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的名义》热播,近期现实版的“大风厂”不断上演,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最繁华街道上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就是其中一例。

改制中的种种猫腻已经被全国下岗职工所熟知,但现实总比电视剧来的更精彩,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改制玩出了新花样----伪造改制批复。

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前世今生: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1955年由国家投资创立,当时只有几间狭小的门市部,通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公司逐渐有了积累,于1985年左右不断扩建收购,于1992年壮大成为拥有12个分门别类的专营门市部。几十年间公司一直是商贸企业中的利税大户,效益蒸蒸日上,直到公司改制的之风刮起,经济效益江河日下。

应该说公司的管理层不愧是精英份子,他们嗅到了金钱的味道,抓住了攫取第一桶金的机遇。1995--2000年他们开始作企业改制的前期准备---陆续让大部分部分职工下岗回家,只留少部分人,基本上是各门市部的会计出纳,替他们做假账。当然这些人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企业改制后成为了新公司的股东。

下岗后的职工为生存而奔波,互相失去了联络, 这样一来彻底把工人阶级搞成了一盘散沙。职工失去了企业主人的地位,也就没有人监督他们了。他们一边放心的盗卖企业的存货,一边利用国企的名义向工商银行借贷一笔巨款240万(这在当年不是个小数目) 。这样做使得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主要是存货)减少,负债增加,资产评估的时侯公司成为了资不抵债的负资产企业。

因为根据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和武昌政办[2000]75号文件精神,只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加企业原债务大于企业资产时,政府才注入房产加以补偿。 即:将国有房注入到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用于改制补偿。这样就可以把国企的最后一滴油水----资产注入的公房装入他们的口袋。而企业借的银行债务, 他们根本就没打算还。事情后续的发展,映证了这一推断。

一切准备就绪,瓜分国企的帽子戏法正式上演

2001年,以法人代表王克华为首的一伙盗贼,开始了实施瓜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计划,造假贯穿了整个改制程序:

第一招:召开伪职代会,欺骗职工签定买断协议,甩掉职工这个包袱

按照武政办102号文件要求,企业改制前要组织职工学习改制文件,公开征求职工的意向,填写职工意向调查表,职代会根据职工的意向讨论制定改制方案,最后形成决议。也就是说,国家即使要甩掉国企这个包袱,最后的蛋糕也是人人有份的,只不过大小有稍许区别。可是用什么来保障蛋糕合理的分配呢?文件上还保留着职代会的权利,但当时已然是一把手责任制,文件在一把手眼里等于废纸。

征得职代会同意是国企改制的必需程序,他们不得不装装样子。

2001年9月3日,王克华指定24人召开了所谓的职代会,自说自话一番,然后结束了会议,根本没有所谓职代会的发言权。

为了获得职代会签名,王克华等人可谓用心良苦,其指定的职代会人员构成非常奇怪: 24人中9人是管理层,会计出纳多达6人,15人占职代会人数的60%,已经内部退养的至少2人,近1/3的人不是职工代表,这样的职代会能代表全体职工的意愿吗?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10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3至5年,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从1992年至2001年十年间,公司从来没有换届选举职代会,也没有授权任何机构行驶权利。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23条: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2001年之前,已经属于企业内部退养的人,赫然出现在所谓的职代会签名中。

不是职代会的人被要求参会并签名,据说当时根本不知道是开什么会。所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所谓职代会,是法律上不被认可的职代会,他们不能代表职工做出任何表决。

国企改制显然是分配最后的蛋糕,法人代表王克华怎能允许职工参与分蛋糕?所以,什么组织职工学习改制文件、公布企业资产状况就免了吧,更不会告诉职工有多种选择,以免职工作出对王克华等人不利的选择,也不告诉职工可以以补偿金入股,那样他们还怎么瓜分国企资产呢?总之,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改制是在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所以,王克华等人不嫌麻烦,一个一个分别打电话通知:职工买断回家是政府的要求, 赶紧来签买断协议,不然到时候一分钱都拿不到。可怜职工下岗多年,被生存折磨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昔日企业主人,哪敢怠慢,麻溜的去签了卖身契----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至此,他们成功的甩掉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这群影响他们利益的包袱。

第二招:伪造改制批复,实施假改制

伪造改制批复之前,他们已经在改制意向调查表上伪造了大部分的职工的签名。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分几种性质: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合同工等。

“全民所有制合同工”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品。王克华等人为了把“全民所有制合同工”排除在改制政策之外,他们未雨绸缪,在最后一次续签5年期合同时:即在1995-2001年的合同上,代替职工本人签名,并在合同终止条款一栏写上: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所以,全民所有制合同工连假的职工意向调查表也不需要了,直接走人,甚至补偿标准也只有同单位其他人的一半。

在老百姓看来:伪造职工签名相对于伪造改制批复,理论上来说风险相对较小,因为那是在欺骗小老百姓;但伪造改制文件性质的性质就不同了,那是严重的犯罪。是什么动力驱使他们铤而走险呢?还是马克思说的好,当然是利益。

众所周知,一个文号只能有一个版本,武昌改字[2001]98号批复为何出现了3个版本呢?因为98号批复的内容跟改制立项通知书有莫大的关联。武昌国立[2001]年第5号立项通知(见:图片1)主文内容:武汉市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你单位送来的关于以推行职工持股为目的的整体资产(含下属家电商场,经理部,综合商场,车辆股份合作公司)评估申请已收悉。注意是“整体资产评估”, 整体”应该指的就是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全部的12个门市部吧,为何括号里面只有4个门市部呢?其他8个门市部不包括在内吗?如果不包括就不能叫“整体”,只能叫“分拆”了。这么自相矛盾的语句居然出现在政府文件上,这就为他们伪造[2001]98号改制批复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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