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罢工文宣:问题诉求总结12条(2012-3-30)
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员工有关薪资、福利问题诉求总结 (十二条) 2012年3月30日
现状 1 深圳统一调薪,公司只给员工调薪,管理人员未调 2 公司只给我们购买三险一金,不合法 3 工会没有通过选举产生,不合规 4 津贴是公司福利,公司却将津贴列入基本工资 5 同岗不同酬、同一级别人员工资待遇相差太大 6 员工事假、因公司原因导致放假,一律与周六日换班 7 公司工资无基准 8 司机每天上班14小时,公司却只算11小时上班 9 公司招聘时注明包住,可每月都扣除员工30元、管理人员50元住宿费 10 员工请病假、公司支付70%的工资 11 公司各类津贴不统一,同一级别人员有些人有津贴,有些人没有 12 员工生活费:200元/月,房补70元/月
诉求目的 1 组长以上人员从2012年2月上调工资,比例为最低基本工资1320元的基础上提升13% 2 必须达到法律规定:五险一金 3 工会重新成立,通过员工代表选举产生 4 津贴不可列入基本工资 5 同一级别人员,基准工资必须一致,工龄奖与绩效考试必须另外体现 6 请事假不可与周六日换班,因公司原因导致放假必须算公假 7 必须将各级别工资标准化,透明化 8 必须按实际上班时间算 9 不可扣除住宿费 10 请病假,必须按法律要求支付员工80%的工资 11 公司必须做到一视同仁 12 现状满足不了生活水平,必须全体人员在原有基础上加200元生活费,全体人员房补加100元。
根据@山民白水(http://weibo.com/u/1745965842)
附件二:《欧姆电子全体员工致社会的公开信》(2012年3月底)
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致社会的公开信
2012年3月26日,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工会与厂方就公司管理制度、薪资待遇等问题开始谈判,整个过程历时三天,分别于26日、27日和28日进行三次谈判。工人本着坦诚、公开的原则与厂方就现存不合理的管理、薪资、福利、社保等问题进行真诚协商,遗憾的(是),我们的合理要求并未得到厂方的重视并给予解决。在实属无奈的情况下,全体工人于3月29号开始罢工,以期能够使我们的诉求得到厂方的真诚回应,并使问题得到解决,使工厂生产能够尽快走上正轨。
本着合法、合理、合情、公平、互利、求实的原则,我们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提出以下严正要求:
第一,改选工会。现任工会负责人并非经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厂方管理层直接任命,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之规定。因此,依据法律,我们要求召开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使其成为工人的真正代表,并代表工人和厂方进行公开、公平的谈判。
第二,2012年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因此我们组长及以上人员自2012年2月起,基本工资应该在原来1320元的基础上上调13%,已满足法定工资之要求。我们强烈反对公司将津贴取消并纳入基本工资,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实为以加薪之名,行欺骗员工与社会公众之实。
第三,改变目前工资标准模糊的状况,明细各级别工资标准,使之规范化、透明化,将津贴、福利与基本薪资分开,明确加班费计算标准。同时落实同岗同酬,同级别人员基准工资须一致,工龄与绩效考核另行计算,不纳入基准工资范畴。
第四,目前员工生活费200元/月的标准已经沿用了16年,完全无视物价上涨,因此我们要求上调生活费标准至400元/月。同时鉴于房租的迅速上涨,因此我们要求房补由由目前的70元上调至170元,同时对于在厂内居住之员工取消30元/月住宿费,以履行厂方“包住”之承诺。
第五,目前厂方随意安排调班,完全不顾及工人意见,并出现了“年后入职却要将前一年假纳入调班范围”的荒唐事件,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规范调班制度;请事假不可与周末调班、非工人原因造成停工不能安排与周末调班、不能以年假冲抵,公司需要调班时需与工人协商并取得同意。请病假,须按法律规定支付员工80%工资。
第六,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但目前欧姆公司仅购买了“三险一金”,且没有缴纳自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期间住房公积金,我们要求公司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缴上述期间内住房公积金。
第七,目前司机每天上班14小时,公司却计算11小时上班时间,我们要求须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
我们认为,这些存在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我们认为,我们的要求合法、合理、合情,理应得到尊重和满足,以实现劳资双赢。
因此, 我们要求,重新选举工会; 我们要求,与厂方进行公开、公平之谈判; 我们要求,这一谈判应公开举行并置于全体员工监督之下。 我们全体员工将为此坚持到底! |