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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逊;来源:《革命造反年代》,激流网整理录入,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编:毕非)
注释:
[1]引自《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个“红色堡垒”——记上海国棉十七厂工人革命造反派的斗争》,载于1968年8月20日《文汇报》。又文革结束后,这七人中,王洪文、唐文兰等四人被开除中共党籍。 [2]引自《上棉十七厂十年动乱纪实1966年6月—1976年10月》,上棉十七厂1984年编写。《大事记》中说“党委为使运动正常发展,尽力避免群众在运动中相互开横炮,规定大字报要经组织审阅”。 [3]转引自纪希晨著《史无前例的年代》第1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4]笔者1992年5月17日对原上棉十七厂职工唐文兰的访谈笔录。 [5]笔者1989年7月6日对马骥的访谈笔录。 [6]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1975年编《上棉十七厂文化革命事记》。 [7]同上。 [8]关于工会负责人的称呼,1949年以来一直称为“主席”或“副主席”,1966年10月,为了避毛泽东“主席”之讳,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文,改正,副主席之称为正、副主任。也即施惠珍进驻国棉十七厂时,职务是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后来撤出时,职务是上海市总工会副主任。总工会改职务称呼的资料引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上海市政权系统,地方军事系统、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组织史资料1949.5—1987.10》,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编辑。 [9]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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