1960年出生人口1392万人多出398.9万人。即这一年出生人口漏报395.9万人。
2、1961年出生人口的“校正”
已知:1961年出生人 口到2000年还健在的有1141.4万人,其“39年死亡率”为16.6%。
设1961年出生人口为X
解方程:X — X × 0.166 = 1141.4万人
X — 0.166X = 1141.4万人
0.834 X = 1141.4万人
X = 1368.6万人
“校正”后的1961年出生人口为 1368.6万人,比1983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推算出的1961年出生人口 1189.9万人多出178.7万人。即这一年漏报出生人口178.7万人,
附表:
1983年公布的各年出生人口至2000年仍健在的数量表
(单位:万人)
年 份 – 出生人数 – 经历时间 – 健在人数 – 减少人数 – 死亡率%
1957 2169.1 43年 1899.8 269.3 12.4
1958 1908.8 42 1713.6 195.2 10.2
1959 1650.4 41 1306.0 344.4 20.9
1960 1391.5 40 1468.5 增77.0 0
1961 1189.9 39 1141.4 48.5 4.1
1962 2464.0 38 2092.3 371.7 15.1
1963 2959.3 37 2786.6 172.7 5.8
1964 2732.5 36 2414.5 318.0 11.6
注:
1、表中出生人数是按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计算出来的。
2、表中健在人数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
3、不考虑移居海外的因素,表中减少人数即等于死亡人数。
4、死亡率表示的是整个经历时间的死亡率。如1959年的是“41年人口死亡率”,1960年的是“40年人口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