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讲故事的人”(莫言)的故事(14)

2013-2-5 23:1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097| 评论: 0|原作者: 大于

摘要: 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信的呢?大于认为其中可信的就是莫言曾经偷过红萝卜,而且可能不只一个,反正是让他父亲感到了奇耻大辱,狠狠地打了他一次,让他终生难忘。再就是他用后来学会的“理论”,把自己小时候的过错,强加给当时的社会,既为自己遮羞,又为“描黑文学”添了彩,一举两得。

“讲故事的人”(莫言)的故事(14)——耻辱的“胡萝卜”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看中了莫言的故事《蛙》,第一次把这个奖发给了中国籍作家。
2012年12月8日,莫言在瑞典学院发表文学演讲,主题为“讲故事的人”。莫言在演讲中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这些故事,包括了莫言的民族、国家、家乡、家族、家庭和他本人,以及这些故事的传播和演绎。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讲故事的人”(莫言)本身的故事。或许,这种比较真实的故事比莫言编写的故事具有更为深刻的历史内涵。
和所有的名人一样,这些故事,有真也有假;和所有的阅读一样,对同样的故事,从来是不同的视角有着不同的解读。下面,大于力求客观地从这些故事中抽取出“讲故事的人”(莫言)的故事,并力图从中解读出它们所蕴含的“真理和正义”。


(十四)耻辱的“红萝卜”

网络上看到,莫言获得诺奖后,他多年不住的老家几乎被各路媒体和民众挤破了,甚至里面种的红萝卜等都被参观者拔光,院子里只剩一块光秃秃的泥巴地。

大于肯定,这些拔红萝卜并没有认真看过莫言的作品,他们不知道对莫言来说,“红萝卜”不是什么荣光而是刻骨的耻辱。

莫言在《超越故乡(5)》中记下了他的这段耻辱——

  我的小说中,直接利用了故乡经历的,是短篇小说《枯河 》和中篇小说《 透明的红萝卜 》。
   “文革”期间,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起初砸石子,后来给铁匠拉风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铁匠们和石匠们躺在桥洞里休息,因为 腹中饥饿难挨,我溜到生产队的萝卜地里,拔了一个红萝卜,正要吃时,被一个贫下中农抓住了。他揍了我一顿,拖着我往桥梁工地上送。我赖着不走,他就十分机 智地把我脚上那双半新的鞋子剥走,送到工地领导那儿。挨到天黑,因为怕丢了鞋子回家挨揍,只好去找领导要鞋。领导是个猿猴模样的人,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 毛主席请罪。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片。太阳正在落山,半边天都烧红了,像梦境一样。领导把毛主席像挂起来,让我请罪。
  我哭着,跪在毛主席像前结结巴巴地说:“毛主席……我偷了一个红萝卜……犯了罪……罪该万死……”
  民工们都低着头,不说话。
  张领导说:“认识还比较深刻,饶了你吧。”
  张领导把鞋子还了我。
  我忐忑不安地往家走。回家后就挨了一场毒打。出现在《枯河 》中的这段文字,几乎是当时情景的再现:
  哥哥把他扔到院子里,对准他的屁股用力踢了一脚,喊道:“起来,你专门给家里闯祸!他躺在地上不肯动,哥哥很有力地连续踢着他的屁股,说:‘滚起来,你作了孽还有功啦是不?’”
  他奇迹般站起来(在小说中,他此时已被村支部书记打了半死),一步步倒退到墙角上去,站定后,惊恐地看着瘦长的哥哥。
  哥哥愤怒地对母亲说:“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害。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个兵,这下全完了。”
  他悲哀地看着母亲。母亲从来没有打过他。母亲流着眼泪走过来。他委屈地叫了一声娘。
  ……母亲戴着铁顶针的手狠狠地抽到他的耳门子上,他干嚎了一声……母亲从草垛上抽出一根干棉花柴,对着他没鼻子没眼地抽着。
  父亲一步步走上来。夕阳照着父亲愁苦的面孔……父亲左手拎着他的脖子,右手拎着一只鞋子……父亲的厚底老鞋第一下打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脖子几乎钉进腔子里去。那只老鞋更多地是落到他的背上,急一阵,慢一阵,鞋底越来越薄,一片片泥土飞散着……
   抄写着这些文字,我的心脏一阵阵不舒服,看过《枯河》的人也许还记得,那个名叫小虎的孩子,最终是被自己的亲人活活打死的,而真实的情况是:当父亲用蘸 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我。爷爷当时忿忿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爷爷与我小说中的土匪毫无关系,他是个勤劳 的农民,对人民公社一直有看法,他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活。他一直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了。想不到如今果真应验了。父亲是好父亲,母亲是好 母亲,促使他们痛打我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在毛泽东像前当众请罪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二是因为我家出身中农,必须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我的《枯河 》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在不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爱的,环境使人残酷无情。

读者注意,莫言在这里不是写小说,而是说自己的“经历”。当然,和他所有的回忆一样,这些“经历”究竟是真是假,则需要我们进行一些“考古”研究了。

大于的研究成果是:

(1)他“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有假。因为莫言自己说了,他 1967年“十二岁那年”“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因为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只好到荒草滩上去放牧牛羊。”因为一个人早出晚归地放羊牧牛非常孤独和苦闷,极 其向往那种大家一起谈天说地的快乐劳动生活,于莫言央求四叔让他参加割麦子。——也就是说,十二岁连参加集体劳动的资格都没有,怎么可能派到至少是公社的 桥梁工地上去呢?就是你生产队想派,大队和公社也不会同意,因为当时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派了工是要按工算钱算粮的。

(2)“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毛主席请罪。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片”不可信。虽然当时强调阶级斗争,但哪一个领导也不会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偷了一个红萝卜如此小题大作。

(3)哥哥(应该是二哥管谟欣)愤怒地对母亲说:“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害。 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个兵,这下全完了”根本不可信。管谟欣当年还在读初中,不到18岁,不够当兵的年龄。就是真要去当兵,政审也不可能去审弟弟偷红萝 卜的小事情。何况,管谟欣高中毕业后直接就到在公社搞宣传写材料(相当现在的文秘),一点没有受什么他出身中农的影响。

(4)他“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他绝对不可信。世界上也不可能会有一个父亲会拿着绳子蘸了盐水再来打儿子。这个情节是应该他从国民党审问共产党的小说中看来的。

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信的呢?大于认为其中可信的就是莫言曾经偷过红萝卜,而且可能 不只一个,反正是让他父亲感到了奇耻大辱,狠狠地打了他一次,让他终生难忘。再就是他用后来学会的“理论”,把自己小时候的过错,强加给当时的社会,既为 自己遮羞,又为“描黑文学”添了彩,一举两得。

有人说,文学就是人学。大于还认为,对作者来说,文学也是人品学。每一个作者的作品,在展示自己眼中世界的同时,也在展示自己的人品。

-----------

导读1—— 对莫言这种难以自圆其说胡说八道,为什么很少有人去质疑呢?

导读2—— 不知道那些拔莫家红萝卜的客人,对莫言和他的“红萝卜”究竟有多少了解?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9 07:01 , Processed in 0.017927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