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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豆汤看农村环境危机

2013-4-9 11:59| 发布者: 刘杰| 查看: 1281| 评论: 0|原作者: 红色中国时评

摘要: 1988至今,河北沧县小朱庄的村民承受了长达二十余年的污染,乃至生计受害,疾病丛生。村民多年前即开始为污染问题奔走申诉,时至今日,得到的只是一句“红的水不代表不达标,放一把红小豆也能出红色”。


1988
至今,河北沧县小朱庄的村民承受了长达二十余年的污染,乃至生计受害,疾病丛生。村民多年前即开始为污染问题奔走申诉,时至今日,得到的只是一句红的水不代表不达标,放一把红小豆也能出红色

 

我的家乡离沧县不远,听到家乡人民遭受污染的长期折磨我感到痛心,然而我并不对此奇怪。我从前住的离农村不远,村里的小化工厂常年排放污染气体,每到晚上就能闻到浓重的气味。和小朱庄一样,我们当地的环保部门也做过检测,证明此气味无毒无害,是大可放心呼吸的。

 

我时常想这样一个问题:统治阶级的乐观情绪从何而来?尤其是看到每年春天两会代表洋溢着一脸幸福表情的时候,我会倍感困惑。固然,有些人是不接地气,有些人是自欺欺人,有些人是想蒙混过关;然而,这种乐观情绪体现出一种霸道,就是在说:我即科学,我的意志即科学发展观,我说这是红豆汤,这就是红豆汤。这种乐观情绪是对改革开放的肯定态度的延伸;没了这种乐观情绪,统治地位就面临危险了,所以任何违反基本逻辑和常识的乐观情绪都不应令人惊讶,包括这把红小豆。但我实在乐观不起来。

 

我们国家环境保护始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中国在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会议。从起步来讲,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是比较早的。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曾经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五年控制,十年解决”,可见当时为了根治环境问题而下的决心。


环保政策有条原则叫做谁污染,谁治理。最早这条原则是针对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提出来的。如果是计划经济,工厂是国家的工厂,治污的成本直接就是国家的成本,那这条原则就行得通。但是,如果是市场经济,工厂成了私人的,那就只要赚得利润,哪怕污染泛滥?并且,一旦工厂倒闭,工厂曾造成的污染谁来治理?所以这条原则彻底变了样:一面是谁污染的(?)找不到,虽然污染还在,工厂早就不在了;一面是谁来治理(?)也找不到,工厂没了,而政府认定把地下水搞红的是一把红小豆。改革开放以来的环境保护政策,一个字就是“熬”,得过且过,短期不出问题就没问题,长期出了问题也不是我的问题,到底要看看人类和自然的承受能力究竟等到何等地步。

 

与北京的雾霾天相比,小朱庄的红豆汤更为令人触目惊心,说明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在华北,自然条件比较差,人口密度比较大,如今污染问题是农村包围城市,城市危机重重,整个华北没有让人过上安全、健康生活的立锥之地。

 

对于雾霾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大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大、人口的集中、汽车数量的急剧增长,所以解决雾霾问题并不难,只要有决心限制大城市规模,特别是限制汽车数量。但是,限制了大城市的规模,城镇化怎么搞?只能扩大县城的规模,让雾霾污染向县城扩散。

 

对于以小朱庄为代表的农村污染问题,与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庇护分不开。小朱庄的这家化工厂是个私人所有的企业,2008年利润4900万,纳税2200万(包括交给国家的和地方的),沧县当年财政收入是2.6个亿,可见这个化工厂对当地政府来说不可小视。二十几年如一日的排放污水地方政府也就当看不见。如果地方政府某些时候关停这些污染企业,过不了多久又会允许这些企业就会重新开张。国家想要解决农村污染问题,即使有这个决心,也没有这个能力。以此来看,农村地区一方面承受着县城城市化扩大带来的城市污染,另一方面承受着地方企业的工业污染。未来十年城镇化看来也将是农村环境崩溃的时候。

 

(撰稿:刘杰;责编: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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