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麦炳瑜诈骗案实为涉嫌集团诈骗案。事实上,美光公司兼并长沙船舶厂的一系列诈骗活动单靠麦炳瑜一人之力是无法完成的。大量事实和证据均充分证
明,美光公司麦炳瑜一案已构成涉嫌集团诈骗犯罪案,麦炳瑜已涉嫌集团诈骗案首犯及主犯。涉嫌集团诈骗案的其他主犯和胁从犯至今没有依法立案查处。然而,原
长沙市公安、检察机关及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从立案、侦查、起诉到最后两审判决,仅认定麦炳瑜一人为诈骗犯罪,违背了事实真相,隐瞒了涉嫌集团诈骗犯罪
的其他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事实。因此,麦炳瑜诈骗案实为涉嫌集团诈骗案,麦炳瑜应为涉嫌集团诈骗案首犯,应重新立案审判,依法重新量刑。涉嫌集团诈骗犯罪
的其他主犯和协从犯均应依法审判,按其罪行轻重分别予以量刑处罚。
其二、相关领导及主办官员涉嫌受贿犯罪。美光公司麦炳瑜作为一个冒充外商的广东农民,在美光公司集团诈骗犯罪活动中,不可能将诈骗所得赃款全部据为己有而
转到境外。1、涉嫌集团诈骗犯罪的其他主犯和胁从犯要按比例分赃;2、涉嫌集团诈骗犯要拿出一部分赃款用于贿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官员。因为,美光公司麦炳
瑜将国企长沙船舶厂480亩土地诈骗到手,主要得力于长沙市政府、市国土局及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的官员在美光公司没有全部支付1500万元兼并费的情况下
(仅支付从新盟公司骗取的750万元),就违法将长沙船舶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拱手送给了美光公司,为诈骗集团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银行进行信用证诈骗创
造了先决条件。因此,在美光公司兼并长沙船舶厂涉嫌集团诈骗犯罪一案中,事实证明存在相关领导及主办官员涉嫌受贿犯罪问题。(涉嫌首犯麦炳瑜还涉嫌犯行贿
罪,对其原刑事判决后,新发现的罪名应依法另行立案审判及量刑)。应依法由检察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证实,涉嫌官商勾结的集团诈骗案及行贿受贿腐败案的盖子并没有真正揭开。然而,涉嫌犯罪人员又开始蠢蠢欲动,要为麦炳瑜诈骗案翻案。这就让我们更
看清楚了:为什么我们刚刚取得“反诈骗”局部胜利,正进入第二阶段“反腐败”之时,长沙市政府官员就开始对我们“反腐败”斗争进行疯狂的反扑和镇压;为什
么长沙市政府官员如此害怕我们“反腐败”?为什么我们开始进入“反腐败”阶段就对举报职工进行抓捕、关押、传讯和恐吓;为什么就认定举报职工“严重扰乱社
会秩序”,而送劳动教养。为什么就要残酷的逼死举报职工!
因此,如果美光公司麦炳瑜要翻案,我们就要努力把坏事变成好事,就要进一步揭开诈骗与腐败的黑幕,将涉嫌集团诈骗犯罪的首犯及涉嫌犯行贿罪的麦炳瑜重新送
上刑事法庭审判,数罪并罚,重新量刑;将涉嫌集团诈骗犯罪的其他主犯和胁从犯,以及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腐败官员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我们呼吁,长沙船舶厂这起惊动党中央、国务院,轰动全国的兼并诈骗大案,并非是美光公司麦炳瑜一人之力所能为的,被掩盖的集团诈骗犯罪及腐败盖子至今没有
揭开。全厂一千多名职工“反诈骗、反腐败”的举报被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没有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含冤死去的举报职工没有得到昭雪。现请求上级机关
和领导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意见。
1,依法查明及认定长沙船舶厂一千多名职工“反诈骗、反腐败”,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有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救厂举报行为是正确的;摘掉带在长沙船舶厂一
千多名举报职工头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予以平反,恢复名誉,还一千多举报职工一个清白;对含冤死去的举报职工予以平反昭雪,给予一定的经济抚恤
补助。 2,依法查处及揭露诈骗犯麦炳瑜企图翻案,再次吞并长沙船舶厂巨额国有资产的阴谋;立案查处美光公司兼并我厂己涉嫌集团诈骗犯罪的首犯、主犯和胁从犯的全部犯罪事实;立案查处在我厂兼并中涉嫌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犯罪人员。 3,依法查处我厂国土收回时减少的60余亩土地(现市场价达4亿余元)国有资产的去向,尽快归还长沙船舶厂。 这就是国企私有化的惨痛历史教训!!! (责任编辑 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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