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社区 查看内容

毛主席最后的两大遗产(上)—— 人民公社

2024-1-13 15:20| 发布者: 红专青年| 查看: 9824| 评论: 0|原作者: 流浪的星星|来自: 知乎

摘要: 不发达社会主义的设想是与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对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有差别的,他们在晚年也对此有过理论探索,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后来在苏联和中国的实践不断地建立和发展了不发达社会主义的建设思想,最终在中国形成了“农村人民公社理论”。

2、集体所有制?还是“左”倾机会主义?

集体所有制是以粮为纲阶段人民公社的主要特征。我们这里讲集体所有制,主要是区别于全民所有制。至于包产到户的小私有制路线,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引用毛主席的话驳过了。

什么是集体所有制?什么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仅归一个地方的人共同所有,该地方的人有独立经营权,生产的产品由集体支配,国家无权调拨;而全民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国人民共同所有,由国家经营,生产的产品直接由国家支配,如国营企业。

集体所有制创造的国民收入,除税收外,用于建设集体和分配给社员(队员),全民所有制创造的国民收入用于建设国家和分配给职工。

不同的集体之间、集体同国家之间要进行商品交换,所以货币和价值规律依然存在。人民公社经济具有自然经济(即自给自足)和商品经济的二重性。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谈话(即第一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毛主席对此做了重点论述:“人民公社应该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从两方面发展生产,既要大发展直接满足本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要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为国家、为其他公社所需要的商品性生产。”[21]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商品生产的积极作用:“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否则,公社货币收入很少,很难有钱分给社员。”[22]另一方面,还要对于商品生产的弊端加以限制:“那么,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怕这个‘鬼’干什么?不要怕。”[23]

截至一九七五年,我国工业中全民所有制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97%,而农业生产资料中,耕地、排灌机械的90%左右,拖拉机、大牲畜的80%左右是集体所有[24],这足以看出人民公社是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

在这里,我们做一个关于历史上“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说明是必要的。“左”倾机会主义就是“共产风”、一平二调,就是想在几年内就把人民公社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经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在农村实现社会化大生产之前,要践行全民所有制是不科学的。在不发达社会主义里,因为落后的生产方式,农业生产力往往只足够、甚至不足够实现温饱,如果强行实行全民所有制,把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力转移出来建设工业、建设社会,穷队共富队的产,上一级共下一级的产,那么就会造成农村的饥饿和贫困——任何真正的共产主义者都是对此深恶痛疾的。毛主席对“左”倾机会主义严厉地批评道:

人家都没有饭吃,你天天搞共产主义,向富队去共产,这怎么行?这是抢产主义。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许可的。……什么瞒产私分,完全必要,这是我们的政策造成的结果。……我代表五亿农民和一千万基层干部说话,搞“右倾机会主义”……你们如果不一齐同我“右倾”,那我一个人“右倾”到底,一直到开除党籍。[25]

从历史来看,“左”倾机会主义至少造成了三方面的恶劣影响:一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到了严重干扰二是“共产风”滋生出一大批腐败官僚。按毛主席的话来说,有些地方“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甚至“地主阶级复辟”“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26]三是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打击了公社制度的群众基础,为后来颠覆公社制度推波助澜。一篇两千年的小岗村访谈录中“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说:“当年小岗村搞‘承包’,并不是想搞私有,而是官僚主义者刮浮夸风和共产风,把大家搞得没有饭吃……可现在,‘承包’把村里搞得穷的穷,富的富,贪污的贪污……要早知这个情况,就是砍我的脑袋,也不搞‘承包’啊!”“我们小岗村搞‘承包’,并没有想反对农业集体化。可是,有些干部,却利用我们搞‘承包’,来否定农业集体化,来反对所谓吃‘大锅饭’。”[27]这些话都很形象地反映了“共产风”的恶劣影响对于瓦解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

在与“左”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毛主席作了首要贡献,请参考相关文章:

从历史来看,“左”倾“共产风”的鼓吹者和资本主义复辟的推行者恰恰是同一批人。对此,我们就不能不对“左”倾路线的阶级基础加以分析。

“左”倾机会主义首先是小资产阶级狂热性的表现。对于这些人来说,共产主义就等于享乐,他们幻想两三年就进入共产主义,就能一劳永逸,如果能跳过社会主义阶段直接进入共产主义就更是欣喜若狂——若真有这样的共产主义的话,连资产阶级都要夹道欢迎了。这些人是不愿意自己奋斗的,他们给劳动者加压,让他们“咬紧牙关,苦干几年”,其实就是为了自己坐享其成——他们的剥削阶级本性尽显于此。

其次,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反动派,“左”倾机会主义常常也是社会主义反对者故意用来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险恶手段。从历史来看,很多“共产风”的鼓吹者同时也是“单干风”的鼓吹者,他们一边破坏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一边大兴他们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此一唱,彼一和,真是处心积虑——反动派唯有在这一方面称得上是“大战略家”。“‘用一种正面的倾向去掩盖另一个反面倾向’历来是反革命份子惯用的伎俩,当着革命的形势在不断发展,大大不利于他们时,为图生存他们就必然接过革命口号,你右他更右,你左他更左,干扰斗争大方向,混淆视听。”[28]反动派为了破坏革命而不断推出的各种“新发明”,值得引起革命者的注意。

与错误路线作斗争的历程是崎岖反复的。这其中,“发动群众”还是“压制群众”是鉴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不变标准。

事实上,在“共产风”席卷而来之前,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是高涨的。关于这个问题,推荐读者们阅读《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的高潮》一书。然而在那时就有人压制群众积极性。到人民公社化运动时,“共产风”只不过是同一些人打击群众积极性的新表现而已。一九五八年十一月武昌会议上有人提出“趁穷过渡到共产主义”,毛主席就提出质疑:“会不会泼冷水?”[29]

纠正“共产风”,也应该依靠群众,要发动群众抵制“共产风”,然而此时又有人想靠压制群众的积极性来解决问题。毛主席对他们说:“三个月当中,三十万朝山进香,这种广泛的群众运动,不能泼冷水,只能劝说,‘同志们,你们的心是好的,事情难以办到,不能性急,要有步骤’。”[30]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原本也产生了一些“真共产主义”的东西,但是为了肃清“假共产主义”的影响,一些“真共产主义”的东西也不得不取消掉了。

3、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在以粮为纲阶段,集体所有制更具体地来讲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是在纠正“左”倾机会主义的过程中确立下来的。

在人民公社中分为三级集体,最大一级是公社,第二级是生产大队,最小一级是生产队。一个公社一般包含一个或者几个乡,四五千户,而一个生产队只有二三十户,几十到一百人。

人民公社的各级集体都应当具有独立经营权、独立核算权,特别是最小的生产队一级,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这就是“队为基础”,“队”就是指生产队。上一级对下一级有一定的管理职能,但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归生产队所有。“人民公社的农民有劳动所有权,有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种子、工具、水利工程、林木、肥料等)所有权,因此有产品所有权。”[31]

公社一级要办公共服务机构,如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托儿所、学校和卫生机构,也可以办自己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例如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机修造业,但是其资产不能从下一级的平调。

人民公社的发展方向应该是“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32],三级所有就是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但是,仅有当社一级和大队一级企业的经济规模超过生产队一级时,三级体制才能发生改革;而社一级和大队一级要得到充分的发展,必须是在实现温饱后,有充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务农中转移出来,才有可能实现。这也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到的人民公社的第二个阶段:农村工业化阶段。

三、以人民公社为载体的农村工业化

1、农村工业化的起步条件及意义

以粮为纲的阶段发展到七十年代中期时,根据国家统计资料,一九七四年人均占有粮食303公斤,一九七五年307.9公斤,一九七八年316.5公斤,这意味着全国基本越过了温饱线。这对我们至少有三点启示:1)农村逐渐地会有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了;2)农村资源可以不只用于投入农业建设了,也可以投入二、三产业;3)农业也可以不只生产粮食作物的,还可以种植更多经济作物了,从而又可以进一步促进经济作物加工业的发展。

在另一方面,国家独立的工业体系也已经基本建成,可以支持农村的工业发展。

具备了以上条件,人民公社的发展重心就可以转移到办社队企业上。农村工业化阶段起步了。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河南日报》刊登了文章《光明灿烂的希望——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这篇文章详细地论述了公社办工业的意义、可能性以及具体道路。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毛主席审阅了这篇文章并做了批示,十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该文,农村工业化的序幕就此拉开。

一九七六年二月,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社队企业管理机构。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人民公社六十条,明确支持社队企业发展。到八十年代时,农村迎来了工业化的真正高潮。

公社工业化起步后,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两条腿走路”,既有国家层面、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城市工业,也有集体层面、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农村工业,这是苏联所没有的、比苏联模式更加先进的。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过农村工业化的意义,在这里,我们再详细地阐述一下。农村工业化的意义至少有以下五点:

1)农村工业化能够提高社一级和大队一级产值在三级体制中的占比,从而引起公社三级体制的改革,提高公有化程度

2)公社办工业能反哺农业,例如社队企业生产农机,能够促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生产方式从小生产变革为社会化大生产;

3)农民们在社队企业就业,能明显地提高收入,参加工业生产也有利于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从而巩固公社的群众基础;

4)社队企业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村具备集聚经济和人口的能力,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5)社队企业就近吸纳农村就业人群,避免了农民进城打工从而引发的城市人口过分膨胀,也避免农民背井离乡从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2、农村工业化的方式

在前文,我们已经反复提到了“社队企业”这个名词。社队企业就是农村工业化的主体。

什么是社队企业?社队企业是社办企业和大队企业的合称,社办企业是公社一级办的企业,大队企业是大队一级办的企业。生产队一级也可能办一些副业企业,但是生产队能调动的资源较少,不足以支撑起工业企业这样的大规模企业。

社队办的工业企业一般包括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业和农(林、牧、渔)机修造业,其中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业包括粮油加工、淀粉生产、化工(以植物为原料生产化工产品)、棉花加工、造纸、食品生产、皮革制造、奶粉生产等等,以轻工业为主,而农(林、牧、渔)机修造业又能催动建材、电器、机械装配、化工等重工业的发展。

人民公社是农村工业化不可或缺的载体。传统的自然村的规模是千百年来农业社会发展的结果,它只能与农业生产活动相适应,而不能适应工业生产,工业生产需要更大的组织载体,这种载体就是人民公社。在农村工业化中,人民公社至少发挥两方面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对新生的社队企业提供政治上保护和扶持;二是统一规划,提高经营效率,避免单纯商业路线。如果社队企业仅以价值规律为导向进行建设,就会导致对同类型产品重复生产,还会走上“利润挂帅”的邪路。

离开了人民公社这个载体,社队企业也能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一九八三年,人民公社被废除,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继续存在,仍是集体所有制。没有了人民公社,乡镇企业并没有立即衰落,甚至在八十年代出现了农村办乡镇企业的大高潮,这证明了农村工业化阶段的客观可能性。但是这些乡镇企业因为失去了公社的保护,再加上本身又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市场化的浪潮的席卷下,根本无法与城市大资本展开竞争,很快就被城市大资本所击垮。正如马克思所说:“资产阶级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33]再加上八十年代末经济动荡等原因,九十年代时乡镇企业大面积破产,或者被外资兼并,农村工业化进程夭折,农村生产要素大量流入城市,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这些历史经验证明,人民公社在农村工业化中发挥必要的作用。

但是还要看到,八十年代乡镇企业的高潮的确展现了农村的潜力,这反过来证明了毛主席战略部署的正确性,证明了社队企业的确是“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34]。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是八十年代时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邓小平对此也作出高度评价:

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经营,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乡镇企业每年都是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率,这种情况持续发展了几年,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今年已经过了五个月了,这五个月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百分之二十几。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50%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往城里跑,而是建立了大批小型、新型的乡镇。[35]

3、农村工业化对公社体制提出的改革要求

到一九八七年时,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如果公社没有废除的话,此时应该已经迎来了公社三级制度的改革。请注意,我们这里讲的改革是往左的方向改,而不是往右的方向改,更不是取消公社。社一级和大队一级凭借办社队企业,其经济规模将完全超过了生产队一级,生产队一级将会被取消。公社体制将由三级所有改革为了两级所有,公有化程度提高。在这个时候,农业机械化也基本完成了,生产队的管理职能可以被专门的农业企业所取代,实施农场化管理;这样的农业企业将成为众多社队企业中的一个。

社队企业既然是企业,自然也要引入企业的管理方法。在这方面应当向国营企业学习,践行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相结合。除此以外,企业不应再由大队或公社垂直管理,对于专业化的企业,这种管理方式效率太低,而应在社队企业内部具有自主管理权。请注意,这并不是让社队企业脱离组织,搞利润挂帅,甚至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社队企业和其从属的公社或大队这个集体经济母体之间的经营权是不存在矛盾的,公社和大队制定发展的战略,社队企业制定发展战术,它们只是在不同层面进行管理。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充分展现。在过去,一九五八年开始的几年里,“一大二公”曾作为人民公社的一大优越性被反复提及。“一大二公”是指人民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实际上,“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在以粮为纲阶段并不显著,只有到了农村工业化阶段才能充分显现。在以粮为纲阶段,农民的生产活动基本上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的,这与合作化、初级社的时期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直到农村工业化阶段,公社一级的作用才充分发挥出来,通过以上的论述,相信读者对于这一点已经可以有清晰的认识。

一些学者将公社体制的上述改革方向概括为“两级所有、双层经营[36],这是正确的。这些学者同时还在华西、南街、刘庄这些农村改革后仍然坚持集体化道路的村的发展模式中找到了支持上述改革方向的依据,笔者认为,这些实践经验确实是宝贵的,但是不应把这些集体村当作人民公社的全部,这些集体村存在不少局限性,在人民公社中、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产生比它们更好的实践。因为缺乏这一点认识,这些学者的其他一些观点在笔者看来是右倾的,对于这个问题,本文不再展开批判了。

2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4 17:54 , Processed in 0.019953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