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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达纲领批判》

2017-6-5 00:3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4142| 评论: 1|原作者: 马克思|来自: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摘要: 《哥达纲领批判》大约写于1875年4月底-最迟5月7日 《哥达纲领批判》是科学共产主义最重要的纲领性文献,是对机会主义进行不调和斗争的典范。这一着作写于1875年4月至5月初,并于5月5日连同附信寄给了社会民主工党领导人之一威·白拉克。

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

1.“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

本段第一部分:“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

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上面那句话在一切儿童识字课本里都可以找到,并且在劳动具备相应的对象和资料的前提下是正确的。可是,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不应当容许这种资产阶级的说法回避那些唯一使这种说法具有意义的条件。只有一个人一开始就以所有者的身分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作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资产者有很充分的理由硬给劳动加上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因为正是由于劳动的自然制约性产生出如下的情况: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

现在不管这句话有什么毛病,我们且把它放在一边。那么结论应当怎样呢?显然应当是:

“因为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所以社会中的任何人不占有劳动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因此,如果他自己不劳动,他就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而且也是靠别人的劳动获得自己的文化。”

可是并没有这样做,反而借助于“而因为”这样的字眼硬接上第二句话,以便从第二句,而不是从第一句作出结论来。

本段第二部分:“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

按照第一句话,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就是说,任何社会都不能离开劳动。相反地,我们现在却看到,任何“有益的”劳动都不能离开社会。

那么同样可以说,只有在社会中,无益的、甚至有损公益的劳动才能成为一种行业,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游手好闲过日子,如此等等,——一句话,可以抄袭卢梭的全部着作了。

而什么是“有益的”劳动呢?那只能是产生预期的有益结果的劳动。一个蒙昧人(人在他已不再是猿以后就是蒙昧人)用石头击毙野兽,采集果实等等,就是进行“有益的”劳动。

第三,结论:“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

多妙的结论!既然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劳动所得就应当属于社会,其中只有不必用来维持劳动“条件”即维持社会的那一部分,才归各个劳动者所得。

事实上,这个论点在一切时代都被当时的社会制度的先驱(注:1891年发表时这里是“扞卫者”。——编者注)提出过。首先要满足政府以及依附于它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因为政府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社会机关;其次要满足各种私有者(注:1891年发表时这里是“私有财产”。——编者注)的要求,因为各种私有财产是社会的基础,如此等等。你们看,这些空洞的词句是随便怎么摆弄都可以的。

本段第一和第二两部分只有像下面这样说才能有些合乎情理的联系:

“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或者换个说法,“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

这个论点无可争辩地是正确的,因为孤立的劳动(假定它的物质条件是具备的)即使能创造使用价值,也既不能创造财富,又不能创造文化。

但是另一个论点也是同样无可争辩的:

“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

这是直到目前的全部历史的规律。因此,不应当泛泛地谈论“劳动”和“社会”,而应当在这里清楚地证明,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怎样最终创造了物质的和其他的条件,使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这个历史祸害(注:1891年发表时这里是“社会祸害”。——编者注)。

实际上,把这整个行文和内容都不妥当的条文放在这里,只不过是为了把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作为口号写在党旗的上方。以后我还要回过来谈“劳动所得”、“平等的权利”等等,因为同样的东西在下面又以稍微不同的形式重复出现。

2.“在现代社会,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这段从国际章程中抄来的话,经过这番“修订”就变成错误的了。(注: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的原话是: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编者注

在现代社会,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地产的垄断甚至是资本垄断的基础)。无论是前一个或者后一个垄断者阶级,国际章程在有关条文中都没有提到。它谈到的是“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生活源泉”这一补充语充分表明,劳动资料也包括土地。

之所以作这种修订,是因为拉萨尔由于现在大家都知道的原因:仅仅攻击资本家阶级,而不攻击土地所有者。(注:指拉萨尔同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的秘密勾结。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觉察到这一点。他在1865年2月23日给库格曼的信中写道:“拉萨尔事实上背叛了党。他同俾斯麦订立了一个正式的契约。”1928年发现的材料证实,拉萨尔早在1863年5月就同俾斯麦达成了协议,彼此多次密谈,书信来往。1863年6月拉萨尔写信给俾斯麦表示:“一旦工人等级能够有理由相信独裁对它有好处,它就会本能地感到自己倾向于独裁。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正如我最近对您说的那样,如果国王什么时候能够决定采取——当然这是难于置信的——步骤,实行真正革命的和民族的方针,并把自己从一个特权等级的王权变成一个社会的和革命的人民的王权,那么工人等级尽管有共和主义的信仰,或者宁可说正是由于这种信仰,就会多么倾向于把国王看作是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利己主义相对立的社会独裁的天然体现者!”)在英国,资本家甚至多半不是他的工厂所在的那块土地的所有者。

3.“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

“把劳动资料提高为公共财产”!应当是说把它们“变为公共财产”。这不过是顺便提一句罢了。

什么是“劳动所得”呢?是劳动的产品呢,还是产品的价值?如果是后者,那么,是产品的总价值呢,或者只是劳动新加在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上的那部分价值?

“劳动所得”是拉萨尔为了代替明确的经济学概念而提出的一个模糊观念。

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

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不是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律的关系,而是经济关系是由法律的概念来调节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

为了弄清楚“公平的分配”一语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把第一段和本段对照一下。本段设想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劳动资料是公共财产,总劳动是由集体调节的”,而在第一段我们则看到,“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

“属于社会一切成员”?难道也属于不劳而获者吗?那么“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又在哪里呢?只属于社会中劳动的成员吗?那么社会一切成员的“平等的权利”又在哪里呢?

“社会一切成员”和“平等的权利”显然只是些空话。问题的实质在于:在这个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劳动者都应当得到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

如果我们把“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

现在从它里面应当扣除:

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中扣除这些部分,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资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计算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无论如何根据公平原则是无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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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马列毛 2017-6-5 16:44
“——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在“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之前,在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还应该有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就是消灭了三大差别的社会主义,我叫她平等主义社会。
      资产阶级法权在社会主义各国的重新确立,造就了披着红色外衣的新型资产阶级---走资派,埋下了复辟资本主义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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