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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阳事件”若干重要问题的认识

2018-6-30 01:0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25982| 评论: 0|原作者: 孙经先|来自: 激流网

摘要: 1959年冬到1960年春发生在河南省的“信阳事件”是一起震惊全国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这一事件的真相长期以来扑朔迷离,许多错误说法广泛流传。我们在研究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的过程中对这一事件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信阳事件”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有两个。

三、“信阳事件”发生时信阳地方及党中央的态度措施

“信阳事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事件。目前关于“信阳事件”的许多文章都片面地只强调了这一事件中存在严重非正常死亡情况的一面,忽视了这一事件中还存在着其他的重要方面,这样就不能对这一事件作出全面的完整评价。下面我们对“信阳事件”中几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论述如下。

1.“信阳事件”发生时信阳地方党员干部的自救措施

“信阳事件”中许多干部以各种方式为群众解决缺粮问题。在信阳地委发动“反瞒产私分”斗争后,部分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对“反瞒产私分”进行了抵制,为群众解决缺粮问题。

信阳专区行署专员张书藩说:“我分工到西平、遂平两县开展反瞒产工作,先到西平县安排了一下,即到遂平县……我就下到两个公社看了一些生产队的群众生活,确实已经没有粮食,仅吃点红薯、野菜等,不少群众脸上已出现浮肿。我看到问题很严重,当天晚上就回到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出了征购已透底,人民生活无着落,已出现浮肿和外逃现象,不要再逼大家报瞒产了。我说瞒产可能有,但当前急需安排好群众生活问题,然后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我知道他们县超征购了700万斤粮食,就让他们先拿出这些粮食解决群众生活问题。有人提出动用国库粮食需请示省里批准,我说来不及了,等请示批准后再拿出来会饿死人的,你们不要怕,一切问题由我负责。我跟县委商定后,一方面让我的秘书余德鸿给路宪文写报告,一方面开仓放粮,安排群众生活,使这个县基本上没有饿死人。”

中共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在《“信阳事件”始末》一文中说:在“信阳事件”中,“由于新县县委没有积极执行地委反瞒产的决定,发生病饿死人人数就较少”。

据《平舆县志》记载:“1959年冬,弓治英调任平舆县委书记,他顶着反右倾的压力,向地委要到统销粮3382.5万公斤,抽调县直机关干部247人下乡安排社员生活,收容外流人员,医治浮肿病人,生活紧张情况逐步缓和。”平舆县1959年岁末人口数为49.6万人,[25]弓治英要到统销粮3382.5万公斤,人均136斤。这些粮食再加上原有的口粮和采取其他措施,该县是基本上可以度过灾荒坚持到夏收的。

张向持在对“信阳事件”进行了几年调查后认为:在“信阳事件”中许多共产党的官员觉醒了,他们勇敢地站在百姓一边,设法保护群众;他们冒着丢官、坐牢的风险,恪尽着对百姓、对共产党的忠诚。[26]

固始县的情况是一个典型实例。按照当时的政策,地方在兴修大中型水利工程时可以动用储备粮。在固始县开始出现缺粮情况时,该县县委第一书记杨守绩提出并组织兴修“百里大堤”工程。他这样做的真实目的就是要以兴修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名义“合法”地动用储备粮,以这种特殊方式解决固始县出现的缺粮问题。[27]

以上情况说明,信阳地区一些地县领导干部面对已经或即将出现的缺粮情况,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各种“合法”、“变通”等方式解决群众的缺粮问题。

因此,信阳地委发动的“反瞒产私分”斗争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与毛主席的观点背道而驰,势必遭到广大农民(包括队长、小队长)各种方式的抵制。如前所述,信阳地区许多干部对“反瞒产私分”也是抵制的,这种态度与广大农民的抵制行为结合在一起,就为广大农村基层以各种方式(包括瞒产私分、生产自救等)解决缺粮问题并度过灾荒留出了很大空间,实际上减小了缺粮问题所造成的危害,降低了由此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的严重程度。

就“信阳事件”而言,在那些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并且“反瞒产私分”斗争比较激烈的公社和大队,非正常死亡现象就会严重一些,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对那些遭受自然灾害相对比较轻,并且“反瞒产私分”斗争比较平和,甚至走过场的公社和大队(这是信阳专区的多数地区,见本节后文所述),非正常死亡现象就会比较轻,或者基本上不存在,在研究“信阳事件”时这是一个必须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杨继绳在《墓碑》中极力渲染“信阳事件”中少数公社和大队发生的严重情况,竭力把它夸大为所有地区都发生的情况,则是完全错误的。

“信阳事件”期间信阳地委采取了一系列“亡羊补牢”的措施。信阳地委一方面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最终酿成“信阳事件”;另一方面在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以后信阳地委也采取了一系列“亡羊补牢”的紧急措施,安排群众生活,救治疾病,努力遏止事态的发展。

路宪文说:1959年“12月中旬,省委召开地市级干部会议,宣布停止征购,全面转向生产救灾……会后,省财贸书记宋致和带领数十名机关干部到信阳来帮助救灾,每个县委都有一个厅局级干部蹲点。我向省委要了四亿斤粮食,又从地委粮食局管的城市指标中调了5000万斤粮食,召开县委书记会,分配了救灾粮款。还派县区级干部到公社里帮助生产救灾。”[28] 中共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在《“信阳事件”始末》一文中说:“1960年1月11日和13日,信阳地委分别在潢川、汝南两地召开县委第一书记紧急会议,检查自贯彻河南省委关于安排群众生活的紧急指示以来群众生活安排情况。截至会议召开之前,全区拿出统销粮1.7亿公斤,救济款240多万元,贷款400余万元,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安排群众生活”。

中共信阳地委1960年4月向河南省委提交的检查报告中说:信阳地委“对缺粮地区,先后拨了57234万斤粮食统销指标,把粮食统销指标和购粮证一律发到食堂”,“并且大抓了蔬菜生产(全区共种蔬菜260万亩),大制各种淀粉(共8000多万斤),大量采集各种代食品。对缺款购粮的地区,先后拨救济款、贷款、调整定金、穷队扶植款5621.5万元”。[29]

信阳地委对浮肿病等各种疾病也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信阳地委1960年4月检查报告中说:“据今年三月底统计,全区发生浮肿病、紫疳病和其他疫病累计596176人次”,“全区现有浮肿病和其他疫病79627人,都已经全部集中,正在积极治疗”。信阳地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全区抽调了20817名干部,7195名医生,14939名护理人员,投入了防疫灭病的工作。”“不论轻重病人,一律采取了集中免费治疗的办法,重者集中到县,轻者集中到公社,一般轻微的集中到大队”。“在治疗期间,特别强调了休养,对病人的生活,作了特殊照顾,规定每人每天吃到一斤粮食,二两肉,一两红糖,二斤青菜,四钱食物油。”

除此之外,信阳地委还多次会议安排生产救灾工作。其主要措施有:坚决贯彻执行“以生产自救为主,国家辅助为辅,自力更生消灭灾荒,迅速发展生产”的生产自救方针;努力开展秋季增产运动,千方百计争取秋季大丰收;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保证群众吃好、住好、休息好、生产好、身体好;切实加强疾病治疗预防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这些情况都说明,“信阳事件”中信阳地委对当时存在的严重缺粮现象和各种发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人口非正常死亡的程度。在研究“信阳事件”时这也是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

“信阳事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事件,人们对它必须全面地加以研究。一方面我们必须要看到“信阳事件”中某些干部严重违法乱纪、一些地区因此出现了严重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许多干部对信阳地委所犯错误的抵制,必须看到这些干部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居民以各种方式为解决缺粮问题并度过灾荒所做出的各种努力,还必须看到信阳地委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但也及时采取了一系列“亡羊补牢”的紧急措施为百姓解决缺粮问题,同时还必须看到“信阳事件”中非正常死亡现象的不平衡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信阳事件”的真实情况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判断。

2.得知“信阳事件”后党中央采取的果断措施

1960年10月“信阳事件”以及山东、甘肃、贵州等省发生的严重情况被揭露。面对严峻的形势,毛主席和党中央立即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规定了12项政策,其核心就是要求全党用最大努力坚决纠正“共产风”。这封紧急指示信的发出成为扭转农村严重形势的开端。在1961年1月召开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主席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了系统解决农村人民公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毛主席主持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人民公社六十条》)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这个重要文件对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随后毛主席又以极大的精力把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小队,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体制。

为了克服重大困难,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强调在发展国民经济时必须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放在首位,加强全党对农业的支援;并采取了大幅度减少粮食征购量、提高粮食收购价以及大规模精简市镇人口等一系列重大措施。为了解决粮食严重短缺的问题、顺利度过灾荒,中央和各级政府紧急动员全党全面开展生产救灾运动和代食品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紧急调运粮食,动用有限的外汇从国外进口和转口粮食,并全面开展对浮肿病这一类疾病的抢救工作。

通过果断采取上述一系列重要措施,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经过艰苦努力,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扭转了严重形势。尽管1961年我国又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但是这一年的非正常死亡现象明显轻于1960年。1961年下半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基本被控制,并且在1962年下半年非正常死亡现象在全国范围内被控制。

就信阳地区而言,“信阳事件”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和中南局的领导同志专门到信阳专区视察工作,抽调大批干部到灾区安排群众生活,调查处理问题,全面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并提出“保人保畜,生产渡荒;半日劳动,休养生息;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整风整社,纯洁组织;端正政策,转变作风”的工作方针。

为了支援灾区重建工作,国家陆续给信阳地区增拨统销粮指标,到1960年5月底先后统销信阳地区农村的粮食共4.24多亿公斤,支援信阳专区大批药品,发放救济款3.9亿多元。武汉军区、广州军区和河南省的医疗队也先后奔赴信阳,为群众防治各种疾病。经过多方努力,到1960年8月全区疫情基本得到控制。

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努力,“信阳事件”造成的困难局面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扭转,信阳专区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也迅速得到了恢复。

“信阳事件”是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我们相信经过进一步努力后,笼罩在“信阳事件”上的重重迷雾终将散去,历史的真相终将显现出来。

注释:

[1]驻马店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驻马店地区志》(上),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98~399页。以下引用此书时简称《驻马店地区志》。三年困难时期驻马店专区属于信阳专区,1964年分出。引文中的“全区”指信阳专区,下同。

[2]张树藩:《信阳事件: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百年潮》1998年第6期。本文所引用的张书藩的话均见此文。

[3]余德鸿:《痛忆“信阳事件”全程》,原载《中国农村研究》2002年卷,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版。本文所引用的余德鸿的话均见此文。

[4]中共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信阳事件”始末》,见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河南“大跃进”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该文以下简称《“信阳事件”始末》。

[5]张向持:《圣殿(1959~1961信阳大饥荒沉思录)》,线装书局2015年版,第53页。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622页。

[7]杨继绳曾就这一问题对李坚进行了采访,并把采访情况写进了《墓碑》。本文所述李坚的话均转引自杨继绳:《墓碑》,(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73~75页。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87~393页。

[9]河南省委检查中心组桃林小组:《关于潢川县桃林公社因生活安排不当发生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1960年6月3日;转引自杨继绳《墓碑》,第50页。

[10]中共信阳地委:《关于路宪文在“信阳事件”中所犯罪恶的处分决定(草稿)》,1962年7月10日。

[11]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于桑、武人文:《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人口死亡和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1960年6月18日。转引自杨继绳《墓碑》,第56页。本文所引于桑等人的数字均见该文献。

[12]1959、1960年出生人数见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编:《河南省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内部资料)1989年版。如果以1960年出生人数估算信阳专区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的出生人数,数字约为3.37万。

[13]驻马店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驻马店地区志》(上),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00页。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67)》(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69页。

[15]赵绍益:《六十年代初期河南省救灾渡荒工作初探》,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5页。

[16]中央和省委调查组李振海、陶陌生、贺棣忠:《关于息县情况的调查》,1960年10月9日。转引自《墓碑》,第59页。

[17]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省志·人口志》,齐鲁书社1994年版,第230~231页。

[18]转引自洪振快:《关于大饥荒的新谬说》,《炎黄春秋》2014年第11期。

[19]转引自:章重《信阳事件揭密》,《党史天地》2004年4月15日。中共信阳地委:《关于整风运动和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1960年12月22日。

[20]如前所述,这个数字应当是夸大的。下面引用的上蔡县和信阳专区的人口死亡率数字也应当是夸大的。

[21]息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息县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15页。当时“饿死”人数是列入“疫死”人数之中的。

[22]上蔡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上蔡县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32页。

[23]信阳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信阳地区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96页。

[24]驻马店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驻马店地区志》(上),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00页。

[25]本文所使用的信阳专区以及所辖各县的人口总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数据,除另有说明者外,均见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编:《河南省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内部资料),1989年。

[26]张向持:《圣殿(1959~1961信阳大饥荒沉思录)》,线装书局2015年版,第78页。张向持的这部书提供了关于“信阳事件”的许多重要历史资料,但是该书的一些基本观点是我们不能赞同的。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对这些观点做出评论。

[27]张向持:《圣殿(1959~1961信阳大饥荒沉思录)》,线装书局2015年版,第79~174页。

[28]路宪文:《“信阳事件”的历史、社会根源及经验教训》,1993年8月11日。http://znzg.xynu.edu.cn/a/2017/07/12264.html。

[29]中共信阳地委:《关于发生浮肿病、紫疳病和其他疫病造成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1960年4月4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0248.html。该文以下简称“信阳地委1960年4月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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