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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斗争 (丰碑★之八)

2016-10-17 01:1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76| 评论: 0|原作者: 苦竹|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历史证明:毛主席当时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以至于对党内修正主义的分析、批判和预料是完全正确的!

二、现实中的冲突

  1959年至1961年我国发生连续三年的农业特大自然灾害。由于党中央倾力施行政策调整,由于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逐渐克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1962年全国农业生产已经开始好转。

  面对农业经济形势的困难,是用社会主义道路的办法还是用资本主义道路的办法去解决呢?1962年前后,在我党的高层领导中,发生了一场围绕“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问题的严肃政治交锋。

  从意义上说:“分田到户”、“包产到户”都是恢复单干。从概念上说,“包产到户”与“分田到户”有不同点。“分田到户”是指变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私人占有,是公开的资本主义道路。而“包产到户”是若明若暗的走资本主义道路。

  “包产到户”将一大二公的集体化大生产分化为一小二私的家庭小生产;屏蔽了集体经济对人力、物力、财力与劳动对象统一经营、合理匹配、充分利用的优越性;割裂了集体经济内部统一管理、互助协作的生产秩序;损害了集体经济对合理利用生产环境、生产资源的优越性,人为的造成了个体生产对公共生产环境、生产资源利用上的秩序混乱;瓦解了人民公社充分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优势。

  “包产到户”虽然名义上土地属集体所有,但其劳动生产已不是集体劳动下的分工协作,已成为私人活动;在分配上,既肢解了集体对按劳分配的主导权又架空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发展方向上否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进入了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当代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结果,清清楚楚的说明了一切。

  1、陈云在中央主张分田到户。

  陈云是严格区分“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当时他的意见最鲜明。在《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记载着姚依林对陈云意见的回忆:“1962年5月,陈云在上海找姚依林、陈国栋等谈恢复农业生产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彻底,与其包产到户不如分田到户。用重新分田的办法,可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便恢复农业的产量。”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P.111】

  1962年7月初,陈云给毛主席写信说:“对于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谈,估计一小时够了。我可以走路了,可以到你处来。”7月6日,毛主席刚回京,当夜就约陈云谈话。

  陈云讲述了农村应该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在《毛传》中没有记载这些理由,但记载着陈云的承诺:若实行此策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农村经济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当时毛主席未表态。第二天传出,陈云走后,毛主席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30】

  2、刘少奇支持包产到户、分田到户。

  刘少奇内心是赞成在农村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他认为“搞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搞人民公社是一种试验,搞包产到户也可以是一种实验,……发展集体经济也好,包产到户也好,无非看哪种形式更切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那种形势更能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那种形势更能多收粮食,使经济发展再快一点”

  (刘振德:《我为少奇当秘书》,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P.120)

  陈云与毛主席谈话前,刘少奇于62年6月24日,就分田到户、包产到户的问题已同陈云交换过意见,他是同陈云意见一致的人。

  62年6月底,刘少奇曾在个别工作场合表态支持和主张“包产到户、分田到户”。《毛传》的记录如下:“六月底,田家英结束了湖南调查,回到北京。他在调查中间,逐渐萌生了用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渡过暂时困难的想法。”“田家英回到北京时,毛泽东还在外地,他立即向刘少奇汇报。汇报刚开了个头,刘少奇就接过去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他提出了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对当时国内形势的估计比较严峻。他说:这样下去,无产阶级专政要垮台,我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田家英问刘少奇,他关于分田到户的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少奇说,可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29】

  7月,得知毛主席对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反对态度后,刘少奇改提“巩固集体经济”。他在18日对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下放干部的讲话中,讲了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问题。他说:“现在相当多的集体经济发生动摇,如果搞不好有散的危险。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正在讨论,即将规定若干政策措施。你们到农村去,要抓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33】

  3、邓小平支持包产到户、分田到户。

  据《邓小平年谱(1904-1974)》叙述:1962年6月下旬,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汇报,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会上赞成和反对的各占一半。邓小平说:“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

  同时期邓小平曾明确说,“农业本身现在看来主要还是从生产关系解决”,“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322—327)

  62年7月2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了一次会议。在讨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问题时,邓小平说:“恢复农业,相当多的群众提出分田。陈云同志作了调查,讲了些道理。意见提出是好的。”“不管是黄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就用哪一种方法。我赞成认真研究一下。分田或者包产到户,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你说不好,总要有答复。对于分田到户要认真调查研究一下,群众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不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去搞。过渡时期要多种多样。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进。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这几年就是千篇一律。”

  (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记录,1962年7月2日。)

  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与会者讲话时说:“……刘伯承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前进”。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1】

  7月8日,邓小平同刘少奇、周恩来一起到毛泽东处谈话。毛主席明确表示了对包产到户的坚决反对态度。

  4、邓子恢固执主张包产到户

  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长的邓子恢,是党内最早提出并且一再坚持搞包产到户的人。

  在1962年2月的“七千人大会”后,邓子恢在广西桂林视察时,得知当地地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指示,正在纠正少数地方的包产到户。他却不以为然的说:“解决包产到户问题,要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出发。可以包工到组,也可以包产到组,单村独户的也可以包产到户,不要怕说右倾,不要怕说单干。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

  (《邓子恢文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584)

  在62年5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由最初主张“队包工包产”转到明确地赞成和支持“包产到户”。他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29】

  “七千人大会”后,安徽省委按照中央的指示纠正“责任田”。62年4月,安徽宿县符离集区委书记武念慈给邓子恢写信,向他保荐“责任田”。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他派副部长王观澜带领调查组前往安徽当涂调查。6月中旬,王观澜报送了《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肯定了其积极作用。随后,邓子恢到中央党校等单位作报告,大讲包产到户的好处。

  1962年7月邓子恢在中央党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政治学院等单位作《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系统地发表了包产到户的意见。他是在中央严肃责令必须纠正包产到户单干风的背景下公开宣传推行包产到户的人。

  邓子恢对包产到户说得最具体,这在《毛传》中有详细的记录。从形式上他未宣传搞分田到户。他的具体观点与主张分田到户的陈云、与主张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同时并举的刘少奇、邓小平、田家英都有一定的区别。

  邓子恢在毛主席严肃批评了包产到户之后的7月17日,仍然当面向毛主席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他说,从安徽的当涂和宿县的情况来看,“责任田”(即包产到户)能做到五统一,即: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上缴任务统一于集体,不是单干。“责任田”实际上是一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3】

  【《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564】

  关于这次谈话的情况,据后来毛主席在会议发言的插话中说:他(指邓子恢)向我谈了,他也向别的同志谈了。他要保荐(指包产到户),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管理方法。那个时候,我给他提出几个问题。我一提出一个问题,他就不答复,他讲他的。我又提出,他又不答复我的问题。所以,我跟他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因为我给他提出的问题,他不答复嘛。

  (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董必武发言时的插话记录。1962年9月25日)

  5、田家英对待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认识

  1961年3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并请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毛主席秘书的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主席。

  田家英见到材料里讲:由于包产到户致使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家庭,特别是孤儿寡母,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了困难。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致信毛主席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下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

  田家英的信得到了毛主席的赞许,他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家英的信批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的书记看,大多数人赞成田家英的意见。但陈云却不以为然,他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该允许人家试验嘛!”

  1962年2月底,田家英奉毛主席之命再率调查组到湖南调查《农业六十条》下达后的农村状况,为《六十条》的进一步修改做好工作准备。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现,由于“共产风”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一些农民群众中具有追求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倾向。

  至此,田家英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赞成农村可以搞包产到户(田家英认为分田到户,也就是包产到户)。

  5月底,田家英到上海去向毛主席、陈云汇报,陈云称赞他“观点鲜明”。他向毛主席汇报群众欢迎包产到户时,毛主席讲: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此时,农村的共产风得到了基本上的纠正,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业已酝酿成熟

  深谙中央分歧的田家英又回到湖南做了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7月初他回北京向刘少奇汇报并主张有领导地搞包产到户。刘少奇说:要使包产到户合法起来,可以把调查得出的结论在“秀才”中间酝酿。田家英向邓小平汇报时,邓小平很明确地表示:赞成。

  7月上旬,田家英在北京向毛主席汇报时表示:全国各地出现包产到户,与其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全国农村60%可以搞包产到户,40%仍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

  田汇报完后,主席突然问他:你是主张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又问他,这些是你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回答是他个人的意见。

  据相关党史资料顾保孜:《中南海人物春秋》《田家英》  中共党史出版社中记述:“他(田家英)始终没有说出刘少奇委托他向毛泽东提建议一事,也没有把责任推给下面调查的同志,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坦荡无私的宽阔胸怀。”

  听完汇报,毛主席批评田家英,回到北京后不按工作任务去修订《农业六十条》,而是去搞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并决定另派他人负责起草“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中央文件。

  6、砥柱中流

  我们读《毛传》的记载可以发现,为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科学表现形式,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者,毛主席对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的态度分为三个阶段:

  (1)1961年初,毛主席对“责任田”是同意小面积谨慎试验的态度。

  据薄一波回忆,(61年3月15至23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于1961年3月15日、16日向毛主席汇报想要在实践上探索“责任田”时,毛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广州会议尚未结束,毛主席又通过柯庆施叮嘱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版,P.1114】

  他允许安徽试验“责任田”,但从未表示过对这种方式的任何肯定,是为了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实践证明当时所谓不同形式的“责任田”,实质就是“包产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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