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关注谷开来案——三致合肥市中院 一切同7月26日新华社发布开庭审理谷开来案以来的“传闻”惊人的雷同:判罪的事实根据,量刑的法律标准,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们看了宣判报道后,交流了看法,我们认为,对于这种审判结果,“我们关注谷开来案”也已经想到;我们已经声明:“我们主要关注事实确凿充分和审判公正公开。”我们有这样一个共识:无论法院怎么判,无论谷开来认罪与否,只要事实不清楚确凿充分,我们就继续关注。 我们注意到,这次新华社报道一开始就指出:“审判长查明被告人身份后,宣读刑事判决书。”可见我们的《请“验明正身”——一致合肥市中院公开信》为法院所注意,连同刘金华同志8月12日《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的公开信》这所说的“这两天关于谷开来案庭审报道,看到有几个重大变化或不同”,当局还是要听民众意见的。 我们注意到,报道判决书有这样的内容:“薄谷开来在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说明谷开来案还有纵深发展。 我们认为,合肥市中法宣判内容与合肥市检察院起诉内容没有新的东西,谷开来犯罪事实仍不能使我们感到清楚确凿充分。 所以,我们将继续关注谷开来案,继续提出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提出的现在仍然需要清楚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如开篇《我们关注谷开来案》宣称的:“我们不干扰法庭审判,唯密切关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是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们不是社会团体组织,只是一些关注谷开来案的人的随时交流探讨,对于共识的问题,着重于事实基础上,依法向人大或有关部门直接地和公开地署名反映问题和意见。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创新形式。 我们欢迎一切关注的网友来信提出意见,更欢迎新同志一起来关注!是民主监督成为社会常态。 “我们关注谷开来案”署名关注者: 刘金华 李树泉 齐维麟 江根徳 张智敏 赵志勇 赵大华 韩 满 吴育民 恽仁祥 白 阳 王洪玉 骆玉涛 辛伟业 罗志学 王军学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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