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赤眉同志商榷
赤眉同志最近写的《CQ事件与河蟹未来,兼论无产阶级的出路》,其核心观点“这绝不是什么社会主义派和资改派的斗争,也不是所谓“文革余孽”与“改革派”的斗争”,是过硬的。但具体的一些观点,有待商榷。
第一部分,CQ模式是个什么玩意。
我的意见如下:
1.“CQ模式绝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复兴或者什么“文革复辟“----很正确。
2. “只不过是现有社会制度的一次改良”。----我想聊聊“改良”的定义。
3.“这一改良究其实质,是通过把政治经济权力进一步集中到官僚资产阶级手中,通过强化官僚资产阶级统治能力来实现的”----我认为并不全面。
4. 在CQ的官僚资产阶级显得更强大、有力,更像一个出色、明智的统治者——这就是重庆模式所谓的“成功”。-----正确
5. 也正是这一点(按,即第4点),引起了河蟹统治阶级内部的分歧和斗争。----我不认同
我的看法:
所谓“改良”,大概的过程是这样的:统治者颁布了政策A,实践后发现效果不好,民怨沸腾,然后改为政策B,如果B奏效,那就是“改良”。比如北宋王安石推行的“免役法”,那就是对以往大户既不服徭役也不缴税的“改良”(既不出钱也不出力)。而以往的弊政,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就是说大户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王安石要改了,要立新规矩,于是大户就不合法了。王安石推行“市易法”,让国家垄断商业,为军备筹措费用,但达官贵人,小商人们就利益受损了。以前他们可以“自由贸易”,也是以前的法令支持的,是合法的。但王安石要改了,于是他们也就不合法了。而这样改了以后,宋朝国库收入大大增加,军备得到提高,对南方土著和对吐蕃的作战均获得胜利,拓土千里,所以称为“改良”。
当然,阶级社会,对于真正底层的“民怨”,统治者是没什么关系的。同理,王安石的“改良”对屁民也没啥改善。
于是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大概的过程是这样的:A集团推行政策A,让B集团受到损伤。B集团产生了“民怨”,其代言人把底层屁民的“民怨”也兜了进来,描述成极其巨大的“民怨”。还是拿王安石改革说事,当时来了场大旱灾,出现流民。一个低微的守城官看准了政治气候,发挥特长,画了幅写实的“流民图”,呈报给皇帝。新法的反对者借机说这是由于新法导致流民失所,直接导致了王安石的第一次下台。
这也是我们经常讽刺“良心”的来由。有没有变法,出了旱灾,当然会有流民。新法之前流民一大堆,咋就没人画画呢?
回头聊CQ,首先B先生的前任,前前任有木有说过“大力支持黑社会蓬勃发展”呢?有木有出台过鼓励黑社会发展的法规和文件呢?显然木有。可见,黑社会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自然出现的。出现了就得打,这跟动物的“应激反应”没啥区别。邓挫83年就严打了,各地警力不断增加,装备不断提高,这算不算与时俱进呢?“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可见,“道”也在不断增长,这就算是“不断改良”?没有“魔”,这些“道”们吃啥喝啥去呢?
可见,赤眉同志列举的CQ模式的五大特点,第一项“打黑”,是算不上“改良”的。因为其前任压根就没支持“黑”嘛,B先生压根没“改”什么,他只是作为统治集团的代表,对自然出现的压力做出自然的反应,正如猫儿被踩了尾巴会惨叫,如果有人愣说这只猫敢于对压迫表达“独立意愿”,那就是扯淡。
看第2项“唱读讲传”,赤眉同志分析也不错,但这同样不是改良。河蟹有谁出台过法规“不得唱红”?有谁说过“不准读毛著”?邓挫的“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说废止吧。B先生干了啥出格事呢?宣传部门嘛,你不整这些凭啥拿工资呢?总得整整吧。各地有的整的不好,没有CQ整的好,那是个人能力有高低,但总不见得宣传多挣钱?这也太赤裸了。历朝统治者谁会这么干?
再看第3,4项“大规模基本建设”,“大规模招商引资”,这两个特点赤眉同志也分析的很到位,
但这样就更没必要认为是“改良”了。因为B先生的前任,还有河蟹各地分舵的领班们,从来没有出台过任何法规“禁止大规模基本建设”,“禁止大规模招商引资”。那B先生到底改了什么呢?河蟹必须要通过扩张财政政策来轧平资本主义经济周期的波动,让市场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B先生的措施并无离经叛道,只是顺着轨道,轨道向左,他就左,轨道向右,他就右,而张宏良之流就怂恿粉丝盯着B先生上半身,其实只需要把目光移到B先生屁股以下就真相大白了。
第5项“农民工获得重庆户籍”,这点倒算是真正的“改良”。因为B的前任,前前任们确实颁布了相关法律,对户籍建立了门槛。但这是全国范围的“改良”。以前设立门槛有以前的理由,如今劳动力紧缺,城里资本又要扩张到农村,那必须让穷鬼腾出地来彻底呆城里了,于是就得“变法”了。可B先生或者CQ模式同样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儿,如果早20年他们这么干,那就真是改革开放的先驱了,苏拉密肯定拜服。现在干,没啥了不起吧。
至于“公租房”,全国也在搞,而CQ更牛逼,直接说是为了吸引外来投资的-----老板们就不用操心员工宿舍了,我们的公租房可以解决你们的问题。这估计也算是奇葩吧。因为据我了解,目前广东的公租房还是面向“市民”的,还没CQ这么赤裸裸。当然在全国各地,为了完成国务院的年度公租房计划,许多地方都把计划压给大企业头上,让企业兴建员工宿舍,然后把这也算入公租房,这也算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而“医疗改革”,我就懒得提了。
总之,综上5点,其实赤眉同志也分析的不错,我只不过是补充而已,但结论就是除了“让农民工获得重庆户籍”算“改良”外,其余都不算。因为只有这一项是明着废除了以往的规矩,但同时也是全国范围的“改良”之一。而其余的都不过是统治者对丛林社会压力的应激反应。
就废除旧规矩而言,只有农民工成为城里人,算“改良”。
就触动统治集团的利益格局而言,就打黑算“改良”,但也是全国性的“改良”,其实一直都在“改”,杀了又出来一批,最后就成了道魔相互依存。
那么在我看来,压根就不存在什么CQ模式,模式只是存在于士大夫们的剧本中。
这样就聊到了第3条意见,我为什么觉得“不全面”呢。因为赤眉说的固然没错,要获得改革成功,必须“强化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能力”。这几十年来一直如此。为工人讨薪的是河蟹,为老板镇压工人罢工的也是河蟹,没有强大能力当然做不到这点。而且国资的日益强大,也算得上“xx权力进一步集中”。但如果光谈这点,那就未免给人一个错觉,以为“权力”这个蛋糕是个定数,于是“xx权力的集中”就变成了河蟹从别的小蟹中夺走了利润。这样就未免给某些人留下了幻想的空间,觉得“小蟹”们没准是我们的盟友,想着把小蟹们也拉进“统一战线”中,进而衍生出要在当今搞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张来
其实,在“集中”的同时,利润本身在扩大,“xx权力”也在扩大,大蟹小蟹是双赢的。回到以上CQ模式的5个所谓“特点”,除了唱读讲传属于宣传,老板们没那闲情逸致外,其余有哪一项老板是反对的?有哪一项是中央反对的?有哪一项是B先生的同僚们反对的?哪怕打黑,外地黑社会要到CQ洗钱,也是欢迎的嘛,否则强龙怎么斗得过地头蛇呢。
因此,建议赤眉同志扩展这个结论,既要看到垄断趋势的加剧,也要看到整体利润的绝对增加,大蟹小蟹都是一体的,是捆绑成大闸蟹。这点相信赤眉同志是不反对的。
第5条意见,我为什么不认同呢?形式上,由于CQ的统治干的不错,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这固然没错。但透过形式,会不会有两种可能呢?
1.
2.
依据上面分析,CQ的政策基本上都是集团内部形成共识的。有人硬说这“改良”,似乎改了过去什么规矩;还有人硬说这是“戊戌变法”,似乎搞了什么要掉脑袋的事儿,这统统谈不上。于是我倾向于第2种可能,即B先生的对手们不是反对B的政策,而仅仅是“对人不对事”,换了我的马仔上,也是这么搞的。
有人会质疑,B先生一走,CQ卫视又卖广告了,CQ不唱红了。前面早说了,所谓CQ模式的5个特点中,就数唱读讲传最“虚”了。至于其他,大家擦亮眼睛看看,难道后任就统统作废了么?既然实在的措施不作废,那如果不废掉“虚”的,又怎么显出后任的能耐呢?那后任岂不成了B先生的接班人?
联系下文,在这个问题上,看的出来,我和赤眉同志的意见并不一致。显然,在下文,他就总结到河蟹内部有两条路线的分歧。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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