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0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改革开放前后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历史回顾与比较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18:57: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bleach 于 2014-6-1 19:09 编辑

    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的歷史回顧與比較

   蒋丽珠,李玉向编著《百年树人师何为——教师队伍建设困顿与出路》江苏教育出版社,2011.11.

    鑒古明今,鑒往知來。在我國,“師范生免費教育”的政策最早可追溯到中國第一所國立綜合性大學──京師大學堂的師范館。1904年,清朝廷頒布《奏定學堂章程》,對學費的規定為,“初級師范學堂經費,當就各地籌款備用,師范學生毋庸納費”,但學生“須自行出具親供甘結,言明畢業後必勉力從事教職,確盡報效國家之義務”,“畢業後如有不肯盡教職之義務,或因事撤銷教員憑照者,當勒繳在學時所給學費,其數多少臨時酌定”①。《奏定學堂章程》開啟了我國師范生免費制度以及畢業服務制度的先河。

    民國時期,1912年9 月頒布的《師范教育令》依舊執行師范生免交學費及畢業後必須履行服務年限的規定。“師范學校、高等師范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並由本學校酌給校內必要費用”,“師范學校、高等師范學校學生入學資格及畢業後之服務,別一規程定之。”
    到了1922年的“壬戌學制”,由于深受美國教育制度的影響,其種種規定導致師范學校並入綜合大學,高中設師范科等,獨立師范系統萎縮甚至消失。自1923年後,各省借口教育財政緊張,停止對公費師范生的供給,1926年浙江出臺了《教育行政會議之廢止師范生公費待遇案》,認為“知識階級人盡可師,教育原理原無秘訣”①,師范生公費制度被廢止。這些改革導致了師范教育的萎縮,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質量降低,難以勝任教學工作。

    1930年,國民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通過的《改進全國教育方案》和1932年的三中全會《關于教育的決議案》,重新對師范教育獨立以及師范生公費做出了重要的決定。其中教育決議案規定“師范學校應脫離中學而單獨設立”,“師范學校與師范大學概不收學費,師范學校應由政府供給膳宿制服為原則”,“師范學校及師范大學學生畢業後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指定地點派往服務,期滿始給證書,使得自由應聘或升學,其有規避服務或服務不盡力者,取消資格,並追繳費用”②。1932年,國民政府公布的《師范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如下:“師范學校及其特別師范科、幼稚師范科,均不征收學費。”至此,師范生免費制度得以重新確立。1935年以後,在《師范學院規程》《全國師范學校畢業生公費待遇實旌辦法》《師范學校畢業生服務規程》等文件中堅持了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延續到新中國的建立。

    新中國成立後,以師范教育是否免費為劃分標准,教師教育學費政策的變遷可以劃分為三個時期:

    (一)新中國成立後師范教育學費制度──“全額免費

    從新中國成立一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堅持了“師范生教育免費”的制度。對所有高等師范院校的學生一律實行免費教育,免繳學雜、住宿等費用,而且每人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補貼。與之相對應的是,高等師范學校畢業生由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分配工作。高等師范免費教育確保了教師的穩定來源,支持和保證了全世界最大的基礎教育事業的師資供給。

    (二)1997~2006年間師范教育學費制度──“收費

    1996年12月,《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規定》提出:高校“學費標准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農林、師范、體育、航海、民族專業等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的高校學生免繳學費”。此後,一些師范院校開始調整收費政策,從過去的全部免除學費,調整為收取一部分費用。
    1997年以後,大學全面擴招,很多地方高校的師范教育專業也開始收取部分學費。2000年6 月,教育部、國家計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2000年高等學校招生收費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指出:對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的高等學校學生可收費,具體標准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這個文件下發後,師范生和非師范生“並軌”招生擴大到全國范圍。從此,師范生不再享受種種優待。
師范院校開始實行逐漸收費乃至全額收費制度。與之相對應的是,師范生畢業後可不受限制,自由就業。

    (三)2007年後師范教育學費制度──試行“免費師范教育”

    2007年3 月5 日,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建立相應的制度。這個具有示范性的舉措,就是要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育成為全社會最受尊重的事業;就是要培養大批優秀的教師;就是要提倡教育家辦學,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簡稱“三個要”)。同年5 月9 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上通過教育部等四部門研究起草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標志著我國師范教育乃至中國教育史上一項具有重大影響和象征意義的教育政策──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正式啟動實施。

    1.實施范圍

    《辦法》規定,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學生起,對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直屬的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對免費師范生實行“兩免一補”
    的優惠政策,即免除學費和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還規定該六所師范大學為新政策實施的試點單位,這意味著隨著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順利推行,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政府將在更大范圍內,甚至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這一優惠政策。

    2.招生方式

    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實行提前批次錄取,這樣有利于擇優選拔那些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此外,國家還鼓勵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的優秀大學生,在入學兩年內轉入師范專業,學校按規定返還學費和住宿費,並補發生活費。

    3.義務及限制

    《辦法》在為免費師范生提供優厚待遇的同時,明確規定了免費師范生必須履行的義務。《辦法》規定,免費師范生在入學前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回生源所在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到城鎮工作的,須先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兩年以上。這意味著免費師范生畢業後無論其意願工作地是否在農村,都必須先在農村中小學工作兩年。另外,《辦法》還規定,免費師范生在畢業前及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為了確保免費師范生切實履行上述義務,《辦法》還就違約情況做了相應的規定:免費師范生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免費師范生誠信檔案,切實擔負起監督免費師范生履行義務的職責。

    4.優惠政策與制度保障

    從免費師范生享有的優惠政策看,主要有四方面:一是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范生在校間的學費、住宿費;二是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免費師范生的教師崗位,免費師范生大學畢業以後必須到中小學任教,確保到中小學任教的每一個免費師范生有編有崗;三是免費師范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進行流動,如有教育管理工作崗位,可以從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四是為免費師范生繼續深造提供好的條件保障,免費師范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學校可以錄取他們為教育碩士研究生,他們可以在職學習專業課程。

    為了保障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能順利地推行下去,《辦法》要求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免費教育政策實施高校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在崗位設置、教育教學等方面予以制度保障。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高度重視,統籌規劃,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接收和安置工作,確保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落到實處。各部屬師范大學要圍繞著為中小學培養優秀教師的目標,改革教師培養模式,優化教育培養方案,加強師范生師德養成,強化師范生技能訓練,為師范生將來成為優秀教師和教學骨干打下堅實的基礎。

    近幾年,國內一些綜合性大學已經開始設置並發展教育學科,甚至在一些理工科院校也醞釀設立教育學院,這成為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重要培養基地。此外,由于允許面向社會招聘非師范類院校的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使符合教師資格標准的所有社會成員都可能成為教師的來源。而中小學對教師的聘任也已經打破了從師范院校選拔的單一做法。可以預測,隨著教師資格認證制度的完善,將有更多的適合教師工作的社會人士進入各級各類學校。
    所有這些,都必然對師范教育提出挑戰,形成教師來源多樣化的競爭格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8 00:30 , Processed in 0.018093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