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部长,搞清事实再讲话
小刘来源:破土首发 2016-02-22
这两年楼部长的讲话总是语出惊人,但方向总是一致的,就是认定一切问题的根源在工资,所以我们应该压低劳动成本。昨日的讲话又将这一方向与全要素生产率联系起来,讲《劳动合同法》导致劳动力市场僵化,不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这个观点小刘要细细研究学习才是。
首先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楼部长,您搞清事实了吗? 俗话说:柿子挑软的捏。资本主义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虽然经济危机或是经济问题与工人无关,但总有人想拿工人开刀,并制造一套理论把工人塑造成危机或问题的罪魁祸首。 “灵活性”听上去是个好词儿,灵活与僵化相对,僵化腐朽自然要被抛弃。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指的是什么呢?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是指雇主可以随时雇佣工人,也可以随时解雇工人,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是指在企业内部雇主想让工人工作几个小时就工作几个小时,想让工人做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所以,最灵活的莫过于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五险一金,不遵守法定劳动时间,不支付法定最低工资。说来说去,“灵活性”这么个好词儿原来只对雇主好。 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不够灵活吗?来看看以下这些数据。2014年62%的外出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只有26.2%、17.6%、16.7%、10.5%、7.8%、5.5%,在经济下滑的情况下仍然有85.4%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1]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是过少而是过多,世界上固然总有比中国更灵活的国家,但是这样的国家绝不会把人民的利益当成国家的根本。 2008年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究竟给中国的劳动者带来了什么?新法真的给企业以沉重大家,让工人占了便宜吗?Li和Freeman于2014年发表在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上的文章发现,新法实行之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大幅提高了(即使绝对水平仍然很低),更多的工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和工会,而面临的欠薪问题减少了。新法实行之前,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受到许多抨击,然而作者发现,新法实行之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并未显著增加。事实上,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等手段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导致此项规定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很小。[2]全国总工会在2010和2011年的一项调查发现,派遣工的数量大概有3700万。[3]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实现劳动者本应拥有的权利,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正规化。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工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在1994年《劳动法》中就已规定。资本家们习惯了把《劳动法》当成一直空文,地方政府习惯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才会对新法产生各种不习惯。如果楼部长真的认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有问题,那么不妨连1994年的《劳动法》也一同批判,因为2008年之后工人所取得的最多只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 是《劳动合同法》导致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放缓了吗?楼部长似乎坚定地认为是这样,理由是《劳动合同法》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全要素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简称TFP,是经济学中一个饱受诟病的指标。其原意是想衡量技术水平,实际上是利用一个预先设定的生产函数衡量产出中无法被资本和劳动要素投入所解释的部分。按照定义,经济增长率就等于要素投入增长率加上TFP的增长率。 在现实中,TFP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不代表技术水平。例如,中国的统计数据缺少产能利用率指标,衡量资本投入时没有考虑机器设备是否真的在使用,如果产能利用率下降,那么TFP也会下降,可是生产技术水平可能完全没有变化。 且不论TFP有何问题,既然很多人用这个指标,那么我们也不妨做做国际比较。楼部长引用了日本的数据,“1995-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0年,这三个阶段里,日本TFP的提高对经济的贡献分别30%、66%和70%。我们说日本停滞了20年,其实他们TFP在提高。”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TFP对经济增长贡献大并不意味着TFP提高得快,经济增长缓慢也可以使TFP的贡献看起来很突出。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日本在2001-2005年、2006-2010年的实际GDP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8%和1.6%,再利用楼部长引用的数据,日本TFP的年均增长率在这两个时期大概只有1.2%和1.1%。 中国的TFP增长有多快呢?不同的研究得出的结果不一样。根据亚洲生产力组织的数据(楼部长的数据也来源于此),中国在2000-2005年TFP年增长率为4.0%,2005-2010年为4.2%,2010-2013年为2.2%。[4]根据Penn World Table的数据,2000-2007年中国的TFP年增长率为3.7%,2007-2011年为1.6%。虽然近几年TFP增长放缓了,但是从绝对水平来说中国的TFP增长仍然要快于其他国家。 从数据上看,一方面,中国的TFP增速在近几年的确出现放缓,而另一方面,工资水平的确在提高。这两个方面有什么联系吗?是工资增长或是劳动力市场“僵化”导致了TFP增速下降吗?事实上,TFP增速下降主要是产能利用率不足所导致的,而产能利用率不足的原因则有内外两方面,内是过度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外是世界经济停滞导致外需不足,企业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利润率低迷,不确定性大,投资意愿低。TFP增速下降并非中国独有,而是世界经济陷入长期停滞之后的普遍现象。总不能说那些作为新自由主义榜样的国家也是劳动力市场“僵化”导致了TFP增速下降吧! 所谓劳动力市场灵活性降低不利于提高TFP无论在经验上还是在理论上都不成立。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是过少而是过多,《劳动合同法》所起到的效果是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正规化,而不是使劳动力市场僵化,而劳动力市场的正规化也并非不利于提高效率。事实上,许多研究认为,劳动力市场的正规化可以增强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改善劳资矛盾的解决方式,减少不平等,减少员工流动,降低成本,这些都会有利于提高效率。 很多人片面强调工资增长,以为工资增长是企业的心腹大患,压制工资就能解决企业的问题。实际上远非如此。工资的增长必须与以下几个事实结合起来理解。一是产业后备军的规模在减少,农民工总量的增速从2010年的5.4%下降到2014年的1.9%。[5]既然我们要强调“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那就不能半途而废,就应该让工资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而上升。二是工资水平还不能满足劳动者正常生活需要,大量劳动者还需要超时劳动、家庭两地分居来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工资根本没有下降的空间,强制工资下降就要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三是工资增长并非一路上扬,近年来实际工资的增速也在下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实际工资(2002年价格)在2004-2009年平均为12%,2009-2014年下降到8%。[6] 从宏观上说,工资增长还是消费需求增加的主要途径。中国要提高工资,不是推得太早,而是推得太晚,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就该推。中国经济增长长期依赖投资和出口,现在投资过度了,外需也靠不足了,如果再压制工资上涨,那真的是没有活路。楼部长说《劳动合同法》实行最后倒霉的是工人,相反,我们认为,如果反对《劳动合同法》、压制工资上涨,最后倒霉的就不止是工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