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傍晚,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年轻员工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4岁,刚毕业两年。昨天,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前一周,该名员工已有身体不适。有员工透露,该员工发病前连续加班一个月没休息,每天都是工作到深夜23点以后才下班。网友们建议,不要过度加班。 合理加班?只能是说说吧!老板安排的活,敢不做完吗?分下来的活要求在deadline之前做完,但常规上班时间往往是不够的,就必须要加班,不然就保不住工作。常常熬夜赶大作业的各位同学应该能体会到吧?像奥美这种广告公司的员工竞争十分激烈,工作量很大,想不加班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私企和外资企业尤甚。 如果老板在安排工作时就没指望员工在8小时内做完,换句话说,安排工作时就隐含着需要员工加班的意图,这样员工产生了更大的价值,还往往不用付加班费,老板何乐而不为?员工还怎么可能不加班? 另一方面,和广告公司的员工不同,对许多工厂里产业工人来说,工人是不得不加班,并不得不主动加班,还要加够足够的班,因为如果不加班,那么点基础工资实在是太少了。 在经济不景气时,工厂效益不好,工人的加班减少,工人并不觉得活少了轻松些,反而苦恼没有加班,挣不到加班费,不仅不能往家里寄钱,就连自己的花销都费劲。更有的工厂,把“禁止加班”作为对工人的一种惩罚措施! 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剥削。如果你现在还不理解,等到你工作时就会有深切体会了。除非,你掌握着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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