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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 民国以来,随着个体自主意识的增强,人们的家庭观念也不可避免发生变化。历史研究不能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当谈论历史上的观念时,面对的通常是有讲述能力和自觉意识的那部分人,讲五四前后人们的家庭观念也如是。当年,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农民乃至城镇普通居民的家庭,实际一直是3至4人的小家庭结构,五四时代革新家庭的呼声对他们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这并不影响五四时代家庭革新的讨论构成一个真问题,因为在中国近代史上影响社会观念变化的,实际只能是那些有地位、有文化、有言说能力的关键少数。而且家庭革新也不仅仅是针对家庭结构,还包括家庭观念。 应修人的家庭属于小康之家,其最后一任妻子曾岚回忆,应氏的祖父先在上海一家绣花店做店员,后来同几个朋友合资开了一家绣花店。父亲曾在宁波的一家布店里做店员。应是独子,出生后“全家的人如同栽花一样:把他放在屋子外面,唯恐阳光太强;放在屋子里面,又嫌太阴;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让这个独生儿子健康地成长起来”。这样的成长经历,让应修人成年后,和自己父母的关系充满温情,当然也给他带来一些苦恼。 和那个时代多数青年人一样,应修人希望打破家族和亲缘关系中繁文缛节的传统习俗,他的日记显示,这也是很多年轻人的向往:“S.K.君信说:已离家庭独立,很乐。”1919年3月,应修人的朋友敌秋回老家结婚,准备破除一些旧习惯,得到应的激赏:“敌秋君今日回吴兴去,廿三婚。他决定不收礼,可敬呀!这是我们一件得意事。”不仅仅他自己,应修人告诉敌秋:“行人有新思想的都佩你不收礼。”这里的“行人”指的是银行里的人,1919年农历新年过后,应修人所在的钱庄改为豫源合资商业储蓄银行,这也是时代变化的标志之一,尽管不久后银行办不下去又转回钱庄,但银行兴起的趋势却难以逆转,应修人口中的行人,正是时代变迁的结果。 正如钱庄变银行,银行又变回钱庄一样,打破旧礼俗的行动也不会一帆风顺。应修人在日记中写道:“听别人讲‘敌秋在家大受家庭反对,他着布衣不跪,几种都不合。并且友人的信都被他父收拆或藏下’云云。”一个需要大家庭资助的青年,所谓的独立终究有点空中楼阁。应修人一直有弃商学农的想法,敌秋也打定主意,回家结婚即从钱庄辞职,出来学农。然而,回家结婚后不久,敌秋来信,改变了在上海时的态度:“我要去,都被我的祖母、生母阻住。我要去,伊们要同去。我现在来吴兴游玩,大约八月初十回汇。可以通信(前要被父查过)。前几乎气死,现实烦闷,惟望二君勉励、勤学。我想求学必要商界着手,他日入了商界,经济有余,你们求学有不足,我可补助。”显然,敌秋打了退堂鼓。 如果了解当时钱庄从业者的收入,就可以理解敌秋家人的阻拦。不说大商人,即便当时的钱庄店员,收入也颇不薄。1919年元月,应修人记下前一年的收支账目,收入240.22元,支出项里有寄往家中37.26元、还欠款及借出款70.99元、日常花费123.91元,实际有较大结余。春节前按惯例还有年终发放,这一年应修人得到加薪65元,分红50元,礼洋20元,共135元。随着服务年限的增长,收入更高,1922年2月,应修人的进账共2141.82元,这个月的花销包括:书报9.18元、绘画3.65元、音乐40.80元、捐助129.20元、游览7.05元、卫生0.32元、服饰10.09元、食品3.63元、交际31.47元、信邮2.32元、日用0.98元、杂支3.66元,共242.35元。2月份的高收入应该和年终分红相关,但即便除去分红,比之1919年也高了很多,在当时城市青年中,这样的收入算是相当丰厚的。守着这样的金饭碗去学农,在一般人看来,无异弃明投暗。此时,应修人刚刚从钱庄辞职回到家中,做去农业学校学农的准备,对朋友的变卦非常不满,在回信中写道:“你定的‘投身商界,去求学费’很好,求其次,还是这。你失败□要,因在自没学费,从这点去补救,去着力,收效一定佳。快用心努力,向这条路上奋勉前进罢。别叫恶魔笑人呀!末了还有一言,悲观二字是新青年字典所没有的。要死立刻去死,藏着死字做人最没志气。你不乐观,我愿绝交。” 不过,大概应修人很难想到的是,几个月后,他也步了朋友的后尘。应修人提出辞职之初,父母爱惜独子,不愿过拂他意,表面上首肯:“我弃商学农事,我父我母都已完全允我。父母因我志坚,恐不允于身体有碍。”对此,他高兴地写道:“真可喜,可乐呀!”然而,他有点高兴得太早了,接下来,亲戚都来家里相劝。岳父来的时候,应修人觉得:“他只知人生大目的,只在骗饭、赚钱,和我根本不同,怎讲得通呢?我原不为所摇,可惜我母听了,又加愁了。”姑父之兄来则:“主在劝我,说许多话,大旨在立志不差,但宜从缓。”一番劝解下来,应修人的父母都露出不想他辞商学农之意,令应修人颇为为难。 其实这样的情景,1917年已经上演过一次。17岁刚刚出徒的应修人迷上实业,尤其喜欢农牧业。是年8月,致信父亲,提出“弃商归农”,从“为国、为乡、为家、为身四项之皆有益,详细陈之”。并且表示:“如大人以为不佳,儿即不为,必惟命是从……天乎!甚愿父之亦喜农也,是则余志可偿矣。否则奈何,难言之矣。”[3](p58)10月,父母终于准许他回老家看看情况,应修人喜出望外,计划“再细计资本预算,初期常年预算,资本最好一千,少或七八百,亦尚可做。初期三四年,能养鸡五百只,养羊一百只,则也足敷开支。三四年植树,收利则可盈矣。此事最好请余父为公司如总理之职者,则一切皆可就正也”。但在家一月,应修人东奔西跑,寻觅各种机会,均不得要领,“亲友十之八不赞成,以为年既太轻,赀亦难筹,失败而受人欺,为亲友者将奈何?”母亲也发话,既然没有机会,“应仍回豫源”。应修人一开始就没准备违背父母之命,母亲既有意旨,他只能在日记中慨叹:“是岂余之本心也哉!慈命奈何!”应修人第一次的弃商归农,仅仅一个月即铩羽而归。 相较第一次,1919年这次应修人坚持更久一些。但是,当应修人以父母的意向作为最终选择时,结果其实早已注定。虽然这时新思潮鹊起,应修人也堪称其中的弄潮儿,但由于他的独子身份,所谓的个人独立其实还未完全超脱出家庭。11月14日,他的朋友白梅来信说:“腐败的社会,黑暗的家庭,都是中国进步的大阻碍。我们一定要先把他们推翻,然后从我们青年起,去创造新社会、小家庭。这就是革新中国的根本计划。……我望作早些离开旧家庭,恐受他的影响。”新社会、小家庭,大抵是此时新潮青年的追求,这样的追求和自我意识相伴而生,无足为异。应修人自然也是新社会、小家庭的拥护者,不过,对于白梅推翻旧家庭的说法,却又存疑,他在回信中说:“你的着眼处非常赞佩。……下手处有些怀疑。……我想现在立足未固,宜用缓和改造手段——改良对付。……一面去改良,一面随创造新社会、小家庭,免有青黄不接之虞。”应修人的想法,绝不是孤例。恽代英当时也说,对父母的反抗精神“应该审慎和婉”,“自然有时要用得着坚决的态度,但总要以能生效而不太伤感情为标准”。另外,应修人此时这样说,应该还多少顾及自己的处境,因为此时,他已经越来越倾向于放弃学农的想法,而以家庭为重。他最终决定回到钱庄,是因为父亲出面为其舅舅担保的一笔债务遭人逼债,让他受到刺激,决定:“求学志暂抛,以慰家,以与恶社会敌。”恶社会某种程度上成了应修人与家庭妥协的一个台阶,那个年代的家庭革新,其实多数不脱这一结局。应修人独子的身份,更使他和那些大家庭出身的知识青年相比,对家庭有着更多的依恋。 相较与父母的关系,跟妻子的情感纠葛更能显示应修人受到的新观念的影响。1917年,应修人已经结婚,妻名郑秀娟。像很多少年夫妻一样,日常生活中免不了磕磕碰碰,但两人关系还算融洽,应修人从上海回老家时,常教妻子读书习字。1919年,当妻子提出想到上海读书时,应修人更极力支持:“妹忽动念,也想明年去读书,学费向伊父借。伊说:‘大约可允。’我欢喜非常,连忙赞助。允伊在我母亲处慢慢请求,叫伊先预备起来。” 夫妻关系不时出现一些不好的苗头。1919年底,应修人回家暂住,发现“寒妹有谎,戒之”,次日又记:“寒妹悔过,允改。”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对于有精神洁癖的应修人来说,这样的事多少埋下了阴影。1922年寒假,妻子没有回应修人老家,而是住在上海。应修人记:“夜到女中陪寒妹乘电车到恒章泰寄住过寒假。”这样的举动,极大可能是由于应妻和应父母关系紧张,当年,春节不回家几乎就是无法相处的宣言。对此,夹在父母和妻子之间的应修人显然不无苦恼,以致他的朋友来信劝他:“说寒不归也好;劝我努力于画。”不过,这一年春节,应修人是在上海过的,几乎每天都去妻子寄住的地方,看得出来,他内心还是更倾向妻子一边。日记中记有:“晚到商、群为寒印名片买手册”,“教寒算”。然而,接下来,学校的报告单让应修人大失所望:“来女中[信],寒熙成绩报告学乙行丁。”这里的“学乙行丁”可能给了应修人夫妻关系致命一击,如果说之前应修人还会对从父母那听来的妻子劣行存疑,学校的品行评定等于坐实了父母的指责。失望的应修人给朋友写信说到与妻子的关系:“说寒无决心求学,只学些浮耒,我已无厚望,再供给伊几年学费,使伊有自立能力,我志了了……。去瑜信,复前信,说伊诗好,并及寒事。” 在给朋友写信一天后,应修人终于向妻子摊牌:“夜同姑母、父亲、寒妹到新舞台看旧戏,全是胡闹。归已十二点多了。和寒妹约离婚。”这里的“约”,大致可以理解为双方协议,是新一代人面对婚姻失败的方式。晚清民初,像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离婚逐渐被社会所接受。1922年,《妇女杂志》专门出版“离婚问题号”,讨论离婚问题,内称:“维系夫妻间惟一的原素,是爱情。由爱情结成的婚姻,方为正当;……夫妻间到了爱情消灭的时候,应该立刻离婚。不然,就玷污了两方的人格。”不过,应修人夫妻离婚,似乎家庭因素占了很大比重。新处理方式背后,又有着千百年来婆媳纠葛的老套。所以,应修人后来说:“过去事,我自信未负人,我自不戚戚,未来事难竭力,但以父母只当媳妇是服侍伊他的,所以也很危急。”道出了内心的无奈。 正因为应修人的离婚多有无奈,所以,两人一度复合。1922年6月,应修人写道:“我和寒因怜悯的悲哀,终至离而倏合,互能谅解了。明日二点睡去。”看得出来,应修人对妻子还有感情,因这一夜的情感波动,应修人写成一首诗《弃妇的将别》,“以昨夜底凄婉参以想像,写成那诗,苦未能传出所感者千分之三四”。再过了几天,应修人“给寒信,说女子多是柔情如水的,于今我尽信了”。 从日记中看,一直到1923年1月,两人关系还正常。1922年8月,日记中说:“去寒信,告万竹不收高小,下半年只能家里读。”10月1日,记有:“夜饭后,到家,见涵妹已自定课程,很欣慰,因伊以眼病误考期,下半年难入校了。”1923年1月,日记中最后一次出现妻子的名字:“尝涵妹手调的羡[羹],这是新年第一乐。”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应修人在给一位女性笔友写信时已经这样说:“我家底冷静,不亚于你的。本来还多一个,如今是只有爹爹,妈妈,和我,三个了。那本来有而如今没的一个,是爹妈底媳妇,于上月三愿离婚而归伊家,但伊父母还未表示愿意。我底爹妈是吓不怕的,一面还未离好,一面又在着意探听婉淑的女子,硬要儿子再顺从庭训!我是无力的弱者。我将奈何!”这里面除了透露应修人和妻子已经离婚外,还有几个关键词:爹妈的媳妇、婉淑的女子、无力的弱者,应修人想要表达的是这个妻子实际是父母的,从前面的日记看,这应该不完全是事实,但其中传递的他在妻子进退出处中的无力,则应该是真实的。 一个经过新文化熏陶的新青年,一旦进入琐碎的家事,看来能够挣脱的程度终究有限,很多束缚常常来自自我,而这又是超越时代的。应修人所能做的,大概就是给双方的离异赋予平等的自愿离婚的色彩,至于在这样的离异中,女方真实的处境和地位,大概是他很难真正面对的。应修人本人很快又相亲、结婚,日记中说:“西乡芳稼渡一个姑娘儿桃仙的性情和一切。总之是和幼年时一模一样。伊说样样都舒齐,只要我答应,就可去说定。能照伊所说,自是我所爱的,而姨妈我又是十分信仰的,我问过姨妈和爹爹,就毅然给姨妈一个‘嘎’。大家都大喜,甚至讨论起婚事来。” 应修人真正摆脱家庭的束缚,应该是他参加中国共产党之后。他的好友,一起创办上海通讯图书社的楼适夷回忆后来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时的应修人:“我曾陪同他的母亲,在一个小菜馆,同他见面,不管痛苦、留恋、眼泪和怨诉,他又飘然地离开了。每次见到他和家人的分离,都使我感到他的冷酷。因为经常与他的家人往来,我亲眼看见他老母亲日夜流泪、梦想,甚至向宗教去找求安慰。他的父亲为生活劳苦地挣扎,他的妻子惨白而寂寞的脸色,我觉得他太冷酷了,然而当我看见过着地下生活的他,默默地为工作而奔走,冒着被特务跟踪随时可以被逮捕的危险,他恐怖而愉快地活动着,我又感到他的心胸是多么博大,充满着爱和理想,而觉得自己的脆弱是可耻的。” 作为革命者的应修人,和日记中的应修人已经判若两人,或许,这就是共产主义革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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