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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

2012-7-13 11:01| 发布者: 马门列夫| 查看: 1241| 评论: 0|原作者: 马门列夫

摘要: ‘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 有人说,宪法规定‘国家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因此,‘国军主席’指挥‘国军’就是合法的。那么,‘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看这个82年宪法修改的条文是否非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那么,‘党指挥枪’就是党的领导的原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 ...
‘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
有人说,宪法规定‘国家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因此,‘国军主席’指挥‘国军’就是合法的。那么,‘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看这个82年宪法修改的条文是否非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那么,‘党指挥枪’就是党的领导的原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就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原则!82年宪法修改的条文显然是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是违反宪法总纲的,是非法的!
原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这是‘党指挥枪’的唯一合法的表述。82年宪法修改为‘国家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就是非法剥夺共产党的统军权!而且和宪法总纲的‘四个坚持’相矛盾,82年宪法修改完全是一种非法的修改,是现行宪法中明显的非法条文!国家军委就是一个非法机构!同时党中央军委变成了仅仅是管理军队中的党组织的机构,在宪法中已经没有‘党中央军委’的位置了,这种对‘党指挥枪’的排斥也同时是非法的了。
不仅修改的宪法条文非法,而且在实行中也是非法的。
宪法规定,国家军委与人代会的任期相一致,国家军委对人代会和人代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实际上‘国军主席’完全凌驾于人代会之上,其任期长期与人代会的任期不一致,甚至成了换届时‘枪指挥党’的‘潜规则’!没有党内任何职务的‘国军主席’甚至可以随意决定党的总书记的去留,成为垂帘听政的太上皇!
‘国军主席’指挥‘国军’的非法性不仅使‘国军主席’的权力不受制约的无限膨胀,而且又孽生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继承的非法性!‘国军主席’不仅可以自封‘核心’,而且可以指定接班人和隔代指定接班人!如此行径完全违背宪法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全是非法的!从政治路线上没有毛主义路线的继承性,因此没有继承性来源的合法性!从组织路线上连形式上的‘民主选举’的授权的合法性都没有!哪有一丝一毫的合法性?
根据宪法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必须是集体领导,任何个人没有做出重大决策的权力,重大决策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领导的方法。‘国军主席’指挥‘国军’,不仅把对解放军的指挥变成了非法的个人指挥,而且用非法的‘枪指挥党’可以非法地一票否决党和国家的任何决策!
‘国军主席’指挥‘国军’是非法的!而且是修正主义一切非法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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