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干学校的事,却非学校的人——混乱的用工制度 后勤工人为学校提供各种服务,学校的正常秩序、学生老师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他们,但是他们却不属于学校,甚至大多数工人连一份和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没有,他们是学校里面的外人。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但是大多数后勤员工根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少部分人签过劳动合同,但合同也不在自己手里,员工对于合同的内容也一无所知,一位50多岁的保安说“别说合同具体内容,就连和谁签的合同,签合同的时间都不知道”。对于他们而言,签劳动合同只是走一个形式,员工在上面签个名就可以了。7所高校中,B校的合同状况是最差的,我们调查了该校30多个工人,其中有食堂员工、保洁员、楼管,他们没有一个人签过合同,据工人讲,“干活的都没有合同,只有当官的才有”。调研时遇到一位50多岁的清洁工,她在学校干了10多年,但学校从来没有和她签过一次合同。 E、F、G校的后勤工人多是周边的居民,他们的土地在建校时被征用了。土地被征后,大多数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年纪稍微大的只能留在当地,一部分人选择了到学校后勤工作。一位60多岁的清洁工说,“我们家有10亩地在这个学校里。没地了上哪儿挣钱去呀”,“好歹也守着自家的地”。一位20多岁的保安大哥指着学校的小山坡自豪的对我们说:“十年前,那座山就是我们家的”——那里或许还有他童年的回忆吧。尽管如此,在他们的心目中,学校还是一个神圣的地方,“熟人介绍的,过来的时候说是来学校工作的,是学校就不怕受骗了”。 他们来学校后勤工作几乎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大多数员工搞不清自己到底在为谁工作,是学校还是后勤还是公司,只知道每月时间到了就去找谁领工资,甚至有人认为介绍他来学校的人就是他的老板。他们一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少数人说签过劳动合同,但对合同的内容一无所知。 没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工人可能会被无故辞退,“不要你来工作了就一句‘合同到期了’把人撵走”。可是员工手中没有合同,根本不知道合同签到什么时候。一位保安说:“劳动合同签了,我们在上面只有一个签名,一式两份的,不过没一份在我们手里,签完就被人收走了。到时候要你走就说你合同到期了。” 公司想撵人就撵人,但是,员工辞职却没那么容易。特别是很脏很累的工作岗位,员工想要辞职却必须得提前一个月申请,能不能申请下来还得看这个岗位是否已经招到人。 除开我们的调查外,我们也查阅了相关文献,发现我们的调查与文献基本符合,如2007年的一篇文章《高等院校后勤系统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分析_以中国农业大学为例》[1][①]指出,中国农业大学后勤系统职工总共1322人,其中正式工241人,临时工1081人,临时工占总数的82%。甚至有些部门没有正式工而全部是临时工,比如绿化、清洁卫生等。 后勤工人到底是临时工还是合同工,或者派遣工人,似乎是一个存在争议的理论问题。而且,工人到底与谁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无从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负责后勤的是学校后勤集团下属的后勤公司,也有一部分是由校外的物业公司负责。但这并没有让劳动关系变得清晰,学校和后勤集团、和后勤公司是什么关系呢,就算工人与后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工人和学校又属于什么关系呢?这让调研者百思不得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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