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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国发展方向的路线斗争

2012-3-31 22:29| 发布者: 刘金华| 查看: 1344| 评论: 3|原作者: 刘金华

摘要: 事关中国发展方向的路线斗争 “事关中国发展方向的路线斗争”这个命题,出自《亚洲周刊》呙中校专访著名律师陈有西的访谈录《以权力斗争解读重庆事件过于浅薄》。本文仍是调查,记多评少。 “重庆从来就谈不上什么模式,无论唱红保持正统思想、还是打黑惩治恶性犯罪,还是惠民发展经济,各省一直在做。重庆之所以自我造势成一种“模式”,只是把大陆中国近年的一些极左思潮,利用地方极权,违背多数干部的意志,搞一言堂,特别是滥 ...

事关中国发展方向的路线斗争

“事关中国发展方向的路线斗争”这个命题,出自《亚洲周刊》呙中校专访著名律师陈有西的访谈录《以权力斗争解读重庆事件过于浅薄》。本文仍是调查,记多评少。

“重庆从来就谈不上什么模式,无论唱红保持正统思想、还是打黑惩治恶性犯罪,还是惠民发展经济,各省一直在做。重庆之所以自我造势成一种“模式”,只是把大陆中国近年的一些极左思潮,利用地方极权,违背多数干部的意志,搞一言堂,特别是滥用党权行政权干预司法权,极端化地付诸实施、通过“唱红”表达出来而已。”

陈有西不直接否定重庆探索,而是说重庆做的一切,全体省市都在做;他认为重庆走的是一条极左路线。他认为“很多人,包括海外一些分析家,总是把重庆事件看作是中共党内权力斗争的产物,说是太子党或团派斗争,这是过于标签化和简单化了。其实根本就不能这样分野。……并没有明显的分野。因此解读为这两种力量的斗争,是很浅薄表象的。重庆发展道路的兴衰,其实是一种未来中国走什么路的较量。”我认为陈有西这末一句抓住了重庆探索的实质。

陈有西和许多人一样肯定薄熙来的魄力和能作为,他说:“说实话,我原先对那位主政者抱有非常大的期待。他有作为的愿望,敢干的魄力,出众的口才,中国政治近年来过于无所作为和沉闷、守旧,需要有作为的政治家。而他好象是。”“但是”,他紧接着转折说“通过实际司法案例观察,逐渐认清了其所作所为的权治作风和对法治的肆意破坏,甚至故意摧毁法治体系以实现其既定的个人目的”, 陈有西认定薄熙来搞的是“极左”,表现为用“政权”反对“法权”,以实现个人目的,不过,他没有说明薄熙来的“个人目的”是什么。

陈有西认为:“中共党史里一直有很多的路线斗争记录,特别是新中国时期,其实都是一种权力斗争,因为毛主席时代不管谁施政,基本路线都没有大的变化,说不上路线的改变。而重庆事件,却真的不能用权力斗争来解读,本质上是一种路线斗争。”陈有西一话抹掉了阶级斗争在中国共产党内表现的路线斗争历史,把中国共产党内从建党开始到重庆事件前的斗争,都定为主要是权力斗争,也就是个人争权夺位的斗争;认为薄熙来搞的才真正是路线斗争,“是一种未来中国走什么路的较量。”陈有西无疑不清楚自己犯了逻辑错误,作为一个律师不应当犯的错误,他忘记了他刚才讲了薄熙来的问题是“故意摧毁法治体系以实现其既定的个人目的”。不过,陈有西立刻就否定了“个人目的”的说法,还是认为中国改革积累的问题已经使、自然包括薄熙来的“各界”感到焦虑,他说“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摸石头过河’,取得了很大成就,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社会矛盾激化,各界思想焦虑,大家在思考下一步怎么办。”紧接着,陈有西指出了重庆事件反映了“下一步怎么办”的两条路线斗争:“是往回走,还是往前走;是回到三十年前的文革路线,还是继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自由市场经济和政治开明的路线,是通过强权维稳压服,还是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解决问题。重庆这几年的基本方法,是往回走,寻找原教旨,执政者利用手用的强权,强推一种复辟的意识形态,否定已经写入中国《宪法》的多元市场经济模式和‘依法治国’模式,摧毁法制,迷信权力,用高负债和摧毁剥夺民营经济的方法均贫富,用短期好处讨好底层民众,用虚假的宣传数据欺骗人民,煽动民粹主义情绪,为自己博取政治资本,否定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梯级发展模式。不是向上的引领民众共同富裕,而是向下的摧毁富人、均分资产、回到共同贫穷。”不过陈有西的表述不正确,他刻意贬低他所反对的一条路线。

陈有西说:这次重庆事件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我想对未来中国的影响将会是巨大的。这是对近十年中极左回潮的真正有力的阻击。邓小平说未来中国既要防止右更要防止左。这次阻击表明了高层现在的基本执政方针。”指出了“阻击”薄熙来重庆探索,是邓小平的“防止左”,不过,他说“高层是清醒的,是坚持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路线不动摇的。”就是强词夺理,我们看不到薄熙来与邓小平现在有什么不同。他忘记了,大家曾经公开宣扬邓小平改革是“补资本主义的课”,他忘记了,首先是改革推行“负债经济”;他心里明白:直到今天,都是通过强权维稳压服;……

陈有西说“温家宝总理的判断是有依据的”:“重庆的做法很清楚地显示了,他们想回到单一公有制主体的社会,以打黑的司法手段进行第二次均贫富摧毁民营经济;经济运营回到计划经济政府操控的模式;在思想意识上回到对人的专制控制;在法制秩序上回到不需要法律而依靠强权人治的社会。如果重庆的做法推向全国,意识形态、民营经济、法治秩序都将面临灾难性的后果。”作为调查,我不多作评论,我只是问,政治局其他几个肯定重庆探索的几个常委,还有许多赞扬重庆改革的专家学者和广大的普通民众,他们的判断没有根据?我根据现在的调查,认为陈有西所说的“有依据”的温家宝判断其实只一种意识表现,而且表述并不准确,不少谣诼。

陈有西不能否定唱红打黑惠民,说这都是邓小平做公的事情,他唯一否定重庆探索的是咬定这是薄熙来迷惑人的表象。说:“外部表现就是:唱红,打黑,民生实惠,这三个口号都很能够迷惑一些人,其严重的后遗症,没有两三年是看不出来的。所以中央调整重庆班子后,一些底层群众一时想不通,还以为原执政者是一个为民办实事的,根本看不透其真正的目的。”

所以陈有西还是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不自信。他说:“重庆下一步,会不会带来一种政治新局面,有待观察。最大的可能是不折腾,保持表面上的表态一致,平稳过渡到十八大,对人也软着陆;这种方法解决不了真正的问题,也无法消除唱红的意识形态基础,甚至会有人怀念那种“唱红打黑”,为下台人物叫屈;重新掀起唱红打黑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都会保留下来。”

 

陈有西答记者问还谈及他在与重庆权力斗争中的作用,对乌有之乡的政策主张,指出“中国改革目前面临着多种情绪”,提出“中国下一步的改革,主要是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我就不一一引述了。我只表示支持他对“写作不堪入目的煽动仇杀、侮辱、诽谤、残酷斗争的文章,毫无政治性、学术性可言,根本没有办法让人作为一种学术问题去进行对话和探讨”的批判,昨天我已经发文《查处传播谣言者》,也就是明确支持他对“已经触犯刑法和民法中的名誉权条款,可以进行民事和刑事责任的追究”的主张。我举报了茅于轼造谣诽谤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知道陈有西律师能否支持我,或者在法律上指点我?

【链接】

陈有西:《以权力斗争解读重庆事件过于浅薄》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user=10420&itemid={D2397CFA-2B72-44B2-A4D9-A01C015E2C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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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人民合力定乾坤 2012-4-1 23:54
对“唱红打黑”和实施共同富裕的重庆及领导人薄熙来、王立军进行清洗,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做的事吗?干这种不得民心的蠢事,简直是弱智!如果不是弱智,那么就是表明胡温邦派已经公开与人民为敌了!
引用 刘金华 2012-4-1 17:26
我现在是听、看。当然,我的倾向性已经流露出来了。
引用 前朝遗民+ 2012-4-1 15:05
我靠,我和陈有西的想法相通的,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他妈的!

但是重庆事变也不完全是路线斗争,如果是中央就不会让他们搞那么长时间了。更多的来源于保守势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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