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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为中国的未来呐喊,哪怕被淹没

2013-1-10 11:1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199| 评论: 3|原作者: 吴法天

摘要: 我一直希望中国向着民主法治的道路前进,但以南周为代表的民主自由派,已经彻底让我失望。如果我选择明哲保身,我不会以一己之力出来说不同的声音。但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应该为中国的未来做一点点事情,哪怕是一声可能会被淹没的呐喊!
作者:吴法天

南周方波爆出来一个多星期,网络尤其是微博上几乎是一边倒的声音,举目都是贴着南周LOGO的头像,满眼充斥着新闻自由、民主宪政以及诅咒谩骂。稍微提点儿不同意见,就会被扣五毛的帽子,更有人身威胁恐吓相伴。昨晚我发了一条微信推送,提到微博上的范忠信以我老师身份就南周事件对我说教。我的公开回复是:“范忠信先生,您是兄弟系的教授,我虽从未上过您课,但在校期间有过数面之缘,仍可尊称您一声老师。我主张法治,倡新闻自由,认同民主理念,但更执着于真相,不能容忍南方系为了宣扬某种价值观而不择手段地撒谎。此次闹剧,图穷匕现,栽赃事实已水落石出,媒体人当反思:正确的观点无需借助谣言去传播!”寥寥数语,意犹未尽,今天微信中将展开来说。



我对南周风波的第一个认识,是它虽然宣扬新闻自由,但此次事件并非新闻自由事件。新闻自由,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在近代报刊出现以后。美国建国前属于英国殖民统治,报纸会因宣扬不利于当局的言论而被政府以“诽谤罪”或“煽动罪”加以指控。1735年纽约市联邦政府诉约翰·彼得·曾格案中,曾格的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声称,无论如何,传播事实都不能构成诽谤。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新闻自由被确定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条款。但是,新闻自由主要针对的是媒体报道信息资讯的权利,包括获得相关资讯的权利、公开及时地报道资讯以及在不违背刑事法律的前提下不受政府搜查和扣押。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本人是支持新闻自由理念的。



就本次南周风波而言,争论在于一篇《新年献词》,而且主要的焦点在于新年献词中的导言。新年献词的性质,类似于社论。在我国较权威的新闻评论学著作中,社论的定义为:“代表编辑部​就某一重大问题发表的权威性评论。”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又对此定义做了补充:“社论集中反映并传播一定政党、社会政治集团或社会群众团体对当前重大事件和和迫切问题的立场、观点、主张。”“政党机关报的社论一般代表同级党组织的意见。”《南方周末》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子报纸,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由原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改组后更名成立,是我国第一家省级党委机关报组建的报业集团,是广东省省属国有的传媒企业,由广东省委委托省委宣传部主管、主办,现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因此,《南方周末》的社论应该是代表组织的意见,而不是哪个编辑个人意见,更不可能是某些记者的意见。党宣能否管南方周末的社论?尽管支持南周的很多人持反对态度,但答案却是肯定的。社论不属于新闻,也不是某个公民个人的文章,而代表的是组织或集体对重大问题的意见,它的主管部门怎么可能没有权力管?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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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signal 2013-1-10 11:49
果真如此,右右们比纳粹还恶啊。
海岩 2013-1-10 09:32
本帖最后由 海岩 于 2013-1-10 09:33 编辑

在事件发生初期,本来网络上呈现的是两种声音,一些人认为南方周末这些年来立场太偏,失实报道太多,应该趁这个机会反思自己的问题;另一种声音认为这是宣扬新闻自由的好契机,应该让庹震辞职,应该把事情闹大。可是马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谩骂压制了第一种声音,人身攻击比比皆是。我一提出质疑,贴着南周图标的大V粉丝就开始批斗了,各种污言秽语不堪入目。我发微博说:“你发表你的观点,我发表我的观点。我们的观点不同,很正常,观点一样就不是微博了。我没有因为不同意你的意见而辱骂诅咒你,所以你也没有必要语无伦次跳脚大骂。民主的训练,就从微博开始吧。既然讲普世,倒是让旁观者见识一下我们自由、理性、平和的说理,见识一下互相尊重、求同存异的讨论。可以么?”马上有人跟帖说:“和五毛有什么好讨论的!”“敢打老人的毛左吴教授也跳出来了!”我什么时候打了一个老人?我怎么不知道呀?湖南汨罗的胡志刚(现居天津南开)在微博上公开发帖要“直接拍死你”,并留下了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其嚣张气焰令人瞠目。四川绵阳诗人胡应鹏,在私信中对我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恐吓,骂完之后说“一个月内,将对你进行分尸”。在他们的微博或者博客上,贴着南周的《宪政梦》,标签上写着言论自由,可是这自由似乎只是他们打人杀人的自由,而没有别人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或许,在他们眼中,我是敌人,正像著名公共知识分子秋风所言:“维护敌人的言论自由是愚蠢的”。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动用黑客,侵入了我的网易邮箱,在推特上公布了邮件,并且给我的朋友发邮件抹黑我。其实我的邮箱早在去年12月6日就遭到过这帮人的破解和侵入,密码被篡改,之后我屡次取回,又屡次被盗,已经基本不用。这次被盗完全是因南周风波而起,他们利用被盗期间我无法掌握自己的邮箱,在我私人邮件上大做手脚,公布了所谓的“打官司收费最少五万”的邮件,称我为“五万毛”,大肆散布。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罪,也是对我个人的侮辱和诽谤。有人辩解说,为了民主自由,任何手段都可以用!我微博的跟帖中一位粉丝说:“如果革命,就不用讲道理,聚一撮人,拿起武器开打就可以了;如果改革,就揭示真相,权衡政策,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循序渐进即可。要改革的时候,说得是革命逻辑的话;革命的时候,说得是改革思维的话,这样就错位了。于是,本来是探寻真相的新闻界事件,有人找真相,有人就开骂了。”这次南周风波,数十位记者署名,甚至鼓动上街,但真正上街的时候,我们看不到公知大V的身影,也看不到南周人的身影,而现场一些不明真相的90后学生,则成了他们的棋子。



我一直希望中国向着民主法治的道路前进,但以南周为代表的民主自由派,已经彻底让我失望。如果我选择明哲保身,我不会以一己之力出来说不同的声音。但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应该为中国的未来做一点点事情,哪怕是一声可能会被淹没的呐喊!





吴法天

2012年1月8日夜
海岩 2013-1-10 09:30
我对南周风波的第二个认识,是南周编辑部及其支持者所指责的庹震篡改新年献词一事,基本证实是杜撰的指控。通常而言,社论都有起草人,像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那样总是自己亲自动笔起草社论的毕竟少数,南周的社论是由专门的评论员撰写的。根据《南方周末》新闻职业伦理委员发布的《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出刊过程》,我们可以基本还原这次改稿风波:开始的确是由评论员戴志勇写的新年献辞,但是早就被总编辑黄灿直接否决了。评论部主任史哲另写了一篇新年献词,经曹筠武、杨继斌两个编辑修改、润色,成为见报版本。戴的版本是三千多字,见报版本一千多字,并不是传说中的同一版本的修改,而且是南周编辑自己修改的。主要的争议在于那篇约百字的封面导语。这篇导语是常务副总编伍小峰根据南方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省宣副部长兼任)的要求草拟的,用短信发给党宣一个处长修改定稿。那个大禹2000年前治水的低级错误不知出自谁手,但却奇迹版地逃过编审和校对的眼睛而见报。当时庹震人不在广东,所以南周编辑部公开剑指庹震并要求其下台的举措,有点“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新加坡《联合早报》披露事发时庹震人不在广东后,南周编辑以及一些学者发的公开信中又言之凿凿地指出,当时是部长“电话逐字授意”的。于是,指控庹部的最大破绽露出来了:如果是电话授意,那么电话是打给谁的?当时在场还有谁听到?电话授意怎么会出现众志成城(诚)的错别字?这个错别字是他们指控庹的罪证之一,但又说他是电话授意逐字改稿,那么当时的情形除非是这样的:“逐字念给我听……那个众志成城你们是怎么写的?哦,请把那个众志成城的城,改成诚实的诚!不是城市的城,是诚实的诚!不是土字旁,是言字旁!什么?错别字?不可能!就按我的指示改!错了我负责。”南周编辑部的戏演穿帮了。他们根据自己的臆测,把自己编辑造成的低级错误全部推给他们希望下台的那个人:庹震!赌一把,成功了就名留史册,失败了也可以以受到 迫害为借口。试想,一个省委常委、党宣部长怎么可能亲自去审校并改动一份报纸的新年贺辞的具体措词?那三个低级错误又怎么如此巧合地逃过编辑、审读、校对人员的重重关卡,最终见报的?



这三个低级错误,错得匪夷所思。第一个错误出现在文章开头,把1507期写成了1057期。这个错误如果不是有意为之,很难错得这么离谱。从常识上讲,宣宣不可能去改一个跟自己完全无关的四位数字,在不了解南周出版期数的情况下,把“这是我们第1507次和你相见”改成“这是我们第1057次和你相见”,要么是脑子进水,要么是栽赃。一个数字之差,时间跨越了八年,1057期的南周出版在 2004年5月13日,这一年是南周成立20年,该年的年度献词是《这梦想,不休不止》。1057期的亮点有《不会忘记的承诺》和《法治的梦想有多远》,而1507期的新年献词中突出的话是“梦想是我们对应然之事的承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这个梦想”,与1057期遥相呼应。不对南周了如指掌的人犯不出这样的错误,不对南周这八年经历介怀的人也犯不出这么巧的错误,它更像是等待有心的读者去发现的一个示威。第二个错误前文已提及,电话授意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错误的,即使是电脑打字,现在都是智能提词,也不会出现这种错别字,它更像是一个有意为之的彩蛋:以“言”代“土”,言代表言论自由,土代表僵化的管理,因为大禹之父治水用息壤,此物见土即生,无法抑制洪水。大禹治水发生在公元前2000多年,而这篇新年献词中改为“2000多年前”,所对应的时期是王莽新政时期,而实际上新政是“乱政”,所以这个2000多年前的大禹治水之错误,更像是一个精心策划的抗议。这种低级错误,是百度一下就能解决的,它不可能这么密集,却又这么容易躲过南周的层层审校,否则这份报纸的编辑、审读和校对都早该下岗了。事后,南方周末伦理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对这三个错误出自谁之手没有交代。



我对南周风波的第三个认识,是纵观这次为南周鼓与吹的民主自由派人士,基本上属于民粹。赵楚接受了美国之音的采访,程益中接受了德国之声的采访,这两段采访被“新唐人”登在网站上,标题是“南都声讨庹震,暗中剑指北京”。程益中曾说过中国是言论不自由的国都,因此“谣言是存于人心深处的真相,是群体表达意愿方式,是大众对抗官方宣传和谎言的武器。它不是事实,但比事实更真;它经不起推敲,但比真理令人信服;它漏洞百出,但大众深信不疑”。这就是南方系前总编的“造谣有理”宏论。这次南周风波,演员姚晨引用索尔仁尼琴的话挺南周:“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我把程、姚的这两句话放在一起,发现居然有打脸的效果,这是以公知之矛攻公知之盾啊。报道真实是媒体的伦理底线,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应该坚守最起码的真实。有人整理了南方系这些年报道中的造谣之处,洋洋洒洒数十条,蔚为壮观。我也接到过湖南省永兴县马家村农民的投书,反映2011年5月5日《南方周末》A8版记者曹勇的报道《警界无间道:郴州公安局里的生死暗战》,不仅把一个“黑社会保护伞”塑造为打黑英雄,而且杜撰了一场完全不存在的暗杀。而《南方周末》2012年8月23日的报道《吴法天是怎样炼成的》也极尽丑化抹黑,甚至杜撰了我1999年在大街上躺了几个小时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这就是南周宣扬的新闻自由精神么?这就是诸多大V公知支持的南周?十几年前我是南周的忠实读者,每期必看,但这些年对它越来越失望,在我心中,自由不死,法治不死,但南周早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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