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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各种理由

2020-12-4 23:43|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6735| 评论: 1|原作者: 左大培|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的政策措施有多种对本国经济有益的作用。这其中的每一个对本国经济有益的作用就是一个对本国经济有益的“效应”。这些有益效应就是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的理由。 

第四节    保护就业效应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有保护本国劳动者就业的效应。

  这一效应与限制进口的增加国民总收入效应有密切关系。上一节已经指出,一国在对其国内产出的总需求明显小于充分就业产出的情况下,限制从外国的进口可以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这就是限制进口的增加国民总收入效应。而在对国内产出的总需求明显不足时限制进口之所以能够增加国民总收入,是由于限制外国产品进口为本国过剩的生产能力留出了发挥作用的空间,让国内企业增加了产出和销售来替代进口的产品。国内产出的这种增加同时就意味着本国就业的增加。因此之故,限制进口的保护就业效应是其增加国民总收入效应的必然产物,是始终跟随增加国民总收入效应而来的副产品。

  不过,即使在对国内产出的总需求并不小于充分就业产出的情况下,外国产品的进口也有可能挤压和夺占本国某些产业在国内的销售市场,造成这些产业中的从业人员由于企业产品缺乏销路而就业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外国产品进口同样会增加本国产品的国内销售,产生增加国内产出和就业的保护就业效应。这是独立于增加国民总收入效应的一种限制进口的保护就业效应。

  指出限制进口的这种保护就业效应,是凯恩斯的功劳。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指出,私有制市场经济中总需求通常都会小于充分就业产出,由这样的总需求决定的产出下会有过多的失业。在这样的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增加对一国产品的总需求就会增加该国的就业。而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顺差则是对该国国内产品总需求的一部分,增加一国的外贸顺差就直接增加了对该国国内产品的总需求,并从而在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增加该国的就业。一国的对外贸易顺差等于该国的出口减进口,减少进口会增加对一国国内产品的总需求,这在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会增加该国的总产出和就业。这就为保护国内市场阻止外国产品进口提供了一个新的理由:增加就业的理由。

  凯恩斯本人很清楚保护国内市场的这个就业理由。他引证霍布森与穆莫里合著的《工业生理学》一书说,若因为储蓄过度,以致供给过多,影响生产,则产量会比产量的最高限度低许多;“正统经济学家常用自由贸易之种种论据,斥责美国以及其他实行保护主义国家为白痴,不懂生意经。现在不能再作这种斥责了,因为这种种论据,都是建筑在‘供给不能过度’这个假定上的。”(Keynes,1936,第23章VII,313页)

  凯恩斯在论述其总需求决定产出就业的理论时,还专门讨论了重商主义者保护国内市场的主张。他引用赫克歇尔(Heckscher)的名著《重商主义》说,重商主义者是创始者,认为怕货(fear of goods)以及货币稀少乃失业之原因;重商主义者意识到它们主张的阻止外国产品进口政策有“一箭双雕”之妙,一方面可以出清过剩物资,解除失业,他方面又可增加货币数量,压低利率(Keynes,1936,第23章III,294-295页)。凯恩斯在其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大段引用赫克歇尔《重商主义》一书中的叙述,以说明重商主义时代是如何为减轻本国失业而限制进口(Keynes,1936,第23章III,294页):

  “用失业现象作为禁止进口之理由,其最早实例之一,见于1426年意大利之佛罗伦斯。……英国在此方面之立法,至少可追溯至1455年。……1466年之法国法令,虽然建立了里昂之丝织工业,而且以后很有名,倒不太饶兴味,因为并未揭橥抵制外货;但该法令亦曾提及:成千成万之失业男女,可能由此而获得工作。可见这种论据,当时如何风行了……

  “最初对此问题(其余社会经济问题亦然)作热烈讨论者乃是英国,约在16世纪中叶或更早些,在亨利第八以及爱德华第六两个朝代。”著作年代大约不晚于1530-1540年的两本书,大概出自克来蒙特·阿姆斯特朗(Clement Armstrong)之手,其中说道:“洋货每年进口,充塞英国市场,不仅引起货币稀少,而且破坏了手工业,于是有许多平民,无从谋生,不得不闲散,从事乞食、偷窃”。

  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者致力于增加国内的贵金属金银,其原因之一也是为了保护国内的就业。重商主义时代西欧国家都以贵金属金银作货币,贵金属流出一国会导致该国货币的减少,按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货币的减少会推高利率,减少国内的投资和对本国产品的总需求,从而增加国内的失业。要减少国内的失业正是重商主义者努力阻止贵金属金银外流的主要动机之一。

  凯恩斯引用《重商主义》一书说(Keynes,1936,第23章III,295页):

  “据我所知,重商主义者对此种情况之典型的讨论,当推1621年英国下议院关于货币稀少问题之辩论为最佳实例。当时非常不景气,布匹出口业尤然。国会中声望最高之议员之一,爱德文·桑迪斯(Edwin Sandys)爵士,把当时情形描写得很清楚;他说农工几乎到处受到打击,布机停而不织,因为国内货币不足;农民被迫违约,‘倒不是因为——感谢上帝——土地出产不足,而是因为货币缺乏’。于是发动了详细调查,到底货币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如此奇缺。凡有以贵金属出口之嫌者,或虽未以贵金属出口,但其在国内之活动,足以使贵金属消失者,皆受到许多攻击。”而这样阻止贵金属出口,就不能不阻止外国产品的进口。

  英国重商主义的代表托马斯·孟就极力鼓吹,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发展本国的纺织业和渔业,有增加本国贫民就业的好处:

  “如果我们想要讲究穿着的话,我们也要用自己的原料和成品,如纺织品,花边,刺绣,抽纱刺绣等;因为富翁们的铺张浪费,尚可以使贫民有就业的机会。” 英国的海上渔场“有着大量的富源和工作机会,可以使许许多多的贫民得以就业维持生活,并且可以增进我们正趋衰落的贸易”(Mun,第3章,第8-9页 )。国家对用外国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免去出口关税,“那样,很多贫民便可以受雇就业,并且还可以大大增加我们每年输出到别的国家里去的货物价值”,增加的外国原料进口还会增加进口关税(Mun,第3章,第10-11页 )。

  “贵族、绅士和其他大有作为的人,在房屋、衣着和其他方面大摆场面,是不会使国家贫困的。倘使这种弄得很新奇和费用奇昂的工作,是由我们自己的人民,用我们自己的原料来完成的,它便会使富人的钱财用来维持贫人的生活,那就成为公共财富的最好的分配方法了”(Mun,第15章,第60页 )。

  “在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国王领海上的渔业”,“它的重要性并不下于我们向外人输出和销售的其他物资,而同时(由于不安分的无所事事)我们的大批人民却行骗,诉苦,盗窃,吊死,求乞,憔悴和死亡;其实这一些人可以因为有了这笔资财并靠它来维持而大大地增多起来,从而更进一步地增进这几个王国的财富和力量,尤其是在海洋上,以便保障我们自己的安全和使我们的敌人畏惧。”(Mun,第19章,第72页 )。

  熊彼特也概述了重商主义者们如何说明保护主义的保护就业效应。他说,按重商主义者亚伦顿1677年的《英国通过海上和陆上的改进,不用战斗就战胜荷兰,不用货币就偿还债务,使英国的所有穷人都有工作……》中的看法,就业和廉价的粮食(后者当然会使一些产品(他是指“布匹”)便宜)是应该追求的目标(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20页)。

  熊彼特以克来蒙特·阿姆斯特朗1519年-1535年的《论此王国的贸易中心城镇和商品》和约翰·海尔斯1549年的《公共福利论》为例,说就业论据一开始就出现了。依据失业论据而颁布的保护主义法令无疑至少要早一百年,较为重要的著作都提到了这种法令。马利内、米塞尔登、蔡尔德(他把就业论据当作衡量殖民地给母国带来的利益的标准)、巴贲、洛克和配第等人都持有这种论点。约翰·波勒克斯分认为应禁止输出羊毛和输入工业品,其全部依据便是就业论据;约翰·贝勒斯在《论穷人、制造业、贸易……》(1699年)一书中,“菲兰格拉斯”(W·佩蒂特)在《虚弱的英国或贸易论》(1680年)中也提到了就业论据。有些“重商主义”作家对就业论据研究得很深,达到了惊人的水平,实际上达到了凯恩斯主义的水平。威廉·配第说,即使生产无用的东西也比什么都不生产要好,这种说法没有丝毫令人惊奇之处:它只是表明配第关心保存劳动的实力。(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20页)

  熊彼特还指出,重商主义时代的某些作家有时似乎认为,国家得自对外贸易的利益仅仅在于对外贸易提供的就业机会。由此便合乎逻辑地产生了这样一种看法,即:出口商品的总劳动成本同进口商品的总劳动成本相比越高,则贸易给国家带来的利益就越多(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20-521页)。给定进口商品耗费的劳动而增加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劳动,或者给定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劳动而减少进口商品耗费的劳动,都可以增加出口商品的总劳动成本高于进口商品总劳动成本之差。说出口商品总劳动成本高于进口商品总劳动成本之差越高越好,就等于说应当尽可能减少商品进口或增加出口。

第五节  维护关键产业的效应

  限制某个产业的外国产品进口可以保住本国的该产业的国内销售市场,有利于维护和发展本国的该产业。如果该产业对一国具有关键性,限制该产业的外国产品进口就有了维护本国关键产业的效应。熊彼特将此称为实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关键产业论据”。

  “关键产业(key-industry)”是个没有清楚定义的术语。一般地说,对一个国家来说,究竟是否存在着这种有“关键性意义”的“关键产业”,在理论上都还是一个问题。即便真有这种对一个国家来说具有“关键性意义”的“关键产业”,它也不会是一个固定不变、在任何国家都一样的具体行业。哪个或哪些个产业会成为一个国家的“关键产业”,这取决于该国的具体情况,甚至还取决于当时所处的时代和国际环境。

  不过,只要真有这种对一个国家来说具有“关键性意义”的“关键产业”,限制该产业的外国产品进口等保护主义政策就确实会有维护和发展本国关键产业的效应。

  早在西欧近代的早期,重商主义者们就热衷于讨论哪个或哪些产业是一个国家的关键产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保护主义政策来维护和发展本国的关键产业。

  英国重商主义的代表托马斯·孟就把渔业和航海业视为荷兰的关键产业。他在谈到“荷兰人的财富及其强大的主要基础”时说:“他们以之为基础的只不过是在我们的皇上的领海里可以任其捕鱼而已”。荷兰国家委员会的宣言中“指示:伟大的渔业和捕青鱼业是应居首位的行业,而且是联合省的主要金矿,因为千千万万个家族,人家,手工艺,贸易和职业是靠它来推动,维持,并繁荣起来的,尤其是驾驶和航海事业,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都是大受重视的。此外还有许多货币收入,将与这些省的资财,护航费,关税和种种收入的增加而俱增”。“联合省没有这项事业明明不能长期自主独立存在的。因为这个基础倘使是没有了的话,那么它们在海上的和陆上的财富和力量的全部建筑就都要垮了”(Mun,第19章,第75-76页 )。

  托马斯·孟正是以荷兰人为榜样,主张大力发展英国的渔业。他说,英国的海上渔场“有着大量的富源和工作机会,可以使许许多多的贫民得以就业维持生活,并且可以增进我们正趋衰落的贸易”(Mun,第3章,第8-9页 )。“在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国王领海上的渔业”,“它的重要性并不下于我们向外人输出和销售的其他物资,而同时(由于不安分的无所事事)我们的大批人民却行骗,诉苦,盗窃,吊死,求乞,憔悴和死亡;其实这一些人可以因为有了这笔资财并靠它来维持而大大地增多起来,从而更进一步地增进这几个王国的财富和力量,尤其是在海洋上,以便保障我们自己的安全和使我们的敌人畏惧。”(Mun,第19章,第72页 )。

  熊彼特说,英国重商主义者对关键产业的论述存在于有关羊毛的生产和出口以及食品的讨论中(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20页)。按重商主义者亚伦顿1677年的《英国通过海上和陆上的改进,不用战斗就战胜荷兰,不用货币就偿还债务,使英国的所有穷人都有工作……》中的看法,就业和廉价的粮食(后者当然会使一些产品便宜(他是指“布匹”))是应该追求的目标(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20页)。

  主张将某些产业作为国家的“关键产业”而加以保护的人,势必会热心于讨论哪些产业是国家应当加以大力扶持的。熊彼特指出,重商主义作家忙于提出具体建议,例如,哪些产业部门最有发展前途而应该予以扶植。就英国来说,他们认为应该扶植渔业、冶铁业、亚麻布业、水道的改进或王家土地的开发(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b,523页)。

  而托马斯·孟在其著作中强调的则是,发展制造业对英国最为重要,尤其是制造业中的纺织业和冶铁业,更是最值得英国去发展。他论证英国发展制造业的好处说:“我们的财富,的确是使一切基督教国家既羡慕又畏惧的一个非常有趣的论题,倘使我们只要在我们的大自然上加以技艺,在我们的自然资源上施以劳动的话”(Mun,第19章,第73页 )。“因为靠技艺生活的人,是远比种果实的能手多得多了,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小心谨慎地使这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能够努力工作,盖国王和王国的最大力量和富源,就是从他们的身上来的。因为在人数众多和技艺高超的地方,一定是商业繁盛和国家富庶的。”将铁砂进一步加工成钢铁再造炮、铸犁,将羊毛加工成纺织品,“这些技艺的确可以比自然财富带来更大的利益”(Mun,第3章,第12页 )。

  托马斯·孟还极有预见性地说明了当时英国蓬勃发展的纺织业对英国的好处:

  “如果我们想要讲究穿着的话,我们也要用自己的原料和成品,如纺织品,花边,刺绣,抽纱刺绣等;因为富翁们的铺张浪费,尚可以使贫民有就业的机会。”(Mun,第3章,第8-9页 )“一批相当可观的纺织品和其他物品,一经商人输往海外以后,他马上就要回来收购更大数量的货物;于是便使得我们的羊毛和其他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因此地主们的地租也增加了”;“这样做也可以赚来钱,大量带回本国,于是许多人便可以买地,又使地价上涨”(Mun,第6章,第21页 )。正是这个在保护主义下蓬勃发展的纺织业,成了英国发生产业革命的部门,造就了英国的世界经济强国地位。

第六节    军事安全和强权政治理由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在很多情况下有助于增强本国的军事实力,保障本国的安全。这构成了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军事安全理由。

  熊彼特还特别强调了支配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的强权政治(power politics)因素,把它看成是实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强权政治论据”。这种“强权政治论据”强调的是保护主义贸易政策有助于本国成为压倒世界上的其它国家的强国。

  一般地说,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强权政治因素”与它的“军事安全理由”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显然一国的军事实力和胜利是使该国能够压倒世界上的其它国家的首要因素。但是,军事上的强大和安全只是成为强国的一个方面,强国政策包含着比军事和安全多得多的考虑。仅就经济方面说,在许多战略性产业上的强大本身就是成为一个强国的重要因素。因此,仅仅是成为强国这个目标本身,就会直接要求通过限制外国产品进口来扶植本国的许多产业壮大。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以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增强本国的军事实力,保证本国的安全。第一个方面是本国某些产业的强大可以直接地明显增强本国的军事实力,限制这些产业的外国产品进口通过扶持国内的这些产业而直接增强了本国的军事实力。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17世纪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它通过强行扶植英国的海运业并抑制荷兰的海运业而壮大英国的海军实力。限制外国产品进口增强本国军事实力的第二个途径是减少进口改善了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使国家有更大的国际支付能力来增加军事开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就是西欧近代早期的重商主义,它通过限制进口来积累用于军事开支的贵金属货币。

  当代西方的主流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问题上通常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但是就是这个主流经济理论也承认在某些情况下必须保护本国的某些产业。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承认的应当保护本国产业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保证本国军事上强大。为保证本国军事强大而保护本国产业的论点,恰恰就是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

  西方主流经济学承认应当为军事理由而保护本国产业的典型论述,就是亚当·斯密和小穆勒有关英国航海条例的讨论。

  亚当·斯密以主张自由贸易而闻名。自亚当·斯密之后,主张自由贸易、反对专门保护本国产业就成了西方经济理论界的主流。但是,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的第四篇中,一方面猛烈批判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的保护主义政策,鼓吹恢复贸易自由,另一方面却又说,“一般只在”“二场合”,“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鼓励国内产业”“是有利的”。这二场合之一就是:“特定产业,为国防所必需。例如,大不列颠的国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有多少海员与船只。所以,大不列颠的航海法,当然力图通过绝对禁止或对外国航船课重税来使本国海员和船舶独占本国航运业了。”(Smith, Adam,第四篇第二章,下卷第34页)

  英国的航海条例颁布于17世纪,它极大地限制了荷兰向英国输出航运服务和鱼产品。斯密说,“此法令颁布时,荷兰人是欧洲的大运送业者,它现在仍是欧洲的大运送业者。但这法令公布后,他们再不能作大不列颠的运送业者了,再不能把欧洲其它各国的货物输入我国了”。“荷兰那时,象现在一样,是欧洲各种货物的大市场”,“那时欧洲以捕鱼为业供给他国的,只有荷兰人。有了这个条例,他们以鱼供给英国,就须缴纳极重的税了。” (Smith, Adam,第四篇第二章,下卷第34-35页)

  英国的这种航海条例当然完全违反了自由贸易的精神。但是亚当·斯密对它们赞不绝口。他说:“这航海法制定的时候,英、荷两国虽实际上没有战争,然两国间的仇恨,已达极点。这仇恨在制定这法律的长期议会统治时期已经开始,不久在克伦威尔王朝及查理二世王朝的荷兰战争中爆发了出来。所以,说这个有名法令的有几个条目是从民族仇恨出发的,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些条目却是象深思熟虑的结果同样明智。当时的民族仇恨,以削弱唯一可能危害英格兰安全的荷兰海军力量为其目的,这和经过最冷静的熟思所想出来的正相同。”“由于国防比国富重要得多,所以,在英国各种通商条例中,航海法也许是最明智的一种”(Smith, Adam,第四篇第二章,下卷第35-36页)。在亚当·斯密这个自由贸易倡导者看来,为国防上的军事目的而保护本国的任何产业都是完全正当的。

  继承了亚当·斯密和李嘉图自由主义经济学传统的约翰·穆勒,把自由放任和政府不干预说成是经济政策的一般原则。这个原则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的体现当然就是自由贸易。但是他仍然承认,政府应当为国防上的军事理由而保护本国的产业。

  小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说:英国“颁布‘航海法’的依据,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公开宣称的意图上看,都是我们必须为海军培养水手。对于这一点,我愿立即承认,为达到这一目的是值得作出牺牲的;一个国家如果有从海上遭受侵略的威胁,在紧急情况下又不能得到充足的船只和水手来组成所需要的舰队,那它即便是在经济上作出牺牲,即不要低廉的运输,也应该培养自己的水手。当初英国颁布航海法时,荷兰人由于航海技术高超,国内航运利润低,因而能够以较低的运费为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提供运输业务,由此而使所有其他国家很难为自己的舰只招募到有经验的水手。航海法补救了这种不足,同时削弱了当时经常与英国为敌的那个国家的海上力量,因而航海法虽然在经济上是有害的,但在政治上却可能是有利的。”(Mill, John Stuart,第五编第十章第一节,下卷第506-507页)。

  不过,小穆勒虽然承认英国当初应当颁布航海条例,但是却否认英国在他那个时代还有必要实行航海条例。他说:“现在英国的船只和水手已经能够象任何其他国家的船只和水手那样以较低费用从事海上运输,能同任何其他国家展开势均力敌的竞争,甚至能争夺到他们的海运业务。由此可见,颁布航海法所依据的那些理由已经不复存在,已没有必要再违反一般自由贸易原则维持这个令人厌烦的例外了”(Mill, John Stuart,第五编第十章第一节,下卷第507页)。这当然不意味着小穆勒否认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而恰恰说明他是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来考虑是否应当保护本国某个产业。用现代的术语说,小穆勒认为,当初颁布航海法时英国的航海业还是幼稚产业,需要保护以间接增强英国的海军力量。而到了小穆勒的时代,英国的航海业已经成熟到不怕任何外国竞争的冲击,由此而足以间接保证英国海军力量的强大,已经没有军事上的理由来保护英国的航海业了。

  其实早在西欧近代早期,英国重商主义的代表托马斯·孟就指出,应当发展英国的海上力量以准备战争:“我们非但应该注意外来的侵略,而且还应该经常作好抗敌的准备,倘使我们的财富和力量,无论在海上或陆上,都是由于拥有和从事我们的捕鱼事业而大大地增加起来的话”(Mun,第19章,第78页 )。

  原则上主张自由贸易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并不否认斯密和小穆勒也承认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在欧美国家的经济政策中,为军事理由而保护本国产业的传统更是生气勃勃地一直生存着。欧美国家实际上都尊奉亚当·斯密“国防比国富重要”的信条,并且把保护本国产业的军事理由和国防理由进一步扩展为国家安全理由。在今天的国际经济往来中,我们仍然会时常听到美国等欧美国家以保卫国家安全为由禁止某些物品的进口或出口、禁止某项外国投资或本国企业对外国的某项投资,这就是违反自由贸易规则的军事理由仍然起作用的铁证。只要国与国之间还有发生战争的一点点可能,以军事理由违反自由贸易规则的政府行为就不可能不发生。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能够增强本国军事实力的第二个原因是,减少进口改善了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使国家保持有更强的国际支付能力以能够随时满足突然出现的军事开支的需要。西欧近代早期的重商主义学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它主张通过限制进口来积累用于满足军事开支上的不时之需的贵金属货币。

  重商主义政策的最主要特征是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其主要目的之一是制造贸易顺差以增加本国国内的贵金属货币存量。但是重商主义者主张这样限制进口奖励出口以制造贸易顺差的一个主要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本国的军事实力和强国地位以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中,增加本国国内的金银货币存量确实是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重商主义者之所以把增加本国国内的金银货币存量当成经济政策的目标,又是因为国内存有巨额的金银现金有助于实现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一个更根本的最终目标:保证本国在对外战争中具有军事优势,成为称霸世界的强国。

  重商主义盛行的16-18世纪,欧洲正处于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之中。英国、法国、西班牙、瑞典已形成了民族国家,而德国和意大利则远未完成统一。这种民族国家是在封建诸侯之间的兼并和战争中形成的。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几百年中,每个世纪几乎都会发生三十年战争那样席卷整个欧洲的大战,各国之间争霸和争夺领土的战争更是经常不断。当时欧洲已经大规模采用了以火药为基础的先进军事技术,战争成了开支浩大的事业。而欧洲的地理特征和分裂局面,又使掌握大量金银现金的国家极易形成军事上的优势。这就使欧洲各国的经济政策都极端重视增加本国国内的金银货币存量。

  熊彼特精辟地描述了这个时代:欧洲的“现代国家”“从一开始就是‘民族的’,就力图摆脱超国家的控制”,这些现代国家“坚持而且不得不坚持拥有绝对主权”、“侵略成性”,“社会结构决定了这些新的主权国家是好战的”,“侵略或所谓‘防务’就成了政策的重点。在当时动乱不安的世界上,和平只不过是休战,战争是医治政治不平衡的一般方法,象在原始时代那样,外国人实际上就是敌人。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建立强大的政府”;“增加国家的财富和权力是政策目标:经济政策的目标是获得最大的公共收入,供宫廷和军队消费,对外政策的目标则是征服”。“由此便产生了‘计划经济’,主要是为战争而开展计划工作” (Schumpeter,第一卷第二编第三章,224-226页)。

  所谓的重商主义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为欧洲国家出谋献策的经济学说。欧洲的地理环境和分裂特征使这种学说体现出大商人与本国政府的联盟:大商人要赚取金银货币,政府要加强军事实力成为强国,双方为自己的利益都要增加国内的金银存量,并为此而保护本国的产业,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造成贸易顺差。重商主义的这种作用,再清楚不过地体现在柴尔德著名的公式中:“对外贸易产生财富,财富产生强权,强权保护我们的贸易和宗教”(转引自Schumpeter,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517页)。

  托马斯·孟在《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中,清楚地说明了重商主义者为什么要保护本国产业造成贸易顺差以增加国内的金银现金:主要是因为增加国内的金银现金直接地和间接地加强了本国对战争的准备。

  增加国内金银现金对加强本国战争准备的直接作用在于:“现金被称为战争的命脉”,“那是因为它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供应、统筹和调动人力、食料和军火。” “金钱的缺乏,很快就要使军队陷入混乱纷扰的状态”(Mun,第18章,第70页;第6章,第23页)。

  增加国内金银现金对加强本国战争准备的间接作用,则在于它通过增加国王收入,间接地增加了准备战争的各种必需的供应贮备。托马斯·孟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详尽地论述国王应当积累财富,但每年他积聚的金钱不应大于对外贸易的顺差(Mun,第17、18章)。他说,即使幅员不大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仍是应以对外贸易的收益为积累财富的准则。这种收益每年虽然并不很多,可是在一个长期持续的和平时期里,如果经营得当使之生利,那么这笔钱就将积少成多,以致能够维持一场长期的防御战,可以使战争结束或转移目标。而国王的一切收入,也无须都用现金积聚起来,因为他们还有同样必需和有利的方法,可以使他们致富和强大起来。那就是将原来是由人民身上取得的每年进款中的一大部分,一直不断地散发到人民中间去,譬如雇用他们来制造战舰及其附属的一切设备;建筑和修缮要塞;收购足够一年(至少)吃的粮食贮存在各省的仓库里边,俾得防止一个国家所不能不注意到的偶或有之的缺粮危机;兴建银行,使他们的人民可以增进贸易;纪律严明地来维持那些向他们领受薪饷的旅长、排长、兵士、将官、海员和其他在海上和陆上的工作人员;购置东西装满他们的仓库(在各要塞地方)并且要有充裕的火药、硫磺、火硝、子弹、大炮、滑镗枪、剑、矛、铠甲、马匹和其他许多这一类的作战用的东西。这一切将使他们令外人生畏,而为国人所爱,尤其是倘使所有这些东西(尽可能)是出之于负担每年献纳的本国属民的材料和工业品,则更是如此”。这就是孟所说的一个小国“在各种必需的供应贮备上”所积存的“大量的财富”(Mun,第18章,第69-70页 )。

  总之,无论是重商主义者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制造贸易顺差的做法,还是他们增加本国国内金银货币数量的经济政策目标,他们要保护本国产业所要达到的一个更根本的最终目标都是:保证本国在对外战争中具有军事优势,成为称霸世界的强国。

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强权政治考虑

  本节开头就指出,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强权政治上的考虑”强调的是,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有助于本国成为压倒世界上的其它国家的强国。

  本节开头还指出,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军事安全理由”正是其“强权政治考虑”中的首要因素,因为一国的军事实力和胜利是使该国能够压倒世界上的其它国家的首要因素。上一小节则详细地说明了,限制进口等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如何能够增强一国的军事实力和安全。

  熊彼特指出,西欧近代早期的重商主义政策正是这样受强权政治(power politics)因素支配:他们主张限制进口是为了保证本国在战争中获胜,由此贯彻强权政策。熊彼特说,一些鼓吹追求贸易顺差的重商主义作家不仅明白无误地提出强权(或安全)论据,而且是相对于利润论据提出来的。他认为,就直接结果而言,强权与利润可能有冲突,然而强权最终将导致更多的利润,特别是在海盗式的帝国主义时代。他谈到,重商主义作家蔡尔德用强权论据为英国的航海条例辩护,同时蔡尔德又承认,从纯粹的经济观点出发,有可能找到有力的证据来反对航海条例。熊彼特引用的蔡尔德的公式:“对外贸易产生财富,财富产生强权,强权保护我们的贸易和宗教”,说没有理由嘲笑这个公式(Schumpeter,第2编第7章4,515-517页)。

  本节开头还指出,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中的强权政治因素包含着比军事和安全多得多的考虑。仅就经济方面说,在许多战略性产业上的强大本身就是成为一个强国的重要因素。因此,仅仅成为强国这个目标本身,就会直接要求通过限制外国产品进口来扶植本国的许多产业。在英国这样的国家,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上的强大更是成了国力强盛的标志。正如熊彼特所说(Schumpeter, 第一卷第二编第七章4,530页):“对于17世纪的英国来说,扩大对外贸易是通向伟大的一条重要途径”。这就使那个时代的英国重商主义者极力要扩大英国的对外贸易。

  也正是为了使本国强盛到能够压倒别国,重商主义者才极力主张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尽量增加本国国内的金银货币存量。前斯密时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坎蒂隆就说:“决定国家相对强弱的关键似乎是这些国家在每年消费后所余的储备,例如棉布、亚麻、谷物等的库存,国家要靠这些东西应付灾年和战争。因为永远可以用黄金和白银从外国甚至从敌国买到这些东西,所以黄金和白银是国家的真正储备,这类储备的实际数量的多寡必然地决定了一个王国或国家的相对强弱。”(Cantillon,第一部分第十六章,第43-44页)

  熊彼特则说,重商主义时期商业政策中的战时经济因素和强权政治因素本身,就完全足以从想要尽可能多地输入普遍接受的货币的愿望中消除任何不合理的色彩。除了意大利作家之外,重商主义作家对强权政治因素非常敏感。特别是在英国,大多数著名的重商主义作家都来自商业界和金融界,而商业界和金融界则是对外侵略政策的柱石。对外侵略政策非常符合商业界的利益。在重商主义作家强调海军的极端重要性并因此而强调航运业和造船业的重要性的背后,隐藏着帝国主义的强烈欲望(Schumpeter,第2编第7章4,515-516页)。

  同军事安全上的要求一样,强国政策的要求本身并不是直接来自经济利益上的考虑。推动强国政策的动力,更多来自对外国人的敌视,来自要使本国压倒外国的欲望。

  西欧近代早期的重商主义者不仅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追求贸易顺差,还实行贸易中心城镇的做法和“出口垄断主义”政策。这些都服务于他们的强权政治主张。熊彼特说,英国等在重商主义时代实行的贸易中心城镇的做法,是为了整个国家实际的或假想的利益,为了损害外国人,迫使国际贸易纳入规定的渠道。这种制度逐渐演变成了近代意义上的保护主义。贸易中心城镇的旅馆老板实际上是监视外国商人的看守(Schumpeter,第2编第7章2,507-508页;第2编第7章3,510页)。

  熊彼特在谈到西欧重商主义时代的“出口垄断主义”政策时说,那个时代是海盗式的帝国主义时代,贸易与开拓殖民地相联系,与毫无节制地剥削殖民地相联系,与非公开的战争相联系(各国政府尤其是英国政府,往往拒绝为此承担责任),与长期濒于战争边缘的状态相联系。这一切的典型例子是东印度;唯一近代的例子是罗德西亚(Schumpeter,第2编第7章2,506页)。

  熊彼特还清楚地描述了西欧重商主义时代战争和持续的战争威胁所造成的精神状态,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凡是对外国不利而对本国有利的事都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国际经济关系政策与经济战政策溶合在了一起,并且成了旷日持久的强权政治游戏中的一种武器。这种情况下外汇管制的理论基础就很清楚了(Schumpeter,第2编第7章3,508页):完全管制外汇使政府部门能够阻止某些进口或出口,同时能够鼓励另一些进口或出口,从而能够强有力地影响国民生产;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改善国家出口对进口的贸易条件(Schumpeter,第2编第7章3,509页)。由于生活在各国都决心与其对手较量的年代里,那些主张保护国家外汇、输入金银的作家强烈地憎恶输入不必要的奢侈品。他们觉得一个国家如同个人,有钱是好事--他们没有对此事多加考虑。他们是坚定的民族主义者,而外国人当然就成了厌恶和不信任的对象(Schumpeter,第2编第7章3,512页)。马利内(Gerard de Malynes,约1586-1641年)建议提高进口关税,禁止金银出口,建立贸易中心城镇制度和恢复王家汇兑局以确定正式汇率。他看到一国硬币外流会使该国物价下跌外国物价上涨,抱怨汇兑对英国的作用是使它超过必要程度地更便宜地出售自己的货物而更昂贵地购买外国货物,使它的贸易条件不必要地处于不利状态。他觉察到有可能用管制外汇的办法来改善贸易条件(Schumpeter,第2编第7章3,513-514页)。

  英国重商主义的代表托马斯·孟谈到英国的国土、人民、地理条件、海陆军力以及自然资源后说,倘使对“这些予以充分的考虑,我们就将发现我国是能够称霸天下的。试问有哪一个强大的国家,还能享有更大的光荣和利益,象我们那样绰有余裕和得天独厚地拥有一切的东西,可以供应粮食衣着以及战争和太平时候的需要,而且不但可以充分满足本国需要,还可以供别的国家用,从而每年就可获得大量的现金,使幸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呢?”(Mun,第19章,第71-72页 )在他成长的时代,西班牙是英国在强国争霸上的主要敌手。但是孟并没有忘记煽动英国人对荷兰的敌意。他说,意大利人说英国人“从未对尼德兰人有所疑惧,而是常常将他们视作最好的朋友和同盟者。其实(正象他们所注意到了的一样)在一切基督教国家的人民里边,再没有人比他们对我们的海外和本国的航业和贸易有更大的破坏、损害和压力了”(Mun,第19章,第82页 )。孟在其90页的书的第19章用了10页来大讲荷兰对英国的损害和无理,典型地体现了重商主义者视外国竞争者为敌人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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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xm 2020-12-5 16:21
本文是一篇不错的综述,详细介绍了重商主义的历史、内容、实际应用以及争议。然而他容易被一些人误解成是在推销重商主义。。。文中既说“对出口征税可以改善贸易条件”,又大篇幅介绍重商主义是要“鼓励出口”,显然不是在推销什么,而是把各方面的信息都讲出来让读者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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