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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生死存亡的报告

2012-10-21 10:13|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7525| 评论: 2|原作者: 退休工人|来自: 王满和

摘要: 国企改革的决策者们: 请你们以人民公仆的崇高使命和责任,读一读国企生死存亡的报告;听一听工人的呼声;给国企一条出路;给工人一条生路。 此致: 国企产业工人崇高的敬礼!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在职及离退休职工
(二)、市区两级政府征收拆迁我厂土地及职工房屋,凡高价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范围内,应当相应增补拆迁补偿费。
 
   我们长沙船舶厂一直是支持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潇湘大道、沿江风光带及滨江新城建设的,对用于潇湘大道和沿江风光带等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征收我厂的200余亩土地按公共利益用地拆迁补偿我们没有意见。补偿再低,我们认为也是支援国家建设。但是,对市、区两级政府高价出让我厂近300亩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拆迁补偿费,我们发现存在拆迁利益分配严重不公的事实,变相侵占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职工的财产权。就是将长沙船舶厂国有资产通过借用公共利益用地的名义,变成了开发商的私有财产,其实质就是对国有资产的侵占,其结果就是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为此,现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市区两级政府出让我厂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应对商业拆迁范围内我厂的土地使用权及职工被拆迁户补偿安置按商业出让土地增值比例增补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职工住房拆迁补偿费。具体补偿方案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依据当时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协商解决。否则,我厂依法对商业利益用地范围有权拒绝拆迁腾地。
 
   2,长沙船舶厂在其厂区拆迁范围内需保留一块土地,用于建设驻长办事机构大楼。以解决我厂从市中心整体拆迁到远离市区达40公里之外的望城县靖港镇后,能方便对留居在市区的四千多在职、离退休职工及其家属的联系和管理。并方便原业务单位的联系和往来。
 
   以上处理意见,符合法律法规、理由充分,更突出拆迁的人性化及我党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场。请长沙市各级相关政府及部门支持及采纳我们的要求和建议,重点解决我厂因拆迁补偿费太低,所造成我厂偿还企业内部职工债务及重建新厂资金困难,职工购房、装修等困难。
 
   (三)、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应依法实行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
 
   自2007年5月24日起,长沙市委、市政府就多次指示长沙船舶厂停工停产,整体拆迁。然而,拆迁补偿费却不能按期全额补偿到位,新厂生产、生活安置用地征收迟迟不能落实,矛盾纠纷没有及时协调解决,造成新厂建设受阻,严重影响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尽快恢复生产。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违反了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2011年7月8日深夜2时许,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厂卫门、国旗、厂牌突然被一百多名不明身份的强拆人员拆毁。一百多名强拆人员开来挖掘机、装载车及的士达数十辆,强行进入厂生产区。强拆人员不听我厂保卫人员劝阻,并非法拘禁2名保安人员,动用挖掘机强行将厂卫门的国旗与旗杆挖倒,强行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厂牌及厂卫门、值班室、传达室等建筑全部挖垮毁掉。倾刻之间,长沙船舶厂厂卫门全部建筑及设施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且严重破坏了我厂建厂60周年及拆迁厂牌仪式的重大纪念活动;严重侵犯了长沙船舶厂的名誉权;严重伤害了我们两千多造船国企工人的感情。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已严格禁止行政强制拆迁,这些不明身份的强拆人员在没有任何法院裁定、公告、判决等司法文书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强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卫门、国旗、厂牌及非法拘禁厂保卫人员,应依法予以查处。
 
   因此,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必须坚持依法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在上述补偿安置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不得违法强制拆迁我厂现需使用的办公楼及生产区等建筑设施。
 
   (四)长沙船舶厂应在老厂原址保留和恢复湖南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建筑。
 
   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期诞生的国企老厂,是湖南省最大的造船企业。2008年1月9日,三湘都市报以题为《长沙船舶厂经典变身 星城再造“798艺术工厂”》报道:“本报1月9日讯,省内最大的造船企业 长沙船舶厂是长沙工业发展史上极具代表性的建筑,在滨江新城项目建设中,该厂将保留一个车间,借鉴北京798艺术区的工业景观建设经验,建成长沙惟一的“艺梦工厂”。目前,景观建设规划正在完善中,计划今年8月启动改造”。“在滨江新城范围内只保留了裕湘纱厂和船舶厂两处建筑,裕湘纱厂工业景观将着重体现 民国建筑特色 ,船厂车间将以 现代工业建筑 风格为主。”岳麓区滨江新城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处景观风格相互补充,从整体上反映出河西工业的发展轨迹。考虑到长沙船舶厂厂区内绿化较好,且拥有较多的工业机械景观元素,长沙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在景观设计中,拟借鉴北京798艺术区和国内外其它成功的厂房改造再生案例,引进和孵化新的城市功能,将船厂车间创造成为“艺梦工厂”。“798与船舶厂有着很多的相似点,但我们在借鉴经验的同时,也将突出长沙本土的工业景观特色。”负责人告诉记者,初步计划今年8月启动景观建设。
 
   然而,至今长沙船舶厂经典变身的“798艺梦工厂”真的变成了一场梦。为什么当时动员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时承诺的“798艺梦工厂”没有兑现?为什么整体拆迁前规划好的“798艺梦工厂”,拆迁后规划就被改变?我们认为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撤销和改变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艺梦工厂”规划,是对长沙船舶厂欺诈性拆迁,是破坏长沙工业文化遗址的违法行为,伤害了我们两千多造船工人为共和国艰苦创业建厂的感情。为此,我们要求在长沙船舶厂原址保留和恢复湖南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建筑。
 
   1,在长沙船舶厂临江原址恢复原规划设计的造船工业遗址建筑。
 
   2,遗址建筑外部保留、塑造典型船体及造船工业机械景观。
 
   3,遗址建筑内部设立湖南造船工业展示厅;
 
   同时,也可以将本条第(三)项第3款的意见一并规划,在遗址建筑旁设立由长沙船舶厂投资建设与遗址建筑风格一致的造船工业标志性大楼。
 
   我们理由是,长沙船舶厂为支持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潇湘大道及沿江风光带,起动滨江新城建设,而从市中心黄金地段整体拆迁到远离市区达40公里之外的望城县靖港镇,如果老厂480亩土地全部用于公共利益项目建设需要,我们国企应全力支持。然而,事实上我厂仅有200余亩土地用于潇湘大道和沿江风光带的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其余近300亩土地全部由市、区两级政府高价出让,被开发商瓜分用于商业利益的房地产开发。因此,长沙船舶厂在其旧址开发范围内保留造船工业遗址建筑;建设造船工业标志性大楼的理由是充分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请长沙市人民政府支持及采纳我们的要求和建议。

 
   (五)长沙船舶厂应统一厂自管公房拆迁补偿与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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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ly2012鹰 2012-11-9 18:18
在目前中国社会福利不能够完善保障普通百姓生活负担和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是唯一能够让普通百姓能够依赖生存相对稳定的依靠。国企虽然收入低廉,但普通工人还是愿意在这个企业讨得生活的来源。。因为中国的私企,大多还没有能够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给予普通工人保障,所以普通低技能的工人,还是只能够希望在国企成为工作是首选。所以普通工人还是维护国企的生存。拒绝国企改制。因为改掉的是工人唯一的饭碗,富裕的是利益群体,这些群体,用国企改制的机会中饱私囊,肥了自己,这就是国资流失。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2-10-22 01:40
那些畜生没有一点劳动人民的阶级感情,没有一点国家和民族责任的肩负感,他们吸人民的血汗,玩人民的妻女,把人们当牛马来驾驭,他们以人民的痛苦为乐,是一群吃人不眨眼的魔鬼,他们听不进任何不利于他们发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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