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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小农家庭经营是未来农业的出路吗? ...

2019-7-3 22:3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870| 评论: 1|原作者: 张慧鹏|来自: 人民食物主权

摘要: 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农业生产已经高度社会化,小农家庭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虽然没有消失,但小农户已经被整合进高度社会化的农业产业分工体系,从属和依附于大资本,处在半无产化状态。通过农民组织化重构食物生产与流通体系,已成为必然要求。
一、引言: 审视当代中国小农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视角

中国有着悠久的小农经济传统,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小农生产方式。1949年之后,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彻底改造了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分田到户改革,让中国农业又重新回到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家庭生产模式。经过40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分化:一方面,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1];另一方面,“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仍然大量存在,表现出很强的坚韧性[2]。
 
21 世纪以来,围绕我国农业现代化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学术界一直有激烈的争论。其中,如何对待小农户是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不少人把美国式大农场当作现代农业的样板,据此批评我国的小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太小、生产效率太低,主张用大农场取代小农户。一些学者极力倡导土地的私有化,试图通过土地私有化实现农业的规模化[3]。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条件下,小农户的大量存在还有其历史的合理性。

温铁军认为,正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小农户的大量存在,使得近代以来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能够得到转移,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贺雪峰认为,小农户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农民家庭通过半工半耕的代际分工模式,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劳动力再生产,极大地降低了中国制造业的成本。黄宗智认为,相对于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农场,大量小农户的存在可以避免农民的彻底无产化,沦为雇佣工人。此外,还有学者指出,我国拥有悠久的村落传统,小农户的存在对于传承传统文化、维持村落社区、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
 
当前关于小农问题的争论,与研究者的立场有关,站在工商业资本的立场,与站在小农户的立场,显然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同时,不同观点也与研究者所秉持的理论视角有关。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面对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视角观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国内学界对有关小农经济的经典理论流派进行了梳理,将其归纳为实体主义(以俄国民粹主义经济学家恰亚诺夫等人为代表)、形式主义(以发展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等人为代表)和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传统。
 
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更加倾向于形式主义的分析,认为小农户与资本主义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主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胜劣汰,用大农场来消灭小农户。黄宗智等学者则更加倾向于实体主义的理论视角,强调农民家庭农场相对于资本主义企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得小农户能够战胜资本主义企业,他认为国家应该保护和支持小农户的发展。在这场关乎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道路和几亿农民前途命运的争论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处在严重的失语状态。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推崇私有产权、自由市场机制,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水火不容,自然不能接受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公有制、计划生产等政策主张。而亲小农派学者则批评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样,把农民当成了理性经济人,并且过度迷恋土地规模化经营。
 
改革开放前,马克思主义被当作唯一真理,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其他具体学科被当作资产阶级学科,剥夺了存在的合法性。这当然是极“左”的行为。然而当今时代,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甚至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这无疑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就当代中国小农问题研究而言,缺少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论作为指导,相关讨论很容易陷入两个误区:一是认识上的经验主义,表现为只看到某些表面的现象,看不到现象背后深层次结构性规律,无从把握小规模家庭农业这一生产组织形式发展演变的内在逻辑和动力机制;二是政策上的实用主义,着眼于眼前的局部的技术性改良,而不是寻求长远的根本的结构性调整。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探寻,具有宏大的历史视野和整体性的分析范式。马克思主义宏观的、历史的、辩证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论,恰恰可以弥补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的不足。
 
总之,今天中国农业的现实状况,对农业农村发展道路的讨论,引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马克思主义关于小农问题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今天全世界范围的小农问题,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有哪些相同之处,又有哪些不同之处?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何解释今天中国亿万小农户的性质、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能的出路?

二、马克思恩格斯论证的小农经济发展演变的内在逻辑与动力机制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小农家庭经营的前途命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主题,也是充满争议的话题。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时代,西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突飞猛进,资产阶级使人口集中在城市,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在英国,资产阶级通过暴力手段剥夺农民,使农民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成为自由到一无所有的无产者,从而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自由劳动力以及商品销售市场。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性进行了严厉抨击,指出这个过程充满了暴力和血腥,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写成的,但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又认为,先进的生产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感情为转移的,分散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小农经济作为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必然要被高度集约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
 
马克思恩格斯小农经济理论在过去一百多年引起巨大而持久的争议,显示出这一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然而,我们仔细去审视这些争论却发现,众多的批评者主要是抓住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小农经济研究所得出的若干具体结论,把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辩证的理论体系简化成为若干公式,如“大生产必然排挤小生产”等等,然后用相反的经验材料来否定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这种抓住个别结论的做法,恰恰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恩格斯早就说过,“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为了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小农经济理论,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厘清他们的核心概念,把握他们论证的内在逻辑。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小农经济概念特指自给自足的个体化小生产

马克思是从生产方式上来界定小农,其基本特征是自给自足,属于孤立分散的个体化小生产,与之相对的是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对于小农有一段经典的论述:
 
“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而形成的,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对小农做了简明扼要的定义:

“我们这里所说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通常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家庭是自给自足的,几乎生产它所需要的一切,而村庄则更是如此。这差不多是十足的自然经济,货币几乎根本不需要”。

(二)、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排斥分工协作和生产的社会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了生产力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种生产方式取代另一种生产方式,归根到底在于后者能够创造更高的生产力。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的发展,这是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共同的命题。
 
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开篇第一句话就指出,“劳动生产力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马克思继承和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分工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详细考察了从15世纪以来,资产主义经过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这三个历史阶段,把分散的孤立的生产融汇成一个社会的生产过程。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功绩就是把个体化小生产变成社会化的大生产,把个体化的劳动变成社会化的劳动。正是由于分工与生产社会化,资本主义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建立在生产资料空间集聚基础之上,以便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分工协作,而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却要把生产限制在狭小的家庭范围内,这显然非常不利于分工的深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兴起是通过暴力等方式强行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打破了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从而为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社会化创造了前提条件。这个过程是非常残暴的,所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管理上也是专制的。
 
对此,西斯蒙第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同情农民的遭遇,反对资本主义,美化农民的小生产。而马克思恩格斯则认为,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虽然是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的统一,但这种统一是一种“幼稚的形式”,“不适合于把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不适合于提高社会劳动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批评分散的小生产排斥分工,因此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小生产“这种方式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农业小生产的落后性决定了农民生活的困苦。“对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

(三)、社会主义农业之所以会取代小农经济和资本主农业在于其更加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资本主义促进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进步性,也揭示了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严重问题,包括资产阶级唯利是图导致对土地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以及由此导致的生态问题。“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此外,资本主义体制下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导致周而复始的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难以克服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不能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变成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失去了其历史进步性,从而必然要走向灭亡。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者与生产条件必须重新结合,但这种重新结合肯定不是回归到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是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体制,用社会主义的大生产取代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原有的统一的恢复,只有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并且只有通过工人阶级和整个社会在这个创造过程中经历的革命,才有可能实现”。
 
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是合作社联合体按照总的计划组织全国农业生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包括农业在内的一切生产部门将用最合理的方式逐渐组织起来,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组成联合体,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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