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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新哲学

2021-7-14 22:5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768| 评论: 0|原作者: 【澳】尼克·奈特|来自: 新大众哲学公众号

摘要: 毛泽东的哲学论文长期以来备受争议。通过毛泽东哲学与苏联新哲学代表性文本的深度比较,厘清了两者的科学关系,即苏联新哲学是毛泽东哲学的来源和基础,毛泽东哲学是对苏联新哲学的发展和继承。

  五 新哲学、普遍性真理和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很显然,从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和另外两篇更为著名的论文《矛盾论》和《实践论》可以看出,毛泽东毫无异议地接受这样一个观点:存在着掌控宇宙中万物的本质和运动的哲学法则。就如同这些普遍法则适用于自然界一样,它们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和人类思维。毛泽东认同同时代苏联哲学家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法则”(72)。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这些法则和类别中没有一个是由人类思维本身创造的;它们是客观世界的固有法则”。而且,这些法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最根本部分”(73)。

  这些法则中最明显的是对立的统一法则(或矛盾),毛泽东将其看做是宇宙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强调了这一点,它还出现在或者说是内嵌于他之后的哲学和理论著作。最突出的例子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毛泽东在该文中指出: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说来,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74)

  这一段可能已被恩格斯或列宁写过,而且确定与毛泽东研究的20世纪30年代苏联哲学文本及其在那一时期的个人著作相一致。恩格斯的哲学著作,尤其是《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多次论及该规律的普遍意义(75)。同样的,列宁的《哲学笔记》包括题为“谈谈辩证法的问题”一部分,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是所有现象的条件,“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76)。毛泽东批注的苏联文本强化了这一观点。米丁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把对立统一的法则看作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根本法则”(77);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将其描述为“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78);在《社会学大纲》中,毛泽东可能在1937年中以前就读过了这本书(但确定的时间是1938年1至3月)(79),李达把这个法则称为辩证法的“基本法则”,包含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所有其他法则和类别之中。(80)毛泽东重述了这些关于对立统一法则的普遍特征的说法,是借助于哲学批注的形式,有一处写道该法则是“辩证法的本质”(81),另有一处写道该法则是“客观世界和认识的普遍法则,所有过程都归属于该法则的范畴之内”(82)。

  马克思主义中另一个极其重要概念是“普遍性真理”,它是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的普遍性原理,毛泽东通过阅读新哲学文本对它有了了解,并在批注中几次表示了认同(83)。和对立统一规律一样,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原理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有一段很长的传承,可追溯至马克思本人。在他受赞颂的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84)恩格斯也在他的哲学著作中强调了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重要意义;实践是对诸如休谟和康德等质疑过“认知的任何可能性”(85)的哲学家的“最有效的驳斥”。同样的,列宁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的整个章节来阐述认识理论中的实践标准:“生活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在认识理论中应是第一位的,根本性的。”(86)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的概念在毛泽东阅读和批注的两个苏联文本中因此而着重强调的(87),很显然他是从这两个文本中获取了灵感。《新哲学大纲》是毛泽东可能阅读并批注过的文本,也强调了实践(“实践活动”)是真理的标准(88)。

  毛泽东对辩证唯物主义普遍规律的明确接受的证据,包含在《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和哲学批注之中,阐释了他以一种重要的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认同所有现象无一例外都受制于基本法则的说法。在表象之外,存在一个物质界,其特征是可证明为同一的发展结构和模式。达到这一程度,万物便都可共享同一性。但是,虽然在根本的本体论的层面上存在同一性,但在具体层面上却存在差异。虽然具备共享的物质性这一特征,但不同的现象有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发展特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说服力正是存在于识别由同一性支撑的差异和揭示普遍和特殊之间至今尚不明确的关系的过程之中。毛泽东认为这是可以解锁中国自身具体特点之谜的理论钥匙。中国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毛泽东致力于揭示这些规律;但中国也具有所有社会所共有的某些属性,在更深层面上,是和所有的物质现象共享这些属性。是马克思主义从普遍中发现特殊以及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能力深深吸引了毛泽东。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普遍性层面的认同,对于理解他如何构想该理论在中国的应用或者换个说法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很多学者都误以为毛泽东对这一进程的支持是对使马克思主义服从于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独特性需要的坚持,误以为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性要求在实质上的否定(89)。但是,他大量吸收新哲学方面的苏联文本和新哲学影响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撰写的著作,表明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并非“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对其的构建如果有任何涉及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主题,也是极少的(90)。的确,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毛泽东认同马克思主义的地位恰恰是基于它正确地界定并详述了根本性的普遍规律。他把这些普遍规律纳入自己的思考之中,并且这些规律对他推进形成个人对社会或自然现实的理解之过程的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也是很明显的。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层面因此涵盖了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不能被归类为仅是中国国情的产物(91),仅是中国文化和知识界传统的产物,尽管毛泽东反复强调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理解这些才能成为好的马克思主义者(92)。当毛泽东谈到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时,他所探寻的是普遍规律基础上、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阐释的、应用于中国国情调查以揭示其独特性(它的“独特规律”)(93)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坚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方面的一个例子出现在他重要而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文中:

  “中国共产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应用也是这样,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94)

  这段话表明,毛泽东确实关心中国的特殊性。出于同样的原因,他认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应该仅仅是知识的堆积和中国“民族特点”的各种具体形式。对毛泽东来说这是不够的,因为他坚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之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应该是简单的地方狭隘性,一种过时的、受民族和文化影响所限的,这种影响对普遍性哲学或世界观点毫无贡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合法性因而就从以下事实衍生出来,即它的哲学基础是构成自然、社会和历史的科学理论,这种科学理论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有善意的成员们所共享。这就是被分享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话语,而不管他们的民族性和历史语境。毛泽东的对正统马克思主义(以新哲学的形式)的依赖,表明他的马克思主义至关重要的成分,它的“普遍”成分,并没有受中国语境的影响。摘要部分和从新哲学文本中撷取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中立公式,应该被运用于中国,以揭示其“具体的民族特性”,毛泽东肯定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应该植根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土壤之中。

  所以,证据是明显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新哲学对毛泽东哲学思想最直接的影响,这些主张与许多“普遍真理”相互映衬。同样清楚的是,毛泽东委婉地接受了这些主张。的确,这两种宇宙法则,我们仅仅提及——对立统一和实践是真理的标准——他在哲学批注集中的显著设想以及其两部最重要的哲学论文的焦点。强调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普遍性的接受是很重要的,相反的,即毛泽东对中国国情、面临问题及二者对自身思考之影响的关注,通常被用来解释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在了解和改变中国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没有他们,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就会失去方向和目的。基于同样的观点,毛泽东认为抽象的普遍原则必须被运用于服务一切革命斗争(95)。这再明显不过了,在他的哲学批注和论文中,包含的大量阐述和例证均取材于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据我们考察,毛泽东的哲学批注证明,其刚刚做了普遍性原则的笔记,例如对立统一的法则,就立刻开始思考这一法则在中国的具体例证。上文所转引的冗长批注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然还有其他的例子(96)。

  毛泽东的哲学批注集,不仅阐明了其思想来源,而且指明,为了创造独特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他认为特殊性与普遍性有相结合(“一体化”)的必要性。对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法则的认知是毛泽东“远足”到哲学领域的主要目的。毛泽东致力于这种理解,以便把握中国国情的性质并能够改变它。正如他在一篇哲学批注中指出的:“认识世界的规律性,找到正确的理论,为着有效的指导实践,改造世界。”(97)

  注释:

  ①吴军:《毛泽东生平、思想研究概述》,《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动态》1987年第1期。同时参见郭化若:《毛主席抗战初期光辉的哲学活动》,《中国哲学》1979年第1辑。郭化若称,毛泽东早些时候在陕北公学讲授哲学。

  ②对这些文本1949年以前的版本加注释的翻译,参见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著作(1937)》,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同时参见斯图尔特·R.施拉姆(Stuart R.Schram)主编,南希·J.霍德(Nancy J.Hode)合编:《毛泽东的权力之路:革命著作集(1921-1949)》(第6辑):《新阶段(1937年8月-1938年)》,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2004年版。

  ③《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295-296页,311页。

  ④A.A.科恩(Arthur A.Cohen):《毛泽东的共产主义》,芝加哥、伦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22-28页;丹尼斯.J.杜林(Dennis J.Doolin)和皮特.J.格拉斯(Peter J.Golas):《毛泽东辩证唯物论著作经典〈矛盾论〉研究》,《中国季刊》1964年第19卷;琼斯.E·瑞(John E.Rue):《毛泽东的“辩证唯物论”是伪造的吗?》,《亚洲研究季刊》1967年第3期。

  ⑤卡尔·A.魏特夫(Karl A·Wittfogel)和曹国伟(C.R.Chao):《对毛泽东辩证法概念和问题的评论》,《苏维埃思想研究》1963年第3辑;A.A.科恩(Arthur A.Cohen):《毛泽东主义是原创的吗?》,《共产主义问题》1961年第X辑。

  ⑥斯图尔特·R.施拉姆:《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中国季刊》1967年2-3月第29号;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政治思想》,企鹅出版社1969年修订版,第84-88页。

  ⑦尼克·奈特:《苏联哲学和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亚洲季刊》1990年第20辑第1号;尼克·奈特:《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式》,《澳大利亚中国杂志》1983年2月第9号。

  ⑧对论述这些问题的中国文章的翻译,参见尼克·奈特编:《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来自中国的研究(1981-1989)》,M·E夏普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127页。大量关于毛泽东哲学思想影响的中国材料,请参阅本卷参考书目。

  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地位的权威观点,请参阅《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决议(1949-1981)》,外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67-69页。

  ⑩郭化若:《毛主席抗战初期光辉的哲学活动》,《中国哲学》1979年第1辑。关于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的文献,参见斯图尔特.R.施拉姆主编,南希.J.霍德合编:《毛泽东的权力之路:革命著作集(1921-1949)》(第3辑):《从井冈山到江西苏维埃革命根据地的建立(1927年6月-1930年12月)》,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5年版,第419-426页。

  (11)关于毛泽东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文本目录,参见李捷:《毛泽东由革命家转变为革命家兼哲学家的标志》,《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动态》1987年第4期;李永泰:《毛泽东同志对哲学的学习和倡导》,《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这封信的翻译参阅,尼克·奈特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在中国(1981-1989)》,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2年版,第96-117页。

  (12)1936年10月,毛泽东给叶剑英和刘鼎的信说,为了在延安研究,要求他们购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哲学书,包括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参见《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0-81页。

  (13)托马斯·比森,美国远东问题专家,当时在延安访问。——译者注

  (14)托马斯·A.比森:《1937年6月在延安:与共产党领导人的对话》,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37页。

  (15)[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的中国》,企鹅出版社1972年版,第111页。

  (1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龚育之等编:《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70-71页。

  (17)尼克·奈特:《李达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博尔德,科罗拉多:West view出版社1996年版,第6章。

  (18)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实践论》和《矛盾论》的修订和再版确保了苏联新哲学持续成为中国的哲学正统。毛泽东哲学论文再版后,紧接着出现了对其著作的赞颂和详细评注,其中一例,就是李达的《〈矛盾论〉、〈实践论〉解说》,三联书店1979年版。

  (19)参见德里克关于尼克·奈特的《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著作(1937)》一文的评论,该文发表在1991年6月的《澳大利亚中国事务》第26期上。同时参见阿里夫·德里克的《毛泽东马克思主义的现代主义与反现代主义》一文,收入阿里夫·德里克、保罗·希利、尼克·奈特编辑的《毛泽东思想的批评视角》,大西洋高地,新泽西:人文出版社1977年版,第59-83页。

  (20)西洛可夫、爱森堡等合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笔耕堂书店1932年版、1935年第四版。关于毛泽东对这个文本的批注,见田松年《对几本哲学书籍的批注》一文,载龚育之等编:《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70-71页。

  (21)《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136页。

  (22)《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

  (23)《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4-65页。

  (24)《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

  (25)《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72页。

  (2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6、69页。

  (27)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78-179页。

  (28)关于原件,见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评的批评所作的批评》,前进出版社1975年第2版。

  (29)《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74页。

  (30)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69页;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321页。

  (31)《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87-90页,尼克·奈特译。

  (32)有趣的是,这些矛盾论包含的独创性文本几乎没有阻碍反对德波林及其追随者。参考的这一部分,在20世纪50年代初论文修订版发表之前已被增加。这些证据表明,与新哲学必须强调运用到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相比,毛泽东对苏联哲学界的论争更少有兴趣。见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音出版社1990年版,第154-229页。但是,在其哲学批注中,毛泽东经常抨击“中国的主观主义”,即王明教条主义的代名词。关于这一部分的讨论,见石仲泉所写的一章,收入奈特编的《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来自中国的研究(1981-1989)》,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2年版,尤其是第130页。

  (33)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79页;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331页。

  (34)《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5-16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7页。

  (35)《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页。

  (3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3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9页。

  (37)《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43-44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9页。

  (38)《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4-25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页。

  (39)《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269页。

  (40)《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9-30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9页。

  (41)《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299页。

  (42)米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43)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80-82页。

  (44)《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45-146页;《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295页。

  (45)《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41-142页。

  (4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42页。

  (47)《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296页。

  (48)《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297页;《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42页。

  (49)《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69页;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78-279页。

  (50)《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69页。

  (51)《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337页;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87页。

  (52)龚育之等编:《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71页。

  (53)米丁:《新哲学大纲》,读书生活出版社1936年版。

  (54)卡尔·A.魏特夫、曹国伟:《对毛泽东处理辩证法概念和问题的若干评论》,《苏联思想研究》1963年12月第3卷第4号;同时参见斯图尔特·R.施拉姆:《作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家的毛泽东》,《中国季刊》1967年1月-3月第29期。

  (55)关于重复苏联哲学文本,见理查德.T.德·乔治:《苏联思想模式》,密歇根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163页;同时参阅尤金·卡曼卡(Eugene Kamenka):《苏联哲学(1917-1967)》,载亚历克斯·西米连科(Alex Simirenko)编:《苏联社会思潮》,Quadrangle Books 1969年版,第95页。

  (56)魏特夫、曹国伟:《对毛泽东处理辩证法概念和问题的若干评论》,《苏联思想研究》1963年12月第3卷第4号;施拉姆:《作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家的毛泽东》,《中国季刊》1967年1-3月第29期;亚瑟·A.科恩:《毛泽东的共产主义》,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4年版;丹尼斯.J.杜林和皮特.J.格拉斯:《毛泽东辩证唯物主义启发下的矛盾论》,《中国季刊》1967年1-3月第29期;琼·E.鲁:《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伪造的吗?》,《亚洲研究季刊》1967年第3期;马丁·格拉伯曼:《毛泽东——辩证法家》,《国际哲学季刊》1968年第8期;弗谢沃洛德·荷鲁伏尼契(Vsevolod Holubnychy):《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中国季刊》1964年第19期。关于正面评价,参阅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87页。

  (57)值得注意的是,施拉姆的《毛泽东的政治思想》,企鹅出版社1969年修订版;施拉姆的《毛泽东——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家》,第155-165页;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斯图尔特·R.施拉姆:《马克思主义者》,载迪克·威尔逊编:《历史天平上的毛泽东》,剑桥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35-69页。

  (58)例如,有关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观点的问题,见尼克·奈特:《毛泽东与中国革命中工人阶级的领导权(1927-1930)》,《中国信息》(China Information)第12卷第3期,(Winter 1997-98);尼克·奈特:《毛泽东的思想中工人阶级力量和地位的形成(1931-1934)》,《当代亚洲月刊》(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2002年第32卷第1期;尼克·奈特:《毛泽东和农民:革命策略形成中的农民和权力》,《中国报告》(China Report)2004年第40卷第1期。

  (59)尼克·奈特:《一个“正统性”问题:毛泽东思想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法则》,载阿里夫·德里克(Arif Dirlik)、保罗·希利(Paul Healy)和尼克·奈特编:《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批判视角》,新泽西人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84-116页。

  (60)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48页。

  (61)米丁:《辩证法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8页。

  (62)参阅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87页;米丁:《辩证法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51页。

  (63)详见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80-82页。

  (64)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罗斯·特里尔(Ross Terill)的《毛泽东传》(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1980);类似的还有,阿普特(Apter)和赛奇(Saich)断言:“……毛根本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大卫·E.阿普特和托尼·赛奇合著:《毛泽东的中国革命论述》,剑桥,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页。

  (65)较为明显的是瞿秋白的例子,他在1923-1924年期间编辑自己的哲学著作和讲稿时,严重依赖于为数不多的书籍,却没有注明出处。

  (66)比森:《1937年6月在延安:与共产党领导人的对话》,第37页。

  (67)龚育之:《实践论三题》,载《论毛泽东哲学思想》,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7页;同见吴军:《毛泽东生平、思想研究概述》,第52-58页。

  (68)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26-127页。

  (69)见石仲泉所写一章,载奈特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在中国(1981-1989)》,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2年版。

  (70)艾思奇:《思想方法论》,生活书店1936、1939年第4版,第160页。

  (71)见西可洛夫和爱登堡合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一书的译者序言,由李达和雷仲坚合译,笔耕堂1932年版,第3页。

  (72)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页。

  (73)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24页。

  (74)《毛泽东选集》第5卷,外文出版社1977年版,第392页;同见《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同上,第366-371页;这个讲话的原始版本见,麦克法夸尔(Roderick MacFarquhar)、奇克(Timothy Cheek)、尤金·吴(Eugene Wu)编:《毛泽东的秘密讲话:从“百花齐放”到“大跃进”》(1989),哈佛大学出版社,第131-190页。

  (75)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外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150页以后;也可参阅《自然辩证法》,莫斯科:外文出版局1954年版,第280-321页。

  (76)列宁:《列宁全集》,莫斯科:外文出版局,1963年,第38卷。

  (77)米丁:《辩证法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12-213页。

  (78)西可洛夫和爱登堡合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15页。

  (79);《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283页;尼克·奈特:《李达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第6章。

  (80)《李达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2页。

  (81)《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

  (82)《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79页。

  (83)尼克·奈特编:《毛泽东论辩证唯物主义》,阿蒙克(Armonk),纽约,M·E夏普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289、271、278页。

  (84)卡尔·马克思:《早期作品集》,哈蒙兹沃斯:企鹅出版社,第422页。

  (8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外文出版局1951年版,第92-93、336页。

  (86)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外文出版社1972年版,第161页。

  (87)西可洛夫和爱森堡合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笔耕堂1932年版,第212-214页;米丁:《辩证法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95页以后。

  (88)米丁编:《新哲学大纲》,读书生活出版社1936年版,第341页以后。

  (89)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政治思想》,企鹅出版社1969年修订版;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斯图尔特R.施拉姆:《马克思主义者》,载迪克·威尔逊编:《在历史天平上的毛泽东》,剑桥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5-69页;同样参阅本杰明.I.史华慈:《“毛主义”传说的传说》,《中国季刊》1960年4-6月第2期;本杰明.I.史华慈:《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和毛的崛起》,哈珀出版社1951年版;本杰明.I.史华慈:《共产主义和中国:变动中的思想意识》,阿森纽出版社1970版;杰克·格瑞(Jack Gray):《毛泽东》,卢特沃斯出版社1973年版,第41页。

  (90)尼克·奈特:《苏联哲学和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亚洲季刊》1990年第70辑第1号;尼克·奈特:《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形成》,《澳大利亚中国杂志》1983年2月第9号。

  (91)兰德里·沃马克(Brantly Womack):《毛泽东政治思想的基础(1917-1935)》,夏威夷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92)竹内实编:《毛泽东集》第8集,Hokubasha出版社,1970-1972年版,第43页。

  (93)《毛泽东选集》第1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181-182页。

  (94)《毛泽东选集》第2卷,外文出版社1965年版,第380页。

  (95)《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用》、《反对党八股》,《毛泽东选集》第3卷,外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17-26页,第35-52页,第53-68页。

  (96)《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4,第83-85页。

  (97)《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52页。

  作者简介:[澳]尼克·奈特,男,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教授。

  译 者:李鹏,男,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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