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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批判的若干问题(中)

2020-4-28 00:1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1958| 评论: 0|原作者: 许略|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社会主义批判说到底启动的是“劳者”的品格——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建构品格,夯实的是劳动二重性实践逻辑的方法地基。从学理上看,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时代重建是对教科书科学抽象法“解构行动”的引领和超越。以此文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



社会主义批判说到底启动的是“劳者”的品格——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建构品格,夯实的是劳动二重性实践逻辑的方法地基。从学理上看,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时代重建是对教科书科学抽象法“解构行动”的引领和超越。以此文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

  

社会主义批判的若干问题(中)

  【编者按】

  以下试图通过争鸣方式回答两个基本问题:(1)什么是辩证法?(2)什么是科学抽象法?第一个问题的简明答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唯物辩证法看成这样的方法规定:既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同时也是“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归根结底,是“唯物论上的辩证法”和“辩证法上的唯物主义”的规定性合成。第二个问题则锁定于“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的工作路线,一句话,它强调没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就不会有“科学抽象”。社会主义批判说到底启动的是“劳者”的品格——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建构品格,夯实的是劳动二重性实践逻辑的方法地基。从学理上看,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时代重建是对教科书科学抽象法“解构行动”的引领和超越。

  谨以此文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

  

  

辩证法工作原像问题

  什么是批判?一曰高度,二曰寻求规律,三曰反对庸俗。针对保尔·巴尔特的“经济唯物主义”,恩格斯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意蕴的“历史合力论”,就是从历史高度上,从《矛盾论》和《实践论》结合意义的规律(规定)的探求上,对“庸俗决定论”进行了彻底反驳。恩格斯之后,较为完整继承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革命批判事业的人是列宁。真理必须走向现实,然则唯物史观在列宁那里,第一次“辩证法范畴”化了,既从形式也从内容考察唯物史观的诸构成要素的发展。这意味着“批判”的开始植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意义本体,成为行动规定。

  【注:关于批判,哈贝马斯拥有中肯的意见:“只有这个大陆组织(即欧盟)有能力控制住不受约束的资本主义。我从没有停止批判过资本主义,但我也一直清楚,不痛不痒的诊断是不够的。我不是那种漫无目标的知识分子。”尽管如此,尽管“康德+黑格尔+启蒙+祛魅的马克思主义”的哈贝马斯批判主义可部分填充和弥补《资本论》在20世纪乃至21世纪的“不在场”,但它根本缺乏“改变世界的现实性和力量”,——反过来看,列宁所继承的批判规定是完整的,即“资本主义批判”和“社会主义批判”的工作统一。这种前后推进、继承发展和在“克服认识障碍”之后的不断破浪前进的马克思主义学术工作关系告诉我们:理论批判从来都是人类思想进步的活水、社会发展的源泉。】

  恩格斯指明: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作科学看待,就是说,要求人们去研究它。密纳发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然则社会主义规律研究正逢其时。今天的群众已经被教育了——就像列宁在1918年所说:那些由于只能读到满篇都是造谣诬蔑的资产阶级报纸而不了解俄国情况的工人,现在也开始明白了。马克思说“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然则,“对于辩证法需要认识到,其确实是一个全体方法的规定。也是因为对这个工作规定的肯定,马克思坚持把《资本论》视为辩证法在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成功的运用。”思维科学是从辩证法中生发出来的规定,但不限于辩证法的本体,是从思维形式的运动和构造方面引领正确的知识生产,——这是它的方法论学科内涵的准确定位。亦即可以说,“马克思坚持了从‘对象思维’出发进行科学研究这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工作立场,坚持把科学抽象法作为‘思维原则’的规定,而不是逻辑推理的手段,主张在‘思维学’下阐述范畴的逻辑学、知识论。”【注:许光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兼对生产一般与资本一般机理关系的考订》,《 经济纵横》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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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批判

  接续的第二种批判是第一种批判工作的深化,用意在于指出逻辑本体——基于存在和基于知识的本体论推导——的弊端,指示出两种方法的内在联系。指明本体论逻辑推理的实质性危害:若与科学抽象法工作对接,则导致唯辩证法之主义;若既和科学抽象法,复与资产阶级知识论工作对接,则进而导致唯科学之主义。这两种工作情况中,将抽象法换成物象法,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前一者试图使辩证法操程化,沉迷于路线图的规划;后一者试图使辩证法科学化,热衷于纯然构图意义的知识。可是,所谓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的研究对象的考问,既不是说要进行以实体为基础的单一方向的从形式到形式的叠加运动,也无意进行实体-形式的线性对偶的认识活动。毋宁说,这是实体在历史运动中构造自身。这个实体按照本性只能是社会实体,乃是社会发展实体和社会实体之生成运动。生产方式按照规定性是支持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运动的骨骼形态,即时间发展方面的规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运动的内容和运动肌体的组织构造形式,即空间发展方面的规定。

  马克思创作《资本论》历程已经表明,他称为“我的辩证方法”的,实际是历史和实践化批判方法,而并不是什么唯科学的工作主义和唯辩证法的工作主义。这样,即需要对这些研究活动进行明辨,审问其逻辑推理程序是否恰当以及相应工作是否合法。例如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因此,马克思从未打算而且也没有必要“证明”他的价值及其规律的规定性。马克思关注的是,给定了他的分析框架,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如何在这一个框架下运行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一开始就被很多反对者误解了……在李嘉图看来,劳动时间确定价值这是交换价值的规律……由于他没有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他的价值理论并不带有“实体-形式”这样的“对偶”。在李嘉图那里,价值范畴只是一个作为产品的核算框架或者作为“影子价格”进行产品总量表征……暗喻了李嘉图谷物模型的思想起源……(马克思)坚持:只有同时说明了价值的“内在实体”和“外在形式”,价值的概念才能得以完整地说明。这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因此,与庞巴维克和萨缪尔森所理解的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由一对不可分割的对偶范畴所组成的整体……价值实体是一个理论预设,它不是为了解释商品交换的现实关系,而是为了给出一个客观实在的“统一实体”,并且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的现实关系只不过是这一个“统一实体”的运动表现;而“价值形式”则是这个抽象实体在现实关系下的具体表现形式……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由抽象“价值实体”和具体“价值形式”组成的高度对偶体系,它表现了一个事物“内在实体”和“外在表现”的辩证关系:价值实体定义了价值形式的内容,价值形式在具体历史条件下表现着这一内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都是建立在这一对偶体系上的,单独考察任何一方都不能正确而完整地把握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而其中建立在马克思哲学思想上的“价值实体-价值形式”对偶结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决定性区别,也是研究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必须充分认识的问题。【注:裴宏:《实体与形式对偶的劳动价值论》,《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1期。】

  刘召峰博士在文章中并没有发表对经济形态社会发生问题的看法,事实上,他对这一发展规定尚没有进行专门性研究。似乎对此存而不论。看来,他并不了解劳动二重性指示了生产关系的生成运动,也并不准备把它视为生产研究对象规定的一个总装置。

  裴宏博士对这个问题表现出同等程度的漠视。因为没有对抽象劳动的形成进行追溯,并根据这一规定展开系统性探究,余下的任务就只能由本身显得干瘪的叙述承担,认定“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这是一个应然的判断,只“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依据文本考据的语义解读,似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高度自洽的”,“价值范畴是‘分析的’而不是‘经验的’”,以及仅来自分析起点——是起点的演绎结果;仿佛: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不需要建立在任何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得以成立。”因为,刘召峰博士也建议了:“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所考察的其实就是‘劳动的普遍与特殊’。普遍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而且必然是在一定时间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抽象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抽象性;特殊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在一定形式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具体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具体性。”这好像是存在固有的性质,是劳动本身的性质。这里没有谈到劳动方式的特殊规定,没有对特定生产的指涉,没有提及和说明任何产生关系的历史生长运动,并且,类存在和个例的存在照例都是一样的。存在者混同在它的存在规定中了。

  因为经验只能是个体(单个组织或个人)的,价值范畴仿佛轻松越出了个人主义;又因为马克思说过抽象是唯一可以依凭的分析工具,存在者就变身为抽象。经过裴宏博士的处理,价值代表了语言的沉默,仿佛那个愚蠢的寓言:人总会在暗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明亮所在。与此同时,劳动(抽象劳动)又被指认是普遍的,仿佛在说另一个更加愚蠢的寓言故事:人总是在亮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暗处”。把存在和存在者完全隔开,忘记暗处同样是客观存在,而且是同亮处结合在一起整体工作的存在规定,忘掉了它们的内在联系。完全文本化的处理引诱着用以上同种的方式分别寻找“马克思”,便于各取所需。答案只会分别从“价值幻觉”和“格式塔幻觉”身旁穿过。我们却从来无法超越它们。这或许是人的行为固有的“某种惰性”。它具有持久性,但不会是天然有的,如果是那样的话,仿佛真的成了“心理学”。语言是通过类存在的行动产生,又由个体予以识别的一种认知活动。它同样是一种实践——理论的、认识的活动。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广义地,主要针对语言工作现象而言;而通过排除实验科学的认识障眼法,将语言生产和认识生产统一起来。从历史规定方面创造了范畴生产上的真境界。存在者(规定)从中脱身而出。现在,它认认真真地来到面前,要求我们指出逻辑操作的非法性,从而在这里,它甚至直接要求进行历史操作。

  所以我们要说,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和它所包含的关系方面界定二重性,用语性质绝不应归于寓言式的说教,而应归于历史语言。任何把它重新当成科学语言的体例的做法势必跌入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语义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解释学宣扬。因此,所谓马克思二重性语言,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依循历史发展情势批判世界、改变世界,在于历史实践本身。用语性质的核心之处如前所述,在于指示大写生产规定,用旨是探明历史与认识的内在结构。由此可见,劳动二重性是发生学的工作逻辑:既是认识装置,也是实践装置,是内在剖解经济形态社会的装置,同时必然是历史方法论。这些装置直接抵减了资产阶级科学用语的工作语义,整体产生出革命化批判的实践语境效果。

  刘召峰博士将劳动二重性和物象二重性相提并论——作为解释共同体,认为它们都是古典经济学在说自己,这依然是约定主义和假设思想在作祟。在这里,资产阶级解释学作为罕见的一种逻辑力量的表现而在场。继之,裴宏博士关于“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独立于具体经济现象的一般框架……来自对现实高度抽象提炼的思辨和内省”之申论,也实在唬人的很,是解释学作为罕见的科学展示力量的工作登场。但实体和形式真的是“对偶的认识”吗?深层次看,这种认识恰恰是资产阶级工作者所普遍采用的方法,而且不是别的,正是所谓的纯粹理性批判方法的实质,即“实质是指伽利略和牛顿等人所确立、被当作精密科学工具的……方法。这样一来,人们对客体的认识就只限于从数量以及数和形的关系的形式方面去把握,而它们的内容和本质则被推到了不可认识的彼岸领域。”其实,“这就是卢卡奇反复批评的那种经验(现象)直观和形式理性主义的方法。”【注:孙伯鍨:《卢卡奇与马克思》,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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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在直观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支配下的“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破除这种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的工作路径是坚持从历史出发,在恢复了“内容和本质”的工作场域中最后涤荡干尽形式理性主义。

  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进入交换的产品是商品。但是它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在这个物中、在这个产品中结合着两个人或两个公社之间的关系,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两者已经不再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了。在这里我们立即得到一个贯穿着整个经济学并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头脑中引起过可怕混乱的特殊事实的例子,这个事实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诚然,这个或那个经济学家在个别场合也曾觉察到这种联系,而马克思第一次揭示出这种联系对于整个经济学的意义,从而使最难的问题变得如此简单明了,甚至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现在也能理解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4页。】

  对于恩格斯这段话,且看奚兆永教授如何说:

  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就是,既然“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具有相同的含义,为什么在“生产关系”之后还要加一个“交往关系”呢?我理解,这两个术语的基本的含义虽然相同,但在强调的方面和色彩上还是有不同的。生产关系不能离开生产过程,用恩格斯的话说,“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但是,从实质上看,这些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前者,我们可以说它是“生产关系”,着眼于后者,它就是“交往关系”。另外,我们对于德语的und似也不必理解得太死。und当然是“和”或“与”的意思,但是由und连接的前后的词语却并不完全是并列的关系,其后面的词语对前面的词语实际上也含有递进的意思……如果有这样的认识,那么我们对“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理解也就不会感到怎么困惑了。【注:奚兆永:《申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答胡世祯、郭冠清并论“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的翻译》,《海派经济学》2004年第2期。】

  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整体形成了对研究对象规定的限定,并非实体构造本身;实体构造相反地是隶属于实体运动性质的,因而不是纯逻辑构造。裴宏博士似乎并没有理会这一点。他谈到,“第一卷中,马克思给出了‘价值实体’的概念,在第三卷则给出了‘价值实体’在充分发育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形式’,即生产价格。而著名的‘转型问题’则是对‘价值实体’到‘价值形式’转换的逻辑说明。”大概这样说,是为了把第一卷的《价值形式》看作一纯逻辑讨论。但是,如果忘了剩余价值生产对于一般价值生产的历史置换,是根本无法弄清楚市场价值如何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这是实体-形式的历史逐步发展过程,是实体-形式从生活过程角度来看的资本主义实现问题。可见,实体-形式-生活的整体生长关系是价值转化问题的理解基础。其实在这方面,恩格斯说的更为明确清楚。他说,为什么必须把“逻辑的方式”归为“历史的方式”呢?因为,“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我们来分析这种关系。既然这是一种关系,这就表示其中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我们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由此得出它们相互关联的性质,它们的相互作用。于是出现了需要解决的矛盾。但是,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我们考察这种解决的方式,发现这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的,而这个新关系的两个对立面我们现在又需要展开说明,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44页。】

  以实体-形式(整体转化和母子过渡的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生活形式获得:既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特殊规定的发生前提,也是有关于这个规定发展的说明过程。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会导致对马克思生产价格理论“意义限度”的指责,说什么:“资本主义早已跨过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全球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这样的时代里,中小资本的流动越来越受到大资本的限制……一般利润率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了,或者说仅仅处于一种从属地位。在这样的时代,具有更重要理论意义的不是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而是其关于垄断和‘国际价值’的论述。”【注:刘召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劳动的耗费、凝结与社会证成”为中心线索的解读》,《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2期。】

  生产价格→生产价格形式→垄断价格(以垄断为经济内容的市场价格)的发展不是摒除部门间的竞争形态,恰恰相反,是要动用这个理论说明意义限度问题;在“垄断竞争”(以垄断为手段和形式的资本竞争)条件下,指明它的实质所在:为什么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和以金融控制为核心内容和依托的垄断一定会发展为虚拟资本主导的社会生产,乃至伴随着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生成运动序列,“金融机器”控制体系(意味着由金融寡头集团集中控制社会机器体系的信息控制中心)一定能够形成,一定能够扩展至全球领域。因为垄断不是改变竞争的内容,只是改变其作用形式,即它通过改变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和在外表上的表现形态,使资本竞争具有越来越深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而垄断(资本)之成为经济生活的领头羊对资本家的治理逻辑来说,则又不过是行业层面的治理→国家层面的治理→全球层面的治理这一“自发秩序”之扩展过程。归根结底,垄断不改变竞争的基础性作用,更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生产的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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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批判

  尽管我们说明了劳动二重性的历史发展根据,但人们按捺不住好奇心,依然要问:马克思的劳动范畴究竟从何而来?禁不住地要做一番知识梳理。

  我们不禁要问,马克思为什么没有对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进行区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由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设定即“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所决定的……区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就是多余的工作,因为在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下,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已经转化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已经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域中“自然地”消失了!或者说,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被“压缩”在同一个“抽象劳动”范畴之中……因此,马克思在选择逻辑起点的时候,并没有选择最抽象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而是选择作为商品价值实体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因为这才是阐明资本的直接的逻辑起点。然而,从严格的逻辑分析来看,将“劳动一般”“劳动一般这个抽象”“抽象一般劳动”和“抽象人类劳动”等概念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并不是无条件的……“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这一段几乎所有探讨抽象劳动概念的学者都曾引用过的话,恰恰表明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这种转化的历史必然性。【注:任洲鸿:《再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这里同第一种批判一样,把劳动二重性降低为物象二重性的层次来理解,认为二重性的功能只在于作为表现“一般永恒”规定的基础,尔后更为强调了包含在后者当中的社会规定。作者先生的一个取得进步的特点是:指责物象二重性,指责把劳动二重性混同为物象二重性,即更加强调商品二重性到资本二重性的发展的认识重要性。所以为了避免“思想折中”,就得铲除马克思意义的劳动二重性,把它归结为生理学说,然后从这种学说中走出,寻求真正的雇佣劳动学说,即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学说。然而所说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乃是特指简单劳动范畴。因为,抽象劳动本身(劳动的抽象存在)并不能算作是任何的范畴,作为抽象本体,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仅是对商品生产关系这一存在者类型的工作考问。可见不像前两种批判,第三种批判是关于存在和范畴工作关系的,换言之,工作是直接落在科学辩证法框架之内了。出发点是逻辑起点,而有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提出与质疑。即认为直接的起点必须是范畴,而不能是存在,否则易于受到理论攻击:

  例如,让我们假定能量是系统中的一项投入物。能量将进入大多数商品的生产,并且,通过家庭取暖等,也进入劳动力本身的生产。每一种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将含有一定数量的“具体化能量”。“剩余能量”将是来自能量部门、进入经济组织其余部分的净能量。利润受剩余能量的限制,犹如受剩余劳动的限制一样。这样我们可以毫无诚意地编造一套“能量价值论”。

  如上指出,劳动二重性“与生俱来说”事实上也就屈服于这套观点了。因为,它无法反驳这一论证:

  在无论什么情况下,“具体化劳动”的数量总是根据特定的工艺计算,包括所使用的社会必需劳动时间。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在资本主义以外的其他生产方式中也可以计算,只需劳动是同质的,或者可以有办法把它折合为一种共同的标准。工业技术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可能不同,而各自的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却仍可以分别计算。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概念,在社会上不是对资本主义特殊的;这一概念是有关生产力的技术状态,而不是有关生产关系。

  并且按照实体与形式对偶说,比照着“语义对偶”的存在性,所以就应该说:

  具体化劳动价值的概念,对理解社会的生产过程既不必要,也不够用……实际上,这种概念还不仅仅是不必要,而是对科学思想的一种障碍。【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24-135页。】

  演化学家霍奇逊的意思是,实际上,没有足够的理由或根据支持人们把劳动中的抽象和具体(规定)分开,而将社会度量的尺度职能单独赋给抽象劳动。事实上,也不可以这么做,劳动只能作为“具体化劳动”。这就是引文作者对“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其所说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产生担忧的理由所在了。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方式和商品生产关系的合一规定,集中反映商品经济形态研究对象之生成性,展示生产关系存在者类型之特殊。因此由存在上看,劳动的生理耗费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蕴涵必然是统一的,甚至说是同一个工作规定,这就从抽象劳动方面获得了唯物主义基础的规定。换言之,这里并不存有生理耗费和经济的意义区分,它们均应当视为特定社会存在规定。为什么呢?

  只要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过程,而是全社会范围内不断进行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情况就不同……他一举两得。他不仅从他由工人那里取得的东西中,而且从他给工人的东西中获取利益。用来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化为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为了再生产现有工人的肌肉、神经、骨骼、脑髓和生出新的工人。因此,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要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削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可见,工人的个人消费,不论在工场、工厂等以内或以外,在劳动过程以内或以外进行,都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正像擦洗机器,不论在劳动过程中或劳动过程的一定间歇进行,总是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一样。虽然工人实现自己的个人消费是为自己而不是为资本家,但事情并不因此有任何变化。役畜的消费并不因为役畜自己享受食物而不成为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要素。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条件。资本家可以放心地让工人维持自己和繁殖后代的本能去实现这个条件。他所操心的只是把工人的个人消费尽量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这种做法同南美洲那种强迫工人吃营养较多的食物,不吃营养较少的食物的粗暴行为,真有天壤之别。【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660-661页。】

  最终,情况可以显见了:“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转化为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487页。】

  这是假设?历史假设吗?假设并不是为了论证的方便而略省步骤或研究条件之假定,其根本是虚假的。这里显然不会是。但引文作者会说是。“马克思之所以得出这种近乎极端情况的理论判断,与其暗含的重要假设密切相关,即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与其他劳动条件一样,都始终处于一种‘绝对的分裂或分离’状态,这个理论假设与其在《资本论》中明确表示始终把‘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的理论假设是内在一致的……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力商品的再生产,实际上将劳动者掌握、占有和积累知识生产要素的可能性排除了,从而将知识生产要素排除在劳动力概念之外。”智力存放方式的改变才是资本支配劳动的条件和权力。由于不能把占有看作实在的历史财产因素,自然形成这种认识:“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表现即‘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但作者先生旋即说,“尤其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绝对分离’是内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特征,只有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上,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结合’才有可能实现,即‘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注:任洲鸿:《知识积累与劳动力资本化:一个基础理论模型》,《经济评论》2013年第4期。】

  引文作者实际看到了劳动过程的历史运动,只不过力图把它当成假设的变动。从劳动力商品到劳动力资本化似乎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的“分离”到“结合”,似乎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运动。

  【劳动力资本化注:是说社会存在运动吗?显然不是,说的是假设知识的变迁。把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硬说成“范畴”,是方便把真正的抽象规定挤出去,便于逻辑演绎和知识推导。】

  所以,它要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区划开,撇开对生理耗费活动的历史研究,并且要采取断然否认人们对自己生理活动的占有是始源的财产关系规定的认知方式。但是,历史上毕竟存有“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就要迫使“自然”(客观实体)全部化为“社会”(经济形式)。可那样分立的话,图能援引假设为据了。例如,霍奇逊裸露地说:“自然主义的迹象,以及一种联系在一起的机械论的观点,仍然可以在《资本论》中看到。这些东西的来源之一是马克思所未能发展的一种‘财产论’。在这方面他的著作与斯密和李嘉图的相似。像他们一样,马克思由于采用劳动价值论,无意中堵上了自己寻求适当的财产论的途径……没有一种关于财产的学说,他反对资本主义,就不得不寻求一种不同的理论根据。”霍奇逊囿于没有能力认识问题,只得归责于“马克思身上的自然主义”,因为他非要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的财产分割说成是纯自然主义导向的。

  【注:前面交代,这是指明工人劳动时间在财产上的两种状态:资本家的绝对财产和资本家的相对财产,分别由绝对和相对的剩余价值生产说明。毋宁说指明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运动是工人沦为自己劳动的非占有者(非资产者或无产者),相反,资本家成为他人劳动的占有者(资产者)的经济根源,也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绝对分离”的历史根源。他们同科学知识的重新结合,使生产知识成为工人自己的知识;这一发展过程是对劳动力商品的规定加以整体扬弃的运动,并不能通过所谓的直接资本化的途径实现。另外,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已至少能够说明:所谓知识,也并非纯然技术状态,其作为生产要素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含意;所谓工人同知识的“结合”,既非自然的状态,也不会是物质发展的单向度的抉择,而受制于整体概念的劳动生产方式的发展。可见,没有财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而空谈“劳动力资本化”,在认识上也是极为有害的,也是对基于生产剥削的财产分割概念的一种有意识的模糊。】

  就硬着头皮说:“这种以劳动作为价值和实际社会成本的衡量标准的自然主义的概念,常常出现在马克思主义的隐喻里,所谓工作日分为工人‘为资本家工作的时间’(即剩余劳动)和工人‘为自己工作的时间’。”【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50-151页。】

  劳动耗费具有客观性,“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消费劳动不过是消费一定的生理形式,不过是耗费生理的社会活动。然而,不变的真理规定也只是耗费活动本身和耗费活动的对象,至于耗费方式本身和耗费活动或方式的等同性则从来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真理。可见,对劳动如何进行消费的研究并不属于生理学本身的研究对象,它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抽象劳动≠生理劳动。也因此,在抽象劳动这个特殊社会发展规定性上,人们不应当再提出什么“简单生理劳动”(所谓体力劳动的抽象劳动)和“复杂生理劳动”(所谓脑力劳动的抽象劳动)来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当然是不折不扣的对于马克思抽象劳动规定的误读误解。

  【注:这只是抽象一般的生产关系的劳动范畴上的幻觉。至此可结论说:从抽象劳动奠立经济形态社会的生成的规定上应断定抽象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而不会是其他任何种类的劳动。】

  这是关注一点,而不虑及其他。耗费的对象只能是也从来是劳动者的生理,所以说这里的作者也像霍奇逊,并不晓得雇佣工人因为失去自我财产保护能力而突显了“财产的历史存在性”,而非得把历史(存在者的逻辑)和假设(存在的逻辑)分开,硬说“劳动力商品概念本身也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否则它只会沦为一个僵死的抽象范畴”,目的是从劳动力商品中推导出又一独立范畴即“劳动力资本化”,作为对“第二大形态历史”的一个知识注释;这亦如西方经济学的假设,且是不同的条件放松路径,是历史条件之辩证放松。这种辩证逻辑知识是假定历史同样有理性的狡计,具备施放认识烟幕弹的能力。在这一点上,鲁宾已经公正地指出了:“人们不能忘记,在内容和形式关系问题上,马克思采取的是黑格尔的观点,而不是康德的观点。康德把形式当作同内容具有外在关系的某种东西,当作从外部依附于内容的某种东西。从黑格尔的哲学观点来看,内容本身并不是形式上从外部依附于它的某种东西。相反,通过内容的发展,内容本身产生出已经潜在于内部中的形式。形式必然从内容本身中生长出来。”【注:博托莫尔:《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陈叔平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6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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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身份劳动直接显示的是“身份关系”一样,抽象劳动显示的是价值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由物质关系或物质意义的生理关系代表。并且,这二者指示的均是“劳动之事”,而非“劳动之物”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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