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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的规律与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

2017-8-12 23:43|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956| 评论: 1|原作者: 周承友 |来自: 红旗网

摘要: 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南苏关系分裂”和铁托开始的前南斯拉夫改革和政策转向,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的发端;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赫鲁晓夫的上台和“苏共二十大”的召开,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的正式开始; 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大势最初的不可避免。结果他们都断送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继续前进。这就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遭遇到空前的挫折。其教训 ...
二、早期社会主义社会的曲折发展
(选摘中国文化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态》P390—392页)

从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到20世纪50年代初,在苏联东欧和中国东亚等建立了十多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以全民所有制(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但她们的公有制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等还很不完善,所以她们只能称之“早期社会主义社会”或“传统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而来的,她必然否定和扬弃资本主义,并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必然能够促进生产力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生产力迅速发展就是其历史证明。但社会主义社会要持久地促进生产力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只有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获得充分地持久地显现。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我们知道,早期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和主人公地位、按劳分配。但早期的全民(国家)所有制经济的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由国家代表全体公有者占有生产资料,按国家计划管理和运行,劳动成果主要由国家支配;其国家计划经济方式也主要表现为一种政治权力(或行政)支配方式;是以管理者和国家(行政)计划为主导的。因而,它容易使产权的公有性表面化、虚拟化,也为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滋生提供了可能。其实,所有制的本质就是指生产资料(即资产)与劳动的结合关系,它包括资产的所有权等产权关系和主体劳动关系及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方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内涵就是资产公有与自主联合劳动或民主劳动的结合,其实质是全部资产权利向每个自主联合劳动者的逐渐回归。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利用公有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可见,自主联合劳动或民主劳动在公有制生产关系中具有重要甚至决定性意义。如此,仅就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制度而言,它应当是自主联合劳动或民主劳动的企业。1960年代中国在企业发展中突破前苏联的“马钢宪法”而推行“鞍钢宪法”,如推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即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扩大企业民主,吸引广大职工参加管理、监督企业行政的形式。但这些还只是企业民主制度开始。整个说来,在早期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企业中,自主联合劳动或民主劳动还没有落实或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因而还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其次,必须完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迫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的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列宁和毛泽东都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新型的民主国家和新型的专政国家的统一。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的国家。而早期社会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具体形式和作用在新社会初步建立后仍然表现为:高度集权和干部的委任制、等级制、职业化、终身化等特点,在民主方面做得很不够,不能尽快消灭官僚制度和官僚体制并解散垄断管理阶层,不能很好地发展和保证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及领导人等广大劳动人民充分发挥其在国家生活中的主导作用,不能很好地淘汰和打击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等。当然,新中国在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国家的建设等方面却展开了宏伟的探索,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它在当时的历史作用也是有限的。总之,早期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这是由其历史条件决定的。

历史发展条件表明,由于早期社会主义国家大都诞生在经济、政治、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因而社会二重性发展过程的有机统一规律在20世纪早期社会主义社会诞生以后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早期社会主义社会还具有第二(甚至是第一)大社会类形态的某些传统特征,如半自然经济特征、政社合一、高度集权、势治(或人治)为主、商品经济、物的依赖关系和国家继续存在。其中,它的的半自然经济特征、政社合一、高度集权等,是早期社会主义社会被称为传统社会主义的主要根据。这就带来了人类社会二重性发展过程的巨大反差——先进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并存。同时,历史发展事实也表明,采取传统模式是这些早期社会主义国家初期发展的有效形式,它巩固和加快了这些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并形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社会主义世界,由此带来了较长时期的世界和平。随着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较大发展,它们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造利用和同时脱离第二(包括第一)大社会类形态的某些基本因素,逐步向完全的第三大社会类形态过渡,并且相应地实现早期传统社会主义向新形态社会主义(高级社会主义)的转型。这就是人类社会二重性发展过程有机统一规律的必然要求。在此,如何看待和处理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正确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如何看待和处理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法治的关系,正确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及其民主法治,就成为早期传统社会主义向新形态社会主义(高级社会主义)转型中的“两个焦点”。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两个关键”,直接关系到早期社会主义社会的生死存亡。

早期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完成其社会类形态方面的转型和社会质形态方面的提升,这是人类社会二重性发展过程有机统一规律的必然要求。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前南斯拉夫铁托的改革开放就显示了早期传统社会主义转型的需要。50年代中期从苏联赫鲁晓夫开始的多个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直至最后的古巴和朝鲜的改革开放,他们也都开始了早期传统社会主义的转型探索。但历史事实表明,他们都滋生了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半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走上了复辟的道路:他们的改革开放,从其开始起,在改造利用传统社会类形态基本因素方面就出现失误或倒退,直致让商品经济关系上升到普遍的甚至统治的地位;在社会质形态发展方面都出现了新修正主义上台即资本主义复辟的转向。也就是说: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南苏关系分裂”和铁托开始的前南斯拉夫改革和政策转向,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的发端;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赫鲁晓夫的上台和“苏共二十大”的召开,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的正式开始; 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标志着早期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复辟大势最初的不可避免。结果他们都断送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继续前进。这就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遭遇到空前的挫折。其教训是深刻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失败了,而在于早期社会主义社会成长的特殊和幼稚。

20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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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水边 2017-8-1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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