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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企​被指以400万元买走​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

2013-1-9 19:20| 发布者: 刘杰| 查看: 1537| 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摘要: 重庆的私有企业以400万元买走了价值16亿元的国企土地。这则报道的末尾引用了一位律师的评论,竟然不去追究是谁瓜分了国有资产,而却宣称,如果这家当时能够依法破产,不仅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可以催生出更多的民营企业。这位律师真会为没有在国有资产流失中瓜分到一杯羹的私有企业鸣不平啊! ...

 

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 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并依法处置。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其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应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0061231日,国家财政部、国土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收入(下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

 

为了防止在出让国有土地和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过程中出现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国一系列相关土地的法律法规都有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 必须公开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是2007111日开始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更加强化了必 须招、拍、挂内容,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合川丝厂244亩国有工业土地是如何变更为私企江润公司的商住用地的呢?这个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过程一直疑云重重,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站没有任何招、拍、挂的公开信息,上访职工们到政府部门询问、上访反映也没有结果,不禁让人产生怀疑,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

 

《法人》记者在网上搜寻确实查不到上述信息,只能从商业网站中看到一些零散楼盘的信息,江润-地中海岸占地378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 米,土地产权年限为50年,土地开发性质为商住,建设住房4000套,车位2000个,物业性质为别墅,物业费为每平米每月1.5元。

 

我国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到底是综合用地50年还是居住用地70年,记者到合川区国土局和区经信委核实情况,都没能见到主管官员。但是,按照国家的土地法律和政策,国有 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等其他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必须公开进行招、拍、挂,必须按土地用途缴纳相对等的出让金,才能最后取得使用权。

 

公益福利性设施的国有土地,政府无权转给开发商

 

199757日,丝绸进出口公司与合川丝厂破产清算组签订了收购破产财产协议书,其中规定:对未列入破产财产的职工住宅及公益福利性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座谈纪要处理

 

1997723日,合川市法院裁定合川丝厂破产,确认丝绸进出口公司出资收购合川丝绸总厂资产(不含公益福利性设施)”。同年,合川市政 府也下发42号文,更准确表明:原合川丝绸总厂的职工住宅及公益福利设施(含幼儿园、医院、食堂、澡堂及俱乐部)已在企业破产前按有关文件由合川市政府接 收处理,未计入破产财产。

 

上述破产企业公益福利性设施不计入破产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1994年,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 接收单位安置

 

毫无疑问,国务院的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设置的。

 

2000年,重庆市政府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其中有:企业实施破产后,职工住宅不得纳入破产清算,交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管理。职工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由房管部门按房改政策优惠出售给职工

 

也正是因为这些规定,20035月,重庆市高级法院委托金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康润丝绸股权资产,价值846万元,并再一次认定其评估资产不包括职工住宅及公益福利设施

 

虽然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得非常清楚,但破产企业福利性设施到底归谁,马勇控股康润丝绸后还在纠缠不清。20055月,合川市几个部门联合 进行了调查;74日,合川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后,市企改办正式复函康润丝绸:97年合川市丝绸总厂破产时澡堂、食堂、俱乐部等公益性设施并 未列入破产之列,也未出售给丝绸进出口公司,仍属国有资产

 

令人不解的是,2007725日,合川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却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会议同意以福利性公益设施换取职工医疗欠费,即:重庆 康润丝绸有限公司全部付清欠原合川丝绸总厂退休职工的100余万元医疗费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后,将区政府管理的原合川丝绸总厂福利性公益设施移交给重庆康 润丝绸有限公司,并依法完善有关手续。上访职工对此质问:政府怎么能出尔反尔?

 

区政府的一纸决定,就轻易地将国有资产移交给私企康润丝绸。有职工一针见血地说,索要福利性设施是为了获取下面的国有土地,这些设施建筑价值600多万元,这还是1996年评估的价格,那么现在设施下土地的价格就更高了。

 

合川有关部门文件显示,康润丝绸获得合川丝厂的幼儿园、澡堂、医院、食堂、俱乐部占地总面积为4548平方米(7),总建筑面积7518平方米。另有4栋职工住宅楼房,当时里面住着300多人,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如果说,合川区政府处置上述破产企业的福利性设施还有些数据可寻,那么这些福利性设施下面的国有土地,是如何转变为马勇手中的商住用地的呢?

 

上访职工一边叹气一边摇头:马勇是什么时间和什么理由拿到这些国有土地的?拿地依法经过招、拍、挂了吗?交纳土地出让金了吗?交了多少?我们上访举报,政府也没有人告知,全是暗箱操作。

 

133亩闲置土地的归属处理

 

1991年,重庆市政府征用合川丝厂附近思居乡巴湾村三社农用土地199亩,作为该厂技术工程及配套建设用地。

 

为此,重庆市政府当年专门做出(1991)253号文件,对征地的使用和失地村民的安置作了说明,巴湾村三社206人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 口,其中符合安置招工条件的115人安排在合川丝厂所属集体单位就业。同时规定:建设用地正式划拨后6个月未破土动工的,视为荒芜土地,用地单位按省、 市有关规定缴纳土地荒芜费,超过两年仍不使用,报原批准机关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早在1999年就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给予了市、县政府处置和解决闲置土地的多种方式。

 

经了解,合川丝厂当时仅用了65亩,剩下的133亩国有土地一直是村民耕种使用。原巴湾村三社的村民告诉记者,1991年到现在,我们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已有20年了。但是,从20105月开始,江润公司便多次强行占地,不让我们种耕,也不提任何补偿的事。

 

623日,江润公司与村民们发生了流血冲突。一个村民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有些后怕:一台挖掘机在几十名纹身的平头男子的护卫下,开进了农 田。20多个村民赶来制止,却遭到这伙人的殴打,村民何大发、刘克明、张忠碧受伤最重,当即被送进医院,一个半月后才陆续出院,另有多名村民受轻伤。

 

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无论是城市开发还是旧城改造,无论是占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应该由当地政府出面依法征收,合理补偿。特别是这133亩土地早已不属于合川丝厂或康润丝绸所有,开发商根本无权索取,使用暴力介入土地征收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只会加大社会矛盾。

 

经过这次流血冲突,村民们在当地政府的工作下拿到了一点补偿,原巴湾村三社现有198人,一共补偿410万元左右。有村民笑称这是一亩土地的价值。

 

上访职工关注的还是这133亩土地如何到马勇手里的?经过了招、拍、挂吗?如购买,出了多少钱?他们希望国有资产不能流失或者尽量少流失。

 

通过上访职工指点,《法人》记者终于在一家专业网站上搜寻到一则江润公司买地的信息:2011617日,江润公司以16848万元的成交 价,购得合川区钓鱼城街道盐溪桥片区土地面积85525平方米,出让形式为挂牌,规划建筑面积155997.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法人》记者计算了一下,85525平方米约为128亩,平均每亩132万元。上访职工则透露,其实江润公司早在2009年就低价取得这块土地 了,只是在上访职工的不断举报下,才有了这些数据,而且那片地价早已高达300-400万元每亩了。但是,记者无法就此说法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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