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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路径与成果

2020-12-16 23:2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39| 评论: 0|原作者: 潘金娥|来自: 《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6期

摘要: 越南实行革新近三十年来,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胡志明思想和越南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观点。目前,越南理论界正致力于将这些观点进行综合构建,形成越南本国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系列理论成果。 



越南实行革新近三十年来,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胡志明思想和越南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观点。目前,越南理论界正致力于将这些观点进行综合构建,形成越南本国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系列理论成果。

  越南的社会主义革新始于1986年召开的越南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越共六大)。在越共六大上,越南共产党提出,革新首先是思维的革新。自此,越南开始了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相关理论的重新认识,从而开启了越南理论界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创新的新阶段。越南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有自己独特的路径和特点,并且初步形成了本国的社会主义理论成果。

  一、越南马克思主义创新的路径

  回顾革新近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越南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主要通过以下四个路径。

  1.从苏东剧变中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苏东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世界社会主义陷入严重的危机。在越南国内,不少人也对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对越南选择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否正确产生了怀疑,越南的社会主义制度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在1991年的越共七大上,越南首次提出了胡志明思想的概念。为了统一思想认识,1992年5月,越共中央书记处发出指示,同时部长会议主席签署决定,成立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学科全国通用教材中央指导编撰委员会,并设立“KX-10号计划”研究项目,组织全国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工作者和教员参与该项研究和调查工作。1996年编撰委员会发行了《关于当代马列主义的若干问题》一书,并将其作为越南编撰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学科全国通用教材的基本指导方针。该书不但明确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观点,而且紧密联系越南当时的形势,着力阐释革新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不仅批驳了反社会主义势力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种种歪曲和攻击,而且特别着重澄清苏东剧变后在人们思想中存在的种种疑虑和模糊观念。该书的结论指出:苏联和东欧的垮台,实质上只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即集中计划型模式的垮台,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倡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垮台;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当前这段曲折,将使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变得更长,但时代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本书还提出了越南处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观点。可以说,这本书是革新以来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奠基性成果,它标志着越南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研究的开端。

  2.通过对本国革新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从越共九大开始,越南通过科技部设立了多个国家级课题,发动全国理论工作者对越南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全面总结,为撰写下一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作准备。其中,由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德平主持的国家级1号课题《关于社会主义与越南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的专著,全面总结了越南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以及越南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历程,并就越南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主张。实际上,这本书的观点是越南共产党在越共十大前对“什么是越南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越南的社会主义”两个问题做出的解答,是越南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运用到越南的实践,并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而得到的符合越南特点的理论成果。

  2006年越共十大召开之前,越南理论界开始对革新20年来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总结,为十大报告作理论准备。越共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苏辉若等主编的《1986-2005年党的理论思维革新过程回顾》(上、下册)是这一工作的代表性成果,该书集中反映了越南理论界对革新20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党建、外交和军队建设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2011年越共十一大召开,同样从2008年初开始,越南党和国家已经发动全国各级力量,对越南经济社会的实践和理论进行总结,逐级形成报告,最后提交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形成一份总报告给越共中央政治局和十一大文件起草小组。相关理论成果包括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编的《当前形势下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代》等。研究成果显示,十一大前越南理论界对政治领域的革新更加关注,为越南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目标提供论证。

  预计于2016年春召开的越共十二大的政治报告将延续此前几次党代会报告准备的做法。2015年3月底,笔者在河内与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武文贤座谈时了解到,目前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已经从各地提交来的长达一万多页的分报告中,形成200页的关于越南革新30年的实践总结报告,已提交给越共中央书记处,供十二大文件起草小组参考。据了解,越共十二大将对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等理论作进一步的阐释。

  3.通过与错误思潮作斗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越南的革新始终在与各种错误思想的斗争中不断发展,也常受到中国出现的思潮影响。在中共十七大召开前,中国理论界有人提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越南理论界也受到影响,再次讨论越南的“道路选择”问题。为此,原越共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德平在《人民报》上发文指出:“尽管世界变了,但时代没有变。我们党、我国人民和我们国家,依然坚持走时代之路——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时代就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这篇文章在越南和我国理论界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它为越南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方向确定了基调。

  2011年越共十一大前后,越共决定要对1991年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进行补充和修改,有人乘机再次攻击马克思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理论和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越南理论界又一次出现理论交锋。在越共中央党内,阮富仲、苏辉若、黎有义和阮德平等一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顶住各种压力,最终保留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的名称。新纲领继续强调,当前“越南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形势依然复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十一大报告在表述越南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时,由于对坚持“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意见分歧很大,最终大会决定采取表决的方式,结果因65%的人反对而未能将这一点写进报告。不过,也有不少人对“采取投票方式对理论观点进行表决”的做法提出质疑。

  近两年来,越南理论界正为即将于2016年召开的越共十二大作理论准备,在越南思想界再次出现了激烈的争论,要求越南重新选择道路,认为马克思主义不再适合越南等论调再次响起。为此,越共中央机关杂志、军队杂志等刊登了多篇越共中央理论家批驳错误和反动观点的文章。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黎有义在《要分辨敌对观点和那些与党的观点和路线不同的意见》一文中指出,与各种错误和敌对观点作斗争是当前我党思想理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是要挫败敌对势力的阴谋与“和平演变”以及党内的“自我转化”,巩固党内思想的统一和社会的共识。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武文贤撰文《错误和敌对观点的各种形态》,指出当前敌对势力攻击越南思想领域的途径有:攻击党的思想基础,即攻击马列主义,说什么“马列主义是外来的,不适用于越南”;攻击党的路线,提出“越南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是错误的”,主张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建设民主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观点,认为工人阶级是没有学问的群体,因此工人阶级的领导者只会宣扬暴力和专制,没有能力领导当代科技发展的新社会;否定社会主义的目标、理想、道路,抹黑社会主义,认为越南社会主义正彷徨在十字路口,迟早要走向资本主义;否定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成就,抹黑党的领导等等。越共机关杂志《共产主义杂志》在2013年底刊登了该社总编辑武文福的文章,驳斥了“马列主义外来且来源于西方所以不再适合越南”的错误观点。武文福指出,我们有充分的依据肯定:第一,马列学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且拥有时代价值,因为这是科学和革命的学说。马列主义与胡志明思想,已真正成为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保卫祖国的思想理论基础和革命行动指南。第二,马列主义是科学而正确的学说,但也是特定历史环境和时代条件的产物,所以不能针对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所有问题作出充分、具体、细致的解答。因此,应将马列主义视为随着人类的知识、科学和实践发展进程不断需要补充和发展的开放性学说。在运用这一学说的基本原理时,务必基于每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运用。越南革命所取得的历史性胜利,正是基于越南党和人民对马列主义的创造性运用,与此同时也为马列主义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4.通过国际交流和比较研究,借鉴他国经验以构建本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2000年,中越两国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分别在北京和河内举行了关于两国社会主义的理论研讨会,对社会主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中越两国都派出了政治局委员发表主旨报告,并且邀请了两国理论界的知名专家参会,参会论文汇编成文集《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从2003年开始,中越两党每年轮流举行两党高层理论研讨会,分别就两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增长模式、执政党建设、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截至2014年已举行了10届研讨会。越南非常重视中越研讨会的理论成果,每次都把参会论文翻译出来刊登在杂志和网络上,并且把这种交流模式扩大到其他国家,目前已经与古巴、老挝等国建立了类似的理论研讨机制。此外,理论界还通过多种渠道与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就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交流,例如中越两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创办“中越马克思主义论坛”,受到了越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论坛从2013年起发展成为涵盖中国、越南、老挝、古巴和朝鲜等国学者参与的“社会主义国际论坛”,每年轮流在相关国家举办。这些交流,为越南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启示。越共十一大前,越南理论界有人主张效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出本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体系,如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辉若主持的一个国家级课题,就有意将这一理论命名为“胡志明时代的发展主说”,虽然因理论界对此名称的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写进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但至今仍在探讨中。

  二、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要成果

  越南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本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越南革新开放前,以胡志明为代表的越南共产党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所形成的关于越南民族解放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系列思想观点,这些观点在越共七大后被概括为“胡志明思想”;第二个时期是自越共六大开始实行革新以来,越南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应用于越南的革新实践中,并根据实践经验的总结,一方面对胡志明思想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一方面还形成了革新时期越南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方面的一系列观点。

  1.胡志明思想

  胡志明作为越南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早在越共二大(1951年2月)上,越南共产党就明确了胡志明在越南革命中的领导地位,但胡志明在世时,越南从未提出过“胡志明思想”。直到1991年1月14日,“胡志明、越南和世界和平”国际研讨会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举行,武元甲大将在会上发言时首次提出:“胡志明思想是马列主义在越南民族解放事业和新社会建设事业的实践中的创造性运用,是马列主义的新发展。”在越共七大上,越南共产党正式决定把“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的基础和行动的指南”写进党的纲领和章程,越共九大明确了胡志明思想的内涵。经过补充,越共十一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中指出:“胡志明思想是关于越南革命的基本问题的全面而深刻的系统观点,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是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于我国的具体实践而产生的成果,它继承和发展了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价值,吸收了人类文明的精华;它是我们党和我国人民无比巨大而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照亮我国人民争取革命事业胜利的道路。”

  越南共产党认为,胡志明思想源于马列主义,但并不局限于马列主义。据越共理论家杨富协介绍说,胡志明曾经说过:孔子提倡修身,耶稣天主教提倡人道,马克思的辩证哲学思想以及孙中山的民生思想中都有“爱民”的成分,胡志明曾自称是这些人的学生。胡志明认为,通过“爱民”这条线把几种思想流派汇集在一起,从而建立“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越南理论家双成长期研究胡志明思想,他说:“胡志明思想是一个体系,概括起来就是:为祖国谋独立和统一,为人民谋自由和民主,为全人类谋平等和幸福,为各民族谋和平和友谊,为时代文化和人文关系谋发展”;“胡志明思想是一个宏大的体系,覆盖诸多领域,涉及众多学科”;“胡志明思想包括胡志明的人文思想、经济思想、政治思想、军事思想和文化思想等”;“胡志明思想、道德、方法和风格构成了胡志明思想体系,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互为辩证关系”。此外,胡志明关于越南社会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道路的主张则是胡志明思想的根基,是指导越南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被称为胡志明革命道路。它的基本观点是:把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民族解放与全社会逐步解放相结合,把民族独立目标与社会主义目标相结合,把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

  2.关于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观点

  革新以来,越南共产党对于本国的社会主义认识逐渐深化,其中首要的是对本国发展阶段定位的认识的变化。

  越共六大政治报告提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一段过渡时期,这是客观必然的,而这个过渡时期的长短,取决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由于我国是从小生产起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走上社会主义的,因此,我国的过渡时期必定是长期而且充满困难的。这是要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各个方面,从头开始建设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深刻、全面而彻底的革命性变革时期;这是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阶级斗争尖锐复杂的时期。”越共六大还明确了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需要经过不同阶段。1991年,越共七大通过的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强调,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越南当前正处于由过渡时期的初期阶段向工业化、现代化阶段转变的进程中。在1996年召开的越共八大上,越共又提出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已经结束,确定1996年-2020年为推进工业化、现代化的阶段,并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国家的目标。2011年1月,越共十一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再次明确了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任务和方向,即经济上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组织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文化上要建设先进而富有民族特色,全面发展,多样化而统一,富有人文、民主、进步精神的越南文化;政治上要建设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民主能够在各级、各部门的现实生活中得以体现。

  然而,越共十一大并未明确越南何时完成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也未明确是否“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结束就意味着进入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只是提出到21世纪中叶建成现代化方向的工业化国家。对此,越南学者存在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工业化并非马克思主义理论话语体系,过渡时期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社会形态理论,二者不可混淆。还有学者提出,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是指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社会主义改造、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该阶段最重要的特点,这显然不符合越南当前的状况,因而不应再把当前定位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但据了解,越共十二大仍将保留越南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为过渡时期的定位。

  3.关于越南社会主义主要特征的观点

  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是越南长期以来探讨并将继续探讨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在不同时代,越南共产党人分别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越南社会科学院范文德教授说:革新前,胡志明在继承马克思观点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的实质提出了一些简明的解释:“例如,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社会,物质越来越丰富,精神越来越好’;‘所有的人都吃饱、穿暖,生活幸福、自由’;‘所有的人都能温饱、幸福和学习进步’;‘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都越来越温饱,我们的子孙越来越幸福’;‘劳动人民摆脱了贫穷,从而使每个人都有了工作,享有温饱和幸福生活’;‘社会主义就是如何使民富、国强’。”革新之后,越共七大首次概括了越南社会的六个特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了以现代生产力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制;建立了先进的、民族特色浓郁的文化体制;人们从被压迫、剥削和不公中解放出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享有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个人享有全面发展的自由;国内各民族平等、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同世界所有国家的人民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越共九大和越共十大对上述特征又作了补充和修正,十大报告提出把越南建设成为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国家的目标。

  越共十一大重新概括了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变成八点:“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了以现代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生产关系的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制;建立了浓郁民族特色的先进的文化体制;人们生活温饱、自由、幸福,并具备了全面发展的条件;全体越南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建立了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了友好与合作关系。”本次会议还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解决的八种重要关系。笔者预计,越共十二大还将继续对此进行补充。

  4.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观点

  在革新前,越南效仿苏联模式实行了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认识转变过程后,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理论观点。越共六大提出:“我国从小生产发展为大生产的过程,是从带有很多自给自足性质的经济发展为商品经济的过程。”在这里,越南共产党第一次提出了“商品经济”的概念。越共七大报告提出,越南“初步形成了由国家管理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指出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形式相互交叉混合,从而形成多种经营主体;各种所有制成分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可以自主经营和进行合作;在分配方面,以按劳动成果分配为主,同时按经济效益分配。越共八大确认了“长期坚持实行发展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同时还强调,“在新时期发展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不能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方向”。可见,在越共八大上,越南意识到发展商品经济可能对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存在一定的影响。越共九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定向的、由国家管理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至此,越南正式明确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概念,并指出这是越南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体经济模式。在越共十大上,越南把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本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2008年3月,越共十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决议》提出:“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高度发展,但是它本身并不等同于资本主义……要把市场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手段。”至此,越南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充分肯定了市场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越共十一大报告还提出了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改变增长方式、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前提,是未来十年的三个战略突破点之一。报告对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定义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国家管理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经济体制。它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又受到社会主义本质和原则的指导和支配。”据了解,越共十二大将对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明确,将提出10个具体的指标。

  5.关于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观点

  越南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这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越共六大首次启用“政治系统”代替此前的“无产阶级专政”,但政治系统的革新进展较为谨慎。七大后,逐渐提出行政体制改革。在越共十大上,越南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作为越南政治体制革新的目标和方向。

  所谓“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简单地说就是“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国家”,目标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把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纳入法律框架内,做到“党通过宪法和法律来领导国家和社会”。越南法学家范友谊对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概念给出了解释:“过去越南认为‘法权国家’是资本主义的专用名词,革新开放以来,我们逐渐认识这一概念,并决定采用这一概念。我们认为‘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包含以下要素:国家尊重宪法和法律;国家系统的关系及职能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是国家权力统一,立法、司法和行法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和监督;国家重视、保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世界各国和谐相处,遵守已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规定,并承诺其在国内得以实施;法权国家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法权国家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越共十一大提出:“我们的国家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国家的所有权力属于人民,其基础是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联盟和知识分子队伍。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国家在行使立法、司法和行法权时,有分工、配合和监督。国家颁布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组织和管理社会,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加强。”也就是说,越南将依据法律而不是行政命令或“道理”来管理社会,国家要为人民服务,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实际工作中,越南还总结出了“民知、民议、民办、民察”的政策方针。

  实际上,越南建立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主要内容就是把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力用法律来加以约束,目标是以“法治”代替“人治”或“党治”。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越南共产党不能直接要求各部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仅仅是提出方向性的指导意见,经过各个部门中的党组织来发挥作用,政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也需要经过国会的同意才能进行等做法的实施,导致近年来越南共产党对国家的管控能力逐步下降,而国会和媒体的影响力明显上升等状况的出现。可见,越南关于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理论还有待完善。

  三、结论与启示

  越南实行革新近三十年来,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胡志明思想和越南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观点。目前,越南理论界正致力于将这些观点进行综合构建,形成越南本国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系列理论成果。除了上述所概括的胡志明思想以及越南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观点以外,越南共产党还在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等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观点。然而,这些理论成果还远未完善,对实践进行指导时也经常会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越共十一大通过的《2011-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三个突破点之一,然而,如何在增强市场的作用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者之间取得平衡?这实际上也是越南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需要突破的方向性和根本性问题,这个问题在研究起草越共十二大报告过程中依旧争论激烈。

  最近几年,越南的经济发展速度下降,宏观经济不稳,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获得进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越南政府派出多个代表团来了解会议精神,尤其是想了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政策。这实际上反映了越南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遇到了与中国相似的问题,越南政府正在积极寻找对策与出路。又如,越南推进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主张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实际上是党权让位于法权,在此过程中却忽视了如何加强党的执政地位问题,导致思想理论界乃至实践中的党政关系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出现了越南共产党的地位、威信和掌控能力明显下降等问题。笔者2015年3月在河内与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武文贤交流中获悉,越南共产党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着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研究。

  由于中越两国均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因而越南马克思主义创新的理论成果及其经验教训,同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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