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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对《二评南街村的“外圆内方”》的一点质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5 04:59: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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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8:3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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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9:33:00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网友在其它网站上说:【列宁认为,合作社的性质取决于它所依存的、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和国家政权的性质。“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引用列宁的《论合作社》】列宁在这里说的当然是正确的。马列毛主义者学习马列毛原著,一定要首先理解马列毛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次要知道马列毛所述的观点的具体条件。不然的话,毛泽东主席为什么要说:“马克思列宁主义实际上有三家争鸣:一家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一家是修正主义,一家是教条主义。(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33738)。
列宁上述的关于合作社的论断,当然是正确的。列宁指出的“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一语所指的是传统资本主义国家新起的合作社。列宁没有论述一个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被复辟而倒退回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的某些延续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体的性质,这就需要我们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王明等教条主义对中国革命造成的巨大损失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和防止。
把南街村整体定性为资本主义集体经济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以南街村的外圆来否定内方也是片面的。我们的任务是要减少甚至消灭外圆的消极作用,扩大内方的地盘和实质。即便在社会主义的毛时代也还没有完全消灭资本主义法权,并且最终垮台在资本主义法权上。左派网友所以这么痛恨资本主义法权,痛恨剥削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要搞错对象,不要搞错方向,不要做亲痛仇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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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22: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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