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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社会和国家的本质是什么?

2013-3-20 23:3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45| 评论: 2|原作者: 列宁|来自: 五四青年网

摘要: 我们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已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出了第6版。我们必须根据德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不是译得不全,就是译得很糟。
阶级社会和国家的本质是什么?  

时间:2013-03-19 20:12来源:五四青年网 作者:列宁 点击:    337    次
    

阶级社会和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我们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已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出了第6版。我们必须根据德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不是译得不全,就是译得很糟。 恩格斯在总
     阶级社会和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我们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已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出了第6版。我们必须根据德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不是译得不全,就是译得很糟。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作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这一段话十分清楚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和意义这一问题的基本思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正是从这最重要的和根本的一点上开始的,这种歪曲来自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他们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不得不承认,只有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这样来“稍稍纠正”马克思,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话,国家既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而照市侩和庸人般的教授和政论家们说来(往往还善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作根据!),国家正是调和阶级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在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看来,秩序正是阶级调和,而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抑制冲突就是调和,而不是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压迫者的一定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式。

2.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恩格斯继续说:“......国家和旧的氏族〈或克兰〉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我们现在觉得这种划分“很自然”,但这是同血族或氏族的旧组织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才获得的。
    “......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克兰〉社会所没有的。......”
    恩格斯在这里阐明了被称为国家的那种“力量”的概念,即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概念。这种力量主要是什么呢?主要是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
    应该说这是特殊的武装队伍,因为任何国家所具有的公共权力已经“不再”同武装的居民,即同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直接符合”了。
    如果没有这种分裂,“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就其复杂程度、技术水平等等来说,固然会不同于拿着树棍的猿猴群或原始人或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但这样的组织是可能有的。
    这样的组织所以不可能有,是因为文明社会已分裂为敌对的而且是不可调和地敌对的阶级。如果这些阶级都有“自动的”武装,就会导致它们之间的武装斗争。于是国家形成了,特殊的力量即特殊的武装队伍建立起来了。每次大革命在破坏国家机构的时候,我们都看到赤裸裸的阶级斗争,我们都清楚地看到,统治阶级是如何力图恢复替它服务的特殊武装队伍,被压迫阶级又是如何力图建立一种不替剥削者服务,而替被剥削者服务的新型的同类组织。

3.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为了维持特殊的、站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就需要捐税和国债。
  恩格斯说:“......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站在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克兰〉社会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于是制定了官吏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别法律。“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却有比克兰代表更大的“权威”,然而,即使是文明国家掌握军权的首脑,也会对“不是用强制手段获得”社会“尊敬”的克兰首领表示羡慕。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不仅古代国家和封建国家是剥削奴隶和农奴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也“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但也例外地有这样的时期,那时互相斗争的各阶级达到了这样势均力敌的地步,以致国家权力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而暂时得到了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
  恩格斯继续说,在民主共和国内,“财富是间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运用它的权力的”,它所采用的第一个方法是“直接收买官吏”(美国),第二个方法是“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法国和美国)。
    目前,在任何民主共和国中,帝国主义和银行统治都把这两种维护和实现财富的无限权力的方法“发展”到了非常巧妙的地步。
    “财富”的无限权力在民主共和制下更可靠,是因为它不依赖政治机构的某些缺陷,不依赖资本主义的不好的政治外壳。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通过帕尔钦斯基、切尔诺夫、策列铁里之流)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还应该指出,恩格斯十分肯定地认为,普选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他显然是考虑到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长期经验,说普选制是
  “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在现今的国家里,普选制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
    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如我国的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以及他们的同胞兄弟西欧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却正是期待从普选制中得到“更多的东西”。他们自己相信而且要人民也相信这种荒谬的想法:普选制“在现今的国家里”能够真正体现大多数劳动者的意志,并保证实现这种意志。
    恩格斯在他那部流传最广的著作中,把自己的看法总结如下: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接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那时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

摘自列宁《国家与革命》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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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赤色飞蛾 2013-3-26 18:35
现在我认为还不够,这是一个角度来说,还需要另外一个维度,即社会关系的维度来解释国家问题。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3-21 05:0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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