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第一章)

2023-5-16 04:21| 发布者: 井冈山卫士| 查看: 7311| 评论: 1|原作者: 李晓鹏|来自: 转载

摘要: 正是由于张浚和秦桧这种文官集团的领袖人物,在国家民族大义与文官集团的私利之间,选择了以集团利益为重,害怕岳飞功劳太大威胁到文官集团的权力。当他们看到皇帝和武将同心协力,准备北伐的时候,不是感到高兴,而是感到恐慌,按照传统的政治斗争思路,坚决挑拨破坏武将与皇帝之间的关系,取得了“成功”。 ... ...

七、官权民权:宋朝与明朝的酷刑对比

 

 

 

由于文官势力独大,宋朝基本没有太后专权、没有太监专权,也基本没有军事割据。有些人以此就认为宋朝政治开明、人权法制建设搞得好,那是有失偏颇的。言论自由、人权有保障,只是文官集团压制皇权、控制军权后可以享受到的特权,与普通老百姓并无关系。相反,由于文官集团的腐化,老百姓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甚至比其他朝代更甚。

 

宋朝针对人民的刑罚之严酷,是超过了汉、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杀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贩卖私盐超过二十斤就是死刑,贩卖茶叶超过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迟处死。宋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准的大辟(斩首等死刑)人数就高达2436人,死刑判决人数比唐代增加几十甚至上百倍。

 

中华帝国的刑法制度有两次大的改革,一次是汉文帝时候废除了砍手砍脚等肉刑,第二次是隋文帝制定的《开皇律》又进一步废除了袅首、车裂(也就是民间所称的“五马分尸”)等酷刑,确立了“笞(鞭刑)、杖(杖刑)、徒(监禁)、流(流放)、死(斩刑和绞刑)”五种刑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刑罚体系。唐朝也基本继承了隋朝的刑法。

 

到了号称“以宽仁而治”的宋朝,一方面对士大夫废除死刑和杖刑,一方面对老百姓全面恢复了肉刑和酷刑。在脸上刺字的刑罚就是宋朝特有的。对于被认定为 “群盗”、“妖贼”、“军贼”、“强盗”的罪犯,则频繁使用酷刑。北宋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时期,大臣钱易在奏章里面说:

 

今日……劫杀人、白日夺物、背军逃走与造恶逆者……皆支解脔割、断截手足、坐钉立钉、钩背烙筋。及诸杂受刑者,身见白骨而口眼之具犹动,四体分落而呻吟之声未息。①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杖死、腰斩、钉死、五马分尸、凌迟处死等纷纷恢复,其中自从商封王以来已经消失上千年的“醢(:)刑”——把人剁成肉酱的刑罚——竟然也被广泛使用。宋真宗的时候,冀州知州张密学捕获一“巨盗”,就下令把他钉在门板上钉三天,然后剁成肉酱。仁宗的时候,转运使杜杞采用假装接受对方投降的方式,将广西环州的起义军首领五十六人抓捕,然后食言而肥,下令在闹市区把这些投降的首领公开凌迟处死、开膛剖肚,再剁成肉酱,命令各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吃掉,以警告他们不要叛乱。

 

除了这些叫得上名字的酷刑以外,官吏们自己创造出来的、私自处理犯人的酷刑还有很多,诸如断手足、挑足筋、碎骨头、水溺坑杀、汤煮锯解等等。宋真宗时期,对于私自离开部队逃亡的士兵,普遍的做法就是先用烧红的铁烙,再用石头砸碎身上的骨头,最后斩首;仁宗时期,定州知州钱维济,因为一个妇女虐待其丈夫前妻所生的儿子,他就下令将这个妇人所生的婴儿放到雪地里冻死,把这个母亲绑在旁边亲眼目睹整个过程。

 

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在宋朝是普遍现象,不绝于史料。例子太多,无法详细列举。郭东旭教授所著《宋代酷刑论略》里面有细致的考证,各位可以找来细看。而执行这些酷刑的,都是把“仁义道德”挂在嘴上的儒家士大夫。宋朝的文官们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会挨打挨杀,所以特别有勇气、有兴趣虐杀那些敢于反抗他们统治的人。

 

相传北宋仁宗年间的高级官员包拯为官清廉,敢于为民做主,后来以“包青天”的声誉流传后世。包拯本人确实是这样一个好官。但是民间传说他用什么龙头铡、狗头铡杀贪官权贵的事情是不存在的。证之于史料,包拯没有杀过任何一个贪官、豪强或者皇亲国戚,他也没那个权力。包拯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去弹劾违法官员,而又收效甚微。他影响最大的一次弹劾是要求严惩河东转运使王逵。此人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因此有恃无恐。包拯连续七次上书弹劾揭发王逵的罪行,震动朝野。王逵也就是被免职,除此之外什么事儿也没有。而且没过多久又托关系复出,当了光州知州,又升任兵部员外郎,再当徐州知州,然后又升任兵部侍郎,最后以尚书待遇退休,活到了80岁。包拯这段时间也还在当大官,却无力阻挡。也就是说,在宋朝,贪污腐败激起叛乱,然后用酷刑滥杀无辜,又被两宋历史上最为清正严明的包青天盯上了,也就是被免职休养两年而已。既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后来,元朝和明朝也继承了宋朝的酷刑制度。明朝皇帝朱元璋还发明了剥皮实草这种酷刑。明宪宗朱见深也屡屡下令凌迟处死农民起义领袖。此外,著名太监刘瑾和蓟辽督师袁崇焕也都是被凌迟处死的。但明朝的酷刑跟宋朝有两大区别:第一,有很多酷刑是用来对付官员的,像剥皮实草就是为贪官量身定做的,普通老百姓无缘消受,不像宋朝有士大夫免死的特权;第二,酷刑的采用需要皇帝特批,不像宋朝一样文官集团势力失控,可以随意采用自己想出来的方法残酷处死罪犯。

 

明朝的普通死刑犯都要皇帝在名单上打勾才能被处决,这叫“勾决”。文官集团只能宣判而无权执行死刑,像宋朝那样私自虐杀犯人的行为是重罪。朱元璋颁布的《皇明祖训》里面明确规定:“不许用黔、刺、腓、劓、阉割之刑。”在明朝,农民起义领袖、还有倭寇头目等罪行极为严重的人物,被抓住了之后都要先报皇帝批准才能处死。

 

明初宰相胡惟庸私自处死撞死他儿子的车夫,就被朱元璋要求杀人偿命。内阁首辅杨士奇的儿子在地方上打死人命,被明英宗朱祁镇下令处决——只不过为了给杨士奇面子,先只是关起来,等杨士奇死后再杀掉的。前内阁首辅杨荣的曾孙、福建卫指挥杨晔因为打死人命,被抓起来死于西厂大牢,宪宗朱见深下令将其抄家并全家充军②。所以明朝的文官相对于宋朝,要老实很多,对虐杀犯人这种事情兴趣不大,因为玩过头了可能会把自己也搞进去。

 

宋朝的人权保护得并不好,更谈不上是什么法治社会,只不过是“官权”保护的好,是典型的“官治”社会。

 

现在有很多人吹捧宋朝的人权法治,不过是站在文官们的立场上来作的评价。

 

相反,宋朝的人权法治状况极差。而这种差的原因,就是文官们的人权法治搞得太好了。宋朝的文官们喜欢兼并土地,刑法就特别规定:“佃客犯主,加凡人一等;主犯之,杖以下勿论,徒以上减凡人一等,……因殴致死者,不刺面,配邻州”,也就是佃农伤害地主,一律罪加一等;地主伤害佃农,杖刑以下的罪免于处罚,徒刑以上的罪减一等执行。如果地主把佃农打死了,发配到比较近的州县服刑,而且不用在脸上刺字。

 

这种“人权法治”,当然是特权阶层非常喜欢、非常怀念的。像明朝那样,正部级以上的高级官员及其子弟打死个把老百姓都要偿命,怎么能不令人痛心疾首呢?怎么能不把它描写得黑暗专制、没有人权呢?

 

实际上,明朝的人权保护——从古代社会的标准来看——是不错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很不注意保护“官权”。明朝官员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可以像其他古代王朝的官员一样,想办法先把人关进班房再秘密杀害,然后谎报“瘐死”——也就是因为天气疫病等原因死于监狱。但这是见不得光的行为,只能偷偷摸摸干,一旦被告发处理极重。像宋朝那样官员直接下令处死甚至虐杀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在明朝是被严厉禁止的,在现实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明朝万历年间,应天巡抚海瑞在他的个人文集中记录下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件案子:

 

有夫妇二人在家中置酒招待一位因事过境的朋友并留他住宿。正好在这个时候,妻子的哥哥来索取欠款白银三两。由于言语不合,遂由口角而致殴斗。其姻兄在扭打之中不慎失手,把丈夫推人水塘淹死。人命关天,误杀也必须偿命,所以妻子和住宿的朋友都不敢声张,丈夫的尸体,则由姻兄加系巨石而沉入水底。

 

一个人突然失踪,当然会引起邻里的注意,事情就不可避免地被揭露。审案的县官断定此案是因通奸而致谋杀。死者的妻子与这位朋友必有奸情。不然,何以偏偏在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到达的那天,丈夫突然丧命?又何以兴高采烈地置酒相庆?

 

然后,这个县官就判处这个女人凌迟处死,朋友作为奸夫斩决,姻兄参与密谋应被绞死。

 

按照明朝的法律,死刑案件必须多次复审。这件案子被送交杭州府复审,二审的结论中否定了奸情,认为确系殴斗致死,其姻兄按律判处绞刑,另外两人因为包庇则判了较轻的处罚。

 

虽然改判轻了很多,但是由于还是有死刑,所以这一案件要由北京的都察院、大理寺作出复核。都察院、大理寺仔细核对府、县两级审讯记录,发现前后两次审判的证据材料完全对不上,于是驳回重审。交给邻近三个县的县令会审。这三位县令经过审讯,再次认定是通奸,又改回了原来的判决。

 

改完之后,这一批人犯送抵浙江巡按御史的公堂,被判凌迟罪的女人当堂哭诉喊冤。案件又送到地区最高长官、应天巡抚海瑞那里作第六次的讯问。

 

海瑞的结论和杭州府审判官的结论完全相同。最后认定为斗殴致死。这个判决结论厦过了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复核。只有其姻兄被判处死刑。但最后要杀掉他还需要嘉靖皇帝打勾。

 

从这个案例我们就看得出来,明朝的官员要想合法地杀掉一个普通老百姓有多么困难。明朝的这个制度,才叫人权保护;宋朝的只能叫官权保护。

 

官权好则民权差,官权差则民权好,在帝国制度下这是一对矛盾关系。宋朝和明朝就是这一对矛盾的两种极端。有人在评价明朝的时候这样说:“连高级官员都会被在朝堂之上公然脱下裤子打屁股,普通人的人权保护就更无从谈起了。”这样的逻辑是错误的、把矛盾关系搞成了因果关系。正确的逻辑是:“正是因为高级官员犯了错误都会被脱了裤子打屁股,所以明朝普通人的人权保护得还可以。”

 

①参见钱易:《上真宗祈除非法之刑》。

 

②以上故事详细均可见《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1卷)》。

 

 

 

八、文官之祸:过度儒家化及其后果

 

 

 

说了儒家文官们那么多坏话,我们也可以从历史发展的逻辑上为他们辩护几句。

 

我们在第1卷讲过,孔子的“仁政”思想是作为反对军事独裁者的暴政而产生的,有很大的历史进步意义。在部落时期,因为部落小、生产方式也简单,不怎么需要内政治理,只需要打仗的时候有军事纪律就可以了;随着部落变成王国、帝国,内政事务越来越多,统治者就直接套用军队管理体制,用来管理人民。但很显然,用管理军队的方法来管理老百姓是不行的——军法过于严酷而且缺乏弹性,很容易被搞成苛政、暴政,老百姓受不了就会起来造反。

 

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很惨重的教训,汉朝统治者不得不加以调整,更加倚重文官集团。其开端就是《史记》里面记载的,汉高祖刘邦与儒家学者陆贾的对话。

 

刘邦说:“我的天下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没用你们的《诗》、《书》。”

 

陆贾说:“马上可以打天下,但不能治理天下。应该文武并用,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刘邦接受了陆贾的说法,开始任用儒生来参与政务。

 

文官集团的兴起、儒家思想的发展,使帝国内政治理更加文明,不断趋于理性化。建立延续两三百年的大一统王朝成为可能。

 

除此以外,儒家思想还有一大功绩。东汉时期,佛学传入中国,和道家思想结合,产生了魏晋玄学这些虚无缥缈的思想,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治理。魏晋时期的统治者就喜欢清谈玄学,搞什么“魏晋风度”,而对国家责任、民生幸福置若罔闻。而儒家思想是非常“入世”的,强调人生的社会责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嘛。孔子也说了:“未知生,焉知死”,反对脱离社会现实去研究什么轮回报应、前生来世等等。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儒家学者与佛学玄学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南北朝时期,玄学、佛学大兴,儒家学者范缜就撰写了名篇《神灭论》,坚决反对统治者过分迷信佛学。他强调人死则神灭,来世之说皆为虚无缥缈,人应该珍惜现世的幸福,政府应该关注民生疾苦。这篇文章影响极大,迷信佛学的梁武帝亲自下诏反驳,还组织一大批佛教高僧和王公贵族写文章批判范缜。但范缜毫不畏惧,积极参与论战,丝毫不落下风。

 

如果没有儒家思想及其培养出来的文官集团,中国可能会被佛道玄学思想摧毁——就好像青藏高原上的藏民族,原本极为能征善战,多次击败处于鼎盛时期的唐朝军队。但自从唐朝中期佛教传入以后,他们很快就丧失了战斗力,再也没有能力威胁中原地区的安全。蒙古军队曾经横扫欧亚大陆,明朝时期仍然对中原威胁极大,但自从明朝末期开始信仰藏传佛教以后,战斗力立即迅速下降,后来就彻底被清帝国降服了。如果中国没有积极入世的儒家思想,那么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汉民族也可能会遭遇同样的命运。

 

所以,儒家思想、儒家学者至少有两个方面有大功于中国:第一是促进了原始的军事专政体制向理性化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变;第二就是阻止了佛教玄学等思想对理性精神的侵蚀。

 

但是,等到儒家学者的势力越来越大,从反抗者、改革者逐步地变成了统治者之后,他们自己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腐败和堕落。这个分水岭,大致就应该以“道统”思想的正式提出为标志,它一方面标志着儒家士大夫掌握了政治主导权,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儒家思想的原则开始被教条化、宗教化,儒学开始向儒教转变。儒家思想中遏制尚武精神、过度强调仁义道德的感化作用等问题就凸显了出来,形成了一个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帜,干着祸国殃民勾当的腐败儒家文官集团,给国家民族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文官腐败,除了害苦了老百姓以外,也把军队给害惨了。由于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剥夺了勋贵军事集团的权力,文官集团做大,直接后果就是国家军事力量被严重削弱。

 

虽然历史上不乏文官出身的著名将领,但总体来说,真要打仗,肯定还是职业军人厉害。儒家经典读得好,又能够带好兵打好仗的,不是没有,但只是特例,不是普遍规律。打仗这个东西专业性很强,兼职或者半路出家是不容易干好的。个别天才可以,但如果把文官带兵变成制度,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必然严重下降。

 

像王越这种进士出身还能带队消灭蒙古骑兵的军事天才实在是风毛麟角。许多所谓的儒家名将,基本也就是镇压农民起义厉害,对外战争能打的非常少。

 

岳飞和狄青都成功镇压过内部叛乱,但若他们一碰到金兵、辽兵就服软,能被称为名将否?只有能击败正规军主力的将领才有资格进入名将之林。按照这个标准,儒家文官中出的名将是非常少的。

 

汉朝的外戚勋贵,唐朝的关陇军事贵族,那都是响当当的能征善战。卫青、霍去病、窦宪这些名将都是外戚,李广、陈汤也是职业武将,不属于文官序列。

 

唐朝初年,武周革命之前,对外战争势不可当,横扫周边各种少数民族。这个战斗力就是国家真正的统治阶层——关陇军事贵族支撑起来的。这是一群世代以打仗为生的职业军事家。武则天当权以后,关陇军事贵族被血洗,科举文官势力坐大,内政治理倒还是不错,经济越来越繁荣,但对外战争则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到了北宋,文官统兵,对外战绩立刻一塌糊涂。权力失去制衡的士大夫集团蜕变成为贪腐权贵集团,对外割地赔款,对内兼并土地、鱼肉百姓,没折腾多久就让女真人给灭了。到了南宋也是一样。最后的结果是:中国第一次完全地被文明程度较低的少数民族征服。

 

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就是中国灭亡了。

 

从这一点说,文人误国比武将专权后果更严重。汉朝的外戚专权或者唐朝的藩镇割据,再怎么危害国家,充其量不过是改朝换代,是亡国,而不是亡天下。因为这些军阀勋贵都很能打,要消灭也只有内部的其他军事势力能把他们消灭,外部落后的少数民族根本不是对手。像三国时期,魏蜀吴大战,谁也灭不了谁,但不管谁出去收拾周边的少数民族都是小菜一碟——魏国可以灭乌孙、蜀国可以征南蛮、吴国可以平南越。

 

两宋的士大夫们掌握兵权以后,大力清洗武将势力,自己又不会带兵,内斗内行、外战外行,严重损害了汉民族政权的战斗力,搞得竟然连几十万人口的西夏都打不过,被周边文明程度更低的少数民族轮流虐,终于把华夏文明给玩脱了。

 

 

4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5 人)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意识形态 2023-6-25 16:28
作者能突破了千年来中国历代史书的理学糟粕影响,旁证博引各方史料,为现代中国人还原出历史上真实的理学官僚祸国殃民的行为。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9 16:12 , Processed in 0.012462 second(s), 13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