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国企改革的讨论一直未停息。近日,有报道称,国资委正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精神,起草完善关于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积极吸收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有关国企重组改革的讨论亦再度被热议。 民间投资在垄断行业占比很低 民间资本,是指民营企业流动资产和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数据显示,通过近十年来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总量约为30多万亿元。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民间 资本对中国CDP的贡献已超过60%,企业数量占全国70%以上,8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农村转移就业源于民营经济;中国技术创新的 65%、专业的75%、新产品的80%也是由民营经济实现的。民间资本已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然而,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却面临着严重失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都处于极为不平衡的状态。这一切的核心问题,就是多年来的 国有企业大扩张,与民争利问题突出。例如,国企大肆进入民营企业领域,占据了民营企业的空间,很快改变着原来国企和民营企业两个部门相对平衡的状态,也大 大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由于多年来受到行业准入限制,融资渠道不畅通,政府审批程序繁杂,以及民间投资规模小且重复建设严重等影响,导致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在 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民间投资在传统的垄断行业中所占比例还很低,其中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与其他 行业相比较而言,所占已经算是比较高的。 此外,国企的“特殊身份”,也会导致政府对国企不能严格依法监管。国企的损失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国企违规之后,很难严格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政绩需求,可以用行政手段指挥国有企业乱投资,投资出现亏损,就用行政手段让国有企业在某个行业实现垄断,以垄断 利益来弥补投资亏损,结果严重损害市场环境,戕害持续发展动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经济学家高尚全说。 为此,有不少民间投资者报怨,不公平、不透明的国企垄断门槛限制着民间资本“施展拳脚”。
政 策 事实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其中条款的 第7条就写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可以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直指电力、石油甚至军工等国资完全掌控的地盘。与 2005年出台的“非公36条”相对应,民间投资者们将其称为“新36条”,视其为力碎民间投资“玻璃门”的“重拳”。 不过,有业界专家撰文指出,新“36”条颁布后,从执行力来看并不令人满意,且缺乏从政策层面落实到现实层面的细则支持,同时,有些政府部门还在犹豫,对民间投资的开放持观望态度,步子迈得过小。 为此,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今年将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多个经济领域并参与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 整个事业的发展。‘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方 向 在诸多因素下,国企改革之路显得有些缓慢。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近日表示,如何真正发挥调动鼓励个人的积极性是目前大型企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国有企业数量再多也是少数, 靠少数国有企业是不可能有长期活力的。在这方面,民营企业的活力恰恰可以成为有益补充。”他说,“只有将国内千百万中小企业‘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 精神发挥出来,发挥其创造力、积极性,发挥其智慧和潜在的能力,才能发挥出生产力。” 在樊纲看来,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国企重组,是一个历史积累和发展的过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的民营企业越做越大,已经逐步成熟。在这种背景下,他们开始有能力在各个方面参与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而且能够在一定规模上发展。 “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整合,这是一个大趋势。民营企业将来肯定是要发展,但是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将来会走混合所有制。”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亦认为。 “国企+民企”的合作模式,并不是全新概念。然而,这种合作模式的实现,并不是一件易事。据保育钧介绍,截至2011年底,国内民营企业是965万家,注 册资本金是25万亿元,平均每户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到300万元。相较注册资金百亿元的国有企业,这种规模的不对等成为合资的一个重要障碍。保育钧认为,如 果民营企业的实力不够,参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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