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为盗贼兼贪官柳传志氏强辩的几条典型谬论 老王社长 一、“柳传志的联想公司生意如何的成功呀,国际如何的知名呀, 驳: 我强占了你家的房产,夺了你家的生意,贪走了国家的资产,无论我 二、“也许他柳氏改制的流程是合法的呢?” 驳: 要害在究竟他柳传志有没有非法剥夺霸占倪光南私人产权?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当然包括倪光南先生产权财产)不受侵犯。 三、“清算历史旧账不可取” 驳: 中共全会刚发布的“历史决议”,是不是算“历史旧账”? 四、某某揭发联想柳氏,是“爱国生意” 驳: 即便爱国生意吧,又如何?爱国生意总比柳氏盗贼的卖国生意好吧? 五、突破柳氏盗国案,波及面大。会把“改革开放”否定了。 驳: 改革开放设计师是邓小平。邓小平改革开放设计,何时要你去盗国? 六、右派以为,网上揭发联想柳氏,是“ 驳: 错了。这回恰恰是中科所当权的一个共产党内的恶霸柳传志, 2021年12月5日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