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九)

2013-4-24 21:3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160|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红旗网

摘要: 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九)水陆洲(九)“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第一部分原文摘录原书的第十、十一两章论述了毛泽东“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历史。可以分为八节来读。第一节 毛泽东与刘少奇在农业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农村问题处理得好不好,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全局性影响 ...
第二部分对原文的评论
原文对毛泽东指导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思想,叙述基本上是正确的;对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六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也是肯定的。这与那些全盘否定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极右分子,是有根本区别的。
但是,这种肯定是有限度的。在内容上,它肯定的仅仅是互助组、初级农业社;在时间上,它肯定的是一九五五年五月以前的合作化。
关于一九五五年七月毛泽东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它说:“由于这个报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批判“右倾”,把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际步骤和计划上更稳当一些的邓子恢等,说成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这样一来,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不同意见就很难再发表,关于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实行起来势必要打乱;关于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种逐步发展的步骤,也难以保证实施。”
对于报告中毛泽东提出的注意反“左”的指示,它说:“这些话是正确的,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来说,很希望这些话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以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而不发生重大偏差。但是,在反“右倾”的巨大政治压力下,在群众运动大发动的情况下,这些话的分量和实效被大大地削弱了,冲淡了,甚至就不算数了,大家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一方面,而是一味求快,甚至脱离实际条件去求快,以致带来许多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对于广大干部积极拥护毛泽东的意见,它说:“有些发言,用个别事例,夸大地说明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如何迅速地不断高涨,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者”进行猛烈的批评。有些地方上的同志提出,晚解放区同老解放区一样,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山区也可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出,不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都存在着这种情况。”
关于一九五五年十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作的总结,它说:“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所作的上述总结,把一些需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的问题,把一些需要经过一段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的问题,都说成是“迷信”而加以破除,加以批评,这就很难不助长农业合作化脱离实际地过快发展。”“但反“右倾”的政治气氛毕竟太强,声浪太高,给人们的印象十分强烈,因而毛泽东这些话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足够注意。”
关于毛泽东主持制定《农业发展纲要》,它说:“由于这个文件是在全党反对“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制定的,人们头脑普遍发热,提出的各项指标大多超越实际可能性,除了农业合作化一项,其他各项都未能如期实现。”
关于毛泽东主持编辑的《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所写的一些按语,它说:“但是这个口子一开,许多地方很快就动手做起来。不但办高级社,还办大社;不但由初级社转高级社,而且由互助组直接跳到高级社。”“毛泽东的这个观点的继续发展,导致后来“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出现。”“但就总体而言,按语是以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为主旨,对于合作化这个本来是合乎农民需要的变革进程,加以人为地加速,助长了超越客观实际的“左”的倾向。”“对毛泽东来说,全国解放是早已料到的,有了长期思想准备的,而农业合作化的胜利来得这样快,这样顺利,却出乎他的意料。他一向认为,改造几亿个体经营的农民是最艰难的事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做许多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谁知道,这么困难的问题,经过三次会议,作一篇报告,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就如此顺利地解决了。”“面对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不无某种担心,一度进入比较冷静的思考。”
关于全国农业合作化的总的评价,它说:
“可以设想,如果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那末,后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将会是另一种情况,而避免走上曲折的道路。”
“但是,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形势骤然起了变化,合作社的发展迅猛异常,出现了全国的合作化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过快发展和表面上的巨大胜利,助长了毛泽东对个人意志的过分自信,更加深信自己的主张总是正确的,而且是能够立即见效的。当然,这不是说,合作化高潮纯粹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这是不可能的。它的产生还有深刻的社会基础。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人民,在革命胜利和建立新国家后,普遍急于摆脱原来的贫困落后状态。中国汪洋大海般的、势单力薄而又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确有发展互助合作的需要。但是,问题出在没有充分估量甚至不顾客观实际的条件和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过急地人为地加速了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从农业合作化的加速进程中,人们看到这样一种情形:毛泽东作为享有崇高威望、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和信赖的领袖,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带领人民取得难以想像的胜利,当他提出一个主张并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的时候,各级干部总是闻风而动,积极贯彻实行,唯恐落在别人后头。这样,往往在相互攀比中又提出一些超过毛泽东预计的情况和规定的指标。这些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使他十分兴奋,又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指标。如此互相影响,循环往复,使得原来提出的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变得逐渐并越来越离开了实际。”
“毛泽东急于从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急于将小社合并为大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更多地着眼于发挥集体经营的长处和优势力量,而对于农民个体经营(或称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及其生命力和潜在的活力,严重估计不足,往往对它忽略,甚至把它看作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农民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已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所证明。”
“毛泽东急于并社升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出身而长期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他的心,他的感情,总是同广大贫苦农民息息相通、紧密相联。他认为,大社、高级社利于提高生产力,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践证明,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评是错误的,邓子恢在合作化步骤上的逐渐演进的主张是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
“究竟什么是适合中国情况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的发展道路,这是一个新事物,是一个缺乏经验的重大而复杂的经济变革问题,因而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才能一步一步地全面深刻地搞清楚。”
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表面上看来,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只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这种分歧表面上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际上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与以刘少奇为代表的错误路线之间的争论。原文对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指导思想的批评,实际上就是站在这种错误路线上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反对。他们可以赞成初级合作化,但绝不赞成高级合作化。(因为初级合作化保留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有,仅仅是入股分红;而高级合作化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再分红,只实行按劳分配。)他们说:他们所主张的是,“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请问,你们说的“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到底是多长呢?是五十年、一百年、还是三、五百年呢?把实现高级合作化推迟到遥遥无期的未来,这究竟是要不要实现高级合作化的争论,还仅仅是发展速度的争论?
如果有人认为这里的推论是不正确的,但这个推论已经被历史的实践所证明。一九六0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时期,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邓子恢等人就曾竭力主张实行包产到户。只是由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人坚决顶住,他们的错误主张才没有得逞。一九七八年邓小平重新上台以后,在全国推行包产到户,至今已经二十五年了,他们还一再地说,至少三十年不变,三十年以后还要继续延长。二00一年,有一位领导人就在报刊上公开说: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改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第二次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三次是农村的税费改革。这是一个重要信号,它说明一些人公然要在我国历史上全盘否定农业合作化伟大意义和历史成就。
其实,一九七八年以后,一直有人在做这件事。
肖冬连等在《文革前十年史》中说:“毛泽东才是中国这场改造运动的‘第一推动力’,而且总是运动加速的动力源。”“高潮从农业开始。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出现,并不是所谓广大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而是一九五五年的‘三个会议一部书’”。“一部书就是毛泽东亲自主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作结论时,不无得意地说:‘我用十一天功夫,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包括给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宽,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这意思是说,他说高潮已经到来是有根据的,是经过调查的。然而这一次调查与以往不同,并不是亲历亲为,实地考察,而是镜中观花,纸上谈兵。”
该书还引用了一段话:“逢先知这样说:毛泽东自己对这次合作化的‘调查’是比较满意的,但我认为这次调查不能说是成功的。毛泽东一贯主张,要做亲身调查,并为我们全党做出了榜样,而他的这次调查只是看下面送来的书面材料,而其中一大部分是批判小脚女人以及后的,他写的那些尖锐批评右倾保守的按语,主要就是加写在各地在7月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以后送来的那部分材料上的。尽管这些按单独看起来可能很有道理,但就全体而论,对于合作化这个本来是合乎农民需要(但要根据自愿互利原则逐步发展)的进程,加以人为的加速又加速,拔高又拔高,客观上是在命令主义的产物之上又加上新的命令主义。”
按照肖冬连、逢先知等人的说法,毛泽东把亲自主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说成是一次社会调查“不是亲历亲为”,而是“镜中观花,纸上谈兵”,因此“这次调查不能说是成功的”。由此推论,毛泽东在一九五六年进行的建国后的第二次调查,即毛泽东称之为“床上地下,地下床上”的前后两个多月听取34个部委的汇报,就更“不是亲历亲为”,而是“镜中观花,纸上谈兵”,因此就更“不能说是成功的”了。而实际上他们为了攻击毛泽东而故意歪曲调查的概念,把调查说成是必须“亲历亲为”。
按照肖冬连、逢先知等人的说法,农业合作化,至少是它的“高潮”,完全是毛泽东个人的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产物。既然如此,当然就应该“退回去”,退回到分田到户、包产到户去了!
辛子陵在《全卷》中说:
“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之后,尽管刘少奇当即表示尊重毛的意见,但始终认为‘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在实际政策上,刘少奇支持不动摇私有基础的互助合作运动,并不热心发展动摇私有基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邓子恢实际也是这个主张。”
“毛泽东见邓子恢就任农村工作部长后,没有积极贯彻他的思想,却和刘少奇配合非常默契,对邓子恢非常不满意。”
“这确实是两条路线的分歧,这是空想社会主义路线和科学社会主义路线的分歧。”
“有两种防止两极分化的办法:一种是把社会拉向倒退,回到野蛮人的没有任何阶级差别的状态,那当然是普遍的贫穷,在普遍贫穷的条件下求社会平等,中国古代的空想社会主义,即大同思想,就是主张‘不患贫而患不均’;另一种是把社会推向前进,不怕道德家的义愤填膺的喧嚷,允许竞争,允许会经营的人先富起来,在生产力大发展,社会财富普遍增加的条件下,使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并且不致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甚至衰落。前一种是毛泽东的合作社、高级社、人民公社所采取的办法;后一种办法是邓小平‘包产到户’的办法。”
所以,辛子陵认为“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不彻底性主要表现在仍然认为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正确的。现在到了解决的时候了。如果肯定它是正确的,今天农村的包产到户就没有存在的根据……就是对党的决议的背离。”
这个人的观点确实非常彻底,他说出了党内那些极右分子想说而没有敢说出来的话。
阅读本章建议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以下文章: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十一月四日)
*这是毛泽东同志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前和会议结束前夕,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的两次谈话。
  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
  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个到两个,至多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要分派数字,摊派。多了冒进,少了右倾。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就是自流了。可否超过三个?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1]。
  责成地委、县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就要抓紧这件事,工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十月开会后,十一月、十二月、明年一月、二月,北方还有三月,有四五个月可搞。明年初,开会检查,这次就交代清楚。明年初是要检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形怎样。
  个别地方是少数民族区,又未完成土改,可以不搞。个别县,工作很坏的县,比如说落后乡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县委书记很弱,一搞就要出乱子,可以暂缺,不派数字,但是省委、地委要负责帮助整顿工作,准备条件,明年秋收以后,冬季要搞起来。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地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总路线,总纲领,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十月开会,要讲一下。
“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带一点,应加研究。互助组也要帮助鳏寡孤独。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户。在大社之下设几个分社,这也是一种创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所谓办好,也不是完全都好。各种经验,都要吸取,不要用一个规格到处套。
老区应当多发展一些。有些新区可能比有些老区发展得快,例如,关中可能比陕北发展得快,成都坝子可能比阜平那些地方发展得快。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念。东北其实不是老区,南满[2]与关内的后解放的地方也差不多。可能江苏、杭嘉湖一带赶过山东、华北的山地老区,而且应当赶过。新区慢慢来,一般可以这样讲,但有些地方干部强,人口集中,地势平坦,搞好了几个典型,可能一下子较快地发展起来。
  华北现有六千个合作社,翻一番——一摊派,翻两番——商量。合理摊派,控制数字,不然工作时心中无数。东北一番、一番半或两番,华北也是这样。控制数字不必太大,地方可以超过,超额完成,情绪很高。
  发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数多、质高、成本低。所谓成本低,就是不出废品;出了废品,浪费农民的精力,落个影响很坏,政治上蚀了本,少打了粮食。最后的结果是要多产粮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不能多打粮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都不利。
  在城市郊区,要多产蔬菜,不能多产蔬菜,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也都不利。城市郊区土地肥沃,土地平坦,又是公有的,可以首先搞大社。当然要搞得细致,种菜不像种粮,粗糙更不行。要典型试办,不能冒进。
  城市蔬菜供应,依靠个体农民进城卖菜来供应,这是不行的,生产上要想办法,供销合作社也要想办法。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现在有极大的矛盾。
  粮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
(十月十五日)
  二
做一切工作,必须切合实际,不合实际就错了。切合实际就是要看需要与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干部条件。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发掘,那就是稳步而不前进。脚本来是走路的,老是站着不动那就错了。有条件成立的合作社,强迫解散,那就不对了,不管哪一年,都是错的。“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倒错了的,应当查出来讲清楚,承认是错误,不然,那里的乡干部、积极分子,就憋着一肚子气了。
  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3]。“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反对“五多”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纲,克服“五多”以及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内社外都有矛盾。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社外的个体农民是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农民在供销社入了股,他这一部分股金的所有制也有了变化,他也有一点社会主义),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互助组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在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
  有一个时候,曾经有几个文件没有提到互助合作,我都加上发展互助合作或者进行必要的和可行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这样一类的话。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因而就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过多。那个时候,也确是有些干涉过多,上面“五多”,条条往下插,插得下面很乱。“五多”哪一年也不行,不仅农村不行,工厂也不行,军队也不行。中央发了几个文件,反对干涉过多,这有好处。什么是干涉过多呢?不顾需要和可能、不切实际、主观主义的计划,或者计划倒合实际,但用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做,那就是干涉过多。主观主义、命令主义,一万年也是要不得的。不仅是对于分散的小农经济要不得,就是对于合作社也是要不得的。但是,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的事,做法又不是命令主义的,也叫做干涉过多。检查工作,应当用这个标准。凡是主观主义的,不合实际的,都是错误的。凡是用命令主义去办事,都是错误的。稳步不前,右了,超过实际可能办到的程度勉强去办,“左”了,这都是主观主义。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强迫解散更是错误的。
“农村苦”、“不大妙”、“措施不适合于小农经济”,党内党外都有这种议论。农村是有一些苦,但是要有恰当的分析。其实,农村并不是那样苦,也不过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粮户,其中有一半是很困难的,鳏寡孤独,没有劳动力,但是互助组、合作社可以给他们帮点忙。他们的生活比起国民党时代总是好得多了,总是分了田。灾民是苦,但是也发了救济粮。一般农民的生活是好的,向上的,所以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农民欢欣鼓舞,拥护政府。农村人口中间,有百分之七左右的地主富农对政府不满。说“农村苦,不得了了”,我历来就不是这样看的。有些人讲到农村苦,也讲到农村散,就是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但是他们讲分散性的时候,没有同时讲搞合作社。对于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
  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七、八月的财经会议,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总路线,概括的一句话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次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于社会主义也是很大的推动。接着又开了这次互助合作会议,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动。鉴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所以这次会议要积极一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交代政策这件事很重要。
“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句话很好。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但是,也有好处。比如打仗,打了一仗,休整一下,再展开第二个战役。问题是有些阵地退多了一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世界上有许多新生的正确的东西,常常是非法的。我们过去就是“非法”的呀,国民党是“合法”的呀。可是这些非法的社,坚持下来了,办好了,你还能不承认吗?还得承认它是合法的,它还是胜利了。
会上讲了积极领导,稳步发展,但是也要估计到还会有些乱子出来。你说积极、稳步,做起来也会是不积极领导,或者不稳步发展。积极、稳步就是要有控制数字,派任务,尔后再检查完成没有。有可能完成而不去完成,那是不行的,那就是对社会主义不热心。据检查,现在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社减了产,办得不大好,这就是没有积极领导的结果。当然有少数社没有办好,减了产,也是难免的。但是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甚至有更多的社减了产,那就是问题。
  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4]。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
  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是办社会主义。各级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会的人,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
  城市蔬菜的生产和供应,都要有计划性。大城市和新发展起来的城市,人口很集中,没有蔬菜吃,哪能行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城市郊区,蔬菜生产搞互助组,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问题,可以研究一下。
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提出来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前,发展三万二千多个,一九五七年可以发展到七十万个。但是要估计到有时候可能突然发展一下,可能发展到一百万个,也许不止一百万个。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发展。
这次会开得有成绩。现在不开,明年一月再开,就迟了,今年冬天就错过去了。明年三月二十六日再开会,要检查这次计划执行得怎样。这次会决定下一次会议的日期,并且决定下次会检查这次会决议的执行情形,这个办法很好。明年秋天还要开一次会,讨论规定明冬的任务。
(十一月四日)
注  释:
[1]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一次汉高祖刘邦问大将韩信能指挥多少军队,韩信答:“臣多多而益善耳。”
[2] 南满,指沈阳至大连铁路线以东的庄河、丹东、通化、临江、清原和沈阳西南的辽中地区。
[3] 见《论语·卫灵公》。
[4] 参见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6 09:08 , Processed in 0.018436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