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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家地主

2012-12-29 22:02| 发布者: 沙海之舟| 查看: 1230| 评论: 5|原作者: 曹为平|来自: 文革网

摘要: 沙海之舟注:这是曹为平网友在“文革网”针对《清源:试论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则和策略》一文的跟帖。编者加以整理,独自成文。帖文作者理论联系实际,对国家地主问题进行了论述,这或许对人们有所启示。

远航一号补注:经沙海之舟同志推荐的、曹为平同志的文章,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如何判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封建生产关系的区别,如何区别资本主义剥削与封建剥削。略有政治经济学常识的同志都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剩余价值也是分为不同形态的,有企业主利润,有利息,有地租。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也是有“地主”的。但是这个“地主”参与的是资本主义剥削,而不是封建剥削。相应地,要消灭这种资本主义地租,也只能靠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民主革命。这个问题,是否请曹为平、沙海之舟同志考虑?另:曹为平同志的这篇文章未贴完,请沙海之舟同志补齐。

 

曹为平:谈谈国家地主

编者话(沙海之舟):这是曹为平网友在“文革网”针对《清源:试论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则和策略》一文的跟帖。编者加以整理,独自成文。帖文作者理论联系实际,对国家地主问题进行了论述,这或许对人们有所启示。本文在编辑过程中,对帖文做了个别删节,亦未经作者同意,特此说明。


有一点需要指出:有的网友不要武断地否定别人的观点。即便别人说的“不完全是事实”,毕竟还有部分是事实嘛!所以,还是不要动辄就是什么“教条主义”、“无耻之徒”、“无耻谬论”、“理论陷阱”、“贼船”之类的话。讨论问题还是要心平气和。况且,中国很大,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有的省份和地区不存在的事情,不等于其它省份和地区就不存在。还有一位网友告诫编者“学学马克思的《资本论》吧”。请问:对于中国是否存在地主阶级,《资本论》里能找到现成的答案吗?编者对“本本主义”深恶痛绝。

谈谈国家地主

目前,中国封建地主阶级是存在的,封建主义也是存在的——尽管不是主要敌人。这个封建地主阶级就是以统治阶级所代表的国家地主制,当然他们同时也是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而且首先是官僚资产阶级。


有的同志认为的“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剥削方式的封建地主阶级已经成为历史。”这不符合事实。

现实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确实主要是以资本剥削为主要剥削方式的资产阶级所有制——这没有错。但是,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剥削方式的封建地主阶级所有制也是存在的。封建制还局部地存在着。

对农民也存在着地主阶级专政。许多乡镇干部对农民的压迫不属于资产阶级专政。而属于地主阶级专政。随着资本主义复辟,旧社会的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等封建势力也在许多农村地区复辟了。

农村刚刚大包干时,提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并且拿来夸耀。有的同志认为这是倒退到五十年代初的个体农户去了。但这和五十年代的个体农户根本不同。那个时候,农民负担很轻,只交国家的公粮,根本不交什么“集体”,属于农民阶级的私人所有制。这个私人所有制不断地产生着新的富农并进而产生出地主阶级。

大包干后就不一样了。既然农业集体化已经被破坏,我们不能不问,那为什么还要“留足集体的”呢?

以前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生产由集体进行,需要修水利、改土壤、植树造林,开河道修道路桥梁,买肥料、买农机、建设集体仓库场地等,甚至还要科学种田、搞农业科学实验、培养优良品种等,需要生产基金、流动资金和公积金,还要办学校、办赤脚医生、照顾五保户、甚至开展农村的文艺体育活动等,需要公益金,这些都直接和间接地用于农民的,所以属于农民阶级所有,只是不再属于哪一个农民,而是属于农民的集体了,并且分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而按工分分配给农民的几乎都是用于农民的生活资料。农民既不是拿去投资,一般也不用于生产(自留地、家庭副业所占份额很小,予以抽象。)这是属于农民私人所有的。

大包干后,那个“集体”水利不修、土地不改,肥料、农药、甚至农机和农机用的柴油和润滑油都要农民自己买,农村的公益事业,甚至连赤脚医生、农村学校也被废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留足集体的”呢?说到底,不就是为了在农村养活一批脱产的乡镇干部,而且这样的脱产人员极多,甚至一个村的脱产人员比解放前一个乡的乡政府还多。

这些人主要的就是靠剥削和压迫农民生活的。他们的生活费摊到农民头上,完全是农民养活的寄生虫、压迫者。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一般农民。甚至——在大哥大每年要一万多元钱的时候,有的地方乡村干部一人一个大哥大,这些负担都摊到了农民头上。这不是地租剥削是什么?他们就是剥削和压迫农民的地主。

统治阶级声称,农民负担只占收入的百分之五,完全是谎言,根本不能相信。据农民判断最最起码要占他们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大包干后,农业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甚至种子也不能不依靠购买了,用于生产上的资金占了所谓的“纯收入”很大一部分。所以即使百分之二十的赋税也是不堪忍受的。因此所谓“留足集体的”,就是农民给地主交租子,这些乡村干部就是地主。

但他们和旧社会的地主又不一样,他们是国家委派的,委派到谁,谁就是地主,就可以去收租子,就可以去压迫农民。当然,撤职之后就不再是地主了。

众所周知,正是这个原因,所以这些乡镇干部一切都唯国家是从,他们不是为农民服务,而是国家在农村的爪牙,是对农民的直接压迫者和剥削者,是国家在农村的社会基础。统治阶级通过他们来控制农民,控制农村,也给他们以当地主收租的权力。

大包干后,农民的权利全被剥夺了,乡镇干部再也不是农民选了。后来曾经装模作样地在农村选举,可当农民指出选举是假的,选举时机不成熟,或者呼吁选民要选举农民自己看中的人时,当局还派出武警到现场镇压。

这些地主穷性极恶。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农民交不出租税,他们就带着打手,后面还跟着一大批亲友,到农民家里去抢劫,见什么拿什么,有鸡捉鸡,有猪捉猪,没有连口粮也给你拿走,价格全部由他们说了算。比如一只猪,明明值三百元,他们说一百元,就立即有他们的亲属拿出一百元钱来“买走”。农民们说他们是强盗,是土匪。所以他们不但是地主,还是恶霸地主。正像以前唱的那样,“地主闯进我的家,狗腿子一大帮。”

大包干时,对于有人说这不是社会主义,他们强辩说,这是社会主义,理由就是“土地属于国家的”。


解放以后,中国农民的土地什么时候属于国家的了?明明宪法——当然是1975年的第二个合法宪法,说明农村的土地是三级所有的集体所有制。怎么没有任何手续,突然就成了国家所有了?——这就是剥夺农民,一下子把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统治集团所代表的国家地主所有制了。

宪法条文第一章第七条明确地说:“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第六条说:“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在这儿根本没有包括农村的耕地。其实即使森林和荒地也不都属于全民所有,所以前面有个定义“国有的”。谁都知道,在农村,农民开荒国家不但从不制止,而且只要不破坏环境国家是支持的。

有人会说第六条里说,城乡土地国家可以征购、征用和收归国有。——可这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第六条明确说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众所周知,一般来说国家把土地征用或收归国有,都是要给农民补偿的,甚至要给农民另行安排工作。至于“征购”两字更说明这些土地原来并不是国家的。

可是没有任何手续,就是当局一句话,农民的集体土地就成了“国家”的了。最坏的就是这个土地成了“国家”的,这正是国家地主制。恩格斯早就说过,“国有”和“国营”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并且讽刺道如果“国有”和“国营”就是社会主义,那么妓院国营也成了社会主义了。“国有”自古以来就有的,从古代奴隶制到封建制,到资本主义社会,从俾斯麦到希特勒都有“国有”,美国和英、法也不是没有国有,众所周知并不是社会主义。

当然能够一下子把农民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绝不仅仅是一句话。修正主义上台之后,就大肆迫害农村中坚持集体生产的干部和农民。焦裕禄树立的四个标兵的代表人物,三个被残酷地迫害致死,一个逃出去要饭十几年才捡了一条命。张钦礼被迫害诬陷判刑十三年。修红旗渠的林县书记杨贵也被迫害,修林县的功臣,安徽省修淠史杭的英雄人物没有一个不被迫害,许多人至今生活艰难。没有这一切就没有大包干的推广,在推行大包干时更是进一步地提出了“不换思想就换人”的法西斯口号。

有人说,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剥削方式的封建地主阶级已经成为历史。封建地主阶级早已经被孙中山和毛主席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所消灭,封建地主阶级的所有制、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剥削方式的封建地主阶级在现实的中国并不存在,何来的一个为封建地主阶级所有制服务的地主阶级的上层建筑?

孙中山并没有消灭封建地主阶级,毛主席打倒了封建地主阶级,但是毛主席一直告诉我们,“这些人还在,这个阶级还在”。在1961年的包产到户中,主要就是这个打倒了的旧阶级复辟,那个时候在大包干分配土地时几乎无例外地,地主、富农、富裕中农土地分得多,分得好,而贫下中农分得少。最最悲惨的是孤儿寡妇了。而1980年的大包干时,这个阶级还有一部分在,力量大大削弱了,新起来的地主阶级主要是以邓小平为首的国家地主,一般来说土地还不至于像1961年那样严重不均。(不是说不存在不均,比如:原来国家给农村贷款属于整个集体,那以后却被少数人垄断了,大多数农民无缘。)这是两次大包干的不同地方,但是性质属于地主经济是一致的。

说现在中国存在封建势力,不等于说现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和封建势力的矛盾。封建势力是存在的,和人民大众的矛盾也是激烈地存在的,但不是主要矛盾,而是从属于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并不等于不存在封建势力死灰复燃。

有的同志认为封建势力就是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就是地租,这是极不完全的。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有地主阶级、还有封建领主、封建士族等。就是地主阶级也有世俗地主、豪强地主和官僚地主等区别。剥削形式有实物地租、有货币地租,还有劳役地租,还有封建国家的赋税和劳役等。在汉朝的时候国家的赋税极轻而劳役极其繁重,这造成了国家地主制的崩溃和豪强大地主的产生。豪强大地主在曹丕时候演变成了士族。士族被杨广、李渊、李治、武曌消灭,土地由国家分给农民耕种,国家收取租庸调,在李世民的时候,农民的劳役极其严重,李隆基的时候,土地兼并又疯狂了。

现在的中国,国家地主制对农民的剥削既有劳役、又有货币形式的租税,有的时候还要征实物,还有通过化肥、农药、石油和种子等的涨价取得的货币地租。在2003年以前,乡村干部收取的货币地租极其繁重和野蛮,是剥削的主要形式。后来这些货币地租不交了,似乎农民什么租税都不交了,连皇粮也不交了,但是化肥、农药、石油和种子等大规模涨价,就成了对农民的主要剥削形式。而且这主要就是到了邓小平的国家手里。


中国现在主要是资产阶级专政,不等于不存在地主阶级专政,统治集团是这两者的总头目。当然资产阶级专政占统治地位,地主阶级专政是从属的,而且正像毛主席说的那样是德国法西斯式的专政。其次才是封建的国家地主阶级。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都是大官僚垄断资本和大地主的总代表,值得指出的是,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极其突出,中央对地方的搜刮和掠夺极其严酷。

应该指出,诸如:血统论、指定接班人、垂帘听政、官僚集权制度、官僚委派制度、官僚等级制度、官僚特权制度和权力世袭制度、大修孔庙、大建孔校,不仅仅封建势力如此,就是资产阶级也未必不如此。德国法西斯的专政就是如此,美国也只是在表面上保持一个民主的外壳,作为国家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官僚机构和常备军,都是任何一届总统上台必须适应他们需要的。甚至还组建了法西斯的防暴警察——这完全是镇压人民群众的特种政治军事警察,不是中国的封建社会才有锦衣卫和东厂西厂这样的特种政治军事警察。日本帝国主义就是崇孔的,如果美帝国主义打进来一样会大修孔庙、大建孔校的,而且他们会依靠官僚、依靠官二代,而决不会依靠工农群众。

应该指出,脱离是否存在一个地主阶级,来奢谈“终生制、官僚集权制度、官僚委派制度、官僚等级制度、官僚特权制度和权力世袭制度”等等恰恰是资产阶级攻击诬蔑社会主义为“封建”的一个手法。其实质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对毛主席的污蔑,把局部作为整体,把个别当一般。关于这个问题,毛主席在《516通知 》里也说得很明确。他们攻击毛泽东时代是什么封建,其实毛泽东时代不但不存在什么“终生制”而且严厉打击等级和特权,也根本不允许存在地主阶级,或者说老的地主阶级一直处于被专政状况,也不允许出现新的地主阶级,一冒头就打下去。

中国一直要到农业完全机械化、农村工业化以后才能够做到封建地主阶级既不能存在,又不能再产生了。在此以前,地主阶级即使消灭了,在复辟时期也会再产生的,其实即使社会主义时期也在不断地再产生,只是被社会主义革命不断地打击,无法长大罢了。

朝鲜就是这样,他们搞大包干包不下去。因为朝鲜早就完全地农业机械化了。即使如此我们还不能说朝鲜就一定完全不存在封建势力了,朝鲜虽然农业机械化了,因为严重地缺乏石油,许多农业机械无法使用,人们不得不重新使用牛耕。

当然中国各地情况不一样,在1976年上海的郊区农业机械化程度已经超过了美国,江苏浙江也一样,其他如山东、河北甚至河南和安徽的部分地区也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所以这些地方确实不存在农民阶级也不存在地主阶级了,或者极其微弱了。

某些地方的生产社会化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比如一些人专门开着联合收割机,走南闯北,利用季节之差为别人收割庄稼。在江浙这些地方,许多农村的土地经营者,自己已经不再种地,而是雇用外省人来耕种,他们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主,被雇佣者是农业工人。诸如大邱庄、南街村的村民都是集体当资本家,雇用大批工人,还采用商业的或其他的方式剥削着全国人民。南街村不是什么社会主义,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农村的社会主义集体农业。

但是全国大多数地方不是像沿海某些地方那样,1977年农业机械化已经有一定规模但还没有站稳脚跟,修正主义上台之后就大肆摧毁这些地方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是手工操作,相应地复辟以后地主阶级死灰复燃,只是新出来的是国家地主制而已。

许多地方甚至在1977年已经有了相当多的农业机械,办起了社队企业。大包干以后,农业机械锈蚀了,社队企业摧毁了,连牛也没有了。许多地方以至于不得不用人力来拉犁。一直到现在许多地方还是连牛都没有。

我们目前面临的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和反封建的斗争。

什么是地主?地主就是依靠占有土地,自己不参加劳动或者只参加一些附带劳动,依赖剥削农民为生的人。

请问:邓小平的国家及其指派的乡村干部,是不是依靠占有土地,自己不参加劳动依赖剥削农民为生的人?


说这正是资本剥削,那么请问他们的资本是什么?对农民的劳动,他们没有投入资本,所以怎么能够说他们是资本剥削呢?

现在沿海一些已经实现了农业机械化的地区,某些人雇用外省人(雇用内省人也一样)耕作土地剥削这些农民,他们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也是资本剥削。他们种的地有一些还是租来的,但是他们为农业必须投入化肥、种子、农药、石油等,这些都是资本,包括给所雇农民的工资也是资本。他们当然是资本剥削。就是土地是自己的,也主要是资本剥削。

但是许多地方农户种着包干的土地,化肥、种子、农药、石油等,既不是邓小平国家给的,也不是乡村干部给的,他们从邓小平那儿得到的只是土地(这土地当然是复辟后通过大规模镇压打击和诬陷农村坚持集体劳动的干部和社员,然后通过一句话变成了国家的。这本身是剥夺农民。)并为了那块土地而不得不给“集体”缴纳沉重的赋税,这不是地租剥削是什么?没有资本,哪儿来的资本剥削?只有因为土地而交的地租。化肥、种子、农药、石油等价格暴涨,也不是资本剥削,如果不是为了种那块地,农民有必要去买化肥、种子、农药、石油等吗?

中国大多数农民还在手工劳动,不能把沿海的情况推到全国。

“土地不是一種資本,国家占有也不等于占有了資本(不管国家的性質如何)。只有当土地与一定的生産力相聯系,投入了某種勞動時,土地才有成為資本的可能。離開一定的生産力和勞動,土地不但不是資本,就是連生産資料都不是。在地球上尚未存在人類之前,土地就早已存在了,那

 

(责任编辑:柳实;远航一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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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王海明 2013-1-1 10:00
誠然,当前要進行的是一場社会主義革命,而不是一場新民主主義革命,也不是先搞新民主主義革命,然而再搞社会主義革命的二次革命論。但是由于全国各地政治、経済發展的不平衡性,尤其是経過文革,大一統的経済格局早已不存在了。因此可能在一段時期内,会出現社会主義革命与新民主主義革命二種革命并存的局面,也就是説有些地方在搞社会主義革命,而有些地方却在搞新民主主義革命,這是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那種企圖純而又純,一天之内打倒一切資産階級的社会主義革命,只能是空中楼閣。
其實文化大革命就是如此,在全国範圍内它是一場社会主義革命,而在地方上則是一場新民主主義革命,也就是无産階級領導下的資産階級工業化。因此,当時地方上這場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性質,就決定了在地方上不可能建立純粹的巴黎公社式的无産階級政権,只能建立各階級的聯合政府,即三結合的革命委員会,其本質仍是官僚制度。這也就是為什麼党的“九大”后,各地的大多数造反派会被打下去,而毛主席那時似乎在与資産階級“妥協”的根本原因。 ...
引用 沙海之舟 2012-12-30 16:12
谢谢远航同志。
引用 远航一号 2012-12-30 13:33
谢谢沙海之舟同志,已经将文章续在第二页。以后较长文章可使用分页功能。编辑时在文章下面有一个“保存并添加新分页”,点中然后再提交。提交后,点击添加新分页,将剩余内容加入就可以了。如果不习惯使用,也可以先在红色社区论坛将文章发齐,我们看到后再生成文章。
引用 铁心兰兰 2012-12-30 09:36
土地所有者与资产阶级融合,中国许多大资产阶级即出租土地、厂房,又搞投机,有搞实业。
引用 铁心兰兰 2012-12-30 09:33
我的观点,中国现在不存在地主阶级,连农业也被资本利用(资本主义农场主、资本主义流通控制个体小农),小农私有制正走向瓦解。至于国家地主,这个概念不正确,美国土地有30%左右在政府手中,美国有地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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