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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之主观性与真理之质的规定性

2012-7-8 12:04| 发布者: 热风冷眼| 查看: 1868| 评论: 2|原作者: 高寒|来自: 民主社会主义论坛

摘要: 本文认为,真理是一种认识,它的质的规定性是:内容客观性与形式主观性的矛盾。文中借助信息论,发生认识论等现代科研成果,强调了真理作为认识对主体的依 赖。指出:主体也是一种存在,并与客体在基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一道决定意识;真理的存在方式是有别于客体之自在必然性方式的意识、思维形式;真理之有或无 阶级性的根据不在于客体,而在于主体;处于特定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人的自然、社会二重属性之矛盾主、次地位的变化, ...

四、真理阶级性的绝对意义


真理之是否有阶级性的问题,不仅是个认识论命题,而且还是个历史唯物论命题,或确切地说,它是个基于历史唯物论的认识论命题。所谓阶级,无非是社会发展的特 定阶段,基于一定的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利益而形成的各社会集团而已。我们知道,“阶级”这个概念,甚至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至于将各阶级间的斗争视为理 解近代纷繁历史事变的钥匙,则是早期资产阶级历史学家与经济学家的一个划时代的贡献。所谓真理之是否有阶级性,是指特定真理的存在之是否依特定阶级的存在 而存在,换言之即指,特定的阶级属性,是否是特定真理得以问世的必要条件。譬如说,假定p是真理,那么是否不存在阶级A,真理p就不存在?如果是这样,那 么真理p就是依赖于阶级A而生存,从而便不能不含有阶级A的阶级属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真理p就当然不具有阶级A的阶级属性了。倘若真理p既不依赖于阶 级A,也不依赖于阶级B、阶级C……而存在,即任何阶级发现或承认真理,原则上均不存在着特定的利益障碍,那么真理p就算不含阶级性的真理了。

所谓特定真理依赖特定阶级的存在而存在是什么意思呢?譬如,“战争无非是政治关系通过另一种手段干预的继续”(46)这一关于战争实质的真理,为何没有由奴 隶社会的各阶级、封建社会的各阶级所揭示,而偏偏由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军事学家来揭示呢?须知战争可说是阶级社会与生俱来最为普遍且带有最强烈阶级 色彩的社会现象了。作为客观存在,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实质、规律,决非是到了克劳塞维次那个时代才出现;但是作为真理,很显然它不过是距今一百多年前才 得以产生、且是依赖于一个资产阶级的军事家的意识、思维才得以问世的。再如,商品交换,无疑是早在我国商朝、西方古希腊时期就存在的一种社会现实,因而商 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作为客观存在,这也本是几千年前就存在于哪怕是食盐与大米、羊毛与布匹之类的物物交换之中了。但是,这种客观存在的实质及规律作为真理 的内容而被反映出来,即以真理的方式存在,则是通过近代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从配第经斯密到李嘉图的意识、思维才成为可能的。可见,所谓特定真理依特定阶 级的存在而存在,无非是指某种客观存在要转化为真理,还得依赖于特定的反映主体罢了。故“阶级”在此,是作为、也仅仅是作为特定群体之反映主体而存在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反映论。在马克思以前,能动性几乎属唯心论所专有;一切唯物论者,均强调人及其意识对环境的依赖、被动的意义,而不 从主体、主观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即不把它们当作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论却发展了能动的方 面,”(47)近代自然科学尤其是心理学以大量卓有成效的科研成果支持了这一论断:不坚持主体能动性之认识辩证法,是无法把认识的唯物论坚持彻底的。事实 不正是这样吗?三十多年来,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论之一直难以令人信服,症结就恰在于它几乎没有从主体能动性的角度去理解“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 史唯物论命题,从而也就难于把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和自然科学真理无阶级性统一于物质一元论的坚实基础上了。

按照巴甫洛夫学说,高级神经 活动具有从外界大量信号中筛选出主体所需要的信号并予以接纳的功能。而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则大大发展了这一理论。皮亚杰认为:主体选择和整合信息是通过 “图式”来进行的。具有不同图式的主体对于相同的刺激会吸收不同的信息、从而产生出不同的认识。图式本身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它靠着同化、顺化两种机 制,一方面不断把外界信息吸收、过滤、筛选于图式中;另一方面又不断随变化了的环境而修改着图式。两者同时进行、彼此促进。双方比率尽管有所变化,但总是 趋向于一种动态的平衡。同化与顺化随着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发展而发展,从而图式也随之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的有序过渡,认识也随之扩展和深化了。对主体的这种 自组织、自调节的动态结构或这种动态结构的自组织自调节功能,皮亚杰谓之“建构”。心理学研究的这些卓越成果,无疑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体能动性要素给 予了自然科学的微观支持,从而大大的丰富了能动的革命反映论。

尽管无论巴甫洛
夫还是皮亚杰都是从个体认识上研究心理学的,但是根据主体需要来建构认识,这无论对个体认识发生还是群体认识发生均是 适用的。既然认识主体也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主体的需要便是由主体自身在自然界或社会中所处地位而决定的了。正是特定主体的特定需要会产生认识特定客体的 内驱力,这种内驱力又会转化为追求特定对象的愿望和动机;产生带有特定指向和特定集中的注意力,而这本身就已经是在选择了。譬如,资产阶级不会有论证资本 主义制度之必然灭亡的愿望和动机,就正象当年奴隶主阶级不会有论证奴隶制度之必然灭亡、封建阶级不会有论证封建制度之必然灭亡的愿望和动机一样,这统统不 过是其社会地位决定它们无此类需要罢了,而无产阶级产生认识自己历史地位的愿望和论证资本主义制度必将被另一新的社会制度取代的动机,则也是基于其社会地 位的需要。由此可见,特定需要的产生与否,在阶级社会中完全是依赖于利益机制的。任何社会必然性都不可能驱动其利益与该必然性相抵触的那部分人会产生出认 识此必然性的愿望和动机。这就决定社会规律之被正确反映,就只能依赖于在这种反映中将会实现其自身利益的那一特定的社会集团了。正象“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 自然界,对人也是无” (48)一样,对于作为认识主体的社会群体或个体,在特定历史阶段,那不与其利益需要发生肯定性联系的社会关系,对他们也是无。这就如同对于奴隶主阶级来 说,它之要被封建阶级代替的必然性是无一样,对于封建阶级来说,它之要被资产阶级代替的必然性也是无,尽管前者对于商鞅、韩非、荀况、李斯;后者对于梯也 里、米涅、斯密、李嘉图均朗若白昼。资产阶级为了自己登上历史舞台的利益需要,从经济、政治、历史,现实各个角度考察、论证了阶级存在、阶级斗争的必要 性,指出了正是自己所代表的市民阶级与封建阶级间的阶级斗争,是理解近代欧洲历史事变的钥匙,然而对于第三等级内部逐步萌发的无产阶级反对它自身的阶级斗 争之必要性,在它眼中就也是无了。那些在与封建主的阶级斗争中吒咤风云、目光犀利的英雄们在此却统统患了色盲,只看得见自己的三色旗,却视而不见无产阶级 的红旗了。原因何在?就在于:不同的社会存在产生不同主体的利益需要;而不同的利益需要又选择,建构出不同的认识来。马克思指出:“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 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49)这么一来,我们便会 明白,为什么作为客观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即其内在规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及其内在规律,可说是人类存在多久它们就存在了多久;抽象劳动 与具体劳动的矛盾也是自始与商品问世形影相随,但它们都只能在一百多年前,并只能依赖于毫不掩饰自己是无产阶级代言人的无产阶级的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的 意识、思维才可能作为真理而存在了。

固然,在自然客体与自然主体的相互作用中,尽管其主体基于特定需要也会筛选信号、建构认识,但是由于 自然主体内的各种自然属性均是等价的,即不存在某项属性更基本的问题,并且各自然意识间更不存在基于某项自然属性的利害冲突,故自然科学真理的意识思维形 式便只表现为与社会意识相区别的一般自然属性,而不致呈现某种具体自然属性了。固然,人的社会属性,并不只有阶级性,还有民族性、宗教性、以及各种具体的 诸如职业、性别、年龄等等的社会群体性。应该承认,这种种社会属性,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人的选择、建构认识,包括真理性认识,但是,在阶级社会中,这 种种社会属性,均不能不受制于人们基于经济利益的阶级属性,因此,只有阶级属性才是人们所具有的诸社会属性中之最根本属性了。正由于此,社会科学真理的主 观意识形式在这一特定历史阶段便只能具体化为特定的阶级性,而非特定的民族性、宗教性、以及其他具体社会属性等等,便是自然而然的了。

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不过是凝固于真理中的相关阶级的价值属性而已。这里的所谓价值,无非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用关系。既然社会科学真理 在阶级社会中的产生是阶级主体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对社会客体的某种选择与建构;既然真理的阶级性也就体现在这种选择与建构的价值之中,那么,社会科学真理 的阶级性中蕴含、凝固有阶级的价值性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然而真理的阶级性并非就是阶级的价值性本身。尽管价值与阶级性均同系属性范畴, 但前者是关系性属性,后者则是规定性属性。关系性属性,只能存在于各事物的关联之间,当事物脱离开这种关联系统时,其所失去的只不过是一种无形的关系而 已;而规定性属性则是事物自身得以存在的某种方面的内在根据。故真理的阶级性尽管产生于阶级主体对于社会客体的价值性关系,但它毕竟只是这种关系的结果而 非这种关系本身。同理,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也并非等同于真理的阶级价值性。诚然,特定阶级的真理之于特定阶级,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上;无论对于变革 现实、还是对于预示未来,都有着极为宝贵的价值。但是,真理的价值性,是指特定真理业已存在,它作为既成的精神客体而于特定阶级发生的效用性关系;而真理 的阶级性,则是指制约着特定真理之为真理的主体方面的规定性。这种导源于真理之质的规定性的属性,不可能由真理和它物的关系所产生,至多只会在这类关系中 表现出来罢了。

由此看来,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不外乎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那基于特定的经济地位而形成的特定社会集团,在实现自身 的阶级利益时,恰好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规律,因而该受其利益的驱使,推动它在自己的意识中选择、建构了对此规律的正确反映而已。换言之即:那与自然 规律一样不可抗拒的社会必然性,要透过那总是带有自己意图、但却彼此意向交错的人的行动之偶然性来开辟道路,就只有通过其利益正好体现此必然性,从而可以 在自己的意识中选择、建构起对它的正确反映,并用以指导自己行动的那个阶级之意识形态,才能成其为可能。

由此可见,承认社会科学真理的阶 级性,实际上便是承认社会科学真理不仅在内容、而且在形式上的历史性、具体性而已。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 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50)请看,思维形式作为思维内容存在的原因,在恩格斯眼中是极为自然的 事。因为在能动的革命反映论看来,思维内容的客观性、物质性是存在于意识、思维中的客观性、物质性,是必然受着思维之主观形式所制约着的客观性。我们知 道,历史不仅是一个时间概念,也是一个空间概念。所谓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实际上就是从特定社会集团这种空间角度显现出的真理思维形式的历史性而已。照 辩证法看来,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故就特定时代而言,倘若没有作为那个时代之代表的特定阶级的真理,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个时代的社会科学真理了。换言之,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必然性要以真理的方式而不是彼岸世界的自在方式存在,就非得栖身于特定--其阶级利益与社会必然性相一致--阶级之意识形态中不可。这 即是(社会科学)真理阶级性的绝对意义。


五、真理阶级性的相对意义


绝大多数持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论的同志,所论证的含阶级性的真理几乎都是马克思主义真理即无产阶级的真理。但是,真理阶级性的逻辑结论必然导致承认表现为 其它阶级意识形态的真理。否则,那便实际是主张在无产阶级问世之前人类对社会必然性是毫无正确认识可言;进而,就还得主张社会必然性在无产阶级降临之前一 直是不可知的,以及这种必然性根本未曾通过任何利益机制而制约着人们的实践了。这么一来,岂不在无产阶级诞生之前社会存在着必然性也大可怀疑了吗?马克思 说过:理论只有彻底才能说服人;而倘抓不住事物的根本,便无法做到彻底。(51)事情正是这样,一旦你承认各阶级均有着呈现为自己意识形态的真理,那么更 大的难题便会顷刻降临:真理倘若真的依人或人类集团而异,那还能算真理么?

列宁曾指出:“旧的唯物主义不能科学地(借助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观念。”(52)然而历史唯物主义决非一些同志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把费尔巴哈那限于自然领域的唯物论扩展到历史领域而已。实际上,唯物主义得以进入历史 这块禁地,马克思全靠借助了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对此,恩格斯说得很明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学派,是“从黑格尔学派解体过程中……唯一的产生真实果实的 派别。”(53)马克思在创立这个崭新的宇宙观时,黑格尔学说的“革命方面,即辨证方法,是被当作出发点”(54)的,因为费尔巴哈在历史领域简直“拿不 出什么积极的东西来和黑格尔体系的百科全书式的丰富内容相抗衡。”(55)况且,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自己背叛了自己,因为他们认为 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精神动力是最终原因,……反之,历史哲学,特别是黑格尔所代表的历史哲学,认为历史人物的表面动机和真实动机都决不是历史事变的最终 原因,认为这些动机后面还有应当加以探究的别的动力。”(56)从而“历史上依次更替的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暂时阶 段”(57)而已。因此,我们在考察社会科学真理阶级性这一基于历史唯物论的认识论命题时,倘若离开了历史唯物论内在地蕴含着的历史辩证法,便无法抓到事 物的根本了。

如前所述,所谓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仅仅是指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社会发展规律要被正确地反映到人们的意识中而成为真理性认 识,便只有通过那对此作出正确反映恰是其利益之所在的特定阶级的意识才成其为可能。只是在这个范围内,阶级的真理或真理的阶级性才有其绝对的意义。倘若超 出这个范围来绝对化地理解真理的阶级性,那我们便会看到,它将要引起怎样的混乱。

持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论的同志,常常会面临着类似连珠 炮似的诘难:“知己知彼,百战不殆”(58)是哪个阶级的真理?“劳动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59)是哪个阶级的真理?“战争无非是政治关系通 过另一种手段干预的继续”又是哪个阶级的真理?……,要是说它们是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真理,哪又何以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些无产阶级理论家对之所 给予的充分首肯?倘若将无产阶级导师的这类肯定视为对前人真理的继承,那这岂不正好证明了社会科学真理无阶级性?

然而,这种提问方式本身不过表现出一种直线性思维而已:要么是地主或资产阶级真理,要么是无产阶级真理;要么社会领域的真理有阶级性,要么就无阶级性,二者必居其一。

其实,当我们从整个人类认识史的角度来考察真理阶级性的问题时,所谓特定阶级的真理就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了,须知,能动的革命反映论不言而喻地蕴含着 “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历史发展中”,(60)以及“对整个外部世界的有系统的认识是可以一代一代地得到巨大进展的”(61)这 样的内涵的。既然人类对社会的真理性认识与对自然的真理性认识一样,均不过是在自己的思维中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而已,均不过是“人对事 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62)的特定环节而已;那么,相对于真理的客观内容,其主观 形式呈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差异;相对于真理性认识的无限过程,其一个个环节有着这种或那种区别,不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了吗?相反,不正是这些在不同历史时期 分别呈现为不同阶级意识形态的、且与社会必然性相一致的客观内容;不正是这些基于不同阶级利益而对客观必然性不断接近之认识链条上的一个又一个环节,凝聚 了人类征服社会、驾驭社会、从社会中获取自由的伟大勋业吗?当我们站在历史空间的特定高度,俯瞰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对于自身关系的认识史即社会科学的发 展史时,便不会对那代表着历史发展更高阶段的先进阶级,竟会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去继承那些曾经表现为不同阶级、乃至敌对阶级的意识形态之真理而感到困惑不解了。

我们知道,真理是一种认识、一种观念,而任何观念的形成均“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源深藏在经济事实中。”(63) 因而,即使在激烈的阶级冲突中,社会科学真理的发展也只能面对现存的、包括敌对阶级留下的思想资料。我们还知道,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其内容的客观性,真理的 阶级性只不过是隶属于真理的主观形式而已。所以,社会科学真理的继承,其实不过是继承的阶级的真理,而非阶级的真理,换言之,即继承的是真理那阶级意识中的客观内容,而非真理的阶级意识形式。这么一来,我们就既不会否定孙子的军事思想是当初在同奴隶主阶级的殊死战争中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真理而存在;也不会 无视毛泽东的军事学说中蕴含有孙子军事辩证法的闪光颗粒了。同时,我们更不会因为劳动价值论当初是由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的配第、斯密和李嘉图等人提出, 其后又被发展地包含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从而就否定作为真理的劳动价值论当初曾是以资产阶级真理之面目问世的了。

由此可见,承认阶级社 会中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决不会必然导致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一种“与‘宗派主义’相类似的东西”,(64)相反,它使我们认识到,历史上产生的任何阶级均 曾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作为其阶级利益之表现的各阶级之意识形态,均曾以不同的深度和广度正确地反映过社会的实质及其规律,均曾在自己的阶级性意识 的指导下推动过历史车轮的前进,从而这些思想也均汇入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社会的文明巨流。而无产阶级的真理,无产阶级的精神文明,则不过是这滔滔巨流的合乎 规律的发展而已。这只要看看观念辩证法中的历史哲学部分曾分别取过奴隶主阶级(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周西伯)、地主阶级(孙子、韩非、柳宗元、王安 石)、资产阶级(歌德、康德、费希特、黑格尔)以及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且一个比一个更趋完善,就会明白恩格斯和列宁的如下论断是多么深刻了。恩格斯 说:“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 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慧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为人所公认、同样又为人所必须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代奴 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65)列宁则说:“无产阶级文化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自命为无产阶级文化专家的人杜撰出来的,……无产阶级 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途径,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通向无产 阶级文化。”(66)

既然,从文明时代起社会必然性是在人类种种利益冲突中实现并被反映的,那么,其利益与此必然性相抵触的阶级基于其利 益机制而抵制、抗拒,甚至镇压呈现为进步阶级意识形态的真理便是自然而然的了。历史上任何社会科学真理几乎都是靠血与火来开辟道路的。不过,社会科学真理 之为真理,则并非因其是属于上升阶级的意识形态,而是也仅仅是因为它在变革的社会实践中获得了成功的验证,并归根结底表现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整个社 会文明的进步。事实上,任何进步阶级,那怕其是处于历史上升的峰巅期,其意识形态中也是不可能没有许多谬误的东西的。社会科学真理不仅是在与敌对阶级的谬 误相比较、相斗争中发展的,也是在同自己阶级意识形态中的谬误相比较、相斗争中发展的。譬如,古希腊奴隶主阶级内部的德谟克利特学说之于柏拉图学说;我国 古代地主阶级内部的王充学说之于董仲舒学说;欧洲资产阶级内部的百科全书派理论之于贝克莱、休谟理论;无产阶级内部的马克思主义之于空想社会主义;以及我 们所熟知的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农村包围城市论与中心城市爆发革命论,等等,等等。这一方面表明人类认识社会的曲折艰辛,另一方面也表明体现进步阶级利 益的意识形态并非统统都是真理。

社会科学真理与一切真理一样得靠实践来检验还意味着,同一历史事变对于不同的阶级,其实践意义是迥异的。 对于此一阶级是成功的实践,对于彼一阶级则可能是失败的实践。反之亦然。这就如同不同的参考系对于同一个测量对象意义迥异一样。然而,这种实践成败的相对 性并不能否定成败实践之于社会历史的绝对性,并不意味着不可以从一个更广阔的时、空视角对某种历史事变之成败、进退作出与社会必然进程趋于一致的判断。这 就如同天文学中的托勒密系统与哥白尼系统,仅就其座标系、就其数学结构而言,似乎只具相对的意义,但倘若联系到宇宙整体、联系到太阳系的形成史,孰正孰误 就不难判断了。不过在阶级社会中,利益彼此对立的阶级往往并无共同的实践成败标准这一事实,恰恰正是社会科学真理不可能超阶级存在的又一个标志。我们用这 个标志便可以衡量为什么自然科学真理曾经也遭到过镇压,自然科学家也曾为此而献身,但自然科学真理本身却并无阶级性可言而社会科学真理则不然。因为尽管自 然科学与自然宗教的斗争在历史上时时与阶级斗争相连,有时几可说是融为一体,但是即使是当年罗马天主教对哥白尼-布鲁诺学派的血腥镇压,说到底也恰只表明 封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压迫在此正是通过人与自然界的歪曲关系--人作为自然主体所歪曲地反映的那一部分自然力--而曲折地表现出来的;这也正好印证了 即使有关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有时也会被一定的阶级用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这里只需提提资产阶级在其革命的初期还要披着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外衣就够 了),但仍丝毫不能因此而更改人与自然客体的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只是一种自然性质的关系这一客观事实。前不久,罗马教庭不得不放弃托勒密学说而宣布为四百 多年前的哥白尼学派“平反”,这就如同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加尔文教当年竟然活活烧死呼吸循环发明者塞尔维特一样,正好从另一个侧面表明:自然宗教(当年罗 马天主教会与加尔文、路德教派一样有着社会宗教的一面)与自然科学尽管有谬误与真理的对立,但这种对立毕竟不是直接基于经济利益,因而作为两者的认识主体 便也不存在出于经济利害而相对立的实践成败标准了。

然而,如果以为社会科学真理往往要以处于历史上升阶段的阶级之意识形态来显现,就意味 着处于其它历史地位的阶级根本与社会科学真理无缘,就未免把社会历史进程看得太绝对、太简单化了。其实,所谓一个阶级处于上升或下降阶段,是就其总趋势、 就其宏观、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而言的。故据此当然不应当将其理解为如乘笼式电梯那般直上直下;当然不应无视其进程的渐进性;尤其当然不应忽略矛盾主次方面 地位的自我调整、甚至局部易位了。何况从时间上看,这一个阶段可以横跨好几百年;从空间上看,此国(民族)与彼国(民族)也大相径庭,从而其中会有着各式 各样的曲折,回旋、跃进、跃退便更是题中应有之事了。黑格尔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67)一个阶级,即使它不处在代表历 史潮流的先锋地位,但既然它能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必然性。因而即使它不能从总趋势上把握历史的必然,但它也能从自身利益出发认识这个必然性的若干片断、 颗粒,有时甚至是上升阶级予以忽略的方面。譬如中国古代实际代表农民小私有者的老子的思想,尽管它在那个新兴的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阶级的动乱时代,提出的 小国寡民之社会理想纯系空想,但其中那较为系统的朴素辩证法,以及以 “道”为核心的朴素唯物论,无疑均达到那个时代人类认识世界的相当高度。难怪老子思想后来竟成了我国封建社会唯一可与孔子思想抗衡的最大思想流派,并为后 世的许多学派留下广阔的活动场所了。

此外,即使当一个阶级从宏观上看,其衰落已成主要趋势时,这也并不意味着它就不能在中观、微观上把握 社会的某些必然性以达到真理性认识。尤其它往往能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敏感于那些已以某种尖锐对抗形式显露出的、危及自身生存的社会必然性的若干局部, 并尽力促使该尖锐对抗趋于缓和,从而导致(其主观意识到否则是另一码事)社会必然性以另一种形式去拓展道路了。譬如当今西方资产阶级的“管理心理学”、 “组织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的异军突起,以及在其中某些理论指导下吸引工人参加管理、甚至吸引工人入股等等实践,不恰恰标志着现代化生产力定将冲破私 有制的桎梏,劳动者将社会化地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这一历史必然性,通过其利益机制曲折地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得到某种程度的正确反映吗?尽管资产阶级提出这 些理论的目的是想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永存;尽管对于宏观上的社会主义制度要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性在他们的心目中仍是“无”!但是,他们基于自身的利益 在微观、乃至中观上把握住这个必然性的若干片断、若干层次,并通过自己的意识形态反映出来,我们能够否定它是真理吗?同样,我们又能够否定它是资产阶级的 真理吗?其实,我们所说的真理的阶级性或阶级的真理,其绝对意义就仅限于此。须知,当无产阶级基于自己的利益从宏观上把握社会之必然趋势,并将包括现代资 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的真理性成果吸收、充实进该总体把握中时,这些真理所原来具有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形式便转化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了。当然,这么一来,该 真理内容的深度毫无疑问也就再不受原有认识的局限了。

再者,作为顽固地抗拒着社会必然性、并不惜一切代价开历史倒车的反动、没落阶级的意 识形态,即使其中已几乎没有什么真理可言了,但其中若干对社会的某个侧面作片面抽象的部分,亦不是不可以作为通往真理的桥梁的。因为真理总是具体的,“如 果真理是抽象的,那它就不是真理”了。(68)不过,真理作为思维具体,又不是凭空产生的,又是依赖于抽象的。真理不过是思维将在感性具体基础上抽象出来 的事物之各种规定加以综合,从而“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 (69)而已。因此,那些反动、没落阶级意识形态中之所以缺乏真理,与其说是那个阶级的人们缺乏抽象社会客体的功能,倒不如说是因为其综合出的思维具体歪 曲地反映了这些社会客体。正因为如此,作为进步阶级,仍然可以基于自身阶级的利益而从反动、没落阶级的意识形态中吸收那些可供综合为真理的某些抽象规定, 使之在自己的真理体系中具有全新的意义。例如我国古代孔子的理论,尽管其几乎无一不是他一生为恢复早已腐朽、崩溃的奴隶制而奔走呼号的记录,但是,由于他 作为那个时代知识渊博的学问家,毕竟对当时的某些社会现象作了较为严谨的抽象(当然毫无疑问是受其阶级利益的驱使),故其若干论断,在他身后即被代表新兴 地主阶级的大思想家,我国古代唯物论之集大成者荀子批判地吸收入新兴地主阶级的真理体系中了。而有的可说迄今对无产阶级也不乏借鉴作用。这自然是同那些承 孔子复古、倒退衣钵的历代反动阶级的尊孔举动不能相提并论的。再如在本世纪初曾颇为时髦了一阵子的实用主义哲学,就其思维具体而言,它当然算不得真理,其 作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倾向也是再明显不过的。但是,它毕竟并非一派胡言乱语,而不过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过分地发展(膨 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70)罢了。因此,倘若把这些从人类认识之螺旋式的曲线中切割出去、并加以直线化的片断、碎片还 原到人类对社会认识之无限圆圈的总体系中,它们不就均会成为通往社会科学真理的桥梁吗?其实,岂止对资产阶级实用主义,就是对当代资产阶级那些算不上真理 的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哲学……中的某些部分,乃至对历代反动阶级之“精神文明”中的若干成分,不均可作如是论吗?而且,这个“还原”做得越 彻底,做得越科学,就越符合无产阶级的利益,亦越能够达到无产阶级的真理。因为正是无产阶级能够坦然地宣称:世上一切谬误,就其认识根源而言,均“是生长 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样活生生的树上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71)况且作如此宣称这一历史事实本身,就足以表 明正是这个阶级在今天代表着社会之必然了。须知,把人类对社会必然性的把握,从种种人类利益冲突的狭隘机制中解脱出来,使人类全部精神文明成果失去任何基 于经济利益的羁绊,即失去任何阶级属性,从而开创“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72)之前景,便是这个伟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


简短的结语


其实,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从而自然科学真理、社会科学真理,这些都是人类思维抽象的产物。人类为了把握外部世界和把握人类自身,使自己的认识不致停留在混 沌的感性具体之表面,作种种抽象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人之高于动物的一大特征。但是,作为人类生活于其中的环境,作为这个环境中的现实具体本身,则是 多重规定的综合。因而作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认识对象的所谓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则不过是人类为了分别认识客观世界的两大类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 ——而建构出来的认识客体而已。换言之,它们本身就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故其只是作为抽象物而存在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既然,从纵向上看,人类只是自然界长期 演化的结果,因而从发生学意义上亦可把社会归结为自然;而从横向上看,同我们认识发生联系的现实对象既是自然的,亦是社会的,那么,我们对自然科学与社会 科学的界限本身并不是绝对分明的,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对于正象一切差异都有中间环节互相过渡一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之间一开始就伴随有若干介乎其 间、亦此亦彼的科学如逻辑学、语言学等等,就不会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了。诚然,逻辑、语言只能产生于人们的相互交往,因而只能是社会的产物。但是,我们毕竟 并不能因此就可断定逻辑规律、语言规律属于社会规律。因为逻辑、语言现象及其规律,无论在人们认识社会还是人们认识自然时均会发生并起作用;况且人们作为 认识逻辑、语言规律的主体,也不会由此发生基于经济关系的利害冲突。即任何阶级既不可能在对这类规律的反映中实现利益,也不可能因此而失去利益。因而有关 这类中介科学的真理不以社会意识形态为其存在的方式,不含有阶级性,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今天,人类的认识史已翻开了这么一页,即人类认 识越发展,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的趋势亦越强盛。在上世纪科学分化越来越精细的基础上,自本世纪初以来,各门科学相互综合,逐渐形成了一股自然科学 奔向社会科学的科学整体化潮流。在这个潮流面前,倘若我们不在绝对、相对意义的结合上辩证地思考社会科学真理阶级性这一命题,那么我们将陷入进退维谷的悖 论怪圈就实难避免了。如果说,自然科学是把自然界作为自己的无机界,那么社会科学则是把社会作为自己的无机界。从主体上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是同一个 人类思维把握外部世界的精华;从客体上说,历史是自然的历史,自然是历史的自然。因而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扩展,人类认识史终将证实马克思的如下预言: “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73)无疑,那将是人类已具备这样的条件,即:人类对自身相 互关系的认识,已经不需要在利益冲突中来开辟道路之后。

初稿于1979年5月-1982年4月 四川省第三监狱
二稿于1982年9月-1983年4月 四川省第四监狱
1985年3月-10月第5次改定于广元-成都   
1986年2月27日改定于重庆

               

注:
(1)《列宁选集》(以下简称《列选》)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以下版本不另注),第二卷p.441,重号原文所有。
(2)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以下版本不另注)p.205
(3)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p.207
(4)列宁《哲学笔记》p.205
(5)列宁《哲学笔记》p.207
(6)(7)黑格尔语,同(3)p.142;143,重号原有
(8)(9)黑格尔语。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140;145,重号原文所有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以下简称《马恩选》)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以下版本不另注)第2卷p.217
(11)(12)转引指列宁《哲学笔记》p.216;p.142-143 重号原文所有。
(13)列宁《哲学笔记》p.200
(14)(15)(16)列宁《哲学笔记》p.217;216;210,重号原文所有
(17)(18)分别见《社会科学》1985年11期p.58;1985年4期p.50
(19)恩格斯语《马恩选》4卷p.243
(20)《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上卷p.75
(21)(22)(23)《马恩选》4卷p.236;232;233
(24)《马恩选》1卷p.50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以下简称《马恩全》))42卷p.124
(27)参见《哲学笔记》p.412
(28)《列选》2卷p.580
(29)《哲学笔记》p.386-387、重号原文所有
(30)《马恩全》42卷p.126
(31)《马恩选》1卷p.18
(32)《马恩选》4卷p.237
(33)《马恩选》4卷p.226,重号引者加
(34)《马恩全》42卷p.95
(35)《马恩全》25卷下册p.921
(36)参见《马恩选》1卷p.16
(37)《毛泽东选集》(以下简称《毛选》)四卷本p..297
(38)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p .170
(39)转引自《马恩选》3卷P.552
(40)参见朱长超“意识论研究资料(二)”载《国内哲学动态》1984、7期
(41)《马恩选》1卷p.24
(42)《马恩选》1卷p.24-25,重号原有
(43)《马恩全》42卷p.169重号原有
(44)《马恩选》1卷p.35
(45)《马恩全》42卷p.169重号原有
(46)克劳塞维茨《论战争》第1卷第1篇第1张第24节
(47)《马恩选》1卷p.16重号原有
(48)《马恩全》42卷p.178
(49)《马恩全》42卷p.125重号原有
(50)《马恩选》3卷p.465重号引者加
(51)参见《马恩选》1卷p.9
(52)转引自《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1984年4期。P33-34
(53)(54)(55)(56)(57)《马恩选》4卷p.238;238重号引者加;237;244;238
(58)《孙子兵法》卷三“谋功篇”
(59)亚当.斯密《国富论》三卷,中华书局1949年版,p35
(60)《马恩选》4卷p.212
(61)《马恩选》3卷p.64
(62)列宁《哲学笔记》p.239
(63)恩格斯语《马恩选》第3卷p.56
(64)列宁语《列选》2卷p.441
(65)《马恩选》3卷p.320,重号引者加
(66)《列选》4卷p.348
(67)转引自《马恩选》4卷p.211
(68)黑格尔语。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p.271
(69)马克思语《马恩选》2卷,p.103
(70)(71)《哲学笔记》p.411重号原有,412
(72)恩格斯语《马恩选》第3卷p.441
(73)《马恩全》42卷p.128,重号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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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热风冷眼 2012-7-11 13:02
李宪源: 拜托把结语部分写得更为明确行么?  这样的长篇大论,本以为作者专设一个“结语”段落,就为方便读者一目了然把握文章主要观点。  也许是本人阅读理解力太差,竟 ...
你以为写论文就跟你写小说一般呀?不是“也许”,而是的的确确你的“阅读理解力太差”。在抽象思维领域,你可说是毫无悟性。这从你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敲打项观奇,就可以看出来:毫无自知之明!
引用 李宪源 2012-7-10 09:43
拜托把结语部分写得更为明确行么?

这样的长篇大论,本以为作者专设一个“结语”段落,就为方便读者一目了然把握文章主要观点。

也许是本人阅读理解力太差,竟然没能从中看明白,作者核心观点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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