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58注: 见过对重庆“唱红打黑”提出异议的,没见过这么对其定性评价的,且是出自中国法界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82岁的终身教授江平之口(又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如果说,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出重庆唱红累计共花2700亿时,人们只是对之嗤之以鼻的话,那江平的话决不能等闲视之),他竟然不顾事实,不顾重庆老百姓的感受,不顾可见到的和被压制的民言,硬生生地把广受人民群众赞誉的“唱红打黑”说成是“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文革遗风”,无知到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顾了,是装蒜还是别有目的?眼见薄熙来在重庆人民心中稳扎下根来,威望已经超越总理,用普遍通用的方法免除其职位已不可能,于是,在那种场合抬出文革来吓唬臣民,总以为这下把薄革职会大快人心了吧?可事实证明更加错误,这种时候,做点矫枉过正的事倒是应该的,让不同的声音亮一亮,但怎么也想不到,号称民主法制已极大完善、改革开放已进行了三十多年并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好象突然掉入了文字狱,对反对的声音,对民众的期盼合力封杀,以至于百姓不得不在民间传递不满,在当下政府认为非主流网站上发表真知灼见的看法。然而很不幸的是,就在打压不同意见的同时,主流媒体却不时以各种方式刊登对重庆大换血时的各种“振奋人心”的消息,贬低、恫吓执不同意见者,甚至把“唱红打黑”说成是“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文革遗风”这样的话放到台面上,让人怎么不愤怒?这不明显地是在激怒民众的情绪,挑战民怨的底线吗?下面是《财经》杂志对江平的采访: 《财经》:在重庆近年来的重大事件中,法律界最关心的是李庄案。您曾是李庄案第二季的顾问团成员。现在李庄正在申诉,其助手马晓军也在起诉重庆市公安局。您怎么看这一申诉?
在采访中,江教授说“唱红打黑”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文革”的遗风。随后,他又说,(文革)总的来说是无法无天,不需要法律,公检法都被砸烂了。这就让我们搞不明白了,重庆打黑是在无法无天,没有公检法参与脱离了党的领导而自发搞起来的群众运动?如果真是这样,套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文革”的遗风还说的过去,但事实是,重庆打黑,公检法俱全,审判程序合法,充分给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申诉权,唯一的缺憾是时间太快了,许多罪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活动。访谈中,江平承认“打黑”是完全正确的,任何一个社会对于黑社会势力的存在绝对不能容忍,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他又说:把“打黑”作为一种运动形式来搞,作为一种社会管控的方式,这就是重庆应该反思的地方。因为这样一来,“打黑”就可能成为当时的社会的中心政治运动。作为政治运动来“打黑”,最大的缺点就是它很容易泥沙俱下,搞得比较粗糙。为了实现目的,公安部门就可能不择手段,也不遵循程序正义,容易出现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对这样的说法,我有一点不敢苟同,其一是,当今中国社会如果完全按照西方的法律模式去执法,可能一个犯罪分子要审个几年半载的,那惩治已经到了百姓万分痛恨的众多黑社会团伙要多长时间?谁来提供社会资源?尤其是有那么高层的官方保护伞,如果不采取声势浩大的运动式打黑,能打得动吗?现今不断上升的官商勾结、官黑结盟的现象已经让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头,你还指望用道貌盎然的程序,走过场式的执法去解决那么多社会的丑恶,可行吗?其二,中国的武器管控很严,没有西方那么宽松,这也造成了两个极端,好的一面是,社会安全得到了极大保障,也给政府带来了轻松的管理环境。不足的一面是,如果法律产生倾斜或被执法者滥用,或官商黑为一家时,那遭殃的一定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不是吗?现实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牢骚:我要是有枪,会把这些贪官污吏杀绝。虽然是气话,但真如西方那样,腐败分子或欺压百姓的社会地痞不会有所收敛吗?这里要学西方,拼命向西方靠拢,说什么这违反了程序,那在搞文革,那我要问,重庆用短短两年的时间就打出了那么多个黑社会,抓了几千个黑社会分子,这种大快人心,令重庆人民满意的好事,用你江平的逻辑,得用多长时间才算合法?你高高在上,体会到了当一个小摊贩为了生存不得不向黑社会缴交50元“保护”费而急切盼望政府整治社风的心情吗?难怪群众会说,法律法律许多漏洞,严格执法只对群众。这种说法不是没原由的空穴来巢。在中国,对于最基层的广大民众来说,宁愿要运动式的打黑,而不要吟咏说教式的程序。 江平还说,运动式“打黑”可能成为当时社会的中心政治运动,如果社会真到了那种地步,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危着想,又有什么不可?要知道,法律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人平等、安全幸福,如果大多数人都对安全感到了危机,那你怎么办? 江平喜欢从民主、自由、人权的角度看问题,这样最好,现在机会也到了,如果你不甘寂寞,想标榜史册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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