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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新疆石河子“一·二六”事件

2013-3-28 00:0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818|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红旗网

摘要: 新疆石河子事件是一个地方的又涉及到军队的流血事件。这件事的发生,一方面是建设兵团的某些干部,对文化大革命、对造反派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群众不了解建设兵团的特殊性,按照一般地方的要求在兵团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活动。
第三节  新疆石河子“一·二六”事件

转发者按:年轻同志对文革缺乏感性认识,特介绍此篇有关文革夺权阶段的一个局部事件的事实情况,共同分享。

壹、本节概述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二日,新疆日报社造反派宣布夺了新疆日报社的权,改出造字号的《新疆日报》。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九日,新疆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简称“红二司”)等群众组织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召开“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扑誓师大会”,并发出《紧急呼吁》、《紧急通告》,呼吁新疆造反派组织实现大联合,向走资派夺权。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五日,“红二司”等造反组织宣布夺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委、乌鲁木齐市委、市人委的权,向全国、全疆发表了《夺权声明》,成立了“自治区夺权指挥部”。
随后,自治区各单位、各地、州(市)、县也先后被夺权。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发生流血事件。
1月25日下午,毛纺厂等八个单位的造反团约2000人,进入汽车二团配合该团造反派夺权。汽车二团的掌权派请求独立团支援。独立团派了92名指战员到汽车二团。
1月26日零时,双方开枪,造成5死6伤。
1月26日,农八师将一部分部队调进师部,对要求进入师部的造反派进行武装阻拦,在冲突中打死2人,伤27人。
在公共汽车站等处,双方进行枪战。
这一天,共打死24人,打伤74人。
以裴周玉为主任的兵团临时文化革命委员会给中央的电报说:“一·
二六事件是武光、张仲翰等勾结坚持反动立场的国民党旧军官、旧军人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一手策划的反夺权、夺军权的反革命事件。”
军区认为是这是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镇压了歹徒。
一九六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央文革小组的《文化革命动向》上刊登了《新华社记者评述石河子反革命事件》,认为是一起镇压革命群众的严重的反革命事件。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周恩来接见新疆革命造反派代表讲话纪要
总理:你们冲进过新疆军区,没有引起什么问题,这很好。现在新疆军区的文化大革命已经停了,这是中央的决定。应该以祖国的利益为重,我们不要被苏修利用。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造反派,只要我们的军队在,敌人是不会翻天的。不要这也怀疑那也怀疑的,毛主席有这样的信心,对你们这样信任。你们应该对中央军委有起码的信任,第一,新疆要把军队稳住,新疆这么多问题,先抽出一条来,什么应爱护?解放军嘛!
总理:关于石河子死伤人的问题,即使是反动的群众组织,也不能开枪,只能揪住头头,我立即起草电报,给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命令停止撤出部队,立即派调查组去那里调查,新疆那位大学生死了,成了无头案,这次石河子事件不能搞个无头案,一定要调查清楚。
总理:12.19绝食,停工是全出于激愤,可以理解。责任归区党委和兵团党委。但不提倡。
你们回去着重宣传我们这几条。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央军委给新疆军区党委的电报
军委认为王恩茂、郭鹏、左齐、张希钦、徐国贤、熊晃、丁盛、裴周玉等八同志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他们不是“三反分子”,不是贺龙分子,望你们向大家作妥善解释。
一九六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石河子的指示
(一)立即劝阻人民内部的一切武装冲突。凡是有群众的场面,我武装部队绝对不准开枪。如有群众夺取部队武器,首先应该劝阻;不听,也应向天放枪以示警告。对武装反革命分子和过境窜入的武装反革命分子,也要力求逮捕,只有敌人首先开枪时,才能自卫还击。
(二)新疆军区和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值班部队,担负着保卫祖国边疆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繁重任务。新疆军区领导机关及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机要部门和武装部队,任何人、任何群众组织均不准冲击,不准夺权。
(三)石河子地区的武装冲突问题,待中央派人调查处理。目前在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区已经发生的乱抓人、打人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和劝阻,已经抓了的群众,必须立即释放。
一九六七年二月七日、八日,在毛泽东的催促下,周恩来约聂荣臻、叶剑英、徐向前同新疆自治区负责人谈新疆问题,认为新疆夺权条件不成熟,拟对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军管,以推动和促进“三结合”。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日,新疆军区的造反派批斗军区参谋长何家产,强行给何戴上高帽子,实行了变相体罚。
经中央军委批准,新疆军区拘留了有关这一事件的策划者和肇事者。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自治区夺权指挥部”组织几千名学生和群众包围了军区大院,要求军区将何家产停职检查,把军权交给支持造反组织的军区领导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中央军委给新疆军区党委的电报
新疆军区对公然违抗毛主席批准的中央军委命令的分子执行纪律是完全正确的。全体指战员、革命师生、革命工人、革命干部都必须支持这个正确措施。希望所有包围新疆军区机关的革命群众都自觉地回到本单位去,向违抗中央军委命令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否则,一切后果,由冲击新疆军区的人员负完全责任。
决定将支持造反组织的军区个别领导人和四个部长调北京学习。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的规定
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军事管制下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地方上任何革命群众组织和个人对兵团的文化大革命都不许干预和串连。
由革命领导成员、革命干部和革命群众三结合共同组成生产建设兵团文化革命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兵团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受新疆军区文革小组直接领导。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各师、团(场)、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成立革命领导成员、革命干部和革命群众三结合的文化革命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文化大革命,并受上级文化革命委员会领导。
生产建设兵团革命群众可以在本连队(车间)和团以上机关的本部(处)建制内建立文化革命群众组织,在党委领导下进行文化大革命。
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大、中学校、文艺团体、科研部门和医疗单位,一律按照原建制搞好本学校、本团体、本部门、本单位的斗、批、改,不干预领导机关和部队的文化大革命。
生产建设兵团所有革命师生、革命职工、革命干部及全体支边青年一律参加所在单位的文化大革命,可以在所在单位进行串连,不外出串连;有生产、工作任务的单位,只能在业余时间内进行文化大革命,以利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生产建设兵团所有武装部队,只进行正面教育,不搞“四大”,以利战备。
一九六七年三月三日,周恩来在批判张仲瀚总结会上的讲话
第一个问题:这个会议是开得好的,这个会议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的,解决了生产兵团的关键性问题,这是一场夺权斗争,这场夺权斗争不只是表现在这个会议上,几个月来表现在生产兵团的各个方面,表现在许多事件上,一直反映到北京,无产阶级革命派对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斗争相当激烈尖锐,我们经过这次会议,关键性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二问题:刚才剑英同志把生产的成就说了,这方面是由于毛主席的号召和领导,我们的路子走对了。另一方面是广大的群众。
第三个问题:生产建设兵团的基础×××多万人要加以分析,在成份上不那么健康。
第四个问题:生产建设兵团要建成社会主义的大厦。
第五个问题: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治思想工作,过去来说,大大落后于客观的需要,现在更加证明了,揭发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小集团。
第六个问题:夺权的斗争,取得初步的胜利,还要继续,这个继续不是一切都打倒,区别两类矛盾。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二日,军区支持的一派开了一个十万人的大会,不让红二司等群众组织参加。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九日,,红二司等组织开了一个三万人大会。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周恩来与新疆革命造反派代表座谈记录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周恩来总理办公室传达总理同新疆革命造反派来京代表谈话要点
〖注:此件为新疆军区文革办公室魏学武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三十日九时五分,同全军文革办公室蒋培国通电话核对的。〗
一、新疆红二司是革命造反派,但要与石河子事件、自治区党委内部斗争划清界限。
二、你们不要对王恩茂同志的问题先定性。他已经回到乌鲁木齐准备检讨,并且准备找你们谈谈。
三、军管单位除机要部门外,根据规定,有的可以串连,进行四大,但不进行大串连。除军队方面另有规定外,地方上,各造反组织,不应解散。
四、所逮捕的人,除现行反革命外,其它由于政治原因而被逮捕的,要全部释放。
五、对去年十二月十九日的事件,中央的看法不变,责任在兵团党委和自治区党委。
六、三月十二日的大会,不要二司及其他造反组织参加是错误的。听说三月十九日的大会开的不错嘛!
贰、本节简论
新疆石河子事件是一个地方的又涉及到军队的流血事件。
这件事的发生,一方面是建设兵团的某些干部,对文化大革命、对造反派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群众不了解建设兵团的特殊性,按照一般地方的要求在兵团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活动。
中央处理这个事件的原则是:命令部队向群众开枪是不对的;但中央不支持群众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属单位搞夺权。
由此涉及到新疆军区与造反派的关系问题。新疆军区不支持造反派夺权,造反派就冲击军区,军区就抓造反派。这也是当时全国的基本形势。
周恩来、中央文革小组当时就是反复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说服军队领导人要支持左派、要正确对待群众;另一方面教育群众要拥护军队,要正确对待军队犯错误。但是,这个工作遇到的困难很大。一方面是军队方面有来自“二月逆流”的影响,一些犯错误的军队领导人很难转过弯来;另一方面是群众中既有来自极右方面的干扰,挑动群众斗群众,也有来自极左方面的干扰,一些造反组织的头头完全按照对待地方走资派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军队领导干部犯错误。
军队、地方领导干部、群众都要在运动中经受考验、重新学习。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中共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决议中指出:“石河子“一·二六”事件,是国民党反动派阴谋复辟和共产党反复辟的一场流血的政治战争,是张仲瀚、武光及其余孽血腥镇压兵团原“八野”、“联总”无产阶级革命派,实行反夺权的反革命事件。”“在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张仲瀚、武光及其黑后台的操纵下汽二团的“工造团”,污蔑这一事件是“武装镇压‘造反派’”、“‘一·二六’事件定性没定案”,“石河子的案我们翻定了”。这是明目张胆地跑打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是为张仲瀚一小撮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翻案,是为国民党反动派和地主阶级翻案,必须予以坚决揭露、批判和粉碎。”
这说明: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坚持认为,石河子事件是镇压兵团原“八野”、“联总”无产阶级革命派,实行反夺权的反革命事件。
一九六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新疆军区党委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一九六七年初,毛主席及时、英明、果断地处置了石河子反革命事件,作出了关于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十二条),大长了无产阶级的志气,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
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批示:中央同意中共新疆军区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报告。
这说明:中央同意了石河子事件是反革命事件的结论。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日,中央首长接见新疆代表团时,周恩来在讲话中指出:
去年石河子事件发生后,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及时作了决定,并且及时地作了一个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二条规定,就把局势就稳定了。因为对新疆来说这不是小事,它包括有职工,家属在内160多万人,这么个数字的生产大军,有工厂、有农场、牧场、有交通工具、南疆北疆、布满天山南北,而且有一部分武装部队。特别是在边疆,跟苏修、蒙修塔边的地方都有生产兵团的生产单位,也是战斗单位。这个力量稳住了,就没有让暗藏在里头的国民党残渣余孽,暗藏的反动派、特务、叛徒、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右分子、劳改犯、没有起到破坏作用,形成了稳定的力量,这是对新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很重要一个决策。这点,当时许多革命小将还没有那么看得懂,逐步,逐步的你们认识了这个稳定的重要性,新疆虽然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革命大联合的步骤是推迟了,可是武斗也发生了,但没有象别的地方闹得那么厉害,境内外的敌人虽然进行破坏活动,但是还没有那样猖獗,除人民解放军以外,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就是说,广大群众的呼声被伟大领袖知道了以后,变成了伟大的决策,又回到群众中去,群众就掌握了我们伟大领袖的思想,决策,就坚持了这个决定,这是个很重要的例子。
不管怎么说,这与当时处理这个事件的指导思想,差距还是很大。当时为什么没有如其他类似事件一样作为军队镇压造反派事件处理?周恩来的讲话可以部分回答这个问题,但后来为什么又演变成了“镇压兵团革命派的反革命事件”?王、关、戚为什么要想翻这个案?这个问题同当时的二月逆流有不有关系?这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2011年12月1日修改   

(责任编辑:柳实;远航一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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