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繁荣大背景下的贫困
童小溪 从物质繁荣的角度看,目前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是相当突出的。在物质生产 方面,中国已经拥有在服装、电子机器、家电、摩托车等领域的全球最大生产规 模,堪称“世界工厂”。如果说,制造业的全球领先,只是因为大量低廉劳动力 的存在,那么,近年来中国奢侈品消费跃居全球第二、并且迅速赶超日本成为世 界第一,则意味着中国不仅在物质生产上,而且在物质消费和占有上,也具备了 巨大的规模。 一方面是财富的涌流,另一方面贫困并没有消失,而仍旧是社会的痼疾。和 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似,我国许多偏远地区还缺少安全饮水、缺少基本医疗; 在很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低收入的人们在拥挤、杂乱的邻里内“蜗居”; 气候变化、资源耗尽造成环境恶化,使许多人群失去生计和家园;对妇女的歧视 使得她们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等等这些,都是物质繁荣大背景下赫然存在的 贫困。
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贫困和物质繁荣并存,贫困和国力增长并存,贫 困和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共存。这个现象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和政府的重视。 不久前,中国政府制定了新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 元 (2010 年不变价),这个标准比2009 年的1274 元提高了92%,把更多低收入人口 纳入扶贫范围。标准调整后,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由2010 年的2688 万人 扩大至1.28 亿人。 新的标准接近世界银行2008 年宣布的每天生活费1.25 美元的贫困标准, 反 映了中国作为在国际上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经济大国,在社会治理标准上也和国 际接轨的趋势。新的政策标准的制定立即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使得扶贫受益人 群、扶贫受益地区都明显扩大,各地政府和民间公益组织都需要调整政策,应对 这个变化。 扶贫标准的提高,导致贫困人口数量急剧增加,这发生在国民财富增长、国 力提高的同时,看上去似乎是矛盾的现象;实际上,在“扶贫”这个领域,许多 现象是让人费解的,比如:根据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供的信息,1978 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是2.5 亿,到2000 年,这个数字减少到9422 万人; 再到2006 年,减少到2148 万;至2010 年,由于贫困标准的提高,这个数字又 增加到了2688 万人。或者说,国家花了将近30 年,使得两亿多贫困人口脱贫, 然而,对于剩下的2000 多万贫困人口,国家似乎难以使出最后一股力量,让他 们迅速脱贫,似乎解决这两、三千万人的问题,比解决两亿多人的问题要困难的 多。 这些都说明一个问题:贫困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表面上看,贫困是物质条 件的匮乏,而实质上,它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到底要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以及到底 把社会公平放在什么位置。贫困标准定为多少钱数确实是人为的、任意的,但当 前社会人群中“有”和“没有”之间的分裂却有目共睹,这种分裂的消除并非易 事。
财富的增长、财富的堆砌,并不能自然而然地消除贫困,因为现代社会中的 贫困,有时恰恰是在财富生产的过程中同时生产出来的。我们来看一下贫困被不 断“生产”出来的一些情形: 一曰“因病致贫”。当亿万农民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脱贫的同时,他们当中很 多人,一旦患病,就要为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花光自己全部的积蓄,并背负 高额债务。中国农村的医疗社会化程度极低,即使是近来推广的新农合,也只报 销本乡镇、本县医院费用的70%左右,遇重病、大病则要转至外地大医院,并需 要特效药和特别医疗措施,这些通常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之中,需要自费。卫生 部副部长朱庆生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贫困山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农 民患病未就诊的比例达72%,应住院未住院的占89%。有40%至60%甚至更高比例 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曰“因学致贫”。几年前,民意测验机构“零点调查”的一份报告显示, 城乡贫困人群中,均有43%至46% 的人分别提到贫困的原因是“家里要供孩子读 书”,这意味着: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首要原因之一,从此,“因学致贫” 成为中国特色的“贫困生产”渠道之一。在中国教育的“产业化”之下,各种各 样的赞助费、入学费、教辅费、补课费、兴趣班费,使得千千万万农村儿童的家 长勒紧裤腰带度日。在很多农村贫困地区,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一个家庭节衣 缩食,倾全部积蓄,或借款举债,供养一名大学生,而缺少城市关系和门路的大 学毕业就失业,完全无法回报家庭给予的教育投资。 三曰“环境致贫”。联合国《2011 年人类发展报告》发出警告:环境恶化严 重影响全球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在中国,广义的“环境”更是以极端的、加 剧的方式威胁着依赖脆弱生计的人们。除了众所周知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因灾致 贫”之外,还存在着“工程影响致贫”、“移民致贫”等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共 同造成的致贫方式。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亚洲开发银行和天津市政府的一个报告 显示:北京和天津对周边农村地区水资源的过度调用,造成了“环京津贫困带”。 在中国财富迅速增长的大背景下,贫困的形态也在发展:贫困的分布出现“分散 化”的趋势,城市和富裕地区出现贫困,而贫困地区也出现贫富差距;”返贫” 现象增多,特别是以因病返贫、因灾返贫、因学返贫的方式。 主流的和民间机构的扶贫理念和方法也有值得检讨之处。从八十年代就开始 实施的扶贫开发方式,没有把贫困人口放在主体位置,而过分注重从上到下的行 政推动以及物质财富指标的衡量;从2000 年以来,从海外和民间组织那里引进 的参与式扶贫方式,试图让贫困人口作为主体介入发展过程,并倡导多元化发展 道路,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参与式扶贫经常流于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 的赋权并非易事,“参与”或仅仅成为口号。
被广受诟病的,是作为扶贫基本单位的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制度。我国 1986 年划定了258 个国家级贫困县,至1993 年,尽管农村贫困人口从1.25 亿 减少至8000 万,但国定贫困县的数量却增加到592 个。因此,贫困县名单只增 不减,脱贫不摘帽的政策下,怪象丛生,一些地区为多要资源而“争当贫困县”。 事实上,贫困并不归归整整地驻扎在国家划定的“贫困县”里,而是按照社会规 律存在于一切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之中,存在于人的基本需求仍未得到满足的一切 地方。因此,和贫困做斗争,不仅需要行政的力量,也需要企业、民间的积极性; 它不仅是政府的公务,也是每个人的事情,因为:贫困者若无条件实现自己的全 面自由的发展,那不仅是贫困者的缺憾,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缺憾。这是“共享 改革成果”的题中应有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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