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27 11:0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801| 评论: 6|原作者: 人民万岁
此案的受理法院的优先管辖权顺序:第一重庆(主要案发地),第二北京(户籍所在地),第三四川(主要证据相关地)第四辽宁(部分重要证据所在地),第五广东,第六天津。
指定管辖的最好地方法院是天津法院,其实江苏法院也可以作为指定管辖法院。最不应该的是指定安徽法院来受理此案,因为安徽法院与此案有利害关系。汪洋是迫害薄熙来的主要打手和倒薄的直接受益者(汪因此可能进政治局常委并作为下一届国家主席),汪洋来自安徽并长期在安徽工作。
我不知道中央为啥要指定安徽合肥审理,不是脑子有水就是明摆要把谷案办成铁案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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