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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农业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

2019-4-4 23:1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64125| 评论: 0|原作者: 萧绍良|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毛泽东是我国农业集体化现代化进程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因此在我国研究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现代化,就必须首先认真学习、研究、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农业现代化理论。系统地分析和研究毛泽东农业现代化理论,可以延展和深化毛泽东思想的研究领域,也有利于把握我国近现代农业的发展史,更能为建设具有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现代化拓宽思路。 ...

三、农业现代化的严谨理论体系

  毛泽东关于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大体思路就是从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小农经济农业大国这一国情出发,以改变农村生产关系为突破口,使农民走上互助合作集体化之路,也称之为社会化之路,并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改善农民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毛泽东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尽管体现于他对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有关论述中,但就其内容和特征而言,也是一个十分严谨的理论体系。

  (一)全党一定要高度重视农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极端落后是当时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也是毛泽东领导人民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毛泽东深知:中国的情况是人多地少,时有灾荒,农业基本上还是使用旧式工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而且经营方法落后;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后有所改善,但仍不富裕,他们中的许多人仍有困难:大多数农民还处于文盲状态,科学文化素质很低。毛泽东把这种状况概括为“一穷二白”,这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历史起点的真实写照,同时也决定了农业现代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处于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毛泽东对于农业的基础地位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指出:“农业上不去,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11]第一,农业直接关系到5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吃肉吃油问题以及其他日用的非商品性农产品问题。第二,农业也关系到城市和工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商品性的农产品发展了,才能供应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第三,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第四,农村又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第五,农产品是主要出口物资,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第六,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他尤其强调,全党一定要抓粮食生产,这是基础的基础,不抓粮食早晚要天下大乱。由此可见,要搞好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实现农业社会化。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后来他把农业现代化置于“四个现代化”目标体系的首位,就是把现代化的理论同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大农业国的实际相结合所做出的最符合国情的战略决策。

  (二)农业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合作到大合作社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通过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把地主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了农业生产力回升。但是,占国民经济绝对比重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既不能使农业生产力产生质的飞跃,也不适合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和实现工业化的要求,这样,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被提上日程。

  毛泽东认为,只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也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农业的社会主义合作化势在必行:

  第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进行。一是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使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二是工业化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的产品,如农业机械,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三是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相当大的部分是用轻工业产品同农民交换得到的,而大规模轻工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的农业,即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农业,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农民巨大的购买力。

  第二,没有农业合作化,就没有工农联盟的巩固。他说,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12]针对土地改革后农村中出现的新的两极分化的现象,毛泽东认为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必须“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13]

  第三,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只有在农业彻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逐步地巩固起来,“才能够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才能够彻底地把资产阶级孤立起来,才便于我们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 工商业”。[14]如此才能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实现在中 国建立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总之,毛泽东把农业的社会主义合作化看成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这是符合国情的正确论断。

  (三)建设社会主义的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实现农业现代化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就是机械化,就是要用机械装备农业,是农、林、牧三结合大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也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唯一出路。1958年1月,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号召:“从今年起,要在继续完成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把党的工作的着重点放到技术革命上去。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全党注意。”毛泽东关于农业机械化的主要论述:

  第一,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时间、步骤。毛泽东说,在头两个五年计划内,农村改革还是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大型的农业机器还不是很多。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大型农业机器的使用将逐步增多。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要比社会改革的时间要长一些。“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

  第二,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具体措施。一是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来管农业机械。二是设立农业机械设计院,“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集中一批科学技术人员和农村有经验的铁匠木匠,搜集全省、全地、全县各种比较进步的农具,”[15]加紧研制新式农用机械。三是国家要抓紧培养农业机械化所需要的大批知识分子,建立一支庞大的技术队伍和理论队伍,为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四是“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集中一批科学技术人员和农村有经验的铁匠木匠,搜集全省、全地、全县各种比较进步的农具,”[16]以便调动地方制造、购买农业机械,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积极性。五是农业机械化要同国防、储粮、人民生活等联系起来,动员群众,为较快地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奋斗。

  第三,搞农业机械化要从实际出发。他强调,机械化要讲,但也不要讲得过头,否则会使人们看不起半机械化和土法生产。“过去就曾经有过这样的偏向,大家都片面追求新技术、新机器,追求大规模、高标准,看不起土的、半洋半土的,看不起中小的。”[17]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因为机器不够,要提倡半机械化和改良农具。

  在毛泽东看来,合作化后我国农业生产未能跟上工业的发展步伐的主要原因是没有 必要的农业机械,因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受到限制,农产品增长缓慢,拖了工业化的后腿。因此他指出,在农村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必须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多地增加农产品的生产,真正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

  (四)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离不开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毛泽东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认为没有农业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经济的现代化。1955年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在一五、二五计划期间,农村中的改革还是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到三五时期,“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全党必须为了这个伟大的任务的实现而奋斗”,这里他把农业科技进步看作是全党必须为之奋斗的伟大任务。一方面体现了毛泽东对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科学地预见到,实现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必须指出的是,毛泽东在重视科学技术的同时,十分重视总结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积极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出了许多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如1958年,他在江苏、浙江、辽宁、河南等地视察后,系统地总结了农民增产的经验,提出了“水、土、肥、种、密、保、工、管”的“农业八字宪法”,并对此作了科学的说明:农业八字宪法中的各项措施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整体,仅孤立地采取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收到应有的增产效果。

  (五)领导干部要懂得科学管理农业,注重农业管理的现代化

  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领导艺术和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早在1943年,他就曾指出,共产党员必须学会组织劳动力的全部方针和方法。建国后,他反复强调各级领导于部要做懂行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逐步认识农业经济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管理和领导农业经济的水平。1957年10月,毛泽东强调说:我们要摸农业技术的底,搞农业不学技术不行了。为了了解农业问题,掌握规律,以便制定正确的农村政策,一定要下一番苦功夫,要切切实实地调查它,研究它。去好好总结经验,制订一整套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掌握领导农业经济的主动权,切实加强和改善农业经济的领导和管理。[18]

  1962年,毛泽东在主持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提出了农业生产实行责任制的科学管理方法。指出:“生产队为了便于组织生产,可以划分为固定的或者临时性的作业小组,划分地段,实行小段的、季节的或者常年的包工,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其他副业生产,牲畜、农具、水利和其他公共财物的管理也都实行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把这些正确认识和现代农业管理的意见写进农村工作条例中,无疑体现着毛泽东对现代农业管理的可贵探索,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六)注重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现代化水平

  毛泽东指出:“列宁说过‘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内,是建成不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我国现在文盲这样多,而社会主义建设又不能等消灭了文盲以后才去进行,这就产生了一个尖锐的矛盾。”“这个严重的问题必须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加以解决。”[19]因为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了广大农民良好的政治素质,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思想观念、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现代化。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合作化运动,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但是改造小农经济的思想观念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靠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一方面不断地向广大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坚定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另一方面,在文化教育中,积极开展扫盲、普及科技知识,大力开展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指导,才能逐步改变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大多数是文盲、生产传统保守的落后状况,使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思想观念、科学技术水准同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为此,毛泽东要求在全国广大农村,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应建立农业技术夜校、农业技术学校,成立农业科学技术站,把农民的学习技术同消灭文盲结合起来,要提倡技术夜校的教员边学边教,还“要有计划地组织青年人学技术、提倡老手带新手。生产队在检查和总结生产的时候,要进行技术上的检查、评比,对于技术上有贡献的和积极传授技术的社员应给予奖励”。[20]

  (七)鼓励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推进农业经济现代化

  在领导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对商品经济问题曾进行过长期反复的理论思考,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提出了非常科学而深刻的见解。1949年3月他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国内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不但是不可以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当时,毛泽东虽然把商品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经济,但实际上认为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商品经济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进入过渡时期以后,由于他过去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视为同一事物的两面性,因而商品经济处于被怀疑、被排斥、被消灭的状态。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我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这一体制很快在实践中遇到了问题,主要是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制的经济联系问题。在研究和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肯定和强调发展商品经济、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他在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否定商品经济的观点进行了批判,论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他说,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要看商品生产与什么社会制度相联系,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经济。除了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需要商品经济外,还提出了生产力水平也决定商品经济的命题。他认为,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法则等在社会主义阶段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在1958年12月10日《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里,他又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还是商品经济。“在今后一个必要的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这就是说,他认为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不仅适用于公社内部,也同样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1959年,针对当时中国农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左倾错误倾向,毛泽东指出:“价值法则要求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了这一点,终究是不行的。”[21]3月30日,他在批转山西省委的一个文件时说,平调的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规律。1962年,毛泽东更明确地指出: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是社会主义阶段必须遵守的两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22]尽管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毛泽东对商品经济的认识,在实践中必然有一个从不认识到认识的发展过程,但是他先于大多数人,最终把实现农业现代化同发展商品经济有机地联系起来,加以系统科学论述,其意义和作用是深远而巨大的。

  (八)强调发展农村工业,改进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

  正如前述,毛泽东对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十分重视,但并不意味着他把五亿多的农民、落后分散的乡村和个体农业经济理想化。他多次强调,现在的农业基础是要过渡到将来的工业基础的。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与合作社,而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23]并认为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必定有一个乡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他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立强大的民族工业,建立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按照这一理论逻辑,毛泽东在建国后主张实行合作化以变革个体的、分散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实行农业机械化和乡村工业化以发展社会生产力,确立工业基础。但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创新发展了40年代提出的乡村人口城市化的理论。他希望不重走资本主义国家乡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老路而另辟蹊径,超越传统的发展模式,开创一条中国式的发展道路。这就是限制乡村人口向城市盲目转移,而通过发展多种经营,扩大生产规模,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特别是积极地在农村发展乡村工业,使农民变工人来实现乡村人口的就地转移。这集中体现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等理论和实践上面。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已经包含了乡村工业化谋划,实践中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不少地方出现左倾错误、缺乏经验和指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乡村工业化在实践中也出现盲目发展、抽调资金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经济效益差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社办工业发展过快过猛,导致忽视农业正常发展,工农业比例失调,农业的基础地位被削弱。毛泽东及时发觉错误倾向,总结经验教训时所指出的:“公社工业化、机械化、电气化、文化教育事业等,只能逐步发展,不能一口气办得很多很大,否则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毛泽东强调农村工业化应当逐步发展,并不意味着否定农村工业化本身,而是要求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科学发展。毛泽东提出的乡村工业化、工农业互相结合的理论无疑是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乡村工业化实践本身也是很有意义、很有成效的探索。可以说,乡村工业化是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实现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九)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

  社会主义合作化之后,实现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但并不是全部。在抓机械化的同时,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农村生产力的水平。为此,毛泽东提出了诸如人民公社必须扩大商品生产,发展商品流通;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加强农村基本建设,尤其是兴修水利,增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在资金方面,国家应给予农民必要的援助;农业要精耕细作,将来把中国变成世界第一高产的国家;养猪是关系肥料、肉食和出口换外汇的大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养猪事业;在人口多的地方要逐步推广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生育上的无政府状态;要大力扫除农村文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等等许多有益理论,以求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村生产力,最终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毛泽东奋斗一生的追求。他指出,我们要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因此,要切实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第一,积极支持农民兴修水利,发放农业贷款,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尽量降低农业税,按正常价格统购粮食,缩小工业品和农产品交换的剪刀差,减轻农民负担。第二,允许参加合作社的家庭保留适当比例的个体经济,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三,正确处理国家税收、合作社积累、农民收入三者关系。积累不能过多,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步增加个人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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